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虾店加盟哪个好:改革开放三十年前后婚姻生活变化二重天__从婚姻登记、婚姻生活的演变看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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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前后婚姻生活变化二重天__从婚姻登记、婚姻生活的演变看时代的发展

日期:2009-09-25 新闻来源: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改革开放三十年前后婚姻生活变化二重天

——从婚姻登记、婚姻生活的演变看时代的发展

作者: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贾明军律师

 

一、结婚登记身体检查——从体检,到免除

为了防止一些患有特定疾病的当事人结婚,《婚姻法》规定,对于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人,禁止结婚。特定疾病一般包括以下4类:

1、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4、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三十年前,为了查清要结婚的当事人是否有以上禁止结婚的情形,要求新人必须做身体检查。新人们必须到医院排队挂号检查,再拿着几天后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到民政局办理手续。而现今,婚检的规定已在六年前删除,新人只需要在结婚登记时填写一个身体情况的“声明”即可登记结婚。

二、结婚彩礼置办、迎娶——从低级、到高级

70年代结婚“四大件”是自行车、机械手表、缝纫机、收音机。

80年代结婚“四大件”是电视机、电冰箱、石英手表、洗衣机。

90年代结婚“四大件”是空调、电脑、手机、汽车。

新世纪后结婚无所谓“四大件”了,液晶彩电、三开门大冰箱、全自动滚筒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DVD、MP3、MP4;厨房里还有燃气灶、电饭锅、油烟机、微波炉、电磁炉、消毒柜、洗碗机等等,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同时,男方付女方的礼金也水涨船高、与时俱进。从“百里挑一”(101元)到“千里挑一”、“万里挑一”,再到十几万、几十万元不等。接新娘子的工具也从“抱着背着”到“自行车驼着”,再到“拖拉机载着”、“小汽车坐着”,小汽车也从一辆、四辆、六辆发展到车队,车型更是越来越豪华。

三、婚后养儿育女性别——从歧视、到同等

“重男轻女”是解放前封建主义思想的顽疾,即便是到了70年 代,“养儿防老”的观念,不仅在农村普遍,而且在城市流行。谁家要是生了一个“带把儿”的,祖宗三代都容光焕发、兴高采烈;如果要是生了一个“女娃子”, 首先是媳妇掉泪,然后是娘家人担心,顾忌以后女儿在婆家没有好日子过。那婆婆的天,可谓晴转到阴,并且一阴都是好几年,数落媳妇“没用”,媳妇只能苦水肚 里咽、岁月熬成婆。而现在,流行的观点是,“女儿更体贴”,更晓知关照自己的父母,“养女防老”反成时尚。另外,还流行“儿子是建设银行”、“女儿是招商 银行”的说法。生了女儿,就能“招财进宝”、“不尽财宝滚滚来”。男女平等的观念在新世纪的今天,不仅仅是“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口号,可谓真正是深入人 心。

四、婚后婆媳关系——从尴尬、到融洽

三十年前,媳妇未 过门儿,娘家就教女儿如何做饭、如何洗衣、如何伺服丈夫、如何孝敬公婆。媳妇嫁进门,丈夫、公公都好相处,唯独婆婆“脸难看、话难说、难伺候”。而当今, 当年受气的“媳妇”现在都熬成了“婆婆”。在新思想、新观念的教育熏陶下,婆婆们反而更通情达理、理解青年人的工作压力和竞争环境。对媳妇也从“从高、从 严要求”,到随和宽容,婆媳关系普遍得到了改善。反过来说,反而现在“80”后的媳妇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使婆婆们“不适应”,比如说,不做饭、不收拾、不节俭、“月月光”、“说不得”等。现今的“新媳妇”绝大多数都是“80后”了,从小父母宠爱有加、吃苦精神差、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多一些,都是“新情况、新问题”。

五、离婚观念演变——从抗拒、到从容

(略)

六、离婚手续办理——从复杂,到简单

十年前,离婚不仅 仅是个人的“私事”,而且还是单位的“公事”,离婚,需要单位出具介绍信,没有单位的人需要到街道或村委会开具介绍信。这个介绍内的主要内容,主要是说这 对夫妻感情破裂,经过单位或街道多次调解仍没有办法维持等。因为需要到单位开证明,所以很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的当事人,即使婚姻生活再痛苦,也不愿意 告诉“外人”,从而不得不选择忍耐。而即使到单位或街道开介绍信的当事人,也不一定马上就能拿到介绍信,因为单位或街道要做调解工作,短则几天,长者几个 月,离婚手续因此非常繁琐,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繁琐而选择了继续“熬日子”。

到了2003年10月,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离婚登记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的规定被删除,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完全回归成个人的“私事”,只要双方当事人拿着自己的身 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持一纸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手续,大约会在半小时左右就全部办理完毕。离婚手续也经历了一个从复杂到单间的历程。

七、离婚财产分割——从“分筷子、分煤球”,到“分证券、分股权”

记得2005年 我曾经在市律协参加一个沙龙时,王嵘大律师在介绍自己执业二十年的经历时曾感叹,当年在办理离婚案件时,为当事人“分筷子、分煤球”的情景。王律师回忆 说,当年那对当事人家里的煤球正好是双数,大家每人各一半;而筷子却多了一根。这一根双方都争着要,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把那根快子折断,大家谁都别 想要了才得以了解。我也记得十年前,我做离婚案件时,为了争一台几百元的挂窗式空调,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的情形。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 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也历经了一个从稀少、到丰富的过程。三十年前,大家基本都没有多少存款,房子都是“公家”分配的,最付钱的无非 是家用物品、生活用品。而现在,不仅房子、车子、票子要分,而且基金、股票、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等都要分。别说三十年前、就说十年前,谁家能有几十万元 的共同财产就已经不得了了,而现在,上海内环内随便一套房子,就价值一百甚至几百万元,“百万刚起步、千万不算数、亿元才靠谱”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张,但确 实从侧面反应了改革开放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从我们代理离婚案件的情况来看,数亿元的财产分割已不再稀奇,巨额财产的表现形式通常是股权、证券、豪 宅、收藏品等。

我做婚姻律师没有 三十年,但执业十年来的变迁感受就足以让我感慨不已了。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年、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之即,对婚姻生活、结婚、离婚登记演变的回顾,让我更加热 爱祖国、让我对国家的未来更有信心,让我对于律师事业的发展前景更加憧憬。衷心祝愿:律师业的明天会更好、祖国的明天更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