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房地产交易平台:追问躲猫猫事件当事人死亡真相(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2:08:54
        咋越整越模糊了捏?

  有一句话叫越描越黑;有一种线叫越理越乱。举国瞩目的“躲猫猫”案终于向纵深发展了,起因是云南省有关部门有感于“误解越来越多”而要还事情一个真相,于是毅然组织网民调查,不料,事与愿违,网上公布的“调查”过程,却使“误解”越来越甚:除了警员之类的官方人员,调查团什么人也没见到!

  地点:云南晋宁“苏格兰场”。肇事者——“没有”!见证人——“没有”!监控录像——“没有”!原始凭证——“没有”……

  这就奇了,开门揖客,却家徒四壁,要说蓄意的忽悠,却又不像,难道邀请者事先不知道“保密要地,闲人莫入”吗?难道邀请者事先不知道“调查结果,网上公布”吗?

  整个行动不差钱,就差了根筋:全国人民都看着,你咋整地捏,说好要透明,说好“谣言止于公开”的,咋越整越模糊,越整越“谣言”了捏?!

  流言就这么个德性,有限的空间,“正面教育”不进去,负面的流言就进去,反之也就是“伪币定律”:两种面值相同而质地迥异的铸币共存,一旦并行,劣币一定会使良币退出流通领域。

  邀请者手持的是“伪币”呢还是“良币”?

  要说一无所获倒也不见得,浏览网上,“欢呼”和好评只要稍稍点击就可以收获一大摞——“曙光”啦、“进步”啦、“透明”啦、“创举”啦,有人甚至宣布一个“崭新的网络监督时代开始了”。

  受到鼓舞,本主笔也扒网细看,看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看着,倒是耳畔老是聒噪着一首十分靡靡的叙利亚老歌:姑娘你美得像朵花,为了你的眼睛到你家,把我引到那井底下,你割断绳索就走开啦,你啊你啊你啊……

  谁在“躲猫猫”

  “躲猫猫”调查委员会肩负神圣使命从昆明豪壮出发,到达晋宁后,最终却失望而归。整个调查的过程就像走过场,最终的调查报告也无实质性的结论。

  这是一次创举,还是一场秀?又一个网络雷语——“躲猫猫”——横空出世。

  2月12日,24岁的云南青年李荞明因在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内受伤不治身亡,第二天,当地警方宣布死因乃是李荞明在看守所监区内玩“躲猫猫”时意外撞墙。这个新闻被《云南信息报》报道后,顿时雷倒亿万网民。很多人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更多的人则开始怀疑自己的脑袋。

  舆论瞬即被引爆,“躲猫猫”于是成为2009年第一个走红网络的流行语。“妈呀,这也太违反逻辑了吧!”“这不是在怀疑我们的智商嘛!”……网民们对警方的解释“打死我也不相信!”

  于是,“躲猫猫”与去年的“俯卧撑”、“打酱油”获得了同等的江湖地位,被网民反讽为中国当代三大“武林奇功”。“你今天躲猫猫了吗?”“珍爱生命,远离躲猫猫”……网民在以自己的黑色幽默质疑并探求这起命案的真相。

  面对高涨的舆情,新华社云南分社记者出身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不愿做第二个周老虎。”伍皓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认为要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网络舆论,简单点说,他要成立一个由网民主导的“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应该说这开创了网络时代政府应对公众事件的先河,因此广受关注。

  从上午决定、中午起草到下午发布,“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确定了委员名单。

  公告最先是伍皓在自己的QQ群内发布的,这个群内的成员绝大多数都是伍皓做记者时的云南同行,一些还是他的朋友,当然也可以说成是网友。当天的 QQ谈话记录显示,群内从事记者行业的“网民”对伍皓这个创举甚为兴奋,很多人加入策划、讨论,有人认为如果操作得好,应该会成为政府应对网络舆论最好的一个案子,打造一个开明的政府形象,并成为2009年十大网络事件之一。

  不能就此冤枉伍皓说他事先就有啥阴谋,或许真是出于谨慎考虑。不过,因为是“史上筹措时间最短的委员会”,大量慢了半拍获悉消息的云南省外媒体记者、网民未能入选。

  一切都在火急火燎中推进,2月20日,在云南省有关部门的组织下,这个由有着浓厚传媒从业背景的网民组成的调查组,就开始代表网民去晋宁展开调查了。从调查组出发的一刻起,网络上几乎就开始实况直播,网民们对由4名相关部门成员、3名媒体代表、8名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调查团充满期望。

  在众多媒体长枪短炮的注视下,“躲猫猫”调查委员会肩负神圣使命从昆明豪壮出发,到达晋宁后,甚至婉拒了晋宁警方一起用餐的邀请,不过最终却失望而归。监控录像未见、嫌疑犯与目击证人未见,整个调查的过程就像走过场,最终的调查报告也无实质性的结论,连伍皓都批评:调查报告写得不怎么样,流水账!

  本已高涨的舆情强烈反弹,到底是一次尊重舆情的创举,还是一场拙劣的公关秀?猜测、讽刺、挖苦与漫骂充塞网络。“你们到底是不是相关部门的托?”渴求真相的网民觉得又被愚弄了一把,愤怒不已,甚至对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展开人肉搜索。

  伍皓似乎有些委屈,他说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网友对调查也觉得不解渴。

  调查委员会报告中说,“感谢省委宣传部”、“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得执法司法部门”。对此伍皓说,宣传部不想干预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这个报告他没有审阅,如果审阅,这些话就无法通过,因为调查总要有个结论,不能搞半天,说自己没有结论,“反正你们又不是去办案,你们的结论又不是司法结论。”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真相又在哪里?


调查会现场,所有成员都提出了问题

  躲猫猫不会伤成这样

  时间回溯到2009年2月8日,家住云南省玉溪市北城镇大石板三社的农民李德发接到了一个电话——被羁押在晋宁县看守所的儿子李荞明突然受伤被送至医院。2月12日凌晨6时57分,李荞明因重度颅脑损伤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不治身亡。

  当天下午,李荞明的遗体被送到昆明跑马山殡仪馆,51岁的李德发有如五雷轰顶,他望着冰柜中儿子的遗体,泣不成声,李德发怎么也想不通,儿子因为盗伐林木而被刑拘在晋宁县看守所,怎么突然就阴阳两隔世了。

  “人好好的进去的,怎么说死就死了呢?人是在看守所里受伤的,看守所应该给个说法啊!”李德发心中疑云挥之不去,“他不能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啊”。

  对于李荞明的死,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了一个让李德发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解释:李荞明受伤,是由于他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

  李德发初次听到这个解释就觉得太匪夷所思,过于牵强,“我不相信儿子是玩什么躲猫猫致死的!一伙二三十岁的犯人,怎么还会在看守所里玩只有小孩子才会玩的游戏,过大年时被抓进了看守所,我也不相信他还有什么心思玩这些游戏。”

  “就算真的玩游戏,谁也不可能把自己撞得如此严重!”李荞明的未婚妻李玉梅则泣不成声地表示:“我要找出他死的真正原因,让他死也要死得明白。”

  李家人怀疑,李荞明是遭到毒打致死,“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也有号称坐过牢的网友发帖表示,在监狱,确实存在“牢霸”殴打新犯,给新犯“上规矩”、“要进贡”的现象。

  不过,晋宁县看守所对此予以了否认,并列举了看守所每天会检查在押人员身体外表情况等措施作证。

  2月19日,就在“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筹建的同时,记者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展开调查。

  医护人员三缄其口,“我们医生只负责救人,至于他是怎么死的不在我们工作职责!你们去问警察好了。”知情人士透露,曾经给李荞明做过手术的医生现在连手机都关了。

  几经努力,记者终于找到一名知情的医生,这名医生讲述了抢救李荞明的过程。“他送进来的时候伤势就非常严重,瞳孔已经放大了。”李荞明被送进医院后,医生马上对其进行了手术,但手术后的第二天,伤势迅速恶化,最终不治身亡。

  该医生还透露,李荞明刚被送进医院时身上的确有外伤,头部左后方有一个大约5厘米的伤口,左太阳穴附近也有红肿的情况。“颅内出血非常严重,手术将他头部的一个骨瓣取掉以减小颅内的压力。但是即使如此,还是回天无术”。

  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登记簿上,记者找到了李荞明尸体被运走的记录,死因一栏中写着“意外”二字。这名医生分析,“重度颅脑损伤”是李荞明死亡的唯一原因。

  就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躲猫猫”一说,这名医生说,李荞明的伤一定是受到外力才可能导致,而且这个外力还不小。

  “如果是不小心摔倒或撞击,人的本能反应会让人体在摔倒时形成自我保护,这样的情况下很难造成如此重的伤害。”他说。

  见不到儿子

  李家的邻居们也不相信李荞明会幼稚到在看守所内“躲猫猫”,“怎么可能呢?媳妇还在家里等着她!”村民们一脸疑惑。如果不是偷伐林木,如果不是意外身亡,2月16日本是李荞明和李玉梅大喜的日子。李荞明在李玉梅14岁时就开始追求她,到李玉梅16岁时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李玉梅没想到就在临出嫁时,李荞明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了人世。

  上山砍树卖钱,对玉溪市北城镇大石板三社的人来说,一直是补贴家用的捷径,就算在林业部门严禁盗伐林木之后,他们依然会在家用紧张的时候,偷偷上山砍几棵树换钱。

  1月29日,大年初四中午,李荞明就带着斧头到村口与同村另外5名青年会合,他们准备到离家10余里的晋宁县境内的青龙山上砍树卖钱。事后调查发现,李荞明偷伐林木实在是因为婚礼迫在眉睫,而他却囊中羞涩。这个胆小的青年从没做过犯法的事情,但他很希望能够在结婚的时候多请几辆车来接新娘子。

  晋宁县森林公安分局提供的一份出警记录显示,李荞明是在当天下午5时左右被带到分局的。“下午4点半左右,我们分局的民警在山上巡逻,发现包括李荞明在内的6名玉溪北城镇男子正在盗伐树木!”民警介绍,在当场制止李荞明一行的盗伐行为后,警方清点了现场,发现已经有数十方树木遭到砍伐,由于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民警随后将李荞明等5人带回晋宁县森林公安分局。

  当晚警方开具《刑事拘留通知书》,随后,李荞明等6人因盗伐森林被送往晋宁县看守所,分别关在不同监室。

  李德发在当晚8点左右接到民警的通知,要他到看守所办一下手续。“我们村经常有人砍树被抓,最多在看守所住几个月交点罚款就回来了,我还想着过几天筹点钱去把他赎回来。”李德发说。

  1月31日,李德发带着5000元钱,在一名亲戚的陪同下到晋宁县看守所“赎人”。可他不仅没“赎到人”,连李荞明的面都没有见到。

  “我们一直在看守所门口等着,直到下午3点左右,警察把我叫进去,签了个字,跟我们通报了一下情况,说要判刑,然后就让我们走了。”

  李德发说,他当时听说李荞明被关在2号监室,而其他同犯却被关在另外的监室,李荞明的舅舅陈某从看守所的熟人那里打听到的情况则更让李德发心里不安,“那个监室关了好几个盗窃和抢劫的人,还有几个黑社会分子” 。

  舅舅觉得“那个监室里,自己的外甥最容易受欺负”,因此他迫切希望,“就算李荞明要判重刑出不来,也要想办法给他换个监室,免得受欺负”。

  为了化解不安,2月2日,李德发带着1万元钱、几条烟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再次和同村另一被捕青年的父亲一起赶到晋宁县看守所,然而李德发却仍旧被警方告知“你不能见你儿子”。

  李德发非常不解,同来的那名村民为何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有些懦弱的李德发几次鼓起勇气上前询问,但看守所民警进去看了几次李荞明后都说“你不能见他”,却没有解释原因。

  无奈之下,李德发只好返家。之后几天,李德发分别在妻子以及一些亲戚朋友的陪同下多次到看守所看望李荞明,不过,始终未能见到李荞明。

  2月8日李德发展开了一系列的“公关”,他甚至希望通过同村在昆明当警察的亲戚与儿子见上一面,“至少知道他现在什么情况”,然而噩耗却在此时降临。

  下午5点30分左右,李德发接到晋宁警方电话称儿子“在看守所摔了一跤,情况比较严重,赶紧到医院来”。

  45分钟后,李德发与小儿子包了辆面包车赶到晋宁县人民医院,却发现儿子“全身是血,头肿得跟蒸开的馒头一样,已经昏迷不醒”,县医院的医生在看过之后,给李荞明下了病危通知书,并告诉李德发要赶紧转院昆明,做手术把病人头脑里的瘀血排出来或许有救。

  “终究还是没能挽救他年轻的生命!”李德发难抑悲伤,老泪纵横。

  从“躲猫猫”到“瞎子摸鱼”

  老实巴交的李德发起初并不知道,凭自己一个农民的身份如何去向警方讨一个说法,“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立后,李德发觉得有了一线希望,他寄望在全国网民的压力之下,调查组能取得一些突破性的进展。

  然而,公众包括李德发在内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答,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介绍了情况,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巡视完毕过后,在第9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出由李荞明先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只是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整个事件事发突然,造成了李荞明受伤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

  警方将此事定性为: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过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李德发觉得很愤懑,包括他在内,所有公众关注的要点最终都没能得到解答,调查组没能见到犯罪嫌疑人普某某与其他目击证人,也未能看到监控录像。面对调查组的上述要求,警方最终以保密法予以了拒绝,这引发了舆论大哗,李德发觉得,这个调查只达到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让警方有机会澄清了游戏乃“瞎子摸鱼”而非“躲猫猫”。

  晋宁警方解释,看守所以前没有过在押人员玩“躲猫猫”游戏的先例,监区对娱乐项目也有严格要求,此外,警方解释,他们从未提过“躲猫猫”一说,之所以出现这个词语,可能是因为各地对游戏的叫法不同而已。

  可是,“躲猫猫”与“瞎子摸鱼”却有着至关重要的天壤之别,假设李荞明等人当时确在游戏,按照民间“躲猫猫”的游戏规则,应该是李荞明先蒙着双眼,其他人躲起来,之后,李荞明再睁开眼睛到隐避处寻找其他人。

  而“瞎子摸鱼”就不同了,这个游戏,倘若李荞明等人确有闲情逸致,在看守所内还是可能进行的,按照规则,李荞明应该是全程蒙眼。于是,李荞明发生撞脑袋的意外便有了可能。

  李德发也表示对“瞎子摸鱼”一说不能接受,“我们希望看到尸检报告,证据确凿时,我们才相信”。

  李德发说,事发后,晋宁县公安局的多名警察曾到李荞明家征求家属意见,问“有什么要求”,同时,警方希望家属能尽快将遗体安葬,让死者入土为安。

  李德发写了一份书面要求,“经李德发(李荞明父亲)本人与家中主要成员协商,对李荞明死亡之事,大家要求一次性解决,要求对方(晋宁县公安局)补偿(人民)币40万元一次性了结。”

  李荞明的亲属表示,李家是农村人,经不起折腾,不想打官司,但是县公安局方面现在一直表示要按法律程序走,他们觉得这样做太麻烦,又费时间,所以提出这个第一方案。

  不过,这一要求双方协商多次仍未能达成一致,李家又拿出第二方案,即处理意见的第二条:“要求等尸体检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结果基本相符和满意(的情况下),根据本地习俗,安葬费要求补偿(人民)币25万元。”

  李家人留了一个“心眼”,他们对这个赔偿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李荞明的遗体须经法医检验,证实确实死于撞在看守所门上。

  截至《新民周刊》发稿时,最终的司法鉴定报告仍未公布,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证实,调查结果预计会在2月24日左右公布。


云南晋宁县,看守所不让记者进入


  “网民调查组”调查

  我们反对对事件进行非理性的阐释。不过,网民调查团遭质疑,几乎是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权力博弈失衡导致的必然后果。

  2月19日下午4点29分,在云南省省委大楼的四层办公室里,刚上任不久的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他的QQ群里发布了一条消息,声称为应对躲猫猫事件,拟组建一个网民调查团。

  当他做出那个足以引爆网络世界的决定时,“躲猫猫事件”已然成为政府处理网络舆情的实验性标本。各种元素的融入,各种面孔的闪现,各种力量的角逐,乃至于各色声音的介入,无不推动着剧情发展,使得剧情由暧昧变得疏朗又变得诡异、丰富。

  “网民调查组”的面世,更将这一剧情推向高潮,“阳光政府”、“标本意义”的赞誉声响彻云霄。然而,高潮迅速冷却——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这些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被人肉搜索出了“官方背景”。

  我们反对对事件进行非理性的阐释。不过,“网民调查团”遭质疑,几乎是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背后的权力博弈失衡导致的必然后果。

  宣传部新来的年轻人

  2月17日左右,伍皓正忙着全省的宣传部长会,他在网上发现“躲猫猫“事件已经成为网络舆情的聚焦点,官方还没来得及应对。

  两天后,云南省委召开了一个专门的协调会,政法等相应单位参加会议。在会上,伍皓提出让网民去现场调查。起初,各部门的领导尚有顾虑,在伍皓的说服下,大家达成共识,表示“政府这次不再躲猫猫”。

  在从政之前,70后的伍皓是正高级的新华社记者。他曾连续报道过云南“7·19孟连暴力冲突事件”,并在新华社主办的《瞭望东方周刊》发表了题为“云南副书记谈孟连事件:干部这样当不如跳河”一文。在另外一篇稿子中,他的文章标题是“云南:严禁给反映问题的群众随意扣‘刁民’等帽子”。

  这些在网络上反响强烈的稿子客观上改进了政府形象。去年11月初,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拟将伍皓从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辑调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在上任以后,伍皓确实展现了他的活力。在众多事件里经历了公权部门对民意呼声的忽视,公众确实需要活力的征兆。不过,调查者的成员“边民”分析,刚刚上任的伍皓并不懂得官场的规矩,比如说,他分管的是新闻出版——报纸、电视、广播,并不分管网络,从职责范围内来说,他已经越俎代庖了。

  在更多时候,这种活力体现的是一种“新政”的特色。当伍皓做出那个引来喧嚣声一片的决定时,责任、风险和压力也高度集中于这位管理者自身。

  当网民调查团未能得出颠覆性结论,写出被评价为“无力”的报告后,公众一致质疑这是官方的作秀行为。可以赞美的是,伍皓是一个不服输的男人。在恶评如潮的当口,他也不放弃任何一个跟公众沟通的机会,试图在这场个人声誉和政府形象的比赛中挽回比分。2月22日晚上,他甚至把自己在QQ群里的长达 40页的聊天记录贴到了网上。

  他的新华社的老领导和老同事给他发来短信,称他是“史上最火的宣传部长”,也有人劝告他,到机关工作,就要适应机关环境和机关的工作方式。他自己则声称,他坚信自己没有做错,符合云南省打造阳光政府的思路。

  公布出来的聊天记录里,他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一种沮丧的情绪,在调查报告发布的当晚,他的留言显示,“我也是要决心真正向公众呈现无可置疑的真相的”,“司法的人没有听从我们宣传部门的建议。这让我很无奈,我倒没预料到他们会临时变卦”。

  第二天的凌晨,他又在QQ群里问:从法律程序上说,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我们组织的这类民间委员会可否会见嫌疑人?如果有这种可能性,我们仍可继续争取办理合法会见手续。

  调查组的主任“风之末端”回答了他的疑问:不可以,《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时候,还没有公众参与这个概念。

  “媒体人不是纯网民”

  伍皓的QQ群名叫“伍皓的网络意见箱”,是他的工作QQ群,成员主要是省宣官员、媒体记者和网站工作人员等。他在这个群里首次宣布拟建网民调查团,1分钟之内“新报边民”、“风之末端”就在QQ群里报名,伍皓就地宣布最早报名的这两人担任调查组的正副主任。

  随后,《生活新报》的记者温星也报名,几人对如何报道和传播此事展开讨论。

  15点24分,“南边的云”贴出了正式的公告内容,请各网媒转载。4分钟后,伍皓说新闻处的电话被打爆了。几个在QQ群里报名的都是最早打进电话的,电话打不进去的温新直接拨打的是新闻处龚非处长的手机。

  当晚云南省宣传部公布调查委员会名单,委员会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体记者和8名网友组成,但是在8名网友中5人有媒体背景。在省宣的工作QQ群里,就有人提出了质疑。

  从事社会报道的温星被误认为是个托,“绝对是个误会,因为做出选择的并不是他自己”。名单公布时,温星马上发问:“怎么把我归到了了网民里,而不是媒体代表?”

  《云南日报网》的一位编辑直言:这么整,要有问题的。

  随后伍皓与这位编辑进行了私聊,对方表示非常担心外界认为名单里的网民其实就是托,“边民他们可以是媒体代表,网民应该找纯网民”。风之末端和边民在名单里被标注为网民,前者在现实生活中是云南电视网编辑赵立,后者是生活新报网网评论总监董如彬。

  伍皓提出可以找新闻处商量能不能增加两个“纯网民代表”,不过,那份名单最后没有修改。在网民代表中,除了赵立、董如彬和温星,网友“吉布”是昆明信息港的编辑,“能石匠”曾做过编辑和策划人,现在是互联网的自主创业者。

  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边民否认自己是官方的“托”,他举例说明,自己更像政府的刺头,比如说,在今年云南两会期间,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发了一篇《“丽江市接待办”巨牛:接待厅级以上中外领导名单大曝光》的文章,在网上被狂删帖,令有关部门如坐针毡。

  47岁的他毫不客气地说,伍皓见了他也得称他“边兄”。他把自己和伍皓的关系定位为网友,除了“伍皓的网络意见箱”,他们在另一个“纯媒体”的 QQ群里也是群友。他们唯一一次见面,就是被网友人肉搜索出来的在云南电视台的那次,伍皓作为领导表扬了信息公开,他作为热心观众,批评信息公开步伐还不够。

  和“风之末端”的关系——“那见面的次数就太多了”。他们俩同在《云南信息报》开设专栏,边民的专栏叫《新闻脱口秀》,风之末端的专栏叫《老昆明闲话》。

  至于为什么要参与这个调查,他认为“低俗”点的理由就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云南人对“躲猫猫”这个词很熟悉,北方话叫“捉迷藏”,一般是小孩才玩的低级娱乐游戏,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玩躲猫猫游戏玩出人命来,怎么可能叫人不浮想联翩?他想首先满足一下自己的知情权。

  “能石匠”和“边民”、“风之末端”之前都熟悉。他不在伍皓的群里,是看到转载信息报的名,至于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上,他估计是自己在网上发言中立,“受到官方和民间的尊重”。

  看上去很美

  19日晚上10点,被随机抽中的网民代表王新云意外接到了省宣的电话,他因此觉得自己背负了“历史性的责任”,兴奋得到20日凌晨4时才睡着。 2004年云南大学电子专业毕业后,王新云在“得爱科技”工作。平时,他喜欢在网络上匿名发表自己的观点,从陕西的“周老虎”,到贵州的“俯卧撑”,他都曾关注。

  “能石匠”以为这样的调查起码也要三天以上,于是挑了换洗衣物、一周的鼻炎药,手机充电池等,赶在预定时间赶到了集合地点。

  2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8名被选中的网民代表抵达了云南省委宣传部。温星回忆,由于拍照摄影的记者太多,不明就里的省宣保卫处警官还不小心把这些网民代表当成了上访的群众。

  在前往晋宁县的路上,“调查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们显得很兴奋,都想弄清楚李荞明是怎么死的。在商讨中,大家提出了查看看守所当天的监控录像,与李荞明生前的狱友——第9监室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对话。

  这些网民代表没想到几小时后,自己面对的是一地鸡毛的局面。

  走了一圈,王新云发现,调查组成员所谓的调查其实就是听警察说,看记录,走走过场。他们没能观看当天的监控录像,因为对方告知“没有监控录像”,没能与李荞明的狱友进行直接对话,对方解释是“需要依程序审批,否则不符合国家规定”。

  不解渴的调查,无力的报告,便是笃定的结局。当晚,委员们集体回忆一天调查情况,由风之末端主笔,边民、媒体代表杨之辉辅助分工写作调查报告。委员会的晚饭则由王雷开车出去,买来米线AA分摊。

  王新云只发表了简短的几条意见,温星那时忙着给自己的报纸写稿子,大家都一腔失落——既然大张旗鼓“特事特办”,至少不能忽略一些核心事实,它们需要被集中追问、真实呈现。

  在网友撰写的报告中,给公众留下印象深刻的恐怕还是这句话:当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时,才突然感觉到,在网上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中却是那么无力。

  在“能石匠”看来,这种事实虽然令人尴尬和难受,但恰是符合社会现实的。离开了网络之上一呼百应的基础,网民的个体形象与不知网络为何物的弱弱小民别无二致,而个体相对强大的公权力来说,又显得那么弱不禁风。

  正如该报告所称,“从虚拟回到现实,却没有历史小说般美妙”。

  他究竟算不算你们?

  在全国人民期待的目光中,“网民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令人失望了。调查团人员在整个调查中缺乏专业表现,以及应对警方拒绝的无力,一时间被网友广为诟病。与此同时,调查人员的身份信息被披露出来,网友此次行动俨然成为针对权力的二次监督。

  “后躲猫猫时代”延续了舆论中的质疑趋势,公众渴望知道实情,却又对欺骗异常警觉。调查报告公布后,主任“风之末端”一下子从一名草根英雄变成了“御用走狗”。

  天涯网友贴出一个链接,网页打开后,可见以“风之末端”发表的《昆明日报社2007年工会工作计划》,“风之末端”以姓名为赵立出现在工会委员会名单中,职务为“宣传委员”。作为体制内的人,网友对其调查行为的中立性表示怀疑。

  云南省宣向媒体提供的聊天记录最后一段是伍皓与“风之末端”的私聊内容,伍皓直接问“风之末端”:你究竟算不算托啊?我没分管网络处,他们真给你们报酬吗?

  “风之末端”回答:“有时候写的几篇文章,例如怒江水电开发,网络处会给报酬,但不多,我们也在文章里用个人观点表达,一样的,利用我们在网上的影响力。这个问题不大,因为托都是唱赞歌的,而我两个,同样很严厉地批评过政府,好在网上的东西都在,很好找的。”

  “实际上,我和边民都还有一个很有利的身份,我们真正的身份是自由人,虽然在过媒体,都是聘用,直到现在,我还是连养老保险和医保都没有的人,我已经想好,任凭网络上再闹,我鼓励网友去查我的社会保险资料,这不保密,很容易查到,证明我们的独立身份。”

  伍皓还专门去问网络处处长:“风之末端”到底是不是你们的,你们是不是还给他们些报酬?

  处长表示,云南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也没有说政府付费给网友一说,但是网络处应对一些舆论危机时,需要征集的文稿,会按照著作权法付给一些稿酬,“是固定的稿酬”。

  尴尬的牺牲品

  在边民看来,调查团人员能力的局限,加上政府牵头主导的这次调查,以及警方动辄“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的奢侈借口,似乎注定了“躲猫猫调查团”成为一不能避嫌、二无法展开实质调查的尴尬牺牲品角色。

  调查报告出来后,甚至连伍皓公开表示对调查组不满,指责报告“不解渴”。

  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温星和边民分别对伍皓的不满做出回应——对于一群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网民,面对谜团重重的真相隐秘,可能会遭遇的信息封锁,他们依靠什么来予以消解?

  和多数网民一样,边民认为这次调查是仓促上阵。伍皓同意了这点:“当时公安、政法部门的同志说时间太仓促了,来不及准备。我说真相不需要准备,越准备越无法找到真相。”

  不过,在19日调查委员会听取了当地公安、检查机关情况通报后,一位网民代表说,警方的准备则相当充分,他们提出的每个问题都能自圆其说,这是大家没想到的。

  在边民看来,警、检方的一些举动令他费解。当委员会提出要实地查看监所并要求会见相关嫌犯当事人时,警方并没有拒绝,而是向委员们表现除了“特事特办”的开明态度,现场演示了流程:当场请示,当场批准。

  当委员们在看守所里再次提到要见嫌犯时,检察官忽然发表反对的“检查意见”,而警方领导对自己的意见被否定,“欣然接受”了。边民反思说:我们进入看守所也是不合法的,他早就可以“检察”,而警方一会主动一会被动,看起来那么自然、纯熟。

  那一刻,他心里一惊:不仅他,所有的民间委员都太业余、太菜了。

  专业人士也有,云南省委政法委符晓、省检察院普泽、昆明市公安局刘震和郭斌作为政府部门的人员也参加了调查委员会。不过他们“沉默,还是沉默”。       我当时确实想得比较简单

  我们之前的初衷和打算使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这个方向,在今后的各种舆论突发事件,我们都将扩大公民包括网民的参与程度和范围。

  现在,让我们来回味一下伍皓的“语录”:

  “网络舆论,要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要真正信任网民,用非常坦诚、开放、开明的心态来对待网络舆论。”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隐瞒的。一切公开透明,就不怕网友来挑毛病,(就算)挑出毛病来,能比‘躲猫猫’这个事件本身的毛病还大吗?”

  记者出身的伍皓,一番话在“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成立之初迅即给高涨的舆情注入了一股兴奋剂,然而,一夜过后便深陷“作秀”指责的漩涡,伍皓经受着一场空前的考验。

  记者:你是经过什么样的启发想到征集网友的方式调查的?

  伍皓:因为“躲猫猫”这个事件本身是一个刑事案件,但是这么一个刑事案件因为警方对死者原因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引发成公共事件。我们最初的想法是,演变成公共舆论事件以后,公众对这个事实真相渴求非常急迫,所以对于我们宣传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尽可能还原真相。所以我们组织了网民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调查委员会,目的不是代表司法部门查案、办案,我们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授权。

  但是,我觉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我们的目的是从尊重网络民意,保障人民群众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这个角度协调司法部门,让我们整个社会公众、我们的网民参与到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进入到案发的现场,最接近地去了解真相。

  记者:委员会调查结论公布后,反而受到了网友的质疑,你怎么看?

  伍皓:我在协调会上专门也跟政法机关、公安机关做了一些沟通,我觉得我们要向公众开放,我们就要做到100%的开放。但是我确实也没有想到会有一些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比如调查委员会要会见嫌疑人,公安部门实际上是表示接受的,但是随后是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说这个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规定,不能会见。关于监控录像我后面也做了一些了解,监控录像也是检察机关提出来,觉得是法律不允许民间人士调阅。

  我现在看到网上的一些质疑,我觉得质疑是一剂良药,也是清醒剂,它能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我当时确实想得也比较简单,我觉得能让我们的网民和社会公众进入现场,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探寻到真相,能够接近真相,能够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记者:你之前也表示过这样的形式要形成长效机制,现在你对这个说法有什么样的看法?

  伍皓:我们之前的初衷和打算使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这个方向,在今后的各种舆论突发事件,包括比如出现矿难、重大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等,我们都将扩大公民包括网民的参与程度和范围。我们都可以以类似的形式让社会公众和网民更多地参与进来,使这些网民和社会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近事件的核心现场。

  记者:网友质疑委员会成员有你们找的“托”,你怎么回应这个说法?

  伍皓:从宣传部门说来没有必要去找“托”,把自己引火烧身。第一,我觉得我们对网络的舆论一定要尊重,要尊重网络舆论,不要觉得网民的舆论只是只言片语,通常就是谩骂居多,比较偏激。或者是网民的言论有这样那样的缺陷,觉得无足轻重,我认为尽管是只言片语,但是他发表的时候毕竟是经过思考的,这是一种思想,所以我们要尊重。

  第二,要敬畏。因为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背后是一个个具体实在的人,所以网民是人民群众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的言论也是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敬畏网民、敬畏人民,所以我们要常怀这种敬畏之心。

  第三,对网民的言论要善用。善用的概念就是真正把网民的言论当成一个改进工作的推动力。正因为网络的虚拟性,我们可以从网民的言论中获取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听不到的一些非常真实的、贴近人民群众的心声, 包括质疑、批评。

  “网民各界人士调查委员会”的困局

  作为首发“躲猫猫”新闻的媒体——云南信息报——副总编辑王雷也作为媒体代表加入了“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近日,他谈及自己的感悟。

  作为调查委员会的一员,我昨天(1月20日)全程参与了调查。由官方召集组织网民、媒体组成调查委员会,对一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这种方式在中国还是第一次,虽然我做了近十年记者,采访过许多案件,但像今天这种“身份”去调查,也是第一次。

  刑事案件的侦查、立案、审理有一整套程序,对应的职能部门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它们的司法权力来源于国家授权。记者采访虽然在我国还没有得到立法保护和规范,但是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然功能,早已深入人心。与司法机关强大的权力相比,新闻媒体权力的边界要模糊得多,而昨天才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它的权力有多大?边界在哪里?调查委员会很快就遇到了这些问题。

  到达晋宁县公安局后,调查委员会成员、媒体记者与该县公安局、检察院7名负责人在会议室展开了第一轮询问。如果说询问的环节顺利,那么调查委员会的“危机”很快就出现在晋宁县的看守所内。

  晋宁县公安局闫副局长表示,考虑情况特殊,经请示后,准许调查委员会成员进入看守所——可以说,调查委员会突破了法律的规定。

  在看守所内,当调查委员会要求与李荞明同仓的嫌疑人见面时,原本已同意的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却突然改变了主意,拒绝调查委员会成员会见嫌疑人。

  这给调查委员会带来很大困惑:会见嫌疑人被认为是最有可能“查明真相”的方法之一,但是调查委员会是否有权力这样做,却是我们之前没有想到的。

  我认为,尽管社会舆论对办案的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表现出极大怀疑,但释疑的调查及最终结论仍应该是相关部门,例如上一级公安、检察院或纪委等单位作出,调查委员会没有权力,也缺乏专业能力去“侦破”案件,调查委员会不能用违背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方法手段谋求真相、公正。

  如果大家对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甚至更高级别的司法部门丧失信心,那是我们的司法制度出现了问题,正如湖南湘潭黄静案,在公安部物证专家都介入调查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仍引起极大争议甚至质疑一样。

  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随后又以涉及机密为由,拒绝了调查委员会查看9号监仓监控录像和其他证据的要求,对此,调查委员会也没有办法。

  我认为,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的这次调查,虽然没能“查明真相”,但如因此就把这次活动指称为“作秀”、炒作,仍然是有失公允的。

  首先,调查委员会的介入,使案件的更多细节得以披露,从而使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作弊”的风险增加。

  其次,通过这种独特的调查方式,使得更多普通公民有了一条新的渠道更接近真相,想到那些闭门侦查、闭门立案、闭门审判而造成的冤假错案,这条路径至少提供了一种新形式的监督——虽然这种监督还很不成熟。

  再次,今天我认为自己有两个身份参加了调查,一个是调查委员会成员,另一个是作为首发李荞明案件的云南信息报副总编,相比我近年的案件采访经验,能让公安、检察院坐在对面有问必答,在几年前甚至几个月前都还是不可想象的。也就是说,调查委员会的形式,对中国媒体舆论监督的价值意义深远。

  最后,调查委员会本身就是一个鲜明的信号,可以解读出政府对主动公布、公开信息有了更大压力,也具备了更自信的心态,而公众参与公共事件的热情、愿望、渠道与技巧,也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

  虽然全国第一次民间色彩的调查委员会的第一次调查,在仓促中起步,有很多问题、不足,但如果能有更多人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其更符合法治精神,更具有操作性,那么,这一次中国大众民主监督的重要尝试,意义便大得多了。

  “躲猫猫”:象征性参与的悖论

  这种象征性参与并非不具备其象征价值乃至实质性的意义。政府、公众与媒体都在学习和成长。

  事实上,此次的网民代表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更多具有象征性参与的色彩:调查由省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参与的网民主要来源于副部长伍皓的QQ群 “伍皓网络意见箱”,“成员数百人,多为媒体记者和网络写手”;调查议题在8点半至11点的大巴路途上商定,调查只持续6个小时;设想中的调查核心,如观看监控录像以及与犯罪嫌疑人见面被看守所拒绝。

  也许在调查委员会被命名为“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时,这次调查就注定了不会成为一些媒体所渲染的“革命之路”:舆论是公众对事件的回应,而真相是公众渴求的对于事件的真实叙述,三者之间的区别和关联,它们所涉及的众多机构和复杂运作,显然不是几个小时内召集的一个委员会所能够承担和“调查” 的。

  所以与周老虎事件中色影无忌的网友和攀枝花的网友搜索和发现铁证相比,不必去苛责在从省委大门到看守所的路上,参与调查的一个网民向网站直播调查组情况,而另外两个网民“都一边说出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一边兴奋地拍照记录车上每一个人的表情”;更不必讶异,一个网民在调查中所提出的问题,被公安局副局长回答为“这是一个法律常识”:如同网友组长“风之末端”其后的总结:“如果我们委员的法律水平更高一些,还可以进一步做些事……遗憾就是我们听看到的不足以做结论”。

  但这种象征性参与并非不具备其象征价值乃至实质性的意义。政府、公众与媒体都在学习和成长。无论媒介和网民们对于调查小组及其报告的有限肯定、不满或者质疑,乃至对于调查小组网民成员的“人肉搜索”,都显示了中国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理性思辨能力,而这对于克服民主政治中的政治疏离感和犬儒主义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而以这个事件中的另一核心人物、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为例,当公安局向他反映最初采访时说的是“瞎子摸鱼”而媒体将它变成了“躲猫猫”时,他表示“这个不是问题的核心。即使你换成‘瞎子摸鱼’,大家仍然对游戏致人死亡这个结论有怀疑”,这一方面表明他对于新闻工作的相对宽容,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对于社会情境中的网络舆论的理解——也许既基于其前记者和“新闻方面舆论应对的专家”的身份,也源自“周老虎”、“俯卧撑”等诸多事件对官员们的历练;更重要的是他所明确显示的对于以往的“拖”、“失声”、“删”等政策的反思和表态:“网友渴求真相和知情权,这与我们宣传部的立场是一致的”,甚至对于调查组报告最后的结语“感谢省委宣传部”他也表示了异议——“不是你们感谢,而是我要感谢你们”。

  政府政治、公众与媒体,从来是共生性的行动领域,在这个激荡的时代面临着激辩、界定和捍卫公共利益的共同使命。开放和民主的政府政治,知情和参与的公众,作为公共论坛的媒体,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观察到国新办网络局对于云南“开创宣传思想新的思路”的褒奖,联系温总理在剑桥大学演讲遭遇突发事件后国内媒体打破“惯例”和回归新闻职业常态的表现,这些也许都使得中国的公众和网民们有了更高的期待:伍皓所言的“对舆论的尊重和敬畏”,公众所渴望的了解真相的权力和渠道,能否真正成为一种民主的制度安排?


云南晋宁县,看守所外,网友亲自上阵查真相

  “躲猫猫”背后的危机处理病态

  我们必须承认,现在某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很成问题,出了事,无论大小,政府说什么,民众都不相信,反过来,小道的流言说什么,民众都信。

  云南晋宁县一个农民在看守所突然死了,所方说是因为玩“躲猫猫”游戏所致。几乎在顷刻之间,“躲猫猫”就成了网上跟“俯卧撑”一样的时髦名词。云南省委宣传部危机公关,组织网民调查委员会调查此案,结果却更糟,不仅调查结果遭到质疑,连参加者也遭遇人肉搜索,省委宣传部此举,也被骂成作秀甚至骗局,害得有关官员,不断地出来解释,前面的事件没有解释清楚,又要解释后来的调查。

  “躲猫猫”本是儿童的游戏,但是由于云南方面别出心裁的举措,似乎已经把这件“死人的事”变成了大规模的网络游戏。在此,我不想以恶意揣测云南方面,宁可相信此举其实怀有公开透明的诚意,但是,我们知道,网民并非一个有组织的群体,邀请网民参加调查是好事,但谁能代表网民呢?总不能把所有人都弄来,晋宁也没那么大的地方装。无论谁出来代表,在多数网民那里,都没有代表性,不管真假,都可能是政府的托儿。姑且不论调查本身跟看守所方面最初的表态一样,相当粗糙,就算调查本身很有水平,也一样难以取信于人,因为“躲猫猫”背后,是政府危机处理的病态。

  但凡发生意外死亡,而且这死亡跟政府部门有关(或者被认为有关)的时候,往往会伴随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政府必须出面危机处理或者公关。可是,危机公共的前提,需要公关者自身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民众对公关者本身要有一定的信任度,否则,事情就很难办。我们必须承认,现在某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很成问题,出了事,无论大小,政府说什么,民众都不相信,反过来,小道的流言说什么,民众都信。非得上级甚至中央政府出面,才能摆平,即使当地的事情平息了,网民的疑惑却未见得能解,后续的不良效应一直会发酵下去。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有一种心照不宣的传统危机处理模式,事情一发生,首先做的,是封锁消息,能瞒则瞒,内部处理,内部结案,结果造成凡遇危机,政府对外不讲真话,久而久之,狼真的来了,人们都不信了。同时,像看守所这种地方,此前的确出过一些不法的情事,遭遇意外死亡的人,很多跟刑讯逼供,牢头狱霸专行等等有关,因此只要一出事,人们就容易往这方面去想。加上看守所方面最初的解释,实在过于粗糙,有违常识,自然使得云南方面的危机公关,雪上加霜,怎么做都错。

  其实,跟去年的瓮安事件的“俯卧撑”一样,在看守所里玩“躲猫猫”致死,按常理,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其实不排除在特殊的情况下,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事情无论怎样离奇,只要出了人命,按中国人的习惯,就是大事,天大的事,对于这种事的解释,必须相当慎重。首先要坚持给公众一个真相,这个真相即使代价很大,也必须公布,给公众说清楚。如果事情的真相,真的如看守所所说,就是一场单纯的事故,则必须有过硬的证据,以及切实的措施。躲猫猫背后如果没有猫腻,没有不法情形,那么如何跟此前出现过的一些非正常死亡划清界线,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多动脑子,因为此事的确容易令人生疑。起码的要在第一事件把现场保护好,证据保护好,将视频录像资料准备好,在开放媒体的情况下,尽快找权威部门鉴定,以示昭信,才是当前措施的不二法门,实际上,这也是政法部门的常识。像云南方面这样,看守所随意发言在先,宣传部召集网民代表在后,不管动机如何,结果都只能是弄巧成拙。

  当然,对于某些政府机关来说,危机公关的真正改善,还在于重建自己的公信力,尽可能说真话,说实话,采取实际行动,建立制度保障,切实保证行政行为的透明,公开。

  没有一个民众信得过的民意机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遇有危机,如果一时处理不当,基层官员又缺乏人望,就只能问题上交,矛盾上交,麻烦上交,不仅在出现群体性事件时要上级来给擦屁股,就是平时的日常纠纷,也会制造无穷无尽的上访人士,逐级上访,一直访到中央,给上级政府增添无尽的压力和麻烦。很多政府官员都觉得当今的民众不好管理,网民更是百般挑剔,动辄冷嘲热讽,人肉搜索,其实,对于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恰恰是政府官员自己应该想一想,没有信任,自然就会有尖刻的刁难。

  政府的危机公关不是躲猫猫的一场游戏,不能自己蒙上眼睛,对自家的病态视而不见,沉下心来,正视自己,治好自己的病,日子才会好过。

  “躲猫猫”调查不是一个好策划

  如果让网民走下网络的舞台,去从事“躲猫猫”调查这类与网民身份和网络生态没有必然联系,不过是更多地具有象征意义、点缀意义的活动,这非但没有扩大网民的参与,反而限制乃至取消了他们的参与。

  在多家媒体关于云南“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的报道中,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被称为调查活动的“策划者” (他本人对此并未否认)。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称谓。“策划者”以前有过多年新闻从业经历,现在是地方宣传部门的官员,这里的“策划”,首先会让人觉得, “躲猫猫”调查其实是一次“新闻策划”。

  近些年来“新闻策划”似乎颇为流行,不过实务界和学术界对此一直存有警惕与批评。正如论者所言,新闻的本质是由记者记载新近发生的有传播价值的事件,新闻策划则是对新闻规律的“反动”,因为它不是产生于客观世界,而是产生于新闻人的头脑,是新闻人为了推动甚至是创造某种社会事件而进行的报道活动。当然,新闻策划在一些“新闻人”和媒体那里已经成了一种常用手段,争论“要不要新闻策划”已经没有多大意义,而更要看某个新闻策划搞得好不好。

  那么,云南省组织的这个“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简称“躲猫猫”调查),是不是一个好的新闻策划呢?这个策划是否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呢?

  笔者认为,“躲猫猫”调查的策划者首先低估了网民的判断力。策划者之所以要组织一个有网民参与的调查委员会,前往“躲猫猫”事发地——晋宁县看守所进行实地调查,主要是鉴于网络舆论对晋宁县警方做出的结论(认定在押人员李荞明在玩“躲猫猫”游戏时意外死亡)存在严重不信任。按照策划者的想法,广大网民不相信当地警方的结论,而我们组织的这个调查委员会有网民代表参加,这些网民代表能够集中代表广大网民的诉求,“让网民代表去现场,去复原当时的情景,通过网民自己参与来得出结论”,网民总不应该怀疑了吧。以为只要吸收了几个网民的参与,就能树立调查委员会在广大网民中的权威,缓解网民的焦虑情绪,获得他们的好感与认同,这种想法何其简单也。

  从“‘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活动的命名,到高调表示“提供事实的真相和了解真相的机会,就是宣传部门的职责”,策划者从一开始就明白无误地告诉广大网民和参与调查的网民代表,组织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实地调查,努力发现“躲猫猫”事件的真相。策划者的这种态度,给了广大网民和网民代表一个强烈的暗示,使他们对调查活动产生了很高的预期。然而,调查委员会只是一个临时性组织,不是一个具有法定权力的正式机构,他们到达晋宁县看守所之后,由于法律限制的原因,他们提出的询问事发当时被害人的同室狱友、查看事发监舍的监控录像和其他物证的要求,全都遭到了当地警方和检方的拒绝。最终,调查委员会除了在看守所听了当班民警的“一面之辞”,在晋宁县公安局听该局再次发布了“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果(就是此前遭到舆论质疑的那个结果) 外,几乎一无所获。他们发布的调查报告,自然也不可能告诉人们什么真相,因此很快受到了众多网民的质疑和“围攻”。

  一个以“真相调查”的名义组织起来的调查委员会,到头来连真相的半个影子也没有看到,这个结果不但广大网民不买账,调查活动的策划者也不满意,说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之所以在网上引起这么大的舆论疯炒,就是因为你们没有结论,你们只是把整个调查过程像记流水账似的记了下来”。策划者随即也进行了反思,承认“我之前的想法也很天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没想到会有法律障碍,导致他们(指调查委员会)没能进入案发现场”,因此调查委员会没有发现真相,没有得出一个像样的结论,“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但他又表示,“龚飞(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也是没有经验,没跟我通气,要不这点儿小障碍我跟县里打个电话也是能解决的。”言下之意,虽然晋宁县警方、检方给调查委员会设置法律限制、法律障碍于法有据,甚至可以说人家这样做是在依法办事,但如果策划者把事情过问得更细一些,比如亲自给晋宁县打个电话,“这点儿小障碍”定能迎刃而解。策划者一方面低估了警方、检方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高估了自己“打招呼”解决法律障碍的能力,策划意识有余而法治意识不足之故也。

  “躲猫猫”调查委员会吸收了网民的参与,并由网民出任正副主任,在调查活动中却未能发挥网民的特点和优势,更未能调查出广大网民翘首以待的真相来。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刚刚结束,一场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就在网上紧锣密鼓地展开了。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调查,网友对调查委员会中的网民代表进行“人肉搜索”,发现调查委员会主任、网民“风之末端”很可能是(至少曾经是)昆明某报社工会的宣传干部,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民“边民”则是在当地某电视上经常露脸的“热心观众”,两人的草根网民身份大可怀疑。于是许多网友怀疑“躲猫猫”调查委员会是官方的“托儿”,认为整个调查其实是一场并不成功的“网民参与秀”。如此被动且近乎“失控”的局面,显然是调查委员会始料未及的,更是调查活动的策划者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低估广大网民的判断力和警方、检方依法办事的能力,策划者最大的“失策”,还在于对“扩大网民参与”认识不清、定位不准。须知“网民”并不是一个特殊的身份,不是一个可以随手拿来说事、做文章的道具,从一个宽泛的意义上说,网民就是公众,网络就是社会,某起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就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关方面对事件的处理,可以采取与网民对话、向网民征求意见、吸收网民参与调查等新颖时髦的举措,但并不会因此自动获得某种特别的公信力与合法性。“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中吸收了几个网民代表,也仅仅是吸收了几个网民代表而已(姑且不论他们在网民中具有多大的代表性),在调查委员会中,他们并不能比其他人(其他人多半也是网民,只是其网民身份未被突出、放大)起到更大的作用,非要把此举提升到“扩大网民参与”的高度,就显得过于勉强了。

  策划者或许有所不知,“扩大网民参与”最好的办法,不是什么新奇的创意和高明的策划,而是让网民在网络上自由地活动、健康地成长,使他们充分发挥“网络调查员”、“网络监督员”的作用,既通过“人肉搜索”等手段搜集各种材料和证据,也通过排山倒海的跟帖、“灌水”、“拍砖”给有关方面施加压力,促使后者不能不对网民呈上的如山之铁证做出回应,不能不对沸腾的舆论有所交代。

  自互联网勃兴以来,网民一直都在以这样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从“孙志刚事件”发生后群起呼吁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到锲而不舍穷追“华南虎照”的真伪,从把江苏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浙江东阳“公款按摩局长”韦俊图等一干问题官员拉下马,到这次对警方做出的“躲猫猫”事件结论表示“集体不信任”,对“躲猫猫”调查活动的代表性、合法性及真实性提出质疑,广大网民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参与热情和强大的参与能力。对网民而言,网络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舞台,是他们最好的用武之地,无需他人的恩准、关照和导引,网民自己完全能够不断扩大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而如果让网民走下网络的舞台,放弃自己得心应手的网络武器,去从事“躲猫猫”调查这类与网民身份和网络生态没有必然联系,不过是更多地具有象征意义、点缀意义的活动,这非但没有扩大网民的参与,反而限制乃至取消了他们的参与。

  先是“躲猫猫”事件成为热门新闻,接着“躲猫猫”调查成了比“躲猫猫”本身更热门的新闻,大约可以证明“躲猫猫”调查是一个成功的新闻策划了。而由于主观、客观的种种原因,“躲猫猫”调查未能发现事件的真相,未能促成策划者、警方检方和广大网民的多方“共赢”,并在事实上把“网民参与”变成了 “网民参观”,平息网络舆论的努力反而给网络舆论火上浇油,从社会效果上看,“躲猫猫”调查又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策划。
来源: 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