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翼式车门:公安局长涉黑屡屡发生,捅开一个什么大窟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09:13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已确定落马,但对其二人采取的措施具体属于“双规”还是刑拘还不确定。

  对于两人落马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均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聂磊案有关,是这一案件牵连出来的。

  今年8月,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曾透露,聂磊案牵涉人数众多,将近140人。于国铭、冯越欣就是被这一案件牵连出来的。

  2010年3月27日,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同年6月23日公安部对聂磊发布B级通缉令。

  2010年9月,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有关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先后归案。该案也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最大的涉黑案。(2011,10,11“大众网”《青岛两公安局长涉黑落马 另一局长在逃传言不实》)

  又是公安局长涉黑落马,而且一个青岛市竟有两位区公安局长相继落马,且祸起于被称之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最大的涉黑案,该是开了一个先河,不得不令人心惊。

  公安局长涉黑落马的太多太多:湖南永州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涉黑;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原局长肖强涉黑;广东肇庆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龙杰锋涉黑;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涉黑;陕西富平县原公安局长丁文亮,原副局长陈文忠等人涉黑;沈阳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涉黑;陕西潼关原公安局长等20多警察参与黑社会,广西隆安县原公安局长陆路世长涉黑;曾长期担任公安系统领导的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涉黑,一些区县公安分局负责人落马;被称为“文强第二”的昆明森林公安局长(原沪西县公安局长)朱明昌涉黑……

  而公安局长屡屡涉黑,该是捅开了一个大窟窿,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大窟窿。

  无数事实证明,只要是一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獗的,那里的公安机关中,必定有头儿脑儿已经“烂”掉。一个地方的黑恶势力越猖獗,只能说明这个地方公安局中的头儿脑儿中,肯定有人已经“烂”得不行。可以这么说,这几乎已经成为一条铁的定律。

  公安局长中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烂”了?当然是由于局长大人权倾一方。因为那是一个进常委班子的人,在公安局里那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物,是一个在同级领导班子中无人能奈何的人物。

  这个权倾一方,当然指的是握有“生杀大权”。因此,凡黑恶势力,凡想逃避法律惩罚的,无不千方百计巴结、拉拢、腐触公安局长(和公安局中掌握权力的人们)。而黑恶势力想达到这样的目的,在开始阶段当然不会明目张胆,总是通过一定的“渠道”,通过他们另外的“人脉”,通过盘根错节的关系开路,然后才会一步步深入,像蚂蟥一样死死叮住不放。因为他们的非法敛财,他们的作恶多端,无不需要“保护伞”。

  这样的道理,公安局长不懂?并非!在没事前,他们一个个全懂。而只要是被突破了一个“口子”,就会“兵败如山倒”。而到了那个时候,除了钱,除了所谓的“哥们”,除了所谓的“江湖义气”,什么党性原则、什么道德良知,早就去了九霄云外。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全一个个成了黑恶势力的“铁杆”。为啥?因为他们早就上了贼船而不可自拔。

  有人以为,公安局长的涉黑,是因为“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但这样的话,能够成为公安局长涉黑的理由?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头上的国徵?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警服?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胡扯蛋!

  事实胜于雄辩,他们全知道、全懂,但却就在那里倒行逆施,这才是被捅开的那个大窟窿。说明知故犯是轻的,说执法犯法才名符其实。而这个执法犯法,又是利用党交给他们本来应该用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力,并在那里做黑恶势力的帮凶,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所以死来死去,就是死的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老百姓。拿着共产党给的薪金,为黑恶势力效劳,这才是那个大窟窿。

  在这样的大窟窿前,对那些涉黑的公安局长,公众是不是可以这么问:局长大人,你究竟该是姓“黑”还是该姓什么?当你都姓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