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百合壁纸:“友邦惊诧” 中国式红包何以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5:35:32

红包,在新闻业内被惯称为“车马费”或者“媒体公关费”,通常是由新闻源一方发给新闻采写的记者和编辑,通常使用普通信封装,一般在数百元,有的使用消费券或者充值卡代替。

怪胎诞生,公关公司以搞定记者为己任

红包这个怪胎,诞生于20世纪末90年代,当时有很多公司刚刚兴起,中国改革开放刚好进入了一个快车道。西方公关公司开始进驻中国,中国一些本土的公关公司也开始兴起,跟国外公关公司主要跟媒体和客户之间沟通不同,中国的公关公司都是以搞定媒体为己任,以直接的红包来搞定媒体。

开始红包还不是太明显,主要是一些新产品的发布会等,但是慢慢演变成了所有的公司想开会宣传自己或者发布什么重要决定,都要给媒体车马费。这也慢慢形成了中国的一个惯例,连跨国公司进中国来,也要按照中国的潜规则行事,给媒体派发车马费。这个现象愈演愈烈,甚至现在连政府或者公益性组织开会也要给记者派发车马费。[详细]

公器私用,真假记者“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在“车马费”之外,红包的功能越来越多,甚至已经开始演变成一场交易。在2008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矿难,而在这场矿难发生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详细]

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媒体潜规则,亦衍生出了庞大的利益链。如南方都市报报道,“网络删除”已成为一些人的生财之道,其中部分从业人员仅用一周时间就把客户指定的负面新闻成功删除,其一单业务收费万元以上。在山西封口费事件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调查中发现,当时真正市场化程度高的报刊没有出现在领取封口费的名单中。一位出版总署的官员做出乐观判断:“这证明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那些市场化良好的媒体是能保持新闻职业操守的。”[详细]

见怪不怪,整个社会用钱开路已成风气

除了前文提到的山西宝干河煤矿在矿难后发生的记者排队领红包的事件外,同样是2008年,河北蔚县发生“7?14”矿难,嗅觉灵敏的各路记者闻风而来。但当他们散去之后,有关矿难死亡的真实人数仍被隐瞒。国家安监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披露:多名记者在此次矿难后收取了红包。蔚县当地两位曾经的煤炭老板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几乎一个煤老板手上都有一份记者名单,每逢遇到事故,就依次打点。[详细]

时间过去3年,“领红包”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文明的方式,“抢红包”的事件也屡见不鲜。2011年6月7日,演员孙俪和邓超在上海举行了婚礼。就在孙俪的经纪人给守候多时的媒体派发礼物和500元大红包时,两名在场的娱记却为了争抢红包扭打在一起,拳脚相加,现场一片混乱,让孙俪和邓超喜庆的婚礼上演全武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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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1.你怎么看西班牙《阿斯报》副主编采访中国男足收到300元红包一事? 没有不合适,向记者派发车马费在世界各国都存在 很平常了,向记者发红包在国内是通行做法了 很不合适,男足不好好踢球,却靠发红包讨好媒体太没出息 实在难以接受,丢人丢到外国去了 在国足身上发生什么新闻都不值得奇怪 说不清2.该西班牙名记在收到红包后大为吃惊并录制视频上网,你怎么看? “友邦惊诧”了,可能在西班牙这种事情比较少见 制造噱头而已,没有像样的新闻就去开掘这样的新闻 存心的,想借用此事羞辱中国足球和采访环境 说不清3.你是否赞同向媒体发放车马费? 赞同,媒体人收入普遍不高,车马费有助改善他们的收入 赞同,车马费有利于维持媒体与被采访对象的良好关系 不赞同,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会导致媒体失真,公信丧失 不赞同,说到底是种腐败现象,社会不正之风 说不清4.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发放车马费在国内成为一种通行做法? 国内部分记者缺少自律使然 多年养成的糟糕行业陋习 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机制 整个社会用钱开路的风气使然,没人认为是问题 其他
 

记者拿红包是个普遍现象,本来有的记者并不愿意去拿红包,但是业内人个个都拿的情况下,不拿红包反而会被别人视为异类,这样,红包就成了一个业内的弊病。

有理想,真记者就该是真相的记录者

记者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职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有职业追求和职业道德的约束。每个新闻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新闻理想。因为不同的理想许多人走上了新闻这条路,许多青年人是因为新闻某种意义上能够“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而进入这一行业的。但是新闻理想不仅仅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那样充满激情。

在中国,媒体从业者坚持媒体的社会责任理念,追求新闻专业化,这是大多数媒体从业者的一个理想。但这种理想并不一定是媒体出版商和运营商的理想,在商业化的大潮中,媒体也不能例外。这是现实的抉择。不能指望所有的新闻人都“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但是绝大多数的新闻记者都是心怀理想走进这个行业。[详细]

无保障,不拿红包或将无法维持一个有尊严的生活

在很多记者心怀新闻理想的同时,也在拿着红包——这个看起来并不那么符合新闻理想的事情——其实更多的也是出于无奈。现在中国大陆媒体工资待遇低,很多记者不得不靠红包补贴。如果一时间砍掉红包而又没有补偿,也会挫伤记者的积极性。

一份调查显示,关于调查记者的平均收入,67%左右的月收入在5000至10000元的范围之间,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约为17%,而月收入少于5000元的约为15%。相对于调查记者所付出的报道艰辛、面临的职业压力而言,这个收入水平的确不高,因此他们对收入的满意程度也比较低。而一些都市报的记者则面临着更低的收入,仅有几百元的底薪,就算辛苦的跑上一个月,可能也只能换来两三千元的工资。[详细]

有伦理,不说假话本是记者的基本职业操守

现实中,一个有公信力、负责人的媒体的做法是,我可以不说话,但是绝不会说假话。不说假话是当今中国新闻从业人员最后的底线,超过这一底线,不如放弃写作。这样的话,现实而理智,但是这毕竟给了所有崇尚客观公正的新闻专业主义的人们一种莫大的无奈感:什么时候新闻记者变得这么孱弱了?为什么金钱无孔不入,甚至渗透了最为崇高的专业精神?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在接受采访时说:个别记者收“封口费”恐怕是难免的。但一次矿难那么多记者收“封口费”,当然是中国新闻界耻辱。不过我认为不仅仅是中国新闻界的耻辱,也是所有中国人的耻辱。房间里有那么多臭虫,那不卫生的肯定不只是臭虫,肯定整个房间不干净,甚至整栋楼都不大干净。[详细]

无自律,人人都拿为何“我”不拿

记者拒绝“封口费”是职责使然,本理所当然,如今却成为新闻,受人称道。这何尝又不是对几乎泛滥成灾的“封口费”问题的一种讽刺呢?环顾现实,不难发现,我们处于一个媒体整体环境仍然极为尴尬的时代,媒体责任、记者道德,随时随地都可能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拷问。这不是源于人们对媒体力量缺乏信仰,而是因为太多的污点让整个新闻界蒙羞。

展江说过:封口费的确是中国新闻界的耻辱,2008年的事件大家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记者戴骁军为一部分记者的腐败留下了铁证,而不像过去那样,停留在传说和转述的阶段。这说明中国新闻界本身鱼龙混杂,既有最优秀的记者,也有打者记者旗号,从事收受金钱,甚至利用灾难发财的人。[详细]

在出席中国国足新闻发布会时,马塔里亚纳斯被赞助伊拉克国家队的某中国商家塞了一个红包。这个中国公司的举动,让马塔里亚纳斯大为吃惊。

2008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矿难,而在这场矿难发生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红包很糟糕。对中国新闻业来说,这很尴尬……是一种腐败,”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陈婉莹表示。“并不是说新闻记者认可这种行为——这个圈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

体面的生活,一线记者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

相对工作付出和职业风险,调查记者的收入待遇和福利保障等物质性回报比较低,他们的职业满意度一般,尤其对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充满焦虑。在中国,调查记者吃的是青春饭。青春饭,本是媒体创造的、带有贬义的、依靠脸蛋与身体生存的特种从业者,如今成了自己行业中本应是最顶尖群体的标签。在京沪粤,一名消费理想与身体的男性,月薪万元何以维持一个家庭?

而英国的《金融时报》作为一家上百年历史的老财经报,他们记者的工资比投行的职员稍差,但是基本与高职业收入的医生和律师比肩,甚至比他们还高。而中国的很多媒体对记者收取红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压低薪资的需要。对于中国许多日益商业化的报纸来说,激烈的竞争意味着利润空间缩小。[详细]

行业的自律,媒体有义务约束旗下记者的行为

中国一些最有声望的出版物,例如商业杂志《财经》和《经济观察报》,禁止其记者收钱。如果各个新闻单位自律,严格要求记者,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新闻记者拿了新闻单位的工资,当然有进行报道的义务,并且应该努力提供尽可能准确的报道,这是对雇主的义务。而一旦收取了红包,很大程度上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可能受到了影响。

英国老牌的财经媒体《金融时报》,他们规定,公司或者采访对象超过20美元以上的礼物是不能收的,超过20美元的礼物要上交报社,每年在圣诞节前夕的时候拍卖捐赠给慈善组织。在每年的拍卖会上,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礼物。而记者私自收受红包是要被开除公职的。法国路透社中国首席记者Benjamin Lim也说:车马费会让他丢工作。[详细]

完善的立法,用“明规则”打破“潜规则”

除了《宪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他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一般都是限制性的。而对新闻界的保护性条款简直就是一片空白。所以这就是呼吁要为新闻立法的基本原因。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既不是一部法律,也不属于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它与新闻活动有关,所以出台以后对新闻界报道重大公共事件有很大帮助。但问题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地方官员手中,而且中央政府的官员做得要好于地方官员。所以现在记者报道地方问题困难重重。地方官员限制媒体 当然不会通过法律途径,因为有了行政权力和异地监督的禁令往往就够了。同样的,有了新闻立法也可以将桌面下面的这些潜规则拿到台面上来,明明白白的说,哪些是应当得到保护的,而哪些又是绝对不能做的。[详细]

2008年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很多媒体收取了几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封口费”。

以调查记者为例,他们在出卖青春与理想的同时,却并未获得与之对等的收入。而一些都市报的记者收入较之他们更低,红包往往成了补贴家用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