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11:55
发布时间:2007-5-19 16:39:18
(二〇〇五年七月)
目    录
1.0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2分
2.0健康教育                                                                        20分
3.0市容环境卫生                                                                    52分
4.0城区环境保护                                                                    20分
5.0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18分
6.0食品卫生                                                                        16分
7.0疾病控制                                                                        18分
8.0城区除四害                                                                      20分
9.0单位和居民区                                                                    22分
10.0民意测验                                                                       2分
总  分                                                                             200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1.0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2分
1.1卫生县城管理体系1.5分
1.2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1.5分
1.3爱国卫生经费1.5分
1.1.1政府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县城实行长效卫生管理。0.7分
1.1.2政府实行目标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落实。0.4分
1.1.3县爱卫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创建卫生县城工作。0.4分
1.2.1县长或副县长任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会议,并检查爱国卫生工作。0.4分
1.2.2有县爱卫办机构,根据实际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街办、居委会(社区)有爱国卫生组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0.6分
1.2.3县爱卫办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0.5分
1.3.1县爱卫办每年的活动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按时拨给。0.6分
1.3.2县爱卫办每年有除四害、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按时拨给。0.9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三年)、现场检查
查阅有关资料。有县政府发布的创建卫生县城规划、计划,得0.4分,缺一项扣0.2分;有检查、有总结得0.3分,缺一项扣0.15分。
查阅“创卫”以来的有关资料。缺一项扣0.2分。
查阅“创卫”以来的有关资料。未指导协调不得分。
少开1次会议扣0.1分,无检查扣0.2分。
查阅县编委有关文件,县有机构得0.2分,有专人得0.2分。街办、居委会有专(兼)职人员各得0.1分。
专用办公室、电话、电脑,得0.3分;有电传、摄像机,得0.2分。
查阅有关拨款凭证或经费安排文件。
查阅有关拨款凭证或经费安排文件、缺1项扣0.3分,扣完为止。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1.4法制建设和县城卫生长效管理机制1.5分
1.5爱国卫生工作任务6分
1.4.1县人大或政府颁布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单项法规(如除四害)等。0.7分
1.4.2爱卫办、卫生、城管、建设、工商、环保、交通、交警等部门均建立各自的县城卫生长效管理规定并有实效。0.8分
1.5.1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并有除四害、改水改厕、爱国卫生月专项计划和总结。1分
1.5.2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并切实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1分
1.5.3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1分
1.5.4县城郊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年度改水改厕统计资料齐全。2分
1.5.5全县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有计划、检查、评比、资料齐全。1分
有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0.3分,每项单项法规得0.1分,得分不超过0.4分。
查阅有关资料,有相应的规定,有监督检查记录。1个部门不符合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1个委员部门未达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缺一项扣0.3分。
查阅相关资料。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得0.5分,不足按比例计分(0.5×X/80)。查近3年统计资料,齐全得0.5分,缺一年扣0.1分。
查阅相关资料。农村卫生厕所达60%以上得0.5分,不足按比例计分(0.5×X/60)。查近3年统计资料,齐全得0.5分,缺一年扣0.1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近3年资料,齐全得1分,缺一项扣0.1分,缺一年扣0.3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2.0健康教育20分
2.1健康教育机构5分
2.2社区健康教育4分
2.1.1政府把健康教育列入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县爱卫会领导每年参加健教大型活动2次以上。1分
2.1.2县爱卫会、卫生局有领导分管,并纳入卫生工作规划,年度有计划和总结,局办公室研究健康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1分
2.1.3有健康教育机构,为本地区业务指导中心;卫生事业经费列支教育机构的业务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有专职人员数、工作用房能适应工作需要;有电脑、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及投影仪等;城区设有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固定健康教育专栏。2分
2.1.4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90%以上的居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有专职或兼职健教人员。1分
2.2.1街道办事处有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有固定健教专栏,每季度一期。0.6分
2.2.2每年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0.4分
听汇报,查阅近三年资料,现场检查。
健教未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扣0.5分;县领导参加大型健教活动少于2次的,每少一次扣0.25分
县爱卫会,卫生局无领导分管,扣0.25分;局卫生工作计划和总结无健教部分,扣0.25分;局办公会研究少于2次的,每少一次扣0.25分。
列支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0.5分;无专职人员扣0.3分,有人员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0.2分;工作用房不能满足需要扣0.2分;5项设备每少一项扣0.1分;在城区无固定专栏扣0.2分,有专栏但面积少于6平方米扣0.1分。
查资料,并随机抽查核实,覆盖率不达90%的,按比例计分(1×X/90),低于60%不得分。
抽查2个街办
每街办计划、人员、专栏3项中每缺1项扣0.1分。
活动次数每少一次扣0.1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2.3学校健康教育4分
2.4医院健康教育2分
2.2.3随机测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3分
2.3.1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当年度自评分达85分的占95%。2.5分
2.3.2中等专科学校或者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内容包括艾滋病防治和控烟等),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有医务室或专职校医。1.5分
2.4.1医院把健康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和行风建设,向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0.5分
2.4.2医院有健康教育咨询室,门诊和病房均有健康教育专栏,且每季度更换一次,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1.5分
在所查街办随机测试居民10名,知识知晓率每降低5%扣0.1分,但低于45%扣1.5分;行为形成率每降低5%扣0.1分,但低于40%扣1.5分。
查阅资料,并随机抽查2所学校。没有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不得分。抽查5个项目得分低于自评分的95%时不得分。
查阅资料,没有开设健康教育讲座或选修课的,扣0.5分;没有控烟和艾滋病教育的扣0.3分,没有健康教育处方的扣0.2分;没有医务室或专职校医扣0.5分。
随机抽查医院2所(县医院、中医院或镇医院各1所)。
查健康教育资料,有5种类资料得0.5分,少1类扣0.1分。
现场检查,没有专栏1处扣0.3分,没有及时更换扣0.1;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得0.7分,按比例计分(0.7×X/80),低于40%不得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2.5公共场所及职业健康教育2分
2.6大众传媒健康教育1分
2.7控烟健康教育2分
2.5.1企业有劳动保护制度和措施;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知晓率≥80%。1分
2.5.2商店(场)、旅店、娱乐场所有结合行业特点的宣传栏,每季度1期;有控烟、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或宣传品。1分
2.6.1县电台、电视台、报纸的等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1分
2.7.1有县人大或县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并开展执法检查。1分
2.7.2县城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大众传媒无烟草广告。0.5分
2.7.3全县每年开展无吸烟单位评选活动。0.5分
抽查工厂2个,无制度与措施扣0.25分;女工知识培训率低于95%,知晓率低于80%。各扣0.25分
抽查商店、旅店、娱乐场所各1个,一处没有宣传栏扣0.1分,1处无控烟或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或宣传品扣0.1分。
查阅节目单、报纸的合订本,电视、广播、报纸没有开设栏目的,1种媒介扣0.2分,每周不足1次的扣0.2分。
无规定不得分,无执法检查扣0.5分。随机抽查公共场所3个单位;有1处未张贴本县规定的扣0.1分,禁烟不落实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建成区发现一处烟草广告扣0.1分,大众传媒有烟草广告扣0.1分,扣完为止。
未开展不得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3.0市容环境卫生52分
3.1组织管理及市容22分
3.1.1组织管理2分
(1)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当地的监督管理制度;0.2分
(2)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经费落实;0.3分
(3)配足市容环卫管理监察队伍和环卫专业人员;0.2分
(4)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1分
(5)有检查评比制度、制度健全,定期检查评比;0.2分
(6)城市主要街道有专人保洁。0.1分
3.1.2规划、计划3分
(1)有编制环卫中、长期规划;1分
(2)环卫专业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2分
3.1.3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17分
(1)路面整洁,下水道畅通,无污水坑凹;4分
(2)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整洁,设备完好率95%;1分
(3)市容整齐、美观,无乱堆乱放,乱设摊点,无垃圾广告,无占道经营,无卫生死角;3分
(4)主干道楼房阳台整洁、规范;1分
(5)主、次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树行整齐,1分;
(6)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栏(高度>2米),工地内及周围整洁,无建筑和生活垃圾;1分
(7)集贸市场划行就市,按规定文明管理,集贸市场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公共厕所和垃圾站(车),清洁卫生;3分
查阅资料,执行国家法规和当地管理制度得0.2分;机构健全得0.15分;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得0.15分,监察队伍全0.1分;环卫专业人员全0.1分
抽查5个单位,每个单位0.2分,其中卫生责任制落实、绿化美化各得0.1分。
制度健全0.1分,定期检查评比0.1分。
主要街道有专人保洁0.1分
没有均不得分。
有编制环卫规划1分,规划经批准2分。没有不得分。
(1)抽查2条大街、4条小巷、2处城乡结合部、2处集贸市场、2处建筑工地。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2)布局合理得0.5分,整洁得0.2分,完好率95%0.3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1分。
(3)抽查大街2条、小街2条、小巷2条、城乡结合部1处,6项发现一处一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5)有行道树,树行整齐,缺一项扣0.5分。
(6)缺一项扣0.5分。
(7)缺一项扣0.2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3.2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18分。
(8)城区无放养禽畜。1分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街道有小游园,有不少于5个市级以上园林绿化单位。2分
3.2.1垃圾清运率(%)4分
(1)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2分
(2)垃圾中转站数量足够(1座/万人)。2分
3.2.2垃圾站卫生3分
(1)地点适宜;1分
(2)容器密闭;1分
(3)周围环境整洁;0.5分
(4)无蝇蛆。0.5分
3.2.3垃圾、粪便处理3分
(1)地点适宜,与居民区在主导风向下侧800米以上卫生防护距离;1分
(2)有专人管理;0.5分
(3)环境卫生良好,基本无蝇;0.5分
(4)处理场按操作规程正常运行使用。1分
3.2.4垃圾、粪便处理公厕建设及卫生监测2分
(1)有垃圾、粪便无害户处理工程建设设计、环境评价、验收资料;1分
(2)有年度的关于垃圾粪便处理的卫生监测材料;1分
(8)查大街小巷、城乡街道时,发现一处放养禽、畜扣0.2分,扣完为止。
(9)查资料,绿化覆盖率大于30%得0.5分,人均绿地面积大于5平方米得0.5分。主要街道有小游园得0.5分,有5个以上园林单位得0.5分。
未达到按比例计分。
(1)垃圾清运率(%)=[垃圾日清运量(吨)/垃圾日产量(吨)]X100%
清运率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2)中转站数量不足扣1分,没有中转站不得分。
抽查大街、小巷的垃圾站和垃圾中转站共3处,查到一处选址不宜、不密闭、不整洁、有蝇蛆各扣0.5分,扣完为止。
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各1处,1处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无工程建设资料不得分。
监测资料不全得0.5分,无资料不得分。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3.3厕所卫生12分
3.2.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60%。4分
垃圾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垃圾焚烧等方法处理均列入无害化处理。
3.2.6垃圾、粪便运输车辆2分
(1)车容整洁,车体无损;1分
(2)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环境。1分
3.3.1城区水冲式公厕(三格式、沼气式)比例100%。4分
3.3.2公厕数量,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设置足够公共厕所(3-5各厕所/KM²),布局合理,二类以上公厕不低于20%。3分
3.3.3公厕卫生5分
(1)有专人管理,有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整洁,无乱刻乱画;1.5分
(2)厕所无蝇蛆;1.5分
(3)厕所基本无臭,便池无尿碱,贮粪池有粪,粪便不满溢;1.5分
(4)按建设部的规定设置公厕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0.5分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报告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报告期内垃圾产量(吨)]X100%,60%得2分,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粪便无害化处理量/粪渣清运量X100%,60%得2分。不达标按比例计分(2xX/60)。
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垃圾、粪便、运输车各若干辆(两者各占1分),1辆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查资料,抽查核实。100%得4分,未达到按比例计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查公共汽车站首末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公厕设置情况。数量不足扣1分,选址布局不合理一处扣0.5分,二类公厕低于20%扣1分。
抽查3.2.2所列地区公厕、小巷和居民小区内公厕5座。查到1座1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4.0环境保护20分
4.1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2分
4.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3分
4.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2分
4.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2分
4.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3分
4.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2分
4.7医院污水处理达国家排放标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2分
4.8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分
4.9近两年内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2分
≤0.2mg/m³
≥95%
≤60dB(A)
≥80%
≥80%
≥70%
100%
≥1%
未发生
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记录,现场查看2家工厂和县属医院。具体评分参照附表。
江西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5.0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18分
5.1公共场所卫生10分
5.1.1卫生管理;有计划、总结、有检查监督,检查、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1.5分。
5.1.2城区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歌舞厅、游泳场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1分
5.1.3旅店业卫生3分
(1)室内外卫生整洁,客房地面、地毯清洁;
(2)有茶具、拖鞋消毒、保洁设施(使用一次性拖鞋、消毒设施免查),消毒间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