:贺州学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22:46:09

贺州学院党委中心组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理论学习材料

 目  录

1.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 2

2.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5

3.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5

4.刘延东在教育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4

5.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35 

党委宣传部

2010年9月25日

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办[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迅速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好,积极主动地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使广大干部师生全面了解、普遍知晓,充分认识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着重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学习宣传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教育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学习宣传“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学习宣传“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学习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保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学习宣传各地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优秀典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系统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要采取学习培训、座谈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和《教育规划纲要》辅导材料,确保学习宣传广覆盖。要利用中心组专门组织学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讲解、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大兴学习之风。要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和学校开展学习宣讲活动,把中央精神讲实讲活、讲深讲透。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集中学习,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好领导作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全力投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要统筹制订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督促检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的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坚强保证。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有序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各地、各学校要牢牢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群众意见,科学确定改革目标,精心设计改革项目,系统推进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大胆试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按照程序报批重大改革试点方案,注重分类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做好改革的风险分析,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抓紧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明确项目导向,注重远近结合,力争近二三年内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各地要根据本地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考国家发展项目,确定一批本地发展项目。要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要求、主要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保证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检查,加强对项目资金和工作质量的监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

  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筹备召开本地教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增加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质量标准、监测体系的研究探索。要细化目标任务,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实现与科技规划、人才规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以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相衔接。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制定本校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并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到位,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制度。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检查考核办法,使每一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责任到位。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使全程跟踪与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监测落实进展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教育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高校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7月13日)

胡锦涛

    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动员全党全社会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极大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有力推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推动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长期以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勤勉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为党和人民作出了杰出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新中国教育的6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日益完善的60年。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出了十分重要的结论。一是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最根本的事业,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二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改革开放,必须始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五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教育规律办学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这些重要结论弥足珍贵,已经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得到体现,更要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牢牢把握并不断丰富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有力迎接挑战,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重大作用。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推动科学发展。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培育文明风尚,增强民族凝聚力,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教育事业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主要问题是: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还不能得到很好满足;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我们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二、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战略和主要任务,《教育规划纲要》已经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里,我想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强调几个问题。

    第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我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要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落实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责任,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并保持稳定增长。要把是否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发挥教育重大作用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优先发展教育合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要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显著增强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同时,要抓好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最集中体现就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是做人的根本,只有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志向,从小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学习才有动力,前进才有方向,成才才有保障。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创新德育观念、目标、内容、方法,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大力增强实效性。

    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着眼点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这就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不仅涉及教育各个阶段和领域,更涉及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用人制度等方方面面,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切实把实施素质教育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着力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方面人才,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着力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加快改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状况。要把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贯穿教育全过程、贯穿社会各行各业,把培养人的创造性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更加重视打牢创新基础、倡导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更加重视发展创新文化、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大幅提高教育培养创新人才能力和水平。要以终身学习理念引领学校教育改革,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做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为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教育成效不应只看学生是否能准确填写标准答案,更要看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看他们是否掌握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能力,看他们是否具备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系统培养观念、终身学习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好奇心,发挥学生主动精神,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改变单纯灌输式的教育方法。要把中小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下解放出来,使广大青少年在发掘兴趣和潜能的基础上全面发展。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在教育改革中,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日益广泛深入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要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经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竞争力。要积极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计划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要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第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近年来,我国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推动教育公平不断迈上新台阶。要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要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促进教育公平,要着力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要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

    推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要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以发展促公平,以改革促公平,以政策支持促公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

    第五,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重视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意义重大。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努力协调好教育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要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结构培养质量需求变化情况,加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他们投身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提升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加强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社会保障政策,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为教师发展成长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要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支持和鼓励他们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加强学校领导者、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绩效考核,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力戒浮躁,形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三、全党全社会共同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奋斗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出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

    第一,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和对外开放、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机制,建立健全推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逐步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着力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必须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动员全社会一起努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鼓励和支持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对教育建言献策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评价教育、参与教育管理。要完善相关政策,发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投入教育、兴办教育。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三,着力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伟大实践。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和实践教育教学规律,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用主要精力抓好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改进领导方式,发扬校内民主,开放社会监督,以优异工作业绩赢得教师、学生、家长信任和支持。

    同志们,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也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世纪。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创新型国家而不懈奋斗!    

强国必强教  强国先强教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7月13日)

温家宝

一、在新的起点上全面谋划教育改革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教育对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十分重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尤其要把发展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只有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有力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进入新世纪,我们以推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农村教育得到加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经过多年努力,大批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到处可以看到最好的建筑是学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都能上学,即使是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也能基本保证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学;国民受教育的年限明显增加,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一代已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中央的主要考虑是:第一,教育发展要面向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千秋大业,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整体考虑、精心设计。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培养能够满足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向未来,超前部署,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第二,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的提高,关键靠教育。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须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都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就世界范围来看,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各国都在积极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战略,我国的教育发展也必须走在前面。第三,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命运的愿望更加强烈。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解决好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四,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要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这就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试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基于上述考虑,《纲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并对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纲要》特别提出到2012年要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纲要》制定历时近两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产物,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纲要》规划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纲领,必将对教育改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涉及所有人,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消除家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要保障人人有受教育的机会。正基于此,我们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

    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的本质,是要为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对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是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础教育。我们已经在全国城乡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这是我国教育体制的一个历史性变革,从而使几千年来“有教无类”的理想变成了现实。在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之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逐步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在全国或省(区、市)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在同一城市和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义务教育发展的差异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我们要把缩小义务教育差距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

    要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们要保障每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主要靠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来实现。我们的目标是,只要孩子们能考上学校,就要保证他们完成学业。这几年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中央财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投入,由2006年的20.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260亿元。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为助学贷款提供的担保、贴息要更加符合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政府投入主要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校也要从学费中拿出相应的比例资助困难学生。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项目。支持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资助学业。

    要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日益突出,解决这些孩子上学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上学的政策,保证他们能够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现有学校不足的,要做好规划,加大学校建设投入。要切实关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主要通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让留守儿童有学上,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保障残疾孩子平等接受教育,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同时创造条件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上学。“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我们一定要实现这个美好愿望。

    三、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未来10年我国教育的发展任务是在办好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这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础,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多方面人才、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需要。《纲要》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这里我着重讲一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整个社会的教育,根本目的是让人学会技能和本领,能够就业,成为有用之才。目前我国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85%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发展职业教育,使他们能够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顺利实现就业,摆脱贫困,从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对教育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加快了职业教育发展,但仍不能满足需求。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在规模、专业设置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和训练,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培训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要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高等教育要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大学生数量居世界前列。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占总人口的比重还较低,从长远看我们还要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第一职责。学校和教师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搞好教学和培养好学生上。教授要上讲坛给本科生上课。科学研究也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但要与教学和培养人才紧密结合。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要同样重视,给予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优化高等学校区域布局,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水平的大学不在高楼大厦,不在那些张扬的东西,而在于有崇高的办学理念,有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教学科研水平。一旦涌现出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就会出现一批又一批真正杰出的人才,整个国家就充满希望。

    学前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要搞好幼儿园规划建设。要特别重视发展农村、中西部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政府要增加投入,同时大力扶持民间资本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出来的校舍,要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教师可以经过培训转入学前教育。政府公共投入应主要承担“保基本”的责任。严格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能用公共投入办高标准、高收费、为少数人服务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入园补助机制,为孩子们进入幼儿园学习、生活创造公平机会。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党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做到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促进人人成才,形成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纲要》重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是一个有机整体。德育的核心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崇高的人生目标,使学生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智育不是简单灌输知识,而是点燃人心智的火焰,把受教育者内在的潜质开发、启蒙出来,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去追求新知。体育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而且可以培养人的坚毅勇敢、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精神。美育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情趣,激发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和美好未来的向往。多年来我们所强调的素质教育,实质上就是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就是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

    古往今来的许多事例证明,素质教育是培养杰出人才的基础。杰出人才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站在巨人肩上的人。因为他是全面发展的人,知识广博,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从而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因为他站得高,看得远,前瞻未来,能开风气之先,引领新潮流。中外历史上许多杰出人才,尽管从事的职业不同,但他们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集科学、文学、艺术、哲学于一身,表现出全面的良好素质。究其原因,科学、文学、艺术、哲学的结合使他们想象力更丰富,视野更开阔,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掌握事物的规律,因而获得广泛的成就。

    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关键要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为学生创造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注重维护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规范和从严控制各种教辅材料和课后班、补习班,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锻炼,去选择性地读课外书,去了解社会,去接触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要改革课程内容,使之具有时代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要调整专业设置,更新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应对变化、把握机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注重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启发思维,培养学习思考能力。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保护和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并重,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还要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与别人共同生活。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决破除不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发展,政府责无旁贷,但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我们提倡学校自主办学,不是说对学校放任不管,而是如何管,以什么手段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政府的管理应该是宏观管理而不是微观管理,应该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要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管好、办好,还是要由学校负责。要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进行学校内部管理。要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要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总之,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

    要倡导教育家办学。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教育事业要兴旺发达,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大显身手。要放手使用一批有前途、有能力的学校管理人才。大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学校校长的探索和试点,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这是振兴我国教育事业的希望所在。

    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国外许多著名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民间资本已有相当基础,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热心教育事业。要鼓励他们以多种方式出资、捐资兴办教育。要进一步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我们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教育事业,把支持教育事业作为自己光荣的社会责任,办教育不以赢利为目的。在这方面,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就是杰出的榜样。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支持一批民办大中专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成为一流学校。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社会力量参与较多的领域,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教育对外开放是优化我国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重要举措。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始终面向世界。要瞄准世界教育发展变革的前沿,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紧密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扩大外国学生来华留学规模,继续支持出国留学。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我国有1600万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默默耕耘,不计名利,甘为人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需要完善。能否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师应该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如果说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其光辉之处就在于教师可以照亮一代又一代新人,从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教师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必须更加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教师的知识和业务水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先有一桶水。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兴趣,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独特的教学艺术,具有出色的教学效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深入研究。为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办好师范教育。教育是为人类文化承先启后的事业。以教育为职业者,必须具有淡泊名利的高尚志趣,刻苦勤学的精神,诚挚友爱的感情。师范教育的目标绝不是造就“教书匠”,而是要造就堪为人师的教育家。师范教育不能仅注重让学生在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方面得到应有的发展,更要注重未来教师气质的培养,最重要的是文化熏陶。师范学校的专门训练,不限于教学的技能,而尤其在于多年的教育文化氛围中涵濡浸渍,使学生对教育实践的兴趣油然而生,对于教育事业的敬仰日益坚定。

    要特别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是我国教师队伍的薄弱环节。现在,一些地方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还比较艰苦,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村教师队伍总体上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必须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关心农村教师生活和成长,使优秀教师在农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尊师重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一个国家重视不重视教育,首先要看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政府都要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关心教育工作,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等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和住房优惠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要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事迹,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

——在教育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4日

刘延东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隆重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战胜了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就卓著。

  这一年,教育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高举旗帜、服务大局,继承创新、开拓进取,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书写了新的篇章。突出体现在: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找准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明确办学思路和方向,集中力量办了一批师生家长关心、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继续全面落实,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500元和300元的目标。涉及全国近40万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初步成效。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进一步改善。地震灾区95%以上的孩子都进入了永久性校舍读书。44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首先享受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惠及2300万人。1000余万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稳步实施。三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和长远规划得到加强。通过深入调研、问计于民、开放咨询、反复论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化解难点热点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一些薄弱学校得到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受到社会更多关爱。减轻高校债务负担试点工作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和内涵提升迈出新步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五是教育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长江大学15名大学生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诠释了当代青年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价值追求。还有一批扎根基层、默默耕耘的先进教师典型,集中体现了当代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师德和良好风范。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树立起爱和责任的座座丰碑。六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系统在国家办好大事喜事、应对急事难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辛劳和智慧,充分体现了教育系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的良好精神风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感谢!

  今年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开端,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为使命,着力在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 

 一、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

  做好今年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各级各类学校考察调研,看望广大师生,这既是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巨大鼓舞,也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在地位作用上,强调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必须不断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必须造就一支庞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要不断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第二,在服务方向上,强调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振兴直接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振兴。要立足于我国实现现代化的需求,从我国教育实际出发,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教育。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发展教育的期望,适应人民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

  第三,在根本任务上,强调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努力造就高素质人才,在提高综合素质上狠下功夫,既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又积极陶冶文明素养;既努力增加知识积累,又积极加强品德修养;既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又积极培养良好心理素质,真正实现全面发展。

  第四,在结构布局上,强调要继续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要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学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第五,在发展动力上,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让学生有更多时间思考、实践、创造。要探索适应各类学校的办学体制,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第六,在政策取向上,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关键是创造机会公平。要坚持以人为本,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把有限的国家财力多用在最困难的孩子们身上。要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第七,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强调要建设一支献身教育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引路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大学生、师范生到基层、农村任教。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这些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和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这两个基本问题,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中央精神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教育的阶段性特征

  教育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相连,与国际国内环境密切相关。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和教育阶段性特征,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显现,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将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新科技革命正在危机中孕育,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许多国家都着眼危机后的繁荣,把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作为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谋划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吸引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高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人才竞争空前激烈。强国必先强教。谁占领了教育、科技的制高点,谁就占领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教育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从国内看,我国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处于加速发展、由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新阶段。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地区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外延型扩张模式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新世纪第一个十年我们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第二个十年我们依靠什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体会,根本靠创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从教育自身看,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一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三是实现了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四是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动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成为我大国地位的有力支撑。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新形势下,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但一些旧问题和新挑战也在叠加凸显,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是“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多样化教育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二是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但教育结构不尽合理,符合终身学习要求的各级各类教育“立交桥”尚未建成;三是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但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应试教育”倾向没有根本扭转,严重影响创新人才培养;四是办学条件总体改善,但教育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部分地区教育发展比较滞后;五是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内在活力不足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六是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城乡、区域和校际间差距比较大,部分大中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突出,国家助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七是拥有1700万人组成的、结构日趋合理的教师队伍,但教师结构性短缺依然存在,总体水平特别是农村地区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八是教育发展环境日益改善,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尚未完全落实。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全面客观把握当前教育形势,既不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要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既要注重积极进取、尽力而为,又要注重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统筹考虑各方面要求与现实条件的可能性,避免不切实际把目标定得过高;既要注重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又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分区规划、分步实施;既要注重办学效益、办出水平,又要注重促进公平、雪中送炭,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改革创新就没有科学发展。当前,教育改革有着许多有利条件。30年改革开放为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推进改革的决心很大,群众要求改革的愿望强烈,教育系统也希望通过改革解决存在的问题。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不仅是体制机制转变,也涉及利益格局调整。目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难度大、压力大、矛盾也比较多。无论从国际形势、国家发展全局、人民的要求还是教育系统本身看,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

  第一,要切实转变观念。这是教育改革创新的先导和前提。只有拥有先进教育理念,才会有清晰有力的改革思路,也才会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一是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二是树立人人成才和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创造适合他们的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促进学生自觉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让教育成为每一个人追求幸福人生的重要途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三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克服“应试教育”弊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使他们在一生中各个阶段都有根据自己意愿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机会。

  第二,要创新培养模式。这是教育改革创新的核心和重点。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是深化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改革,使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着力解决课程中存在的“繁、难、偏、旧”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挑战权威,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环节,积极开发实践课程,开展校外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优势潜能,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三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价和考试制度。要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第三,要深化体制改革。这是破除制约教育发展障碍的根本措施。要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二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三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从办教育、抓微观向管教育、抓宏观转变,该管的事真正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努力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教育服务,维护教育秩序和公平,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

  第四,要扩大对外开放。开放也是改革。要瞄准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深化对外交流,拓宽视野,加强合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扩大外国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增强我国教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规划和推进各项改革。二是坚持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国家总体改革趋势相符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领域改革相协调。三是坚持统筹谋划。科学确定教育改革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配套政策措施。对年内需要启动的,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方案;对跨年度的中长期改革,要制定明确的阶段目标,有步骤推进。力求使改革节奏环环相扣、改革措施彼此协调、改革成效相互支撑。四是坚持有序推进。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搞好试点,按照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和实际条件推进改革。不同区域、城市和农村地区改革的进度和重点要有所区别,不强求一个进度、一种模式,不要一哄而上、竞相攀比。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扎实做好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

  今年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教育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开拓创新,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第一,切实做好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和学习贯彻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研究制定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了六条原则:一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思想基础,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制定纲要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客观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教育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把握新时期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及其特点。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雪中送炭,政策措施向最困难群体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四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基本国情,统筹考虑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五是贯穿改革创新的主线,着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精神,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努力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六是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既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与科技、人才等中长期规划相协调。下一步,既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广集众智、广纳群言,又要立足国情、沟通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做好纲要出台和实施的各项工作。

  第二,着力推进教育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公平发展。要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衡量教育工作的做法,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上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均衡配置资源、加强薄弱环节,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要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密结合我国产业发展需求,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高等教育要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走有特色、高水平发展路子,引导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促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区域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高教资源区域配置。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探索建立终身教育的“立交桥”。要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开展“双语”教育,大力推广普通话。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要保障不同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信息化便捷、快速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国家助学体系,把重点真正放在困难家庭学生身上。

  第三,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高水平教师是高质量教育的根本保证。一是要提高整体素质。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鼓励更多大学生到基层和农村地区任教。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依托高校和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二是要落实好绩效工资政策。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是中央为广大教师办的一件大好事,目的是提高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积极性。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落到实处,真正让那些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业绩突出的教师受益。三是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师准入、使用、转岗和退出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教师为人师表,尤其要重视师德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师德师风为首要内容的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发挥教师的道德示范作用。

  第四,保持和发展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好形势。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总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颁布实施5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多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招生、资助、后勤服务及困难帮扶等工作,努力把师生员工最关心的事办成最满意的事,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健全维护学校稳定长效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把影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探索鼓励毕业生下基层的新政策。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和女大学生等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五、把提高科学化水平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是我们党建党88年、执政60年、改革开放30年不懈追求科学管党、科学治党的智慧结晶和理论升华。提高科学化水平,不仅是对党建工作的要求,也是对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国情、实事求是,用科学的思维方式、科学的工作方法、科学的体制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谋划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教育工作各个领域,把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体现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

  第一,抓决策。出台任何改革发展举措都要搞好顶层设计,科学确定目标,抓住关键环节,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稳步有序推进。作出正确决策必须注重调查研究,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最新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现实期盼,掌握广大师生真实想法,获取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必须注重发扬民主,建立健全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保证决策不出偏差。

  第二,抓运行。没有高效的运行,就没有决策的落实。要善于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运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善于通过制度建设来推动运行,建立健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重制定轻执行。要善于通过抓基层来促进运行,多为基层出实招,多为学校解难题,多为师生办实事。

  第三,抓试点。教育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会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不能仓促决策、盲目蛮干。要坚持试点先行,对事关全局的重大教育政策和改革举措,要在全面推行之前,选择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再整体推进。要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善于从实践经验中汲取营养。对在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都应当给予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

  第四,抓督查。督促检查是促进政策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决策是否科学有效的重要途径。要增强督查工作针对性,对重大教育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督查,掌握落实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抓出成效。要改进督查方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教务公开、校务公开,发挥群众在督查中的作用。主要领导要重视督查,善于用督查促进工作,提高政策执行力。

  第五,抓作风。作风的关键在于一个“实”字。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中央决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勇于开拓,大胆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真抓实干,脚踏实地,讲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反对急功近利和作风飘浮。要精简会议和文件,坚决摆脱文山会海,坚决取消那些不必要的达标评比,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全局、议大事、出思路上。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都要把保障教育投入置于重要位置,按照邓小平同志讲的,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教育部门的同志要向各级党委、政府多请示汇报,与有关部门多沟通协调,与社会各界多交流互动,共同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历新年就要到了。在辞旧迎新之际,向全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祝福新春吉祥,阖家幸福,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世界格局深刻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58 3530 4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2.0 75.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90.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6100 16500

巩固率(%) 90.8 93.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4500 4700

毛入学率(%) 79.2 87.0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3350 3550

在校生(万人) 2826 3080 330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毛入学率(%) 24.2 36.0 4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表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9 15.0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67.0 87.0 90.0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予以扶持。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订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巩固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学院(大学)建设。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残疾儿童较多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逐步实现中小学每个班级均能开展多媒体教学;建设有效共享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试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试行优质高中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离政校分开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a-margin-bottom: .0001pt">    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决破除不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发展,政府责无旁贷,但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我们提倡学校自主办学,不是说对学校放任不管,而是如何管,以什么手段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政府的管理应该是宏观管理而不是微观管理,应该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要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管好、办好,还是要由学校负责。要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进行学校内部管理。要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要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总之,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

    要倡导教育家办学。教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一个好老师,可以教出一批好孩子;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国教育事业要兴旺发达,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因为他们尊重、敬畏教育的价值和规律,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教育充满热爱并深深扎根于教学第一线。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大显身手。要放手使用一批有前途、有能力的学校管理人才。大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学校校长的探索和试点,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这是振兴我国教育事业的希望所在。

    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国外许多著名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民间资本已有相当基础,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热心教育事业。要鼓励他们以多种方式出资、捐资兴办教育。要进一步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我们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教育事业,把支持教育事业作为自己光荣的社会责任,办教育不以赢利为目的。在这方面,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就是杰出的榜样。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支持一批民办大中专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成为一流学校。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社会力量参与较多的领域,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教育对外开放是优化我国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重要举措。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始终面向世界。要瞄准世界教育发展变革的前沿,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紧密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扩大外国学生来华留学规模,继续支持出国留学。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如果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就是奠基者。有好的教师,才可能有好的教育。我国有1600万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默默耕耘,不计名利,甘为人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需要完善。能否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灵魂与灵魂的交融,人格与人格的对话。教师应该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如果说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其光辉之处就在于教师可以照亮一代又一代新人,从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教师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必须更加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教师的知识和业务水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先有一桶水。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兴趣,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独特的教学艺术,具有出色的教学效果和对教育教学的深入研究。为了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办好师范教育。教育是为人类文化承先启后的事业。以教育为职业者,必须具有淡泊名利的高尚志趣,刻苦勤学的精神,诚挚友爱的感情。师范教育的目标绝不是造就“教书匠”,而是要造就堪为人师的教育家。师范教育不能仅注重让学生在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方面得到应有的发展,更要注重未来教师气质的培养,最重要的是文化熏陶。师范学校的专门训练,不限于教学的技能,而尤其在于多年的教育文化氛围中涵濡浸渍,使学生对教育实践的兴趣油然而生,对于教育事业的敬仰日益坚定。

    要特别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是我国教师队伍的薄弱环节。现在,一些地方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还比较艰苦,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还不高。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村教师队伍总体上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必须创新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关心农村教师生活和成长,使优秀教师在农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尊师重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一个国家重视不重视教育,首先要看教师的社会地位。各级政府都要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关心教育工作,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等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和住房优惠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要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事迹,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强国必强教,强国先强教。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纲要》的制定和实施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

——在教育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4日

刘延东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隆重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战胜了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就卓著。

  这一年,教育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高举旗帜、服务大局,继承创新、开拓进取,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书写了新的篇章。突出体现在: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找准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明确办学思路和方向,集中力量办了一批师生家长关心、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继续全面落实,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500元和300元的目标。涉及全国近40万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初步成效。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进一步改善。地震灾区95%以上的孩子都进入了永久性校舍读书。44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首先享受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惠及2300万人。1000余万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稳步实施。三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和长远规划得到加强。通过深入调研、问计于民、开放咨询、反复论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化解难点热点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一些薄弱学校得到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受到社会更多关爱。减轻高校债务负担试点工作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和内涵提升迈出新步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五是教育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长江大学15名大学生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诠释了当代青年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价值追求。还有一批扎根基层、默默耕耘的先进教师典型,集中体现了当代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师德和良好风范。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树立起爱和责任的座座丰碑。六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系统在国家办好大事喜事、应对急事难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凝聚着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辛劳和智慧,充分体现了教育系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的良好精神风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诚挚感谢!

  今年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开端,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为使命,着力在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 

 一、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

  做好今年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各级各类学校考察调研,看望广大师生,这既是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巨大鼓舞,也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在地位作用上,强调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必须不断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必须造就一支庞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要不断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第二,在服务方向上,强调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振兴直接关系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振兴。要立足于我国实现现代化的需求,从我国教育实际出发,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教育。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发展教育的期望,适应人民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

  第三,在根本任务上,强调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努力造就高素质人才,在提高综合素质上狠下功夫,既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又积极陶冶文明素养;既努力增加知识积累,又积极加强品德修养;既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又积极培养良好心理素质,真正实现全面发展。

  第四,在结构布局上,强调要继续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要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学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第五,在发展动力上,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让学生有更多时间思考、实践、创造。要探索适应各类学校的办学体制,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第六,在政策取向上,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关键是创造机会公平。要坚持以人为本,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把有限的国家财力多用在最困难的孩子们身上。要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第七,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强调要建设一支献身教育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引路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大学生、师范生到基层、农村任教。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这些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和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这两个基本问题,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中央精神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教育的阶段性特征

  教育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相连,与国际国内环境密切相关。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和教育阶段性特征,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显现,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将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新科技革命正在危机中孕育,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许多国家都着眼危机后的繁荣,把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作为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谋划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吸引优秀基础研究人才、高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人才竞争空前激烈。强国必先强教。谁占领了教育、科技的制高点,谁就占领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教育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从国内看,我国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处于加速发展、由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新阶段。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地区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外延型扩张模式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新世纪第一个十年我们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第二个十年我们依靠什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体会,根本靠创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从教育自身看,经过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一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三是实现了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四是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动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成为我大国地位的有力支撑。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新形势下,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但一些旧问题和新挑战也在叠加凸显,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是“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但“上好学”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多样化教育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二是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但教育结构不尽合理,符合终身学习要求的各级各类教育“立交桥”尚未建成;三是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但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应试教育”倾向没有根本扭转,严重影响创新人才培养;四是办学条件总体改善,但教育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部分地区教育发展比较滞后;五是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内在活力不足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六是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城乡、区域和校际间差距比较大,部分大中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突出,国家助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七是拥有1700万人组成的、结构日趋合理的教师队伍,但教师结构性短缺依然存在,总体水平特别是农村地区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八是教育发展环境日益改善,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尚未完全落实。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全面客观把握当前教育形势,既不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要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既要注重积极进取、尽力而为,又要注重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统筹考虑各方面要求与现实条件的可能性,避免不切实际把目标定得过高;既要注重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又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分区规划、分步实施;既要注重办学效益、办出水平,又要注重促进公平、雪中送炭,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改革创新就没有科学发展。当前,教育改革有着许多有利条件。30年改革开放为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推进改革的决心很大,群众要求改革的愿望强烈,教育系统也希望通过改革解决存在的问题。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不仅是体制机制转变,也涉及利益格局调整。目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难度大、压力大、矛盾也比较多。无论从国际形势、国家发展全局、人民的要求还是教育系统本身看,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

  第一,要切实转变观念。这是教育改革创新的先导和前提。只有拥有先进教育理念,才会有清晰有力的改革思路,也才会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一是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二是树立人人成才和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创造适合他们的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促进学生自觉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让教育成为每一个人追求幸福人生的重要途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三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克服“应试教育”弊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使他们在一生中各个阶段都有根据自己意愿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机会。

  第二,要创新培养模式。这是教育改革创新的核心和重点。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是深化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改革,使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着力解决课程中存在的“繁、难、偏、旧”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挑战权威,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环节,积极开发实践课程,开展校外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优势潜能,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三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价和考试制度。要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第三,要深化体制改革。这是破除制约教育发展障碍的根本措施。要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二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三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从办教育、抓微观向管教育、抓宏观转变,该管的事真正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努力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教育服务,维护教育秩序和公平,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

  第四,要扩大对外开放。开放也是改革。要瞄准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深化对外交流,拓宽视野,加强合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扩大外国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增强我国教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规划和推进各项改革。二是坚持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国家总体改革趋势相符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领域改革相协调。三是坚持统筹谋划。科学确定教育改革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配套政策措施。对年内需要启动的,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方案;对跨年度的中长期改革,要制定明确的阶段目标,有步骤推进。力求使改革节奏环环相扣、改革措施彼此协调、改革成效相互支撑。四是坚持有序推进。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搞好试点,按照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和实际条件推进改革。不同区域、城市和农村地区改革的进度和重点要有所区别,不强求一个进度、一种模式,不要一哄而上、竞相攀比。要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扎实做好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

  今年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教育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开拓创新,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第一,切实做好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和学习贯彻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研究制定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了六条原则:一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思想基础,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制定纲要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客观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教育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把握新时期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及其特点。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雪中送炭,政策措施向最困难群体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四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基本国情,统筹考虑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五是贯穿改革创新的主线,着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精神,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努力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六是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既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与科技、人才等中长期规划相协调。下一步,既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广集众智、广纳群言,又要立足国情、沟通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做好纲要出台和实施的各项工作。

  第二,着力推进教育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公平发展。要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衡量教育工作的做法,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上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均衡配置资源、加强薄弱环节,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要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密结合我国产业发展需求,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高等教育要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走有特色、高水平发展路子,引导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促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区域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高教资源区域配置。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探索建立终身教育的“立交桥”。要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开展“双语”教育,大力推广普通话。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要保障不同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信息化便捷、快速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国家助学体系,把重点真正放在困难家庭学生身上。

  第三,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高水平教师是高质量教育的根本保证。一是要提高整体素质。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鼓励更多大学生到基层和农村地区任教。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依托高校和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二是要落实好绩效工资政策。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是中央为广大教师办的一件大好事,目的是提高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积极性。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落到实处,真正让那些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业绩突出的教师受益。三是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师准入、使用、转岗和退出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教师为人师表,尤其要重视师德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师德师风为首要内容的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发挥教师的道德示范作用。

  第四,保持和发展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好形势。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总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颁布实施5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多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招生、资助、后勤服务及困难帮扶等工作,努力把师生员工最关心的事办成最满意的事,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健全维护学校稳定长效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把影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探索鼓励毕业生下基层的新政策。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和女大学生等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五、把提高科学化水平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是我们党建党88年、执政60年、改革开放30年不懈追求科学管党、科学治党的智慧结晶和理论升华。提高科学化水平,不仅是对党建工作的要求,也是对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国情、实事求是,用科学的思维方式、科学的工作方法、科学的体制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谋划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教育工作各个领域,把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体现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

  第一,抓决策。出台任何改革发展举措都要搞好顶层设计,科学确定目标,抓住关键环节,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稳步有序推进。作出正确决策必须注重调查研究,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最新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现实期盼,掌握广大师生真实想法,获取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必须注重发扬民主,建立健全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保证决策不出偏差。

  第二,抓运行。没有高效的运行,就没有决策的落实。要善于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运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善于通过制度建设来推动运行,建立健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重制定轻执行。要善于通过抓基层来促进运行,多为基层出实招,多为学校解难题,多为师生办实事。

  第三,抓试点。教育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会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不能仓促决策、盲目蛮干。要坚持试点先行,对事关全局的重大教育政策和改革举措,要在全面推行之前,选择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再整体推进。要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善于从实践经验中汲取营养。对在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都应当给予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

  第四,抓督查。督促检查是促进政策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决策是否科学有效的重要途径。要增强督查工作针对性,对重大教育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督查,掌握落实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抓出成效。要改进督查方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教务公开、校务公开,发挥群众在督查中的作用。主要领导要重视督查,善于用督查促进工作,提高政策执行力。

  第五,抓作风。作风的关键在于一个“实”字。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中央决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勇于开拓,大胆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真抓实干,脚踏实地,讲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反对急功近利和作风飘浮。要精简会议和文件,坚决摆脱文山会海,坚决取消那些不必要的达标评比,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全局、议大事、出思路上。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都要把保障教育投入置于重要位置,按照邓小平同志讲的,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教育部门的同志要向各级党委、政府多请示汇报,与有关部门多沟通协调,与社会各界多交流互动,共同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历新年就要到了。在辞旧迎新之际,向全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祝福新春吉祥,阖家幸福,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世界格局深刻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58 3530 4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2.0 75.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90.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6100 16500

巩固率(%) 90.8 93.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4500 4700

毛入学率(%) 79.2 87.0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3350 3550

在校生(万人) 2826 3080 330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毛入学率(%) 24.2 36.0 4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表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9 15.0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67.0 87.0 90.0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予以扶持。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订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巩固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学院(大学)建设。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残疾儿童较多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逐步实现中小学每个班级均能开展多媒体教学;建设有效共享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试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试行优质高中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离政校分开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