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石林营业时间:斯宾格勒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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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读书报》2006111516版李秋零文章《全球化时代重审斯宾格勒的“预言”》,推介斯氏《西方的没落》全译本。

 

读后感想,不在于接受斯氏对于西方中心观念第一个做出的批判和挑战,我所感兴趣的是,用来批判西方中心观念的论断,依然是关于文化最高阶段的理论。一面是文化无优劣之别,另一方面,又有文化发展线形特征的概括和总结。这个巨大的悖论,竟然被包含在要抛弃文化发展三分框架的理论中间,换句话说,抛弃者旗帜鲜明要抛弃的,恰恰是他下意识里顽固坚持的,这个现象为什么会存在。

 

斯氏自诩,他的历史哲学为“哥白尼式的革命”。他要挑战的是,从意大利历史哲学家维科开始以来的整体史学观念:按照“古代-中古-近代”这样一个三分框架,把西方社会看作人类历史发展的成果,其他地区历史则被设想为西方社会历史的准备。斯氏把这种以西方的历史为中心的线形进化模式称为“历史的托勒密体系”。他认为自己提出的“文化形态学”理论,就是“历史领域的哥白尼发现”:“因为它不认为古典文化或西方文化具有比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中国文化、埃及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文化等更优越的地位——它们都是动态存在的独立世界,从分量来看,它们在历史的一般图象中的地位并不亚于古典文化,而从精神之伟大和力量之上升方面来看,他们常常超过古典文化。”

 

一方面,文化没有优劣差别,另一方面,文化又有发展阶段。于是,认为西方没落已经来到的论者,掉进了他自己设置的逻辑陷阱:

 

第一,斯氏认为,文化具有最高发展阶段。文化的最高阶段也是最后阶段就是文明,它的一个重要象征就是世界城市的出现。摆脱了农村的的世界城市,金钱成了世界的主宰,金钱统治取代了此前一切形式的统治,金钱关系取代了此前一切形式的人的关系,金钱,成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

 

第二,摈弃文化优劣论断的人,本该抛弃文化发展阶段论,但是,斯宾格勒在强调每一种文化独立地位、独立价值的同时,进一步视文化为“生命有机体”,统统包含着一个从出生到成长、从衰老到死亡的有机过程。我们已经目睹了古代文化的衰落,而西方文化没落的征兆已经预示出来了。

 

西方的没落,根子在金钱统治:“一旦金钱摧毁了那一文化的旧秩序,混乱立刻就催生出了一种新的、压倒一切的因素、渗透到生成的各种成分中——这就是恺撒类型的人物。”恺撒式的强人政治,最高形式就是战争。

 

西方为什么会没落?因为,它已经走到发展尽头。发展到头了,还不是劣质文化?于是,斯氏要竭力避免的东西:文化无优劣的论断,重新成为陷阱,把斯氏吸引进去。文化,当然有优劣,每一种文化有每一种文化自己的优劣,仅此而已。

 

好象不仅如此,文化之间有无继承、借鉴关系,斯氏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各种文化都有一个最高阶段:文化的最高阶段也是最后阶段就是文明。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世界城市,或者说,世界城市是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于是,悖论之二:文明是文化的最高、最后阶段。达到这个阶段、或者最先达到这个阶段的,是西方文化。其余文化没有达到文明阶段,当然处在史前——文明阶段之前,推论到此,请问,文化无优劣的结论从哪里来?

 

文化有无优劣,关键在于文化概念界定。文化内涵的不确定性,或者说文化内涵的多义性,导致了歧义,造就了它自身的悖论。

 

首先,我赞成斯宾格勒关于文化的基本定义:文化,就是文明化的过程。它的最高阶段或者最后阶段是现代文明。世界城市是现代文明的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没有优劣。过程,乃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必然结果。无论过程本身包含多少血和火、罪恶和堕落等等阴暗,过程本身没有对错,也没有优劣。

 

马克思有言:“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资本论》第1卷第12页)

 

历史发展的自然性,就是社会过程的非意志性、非理性。社会只能如此,无法改变,也就没有对错、优劣等区分和判断。社会过程的非理性,恩格斯晚年称为“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从这一事实中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恩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

 

其次,作为文明发展的过程,文化由文明的发展阶段决定,获得了阶段性特征。阶段性特点,不就是文化的差别性?

 

社会不能超越自身的发展阶段,作为社会物质财富和意识形态总和的文化怎么会没有自身必然的时代特征?

 

文化差别,在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力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正是生产力发展所处阶段、大小决定了社会财富生产相对量的多少、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了社会发展的先进与落后,怎么能得出文化无优劣的一般结论?

 

“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同上,第321页)既得的生产力决定了文化的阶段性差别。落后挨打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怎么能说,挨打,仅仅因为落后的生产力,而和被生产力决定的文化无关?

 

再次,文化的民族性。

 

上文,我们在给出文化的阶段性差别特点同时,给出了文化一个新的界定:文化是社会物质财富和意识形态的总和。这,是从最广泛意义上给出的文化概念的定义。近年,文化概念的泛化,从饮食、起居、出行、到具体生活每一种对象而构建出的茶、酒等无计其数的具体文化词语,应当从另一面给出我们关于文化这个定义尚有所值的证明。

 

如果说,文化是文明的过程,这个定义从抽象和动态方面对于同一事物的概括,那么,这里,文化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则从实体、形式、具象、静态等等方面给文化做出了另一个概括。

 

过程,是事物的共性,从殊途同归这个方面,概括出具体或者不同事物一致性。这样一个认识角度,显然无以顾及事物的差异。惟有实体、形式、具象、静态等方面才能够把每一个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的地方找出来。

 

物质和精神财富,即使满足同一需要的生存、或者生活对象,由于生存条件本身的差别、以及由它所决定工具差别、分工形式差别,获得了极其不一样的产品外形,这种基于地域差别而形成的人的群体性特点,不就是我们所谓的民族性的表征?

 

有人会说,你的概括不对。民族性不首先决定于产品外形,而是首先决定于语言、固定化了的行为规范,即所谓的习俗、风俗。

 

其实,这样区分民族性,已经倒果为因了。

 

人,依然生命,生存是第一位的。“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马恩选集》第1卷第32页)于是,生产生存必需,乃是决定人的群体差别的第一位的。这种生产的差别,有两个更有决定意义的起点:“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同上)。无论前者,直接生存的自然物,还是后者,用来获得生存对象的的工具这种自然物,它们的既得性,统统在于它们是共同活动的部落,活动范围内即区域内的自然物。两者,既是生活的起点,也是语言的起点。

 

共同的语言,不过是共同的生产的外在表现。“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同上,第25页)不仅个人,部落体、原始群,乃至其后的族群、民族,统统都是由共同拥有的生产的物质条件造成的。

 

上文关于民族性的根源,我们概括为生产物质条件、或者说生产条件、生活条件的自然特征。但是,物质条件的自然特点不直接等于文化的民族性。我把它——民族性,看作物质条件的物化形式及其最高发展的人化形式。

 

在展开界定之前,先罗嗦几句生产、生活及其条件等概念的关系。广义上说,它们是同义的。其中,生产是决定性的。因为生活不过是物质生产的一个部分或者环节,人作为劳动力,其实乃生产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生活作为生产成果的实现和完成、即作为消费,同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内,作为生产目的的实现这样一个环节存在。至于从主体、即人的角度分析生产、生活,生产作为生活的、广义生活的特定形式,这里,除了分析形式的颠倒以外,我们关于它们、即这些概念作为同义词存在的结论,同样不会改变。

 

鉴于此,可以知道,生产条件、物质条件的物化形式、人化形式,也是同义词。这些概念的形式差别——语词——不会影响分析进程。

 

生产条件的物化形式、物质化形式的总体,极简单地说,就是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其后是其物质成果——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分析进程又倒回来了,是不是?

 

精神财富的起点,是语言。它同样只是生产条件的物化或者物质化:“‘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马恩选集》第1卷第35页)

 

语言,乃精神或者意识的物质外壳,意识或者精神,不过是语言的实现和现实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以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同上),道理就在这里:意识形式、即语言是社会及其关系的物化;意识内容,则是生产关系的“心理”反映。

 

“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同上)

 

广义生产条件,以地域为基础的环境条件,则是人种差别包括语言最终前提。

 

最后,文化又是生活方式差别、行为规范的总和。民族性,不过是这些行为规范外在差别的集中体现。

 

文化作为生活方式的总和,假如舍弃、即不分析具体活动的物质内容,那么,文化跟法一样,也只是一系列行为规范。既然两者的对象是一致的,那么,它们不就是同一个东西?

 

其实,科学的差别不仅在于对象的不同,更在于研究方法的差别。

 

法以行为规范的一致性为基础。为了社会或者生活方式包括其中关系能够继续下去,法界定关系的持续条件,即辨别关系是否可以持续:规范可行与否。它以社会形成的、在生活方式中稳定下来、并形成体系的一定价值观念为可行与否的判定标准。价值,不过是社会认可、倡导的观念系统。

 

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关于善、恶的界定。不同的善、恶界定,构成了行为规范的价值理念体系。法律、道德、和社会行为潜规则的差别,只是价值理念的外在表现。

 

法规范的国家意志(以暴力的转让为基础)形式,就是法律。法律,又以其惩处性分为法律和刑律两个部分。不由国家做强制性规定,仅仅依靠舆论力量制约的行为规范,即倡导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定,就是道德。孔夫子所谓礼,多半属于道德规定。这类规范中,还有一种行得说不得,靠个人价值理念选择支撑的部分,如今格外引起学界重视,被称做潜规则。

 

文化,与法相反,以行为规范的差别为出发点。正是行为规范的差别,体现为一定人群及其个人的行为特点。这些行为规范的群体及其个体特点,既是文化的外在表现,也是文化的民族性的标志。

 

我们的分析表明,文化包含法规范及其行为理念在内。这是两者的重合。

 

行为的可行与否的判定标准,既然决定于价值理念,那么,这种理念必然涉及是非辨别。按照当下的时髦理论,所谓生产力标准衡量,价值理念当然有优劣差别,对吗?文化的意识形态特点,和意识形态作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反映,必然具有时代性,因而具有落后与先进的区分。这,也好象不容置疑,是吗?

 

有一些行为,不涉及价值理念,也就不涉及是非,不涉及可行与否的辨别,那么,行为选择就是个人自由的广阔天地。但是,人们对于个人选择的认可、宽容,也可以体现为文化的先进与落后。

 

后一种行为,更大量体现出人类选择的情趣、文化积淀、修养、习惯、风气等等,我们把它的判定标准称做审美、或者美学观念体系。这个观念体系既有体现时代特点的,还有恒久不变的部分。这两者构成所谓艺术,人类最为特殊的生活方式。人类艺术的魂灵,就是追求恒久不变的美。这是文化没有优劣差别的最终领域,也是凡是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判断标准的根本所在。

 

按理,关于文化概念的界定分析完成,便可以回到斯宾格勒悖论话题,文章应该结束了。

 

毕竟,文化,culture,是一个具有多重、多层次含义的概念,不加分析地断言文化如何,把其中某个片面含义、特点绝对化,必然得出与事实差距甚远、似是而非的结论。

 

有意思的是,文化,culture,与文明,civilization,这两个概念,及其关系。

 

上面的定义,我们从斯宾格勒的定义开始讨论的。从文明是文化的最高阶段定义,我们也可以猜测到两个概念:culture,civilization之间的关系。在引文语境中,已经可以猜测出两个概念作为同义词,指的是同一件事情这个事实。

 

文化是文明的过程,文明是文化的结果。任何一般,只能是个别的一个部分。这就是说,文化,或者文明,只能存在于具体个人社会群体中,是这个人群脱离动物界的方式、途径与其相应的物质结果。这个过程,就是一定人群、民族的兴衰史。

 

具体文化,或者文明有无优劣,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我们引以为自豪的一个历史事实,全世界四大古代文明,惟有中国文明没有中断,贯穿古今,并且以此现象作为依据,断言未来社会的兴盛,一定是中华文明的崛起。

 

虽然分析并不深入,也不够准确,逻辑也不一定严密,但是,基本事实已经揭示清楚:所有文明的没落,统统是这个文明创建方式,即文化内在的弊端决定的。历史上没有那种文化的消失,可以从这种文化的外部找到根本原因。

 

一种文化的消失,可以从中找到许多原因,但是,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那么,具体分析某种文化为什么会衰落,这种文明为什么会消失?在我看来,文化的内核,只能是生产关系。固守旧有生产关系,不能满足生产关系进步、变动的要求,文化的僵死必然导致这种文化、或者文明的衰落和灭亡。

 

生产关系及其进步,是人脱离动物界的唯一途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是人类满足自己生存必需的方式的核心。文化的优劣,在于它是否能够适应于生产关系变动的需要。

 

在我们的日常经验中,有句俗语,叫做人快没有家伙快。它非常形象地概括出工具的决定意义。工具决定性,不过是途径、方法等等,对于目的实现的决定意义的概括。工具标志着人及其社会的发展阶段。

 

工具的决定意义,无非达到目的的方法、路径、桥和运输工具。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及其个人满足需要的方式、路径等等的核心。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一篇驳论中,相关理论不可能很透彻说明白,但是,可以在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中,简要回答上述问题。

 

第一,什么是生产关系?简单地说,它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式表现的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关系,中国人称之为道。董仲舒讲,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老子讲,道不远人。本原,或者必然,当然乃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关系,当然是人的规定。前文引证马克思、恩格斯,就有关系是对人而言,动物没有关系,因为,它对他物的关系不作为关系存在。因此,所谓道不远人,也等于说,道为人而存在。

 

第二,人的生存对象,譬如食物,在最初的部落体内,应当分而食之。分,自然是对他人而言。分工,排除同一活动,譬如打猎包围圈固定位置的分配,是从工具制作开始的。分工,马克思称之为,“私有制的同义语”(《马恩选集》第1卷第37页),因为,“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同上,第73页)。分工包含的私有制的物质内容,在商品交换中获得相应外在形式。“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资本论》第1卷第102页)“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也成为商品。”(同上,第106页)

 

第三,私有制,既是人道的同义词,也是现有人类文化、灿烂文明最终物质基础(物质基础,你搞错了没有?请勿见怪,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的总和,叫做社会的经济基础。)。凡适应于私有制的文化,为私有制形式变动创造条件的文化,都是先进的,而企图阻止私有制的文化,注定要没落。

 

第四,任何阻止私有制的企图,注定要失败,与之相应的文化,为什么会没落?因为,任何诅咒私有制的认识,不可能高于私有制相应观念,相反,他们的武器必然属于前人类时期的自然法则。譬如,中国人的理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然是强权政治,是对弱肉强食自然法则的崇尚。即使马克思这个现代伟人,他所用来反对资本统治的武器,也不能例外。譬如,他关于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的幻想,可以不经过资本统治的“卡夫丁峡谷”,竟然从这种强权所有中看出了共有的成分:“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马恩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3页)

 

文化,从日常生活中的流行话语去理解,往往是知识的代名词,是一大堆时髦概念。文化更是观念的堆积。让我们先从漂亮、令人惬意的地方和概念说起。

如今,批判科学、把科学称之为工具理性、步法兰克福学派后尘、鼓吹传统文化复兴,说什么科学是把双刃剑,寻找科学的负面效应,中国文化拯救世界,不一而足,成为时尚。时尚形式,其实话语耳。话语,当然是自由的标志。请问自由,从何而来?

自由,消费的选择权,当然是关系的变动和产物。假如没有市场经济,没有竞争压力造就的产品花样翻新,何来选择?竞争本身,不就人的交往形式?民主,作为自由的同义词,当然是从商品这个天生的平等派(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103页)中产生的。买卖,讨价还价,如果不平等、不是周瑜黄盖、愿打愿挨,一旦强权介入,还能成交?诚信,假如没有竞争压力,没有统一市场、同一时空条件下的同一群购买者的选择权,请问,那个卖东西的人会把你这个买者当作上帝。

我的香港遭遇,不就是在于旅游改变了市场同一时空、同一购买者关系所致?购物天堂,加上法制传统,也不能自然保证诚信,竞争关系变动,人的侥幸心理作用、欺诈就会产生。

利益的一致性,他人就是自己,不也是竞争压力使然?什么是社会公德,不就是商品交换中自己和他人一致性的感悟?至于科学,正是资本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要求。

李约瑟难题,根本不存在,因为中国从来没有达到过资本统治社会的阶段。科学,乃资本追求利润的要求超过手工业阶段的产物。

“资本不创造科学,但是它为了生产过程的需要,利用科学,占有科学”(《马恩全集》第47卷第570页),把它变成利润最大化的源泉。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原有文化传统。没有古希腊文化对于知识本质的穷根究底,仅仅以中国学人的学以致用为目标,科学不会产生。二是社会需要。应当说,后者才是科学得以产生的根本。还是恩格斯论述到位:“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状况,---科学状况却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状况和需要。社会一旦有技术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马恩选集》第4卷第505页)

至于开放,不过是商品流通的必然结果。资本最大化利润本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最终导致世界市场。资本没有确立自己的统治,最大化利益、效益观念便不能产生。鸦片战争不过是封闭与开放的较量,开放竟然败于封闭,于是市场没能解决的问题,发展出经济外的力量、即用暴力来解决的方式。中国当时,缺少消费升级观念者,只是固守传统习惯使然。封闭,乃传统生产、小生产的同义语。

唯利是图的资本一文,我要表达的观念是,以往生产方式,不过是资本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是,假定封闭依旧,资本统治不会自然到来。后者,就是先进文化所由自来。西方文化,不仅是两希文化的果实,其实,是西方吸收全部人类文明成果、包括中华文化的成就。别忘了,18世纪以往,向往中国,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消灭私有制,就是消灭现有文化。自然历史过程,当然包括社会在内。有文字记载的五千年,多少人的脑袋思考、多少人的具体选择行为,才有了人类共同文明:完善的私有制度?所谓完善,不就是个人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紧密同一,以买卖形式表现出来的,每个人的利益边界得到清晰界定的所有制度?请问,抛弃私有制,有那样一个脑袋会比五千年、数百亿计的人的头脑引导的选择行为结果更理性?

关于西方没落的预言,没能成为现实,斯宾格勒不应该感到失落。那么,斯氏关于文化的最高阶段、最后阶段,达到文明以后的衰落的预言,为什么会出现失误呢?

 

按照生命乃至事物存在性质,生命过程有生就有灭,到达繁荣以后,文化是应当走向低谷。但是,具体某个事物,高潮之后是否低落,依旧需要具体分析这个活的灵魂。不仅如此,高潮的判断,也有个是否准确、即准确度问题。

 

具体分析西方文化,可以把上面讲过的归纳整理一番。

 

第一,先进文化的标志,在于是否合乎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西方文化的先进性,在于它是资本关系的集中体现。

 

资本关系,是商品关系的最终形式。同时,它还是商品关系的意识形态形式物质化的标志。我们知道,人是社会物质生产的结果。但是,反过来,把最终结果看作过程的目的,那么,合乎人性的关系就是先进的。假定,把马克思所谓的盲目必然性(参见《马恩选集》第4卷第369页文章《马克思之路.库格曼》“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忙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看作自然关系的作用形式,那么,资本关系不过是被意识到的、并且合乎人类自然本性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目前,生产力的先进与落后,也是一个时髦话题。我不把它看作和生产关系不同的东西。请问,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位先生能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跟它的社会形式——人与人的关系区别开来?天道就是人道。天道合乎人的本质规定时,才会贯彻到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当中。人道就是天道,不仅是意识到的天道、意识到的自然之道——自然必然性,更是规避了自然法则的残忍(自然必然性作用形式无所谓残忍,但是,自然形式作用不珍惜生命,对人而言,当然就是残忍)的天道。

 

第二,资本关系的先进性在于人道。

 

啊哈,有没有搞错啊?资本怎么会人道呢:“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论》第1卷第829页)

 

其实,关系本身,一如自然作用形式,没有所谓善恶。资本,我们知道,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资本化。作为社会发展需要得到满足的物质基础,剩余劳动、剩余价值最高和最后完成形式,资本唯一的本性,就是追逐自身及其前提:最大化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凡是危及剩余价值生产的,统统有悖于资本本性。

 

其次,我们又知道,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资本家没有灵魂,它只能体现资本本性。

 

再次,人是剩余价值的唯一动态条件。无限的自然富源,只对于人来说才是现实的剩余价值。

 

据此可知,占有人,即占有剩余价值生产和实现动态条件。但是,这种占有,一旦剥夺人的生存必需,表现为恶,包括强权、暴力、欺诈等,统统便会危及剩余价值生产的前途,失去了作为消费者存在的人,剩余价值实现条件就不再存在。可见,善恶,乃人之所为。而且,恶这种行为会危及资本本性的实现,牺牲了资本的未来。

 

总之,由简单交换关系开始,最初的契约关系,发展出来的完善的现代法律体系,譬如产权、平等、自由、民主等,所有这些规范,统统不过资本关系、资本本性的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来,资本关系是人道的代名词。

 

第三,西方文化的先进性。

 

资本制度,不能够自发产生。作为意识到的自然关系,它是一定文化造就的。

 

《共产党宣言》一句当年耳熟能详的名言:“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现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恩选集》第1卷第272页)

 

其实,两个决裂应当颠倒过来,与传统观念决裂,乃是和传统所有制关系决裂的前提。对于自然法则的崇尚,譬如暴力、血缘、等级等等支配社会生活,习以为常,便不可能走上资本制度。

 

高华关于毛氏思维有个通俗概括,可以看作中国传统文化弊端的要点:(1),别人是不可相信的,(2),制敌之道是可以不择手段的,(3),斗争是绝对的,任何事物都是两极对立的,非黑即白,(4),重行动,尚武力,轻言辞,以成败论英雄,胜利是唯一价值,成功者、胜利者就是有道德的。

把兵家作战方法推而广之,运用于全部社会生活,在社会、特别是政治生活中,崇尚兵不厌诈,有枪就是草头王,不就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动物性对于社会的统治?把暴力运用,集中在特定组织手里,权力还会得到限制,社会还能脱离动物本能?

那么,与此对应,西方文化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对于王权的限制,关注弱势群体。对王权的限制起于1100年英国的《亨利宪章》,政教分离,教会自由,完善于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大宪章,现代宪法个人权力,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关注之始,渐渐引出包括三权分立、武装力量中立、以及私法在内完善的现代法律体系、政治制度体系。

其次,中世纪教会改革、文艺复兴、现代科学、教育、新闻。其中最具有现代生产方式特点的力量,当然是以科学为基础的现代技术体系。以往,地域资源决定的有差别的工具、产品等等生产,和与之相应的特定消费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消弭力量,科学与之物化的自动化生产体系,水银泻地般冲击所有国家民族生产,一个民族差别逐渐缩小、生产方式、消费方式趋同的大同世界雏型浮出。

再次,开放,与生产方式特征一致。文化的开放可以从两方面分析。一是有容。中国四大发明,支持了西方的现代化。火药和指南针成为地理大发现的有力武器,造纸和活字印刷,则伴随文艺复兴,发展出现代印刷和出版制度。再譬如,西方关于中国历史形成了巨著、闻名世界的东方文化中心,剑桥中国史、中国古代科技史、哈佛燕京文化中心,以及丝绸之路上的文化强盗等。二是不畏批评。当中国大兴文字狱时,对资本制度的批评成为西方文化亮丽的风景,马克思和斯宾格勒是其中的代表。在批评声中资本制度走向成熟和完善。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在资本统治下实现。

好了,如此罗列,没有完结。西方文化,继承全世界文化优秀传统,从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大宪章》开始,历经现代科学、教育、新闻产生近800年,方才适应资本开放需要,创造了与商品经济、市场关系相应的制度体系,仅此而言,资本制度尚处在上升时期。于是,不同于以往,完全脱离动物世界色彩的全新社会生活方式得以建立。与此鲜明对比,中国借鉴西方对自己的批评理论,从现代新闻、教育、出版制度、乃至现代宪政萌芽出发,倒退了一百年。

原本感到话说完了,打开全本,浏览一过,突然发现,斯氏关于西方没落的根子的论证没有说到,于是,有了这画蛇添足。

 

斯氏关于西方没落的根源,文章开头已经引出。他认为金钱统治必然导致现代专制,强人政治。后者必然导致战争。表面看来,这个论断颇有几分准确。譬如战后以来,和冷和平适成鲜明对照的,就是区域性战争。这种区域性战争,一刻也没有消停。再看战争背后,的确都有超级大国霸权主义的影子。

 

事实果真如此?其实,未必。

 

先看金钱统治跟强人政治等同与否。强人政治是等级制度的产物。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致使社会弱势群体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在帝王的圣明上。二是崇尚暴力的价值观念,造就了无视社会公理的社会个人,即所谓强人。三是相对于社会代表、即统治者,民间力量比较弱小,无力跟公共权力的掌握者较量。

 

古代社会,称赞富人富裕程度,叫做富可敌国。富人支配社会政治生活的先例,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最著名者当属吕不韦。与资本制度相比,这种没有政治背景的民间力量,可谓微不足道。今天世界,五百强企业哪个不是富可敌国?没有民间力量的强大,会产生《亨利宪章》和大宪章?民间力量的强大,乃社会选择执政者的唯一物质基础。

 

遥想二战以后,丘吉尔被国人选举下台,仿佛还在眼前。丘吉尔的话语,“一个敢于对自己的英雄说不的民族,是伟大的。”那种震撼力量,至今依然刺激着我们的感官。二十世纪第一强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斯大林现象,“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转引自《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291页)

 

综合上述,斯氏论断,既跟理论不符,也没有具体事实作为依据。

 

再看战争根源。国家关系和个人关系本质上是相同的,背后的作用力量,仍旧是利益。利益高于一切,同样是国家行为准则。在社会中,个人利益受损害,可以由仲裁机关裁决获得补偿。但是,国际关系缺乏有权威的裁决机构,于是不受制约、根本无法受到制约的暴力行为、包括大国暴力行为大行其道。未来需要有约束力的国际关系规则,这才是战争消弭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