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合惠子胸围是多少:江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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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是2005年在原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基础上,结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行政机关。我局组建之前,城管队伍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由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人员成分比较复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高低不一等原因造成城管队伍形象较差,行政违法、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2005年,我局立案查处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共40件,由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行政复议并被撤销的案件有10件,行政诉讼案件共二件,其中败诉一件,维持一件。组建以后,我局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树立了“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城管依法行政。2009年,我局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8件,没有一件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作为市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城管依法行政,这既是法律对我们执法机关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每个城管人的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我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城管依法行政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规范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执法,并在法定程序内依照职权办事,不得越职越权。首先要主动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介绍清楚执法人员的身份;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工作人员讲清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内容、方式方法;在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二、规范证据收集程序。
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收集意识,规范证据收集程序。牢固树立“证据是根本”的观念,一切用证据说话,树立案件即使零口供也能锁定嫌疑人违法罪事实的观念。在收集证据时,要配备相机等取证设备,以便在工作中能及时进行有效的取证,并能为处理暴力抗法事件提供处理依据;
作为案件查处,现场勘验笔录往往是案件查处的开始,勘验时要围绕存在的疑点收集物证及票据等书证并作好记录,拍摄现场获取视听资料,及时作好现场勘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同时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其证据力和证明力。比如调查讯问笔录,被调查人有时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但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对案情要比较了解,能对案件事实发表真实意见。
三、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严格区别执法类别,按类别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做到违法事实叙述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利用法律条款准确具体,量罚幅度适当、合理。
四、规范文书送达程序。
对联系方式明确的受送达人,可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送达经办人直接将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方式。受送达人无法律上的理由拒绝接受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时,可采取留置送达方式,由送达经办人在有证明人证明的条件下,将应送达的文书留置于送达场所。对邮寄地址明确的受送达人,可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经办人将法律文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通过邮局寄送给受送达人。对由于受送达人身份地址不明确,或者受送达人提交的联系信息错误等无法联系的原因而不能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时,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将应送达的法律文书告知受送达人。
执法人员按法律规定程序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对所送达的法律文书认真填写,送达手续详细记录,且不超出法定期限。
五、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凡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由执法人员经大队长批准后,报分管局长填写立案登记表、执法人员在对案件调查完结后,由执法大队向局法制科提交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大额处罚还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及限期改正通知书,局法制科审核无误后,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应听证的还需下发听证告知书。最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交由分管局长审批,最后由局长批签。
对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执法人员正确的合法合理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畸轻,特别是畸重的裁量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由于城市管理行政违法行为繁多复杂,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也较多,如果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尺度不一,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存在差距往往较大,对被处罚的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合理、不公平的。所以行政处罚是执法人员要充分考虑违章违法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而且拟定出较为详细的内部自由裁量的标准,作出较为公平、公正的裁量,避免显失公平。
七、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行政处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执法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曲折、调查人员认定困难、意见分歧较大等情形的案件,应提请集体讨论。实行集体研究,集体议案。同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使管理相对人充分了解违法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我们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队员在办案过程中,都能做到让事实证据说话,按法律程序办事,依法行政,使每一件案件都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