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英雄坛说攻略:商场购物谨防问题商品 打折猫腻“七大注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3:14:30
商场购物谨防问题商品 打折猫腻“七大注意”

  霸王条款打折陷阱

  近日记者从惠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在他们受理的各类投诉中,由商场购物引发的纠纷一直占较大比重,其中,购买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场“霸王条款”、促销打折欺诈等三个方面最为突出。

  过期奶粉引发宝宝腹泻

  不久前,消费者李氏夫妇在惠州市区某超市购买了一包某品牌婴幼儿奶粉。谁知孩子喝了之后当天就开始呕吐并伴有腹泻,持续了4天。于是李氏夫妇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医生确诊为急性胃肠炎。李氏夫妇怀疑可能是奶粉有问题,便仔细检查了该包奶粉,发现奶粉闻起来有异味,显然已经变质。于是他们要求该超市予以赔偿,该超市负责人向奶粉生产厂家反映了这一情况。厂家认为,奶粉产品无质量问题,双方在造成孩子腹泻的原因上各执一词。李氏夫妇十分气愤,以奶粉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为由向龙丰消委分会投诉,要求厂家赔付孩子的医疗费、营养调理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45000元。经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同意了消委分会的调解处理意见。

  对于商场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惠州市工商部门表示,将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力度,对惠州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各专业市场进行抽查。对于不合格商品,采取必须下架、退市制,并会经常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同时,惠州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仔细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和厂家,并认清商品的防伪标志。

  承诺“特价”最终泡汤

  情人节前夕,某商场为促销散发传单称:情人节当日到该商场消费的前五位顾客可以购买特价手机一部,此价格比市场价便宜500余元,但当日上午前5位顾客要求购买此款特价手机,该商场却以特价机无货为由,只销售了1部,其余4人没有得到其承诺的特价机。

  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迅速赶到现场与商场的负责人交涉,向其指出发出的广告所作出的承诺必须兑现,否则便是虚假广告,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该商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别处调来4部特价手机,销售给4位消费者,使4位消费者满意而归。

  有些商家却以“打折”为幌子,采用虚假宣传来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甚至借此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门验票盖章做法不妥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称,“霸王条款”主要指那些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

  典型“霸条”一:“本商场对活动礼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请与礼品生产商联系。”这是在某些商品促销活动宣传品的广告语。商家以赠送礼品吸引顾客时,赠与礼品其实就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格式条款,利用自身优势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如果赠品有瑕疵,消费者本身又无过错,商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典型“霸条”二:“商场主办本次活动并保留最终解释权,有权视情况不时调整本次活动。”商家的解释只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解释,但不是最终裁决,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无论商家是声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还是“有权视情况不时调整解本次活动”,其实质是试图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借以逃避法律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典型“霸条”三:“在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仍需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在某些超市的墙壁上居然堂而皇之地贴着这种条款。根据“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付款取得所购物品时,买卖合同已经完成,已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此时,商家已不再对消费者所购商品拥有所有权。因此,商场保安验票盖章及检查消费者物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典型“霸条”四:“本商场场地免费提供停车,车辆遗失、损坏,商场概不负责。”顾客在商场消费时,在停车场停车就是有偿保管合同关系。顾客消费时所支付的价款,已包含了停车费用,或者说停车服务的成本已转移到消费品之中,因此,如果顾客车辆遗失或损坏,商场应该要承担民事责任。

  消委提醒 打折猫腻“七大注意”

  针对商家“打折”促销活动引发的各种问题,消委会特别提醒:

  一、购买明码打折商品时,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

  二、货比三家是抵御价格欺诈的有效武器;

  三、倡导理性购物,避免盲目消费。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五、警惕设在“最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家所谓的打折促销“最终解释权”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接受奖品或赠品时要留意其标识。尤其是化妆品、食品等关系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在没有相应标识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使用;

  七、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到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