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尾纹除皱:在研究性学习中使用“量规表”进行评价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1:38:45
在研究性学习中使用“量规表”进行评价
惟存教育实验室 北京丁香小学 武健
一、在研究性学习中进行评价的目的
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认为教学、测量与评价这两方面是统一的,是一种循环促进的作用。其基本观点就是运用认知分析的方法描述学习者获得不同类型知识的机制,据此设计各种形式的测验以测量与评价学习者的头脑中知识变化或知识建构过程。这样教学与测量、评价就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使人们看到它们之间的循环促进作用。这方面研究的开创者是美国认知心理学家梅耶(R.E.Mayer ▲987)。
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测量与评价不应当仅仅通过测量与评价学习者的行为(主要是回忆行为)来评价其学习,而是要对学习者获得知识的过程、表征与结构的变化进行测量与评价。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进行的测量与评价应当就是学习机制的一部分。
知识的获得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是在新知识内部和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的过程。因而在测量与评价时还要注意对学习者建构知识时所采用的策略或方法加以评定,这些很可能是学习者在知识建构上的缺陷所在。当学习者、教学设计者明确了问题,就会在对此了解后并提出补救性措施才能真正实现促进学习的目的。以往的教学设计基本对此没有加以研究,因而教学效果一直不理想。因此,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大家都认为评价是其难点。使用原有的测量与评价机制无法完成对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尤其是可操作性的、简单的评价是难点。
研究性学习的评价与测量应当重视对学习者知识建构过程的测量与评价。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教学与测量和评价是相互促进的循环关系,对教学的测量与评价既是教学的终点又是起点,改进教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学习者知识建构过程;另一方面要据此设计测验来测量与评价学习。在研究性学习的测量与评价中应当将二者进一步更好地结合起来。现代教育评价的目的不排斥对教育的甄别但不囿于甄别,更强调的是发展与引发学习者的反思。
因此,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尝试引入了“量规表”对其或过程,或成果,或单元计划等方面进行测量与评价。在一段时间实践过程中,得到了一些良好的收获,发现其能够较好地完善教学过程。
二、用量规表进行评价的主体
研究性学习的评价的主体可以是学生本身、教师、家长、同学、社会、……。其中最重要的是学习者对研究性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只有学习者的自我评价才最能起到反思的作用,引起自我的改进。因此学生必须是评价的中心对象、主要的评价者。协作者或者同学、教师等重要参与者也应当在评价的主要实施者。评价中的首先应当是考虑的是自我评价;然后是协作者或者同学的评价;最后是教师或者家长、社会对学习者的评价。
利用量规表进行评价是以学生自身作为评价的操作者,分别实施自我评价、征求协作者或者同学进行个评或者组评、征求教师评价;有时加上家长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因素。然后将这些评价综合、整理,形成最后评价。除自我评价外的其他评价主要是为了评价其自我评价的准确性与否,对其主要起到建议的作用。
量规表中的自我评价:用量规表进行评价中,学生实施研究性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是评价的重要环节。学生通过经常性的、从各方面出发的自评,不断校准自己行为与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更快、更好地实现目标。学生自评还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参与评价的热情,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就本质上说,这种自我评价应当属于形成性评价,而不是终结性评价。因此,用量规表对过程的评价的具体操作步骤应当是在提出研究主题时,学习者就应当明确或者自已制作对研究性学习过程评价的量规表。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随时使用,达到随时自我评价的目的。自我评价应当利用各种手段使其动态化。
量规表中同学或者协作者的评价:在制作量规表中,对过程的评价应当参与者是协作者。对成果、计划的评价就可以是同学或者某一群同学的组合。自我评价相对是片面、不完善的。经过半年多的评价试验过程中,发现许多学生个人非常容易过高或过低地评价自己。例如在4年级进行“小报道”主题探究活动中,4年级1班在2001年计算机课堂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全班30名学生,95%以上给自己打了满分,只有20%的同学给自已打了95分。说明学生们是向往高成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过高估计自己,过低评价别人。因此,同学或者协作者的评价实际上是对自我评价进行评价。在具体操作手段上应当改为只有加分,当自我评价越准时,加分越多。同学或者协作者的评价更容易让学习者接受,引起其反思,起到促进作用,起到学生能够更公正地看待自己的作用。
教师评价:用量规表对过程的评价中的教师评价也是重要环节。教师在整个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处于组织者、引导者、协助者……的地位。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起着不可或缺的督导作用。是对学生研究性学习质量的检查,在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无法替代或削弱。因此,量规表应当考虑到教师评价的内容。新的教育观点下教师的角色与位置发生了新的变化,教师也不应当是直接对学生完成的内容加以评价,教师也是主要对学生的评价进行评价。
因此,使用量规表对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将应当是以学生自身为评价的重要主体,以研究性学习过程为评价的主要内容。根据每项研究活动的不同实施情况,在评价中还会出现对研究计划的评价、对研究过程实施的评价、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对协作者的评价等等不同专项评价量规表。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应当每一项研究活动中,应当使用一到两种量规表就能有较好效果,太多的量规表会画蛇添足。
利用量规表进行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评价的主体应当是学生。核心是自我评价。原则可以总结为:学生主要使用量规表进行自我评价。教师、同学或者协作者等对照量规表对学习者的自我评价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