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咬着一把刀的图片: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9:03:55
类别:规章制度 日期:2007-4-2
为规范学校招待费的管理,根据辽东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使用招待费。
2.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严禁部门之间相互吃请和超范围、超标准招待。
3.严格执行招待费审批制度,杜绝先招待后申请现象。
4.招待费本着节俭、有效的原则使用,不砍块、不定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财务科在每月财务分析会时对接待费高的部门提出预警。
二、审批及办理
学校各部门需招待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其办理程序为:
1.各部门招待由经办人员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学校统一印制的《用餐申请单》,到主管校领导处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接待由办公室填写《用餐申请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3.各部门接待标准、规模、陪同人员等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接待的规模和陪同人员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4.学校党务、工会、宣传接待由总支书记批准,办公室负责办理。
5.涉及学校秘密和特殊工作程序,不宜履行一般程序的由校长批准实施。
6.一次性接待费超过500元,由校长批准。
四、招待费参照标准
1.例行公事的一般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工作餐5—10元/人。
2.一般性业务往来,每餐招待标准为10—25元/人。
3.有关部门、重要实习单位负责人到校,每餐招待标准为30—40元/人。
五、报销
1.各部门接待费由经办人索取发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后连同《用餐申请单》报财务科长审核报销。
2.学校接待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签字后连同《用餐申请单》报财务科长审核,确认无误后报主管校领导签字报销。
3.涉及学校秘密和特殊工作程序由校长批办的接待费由经办人签字,校长签字、财务科长签字后报销。
4.财务科有权对票据的真伪进行审核,有权对手续不完备和未经批准,或超范围的开支拒绝报销。
5.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或当事部门负责。
六、本办法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后附:《用餐申请单》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
用餐申请单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来客单位
来客人数
用餐事由
陪客人数
用餐标准
部门负责人
主管校领导
用餐申请单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来客单位
来客人数
用餐事由
陪客人数
用餐标准
部门负责人
主管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