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灵召唤龙之地下城5:少林言轻门枪拳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5:03:57




作者:王雪松



  凡学枪者,一要明其本也,二要认其法也,三要知其典也。
  何为枪本?虚实奇正、动静承定。
  何为枪法?撑按随驼、借谈并闪。
  何为枪典?劈砍钩挂、托挑摔压、刀转、圈扫盘扎、曲直崩靠、抛措索拿、搬穿孤撸、挽搅截滑。
  
  枪本:
  
  论日:1.动者:取其舞之灵活也。
  2.静者:取其清心寡欲也。
  3.承者:接也。
  4.定者:按也。
  5.虚者:半留半进也。
  6.实者:老成也。
  7.奇者:傍兵说伏也。
  8.正者:当交战也。
  
  枪法:
  
  撑者:从高来则撑之。身外按者,在我枪之下则按之。
  随者:得扎则扎、不可扎则随之。
  驼者:托也,在我枪上则驼之,所以先托后驼也。
  借者:顺人力、借人挑力、谈者悠悠自得之象也。并者就势破势,因法破法。
  闪者:左右兼步、闪其身也,动静者,动不专动,所主者静、静不专静、所主者动。动、静互为经纬者。承定者,按住敌枪,持而不动心也,欲扎之势,目窥其神情,见其欲动之机,即欲扎我,我先扎之。虚实者有法势、有虚中实、有实中虚,有虚中虚,有实中实。
  何为虚实法势:法虚势虚,为虚中虚。法实势实,为实中实。势虚法实,为虚中实,势实法虚,为实中虚。
  奇正曰:身枪有奇正、有奇中奇、有正中正、有正中奇、有奇中正。何为奇中奇?身歪枪斜,为奇中奇;身正枪正,为正中正;身正枪斜,为正中奇;身斜枪正,为奇中正。
  以上十六条有初学之法,当先讲究明白,然后再学枪典,方不失规矩,不然大纲已失,虽有此数点,亦难保矣。又云:“身有三病,莫临敌,心存成见,被人欺,不学空化,难为手,工夫不到,终是迷。三病者,三尖不明一也,当空不扎二也,长而不知短用三也,心存成见,化即不能空化者也。”
  
  第一 总论法
  
  夫枪法一人敌也,兵法万人敌也。有志于此者,当熟读孙武深明韬略,不可图己终身也,吾愿学者,于平时清心寡欲,精彩奥妙,兵法枪法,以至于入神之地。更兼之以诚待人,以知无娇无卑,其见用也,可以立功名,成事业,上保国计,下保民生,拨乱反正,救困扶危;其不用也,则隐居山林、读书佩剑,防身修心,石室虽小,别有乾坤。
  古人云:“三尺剑、五车书、一炉香、居陋室,而为铭。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第二 论精神
  
  用兵之道,贵在前知,枪法亦然。敌欲至动,而神先告我,或左或右、或进或退,观其神可以知前,迎其机而破之,其斯得法。若不察其精神,何由知敌心之向往,而预为之备彼枪,已发从其后而追之,必不及矣。传曰,凡事预则定,不预则废,信不信乎。

  
  第三 论胜败
  
  枪未出在我,已出在人,虽手眼青白,出手老成,亦能保必胜。即日,吾法甚善、安知无更善于我者,吾艺甚精,安知无更精于我者,但生克有一定之理、天地无必胜之数,安得日:有胜无败乎。要知胜败最难毕乎,虚已而已,我败心亦静,我胜气莫浮、孙武兵书十三篇大意不外乎此。
  
  第四 论贪胜
  
  从来虚则难及,实则易破,若彼虚而我实,则性贪胜矣,贪胜则力猛,力猛则出手无节,敌枪之变,手足无措,虽有智术,亦无所施,剑有渔郎问津,枪有逍遥战杆,此不贪之道也。
  
  第五 论刚柔
  
  力有刚柔,刚柔之用,刚居其一,柔居其九,不过转瞬之时,即变为柔,盖以柔之屈伸,反复易刚之属伸,反复难也。不然则久非刚,仅成着力、敌枪一变,无可知何也。故日:过刚则折,此之谓也。或曰:可以刚而独用柔,可以柔而独用刚乎?曰非也,刚不离柔,柔不离刚。彼此而相济也。曰何以相依,用柔之时心在刚,是内刚而外柔也,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相济,引缠绵之地,而应窥其离合之地,斯得相济之妙也,若夫柔而无刚,则失之,专刚而无柔则失之劲也。
  
  第六 论虚实
  
  凡枪之虚实,全在乎心,不在乎形,心若虚,行虽实,亦虚心若实,形虽虚亦实,假如我枪虽入,心防敌变,彼若转动,我能随之,不实而虚乎,入乃不深视为必胜;有进无退,敌势一变,则束手无策,不虚而实乎,传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斯不谬矣。
  
  第七 论自新
  
  夫枪法甚多,难以概传,一枪之法,或包一二,或包二三,以至于十百,必视自于此枪之中,细心揣摩,推出枪中之枪,法外之法,以至无影无形。然后临时斯能见机而作、变化无穷,如五形之生克,如阴阳之运动,一动一静,无不合宜,然此宜能皆以口传之哉,在乎学者,自己隅反耳,初学故是不能,功夫自有妙用。经日:温故而知新,此之谓也。
  
  第八 论枪法不可执一
  
  枪之最要手法,而更莫乎身法,手法故宜灵活,身法尤不宜同执,故身法必忽直忽伸、忽近忽远、忽大忽小、忽进忽退,闪身法如电,运步法如星飞,有如大鹏展翅,有如猿猴人洞,虚活灵动、方云合法,若拘大小而定胜败,则执矣。故曰:勿守株待兔,当临时以制宜。
  
  第九 论初学不可躐等
  
  预仰体前人之意,不欲私于己,欲以供诸同志,岂能好之,之念甚诚,广而大之、之念甚切、故不揣愚陋谬为序言,聊以述甚粗且浅者,夫著精微之旨,不可言语形容者,尚有多端,姑著余论以示人,有心者诚能即此而推之,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则精微之妙用,亦即此而得之,谨将奇断之法。开列于后,以俟后之学者,熟习之,细思之,循序而进之,不可视为末艺术,而忽之也。传曰:譬如行远而必自迩,登高必自卑,岂不然乎。
  
  第十 论枪法不可滥传
  
  闻之有文事者,必有武备,吾故欲此事公之于天下,传之后世法也,但伤人之术,不可不择人而传。法曰:不忠不孝者不传。不仁不义者不传,无礼无信者不传,好勇性贪者不传,不谨不慎者不传。古人云:教之不善罪从于师。孟子云:善战者服上刑,可不慎哉。
  
  第十一 论功夫
  
  枪法虽小道,不专心致志,则不能成,后之学者,必用百至于千之功,方不负吾留之法也。然反复思之,方知立意,深远有言,一遗百之憾惜乎,不能尽载于纸,以为后世法也。
  古人云:枪法已成,口不能明,诚哉是言也。又云身有三病莫临敌,心存成见被人欺,不学空化难为手,功夫不到终是迷。
  
  第十二 论势法
  
  未有势法先有此理,故势有善不善,理顺则无不善之势,法有精不精,理顺则无不精之法,是以善学者,务要先明其理,则势法自无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