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教育信息网:保安殴死少年揭示基层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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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殴死少年揭示基层乱象

2011-10-11 23:03:54 来源: 南方网 有245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8)

从私人部门——— 市场中寻找暴力资源,来维持治理的有效进行正在成为各地基层政府的一种普遍的倾向。从这一选择可以看出,基层的治理者更信任经济领域提供的保安力量,而对基层社会本身的自治模式心存芥蒂。

10月7日,凌晨2时30分许,正在昆明官渡区大板桥阿依村吃烧烤的17岁少年符国俊被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瑞邦保安公司”)40名保安殴打致死。而经事发街道办的相关人员证实,这40名保安保持着与街道办的劳务关系,主要协助街道城管工作。此事一经媒体报道,立马成为各大论坛的议论焦点。9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与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就该市官渡区大板桥镇17岁少年符国俊被保安围殴致死一案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不过,新闻发布会仅仅用时5分钟,除了按照通稿向媒体陈述事件情况之外,并没有直接接受媒体的提问。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与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这一回应显然助长了人们质疑的情绪。按照一般的逻辑,发生了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官方有必要积极、及时保持与媒体的沟通,以便尽快澄清传播中的一些不实之言,以清除谣言滋生的土壤。然而,事发地部门的回应本身和消极躲避的态度,却白白浪费了与民沟通的大好机会,从而将自己划入不被民众信任的行列。

不过,从大板桥街道办的回应来看,淤积在基层的治理乱象绝不仅仅限于与媒体沟通意识的不足这一点,而是更大程度地表现在基层权力本身的失范之状。按照大板桥街道办苏副主任的说法:“7日晚上是因KTV内发生冲突事件,那边的保安就打电话到街道办叫这边的保安过去。这边保安过去时,消费的人已走,他们就去找,先是在街上找到两个人,将两人打伤,之后才找到符国俊。”为了撇清街道办和参与殴打行为的保安之间的关系,苏副主任还表示:“事发当晚,街道办的保安过去,并没有得到街道办的同意,而是被瑞邦保安公司派去的。街道办的40名保安属于非公务人员,也不是在正常用工期间。”

不过,苏副主任的辩白或许可以暂时缓解人们对街道办的质疑与不满,却透露了另一个无法掩饰的事实:基层权力正在被外包。事实上,就连他自己也承认,这40名保安已经与街道办签署了劳务合同,并且在合同内规定,被派到街道办后他们不得再被派往他用。然而,吊诡的是,合同规定这些保安的管理职责却依然归属瑞邦保安公司。也就是说,这群保安分属两个机构——— 街道办和保安公司管辖,一旦保安进入工作状态,到底是公务行为还是私务行为,也就成了一个难解之谜。

今天的中国,无论城乡,基层社会都处于一个矛盾不断喷涌的状态。大板桥街道只有40名城管,要应付庞杂而琐碎的大小事务显然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该街道办与瑞邦保安公司签订了协议,即由瑞邦保安公司派遣40名保安过来协助城管工作。这样的怪诞局面,这几年已不鲜见,从驻京办雇请黑保安抓捕上访者的新闻中,从私人部门——— 市场中寻找暴力资源,来维持治理的有效进行正在成为各地基层政府的一种普遍的倾向。显然,从这一选择也可以看出,基层的治理者更信任经济领域提供的保安力量,而对基层社会本身的自治模式心存芥蒂。

然而,引入私人部门的暴力资源来应对公共治理,或可解基层政府一时的燃眉之急,却也容易诱发更大治理困境。此次有关40名保安围殴17岁少年致死一案便是这一困境的典型体现:一旦政府购买服务的暴力资源触犯普通公民的基本权益,政府本身应该担负怎样的责任?即使如苏副主任所言,这些保安的行为未经街道办同意,而是为保安公司所指派,那么也给出了这些保安到底归属谁指挥的问题。正如公务员的私人行为要受到其身份的制约,如果合同本身规定了保安工作的公共属性,那么即使保安私自触法,也必然与其雇佣单位产生联系。更何况,现在的情况是,归属公共部门的保安却轻易被私人部门调动了,并且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打死人事件。

这一切的乱象,根源都在于目前基层治理中所盛行的权力外包现象,以此为基点,又衍生出了种种怪异事件。而这些频繁爆出的怪异事件,侵蚀的恰恰是普罗大众对基层政府残缺的信任。

(本文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NN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