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动物园解锁二维码:肿瘤,恶性肿瘤的辨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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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的辨治体会
文章来源:中国瑶医网      2008-2-28 9:47:23
众所周知,恶性肿瘤已占据人类病死率的首位,它是危害人类健康,威胁人类生命的最严重的疾病。时至今日,科学的进步已深入到原子内部的微观世界和远及无限广大的茫茫宇宙。然而,尚未完全揭示出恶性肿瘤的原因和机理,也未能研制发明出治愈恶生肿瘤的理想方法和药物。因此,而对恶性肿瘤,人类还不得不存在诸多元素,恶性肿瘤还仍然被视为“不治之症”。面对这种严酷的现实,人们不仅寄托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在诉求于历史经验的发掘。作为一名中国传统医学的实践者,与肿瘤抗争已有多年,利用传统医这的方法和药物,在治疗恶性肿瘤方面也确实取得了成效,这证明了中国传统医药学的价值,也为我们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有意义的课题。限于研究水平和学术修养,在此只能就实践经验作一点传统式总结。并提出作者的体悟或认识。为说明问题,附以实例。希望能够引起注意。
一、深刻认识病症关系
对熟悉中医药的人来说,都知道辨证论治这一名词术语。辨证
论治是中医药学的特色之一,这是中医学的临床学原则。中医治病就是要依这一原则进行。这一原则强调因证候确定治疗方法,随证候变化加减更换处方用药。治病强调“证”,选择治法和处方用药必须以“证”为依据。显而易见,只要有“证”可辨,就可以立法处方,这种治病方式有很大的灵活性,适用范围几乎不受限制。然而,应该怎样认识和应用这一原则,才能更适合于恶性肿瘤的治疗,才能切中恶性肿瘤的本质呢?
从一般理论原则出发,可以这样认识问题: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是各种疾病,而任何疾病都有病因和病理,治疗为什么不针对病因和病理,却强调“证候”表现呢?这就涉及到病证关系。笔者认为,就病证关系考察,病是内隐的,证是外现的。证候一定是病的证候,由病决定出现与否,然而有了病不一定即刻就出现证候,需要病发展到一定程度,影响了组织器官的功能时,才会出现相应证候。而证候是病的反映,但是证候反映疾病不是直接单一的。因为不同的病在一定阶段往往会出现相同的证候。所以仅凭证候不能对不同疾病作出鉴别。比如恶性肿瘤,很可能在体内久已发生,可是由于瘤体很小时,没影响到组织器官功能时,可能完全不表现出证候。这时,仅限于四诊方法,就难探知恶性肿瘤的发生与存在。另一方面,肿瘤与其它疾病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影响的器官功能相同,也可能会出现相同的证候表现,遇到此种情况,如仅凭辨证论治,而不考虑病的差别,则一定会影响到治疗效果。
从理论原则上说,病与证应该是统一的。然而,病是先在内隐的,它不但决定了“证”的有无,同时也决定了“证”出现的早晚。吸极少情况下,才可能病与证同时发生。所以,就恶性肿瘤的诊治目的而言,虽然辨证论治具有灵活性,适用的广泛自由性,然而,不考虑辨病治疗。则一方面会贻误治疗时机,同时也会出现舍本逐末的弊端。
就恶性肿瘤的特点观察,一般情况下,其病因和病理是相对稳定的,而证候表现是复杂多变的。不论是辨证论治也好,还是辨病论治也好,治疗的目的都是祛除疾病,如果疾病的病因和病理得到了有效祛除。那么就达到了治病的目的,一般情况下,证候表现也会随之消失。反之,虽然证候的有无轻重,也反映肿瘤的状态和治疗效果,但是这种外在反映有时是不准的,同时也是不稳定的。如肿瘤发展未影响到器官功能时,往往无证候表现,但不能依证候有无肿瘤是否发生。而肿瘤的某些证候减轻或消失了。也不可以据此就认为肿瘤消失或被治愈了。因此,在临床实践中,不能把治疗的目标死板地固定在证候上,而应该借助现代科技条件,针对肿瘤长稳定的病因病理建方用药,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疗效。就病证关系在恶生肿瘤中的实际而言,病应该是决定的方面,医生只要掌握了病,就能驾驶肿瘤的证候。
根据以上的对病证关系论证,在恶性肿瘤的诊疗实践中,始终都应以病为主,以证为辅,病证结合。尽管证候表现不同,但是只要肿瘤的病本一致,组方用药的主体部分不宜变化过大,吸能在次要成分方面进行调整,以此适应证候变化要求。否则,就难以取得稳定的疗效,笔者实践多年,依此理论思考,在恶生肿瘤的治疗用药品,总结出了规范性的稳定处方,制成胶囊剂作为通用。在此基础上以汤液、散剂和外用药作为规范处方的补充,以满足证候变化的要求,获得了满意的疗效。
二、准确把握虚实关系
恶性肿瘤是十分复杂,十分难以治疗的疾病。在临床中,恶生肿瘤的表现十分错综。按照中医辨证论治原则,对肿瘤也必须区分开虚实证候,然后依虚实的判断进行治疗。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这是不可违背的治疗法则。对虚实的界线,中医学又有明确的限定说明。何谓虚实,“邪气盛则实,精气盛则虚”。这种界定在一般问题上是基本正确的。但是在恶性肿瘤的具体判断,却绝不能公式化地套用这一虚实界线。否则,就难免胶柱鼓瑟,偏离恶生肿瘤的疾病本质。
就笔者实践与理论学习所得体会,虚实证亿总与正气邪气相关联,就一般理论界定标准。实证是因为邪气盛而正气不虚,正邪相争激烈导致的证候。而虚证则是由于正气不足,而邪气亦不盛,正邪相争不甚激烈导致的证候。但是,就肿瘤的临床表现实际情况观察,大多数病人并不是那样单纯典型地表现出虚实证候性质,往往是初期证候表现很轻浅,甚至无证候表现,而在检查时不注意发现。此时虚实证候都不明显,即或有某些证候表现,也多与肿瘤本病无关。疾病发展至中期,肿瘤增长迅速,正常生理机能破坏严重,证候表现比较激烈。此时多为实证类型。但是到了晚期,癌细胞转称至全身,机体消耗殆尽。病人证候表现往往虚弱不堪,从表现上说,应属虚证。然而从正邪关系考察,此期的恶性肿瘤,尽管精气已夺。然而邪气亦弥漫弛张到极点。表现的多为正虚邪实,而不是纯粹的虚证。而从因果关系考虑,正虚往往是由邪实造成的。所以,结合恶性肿瘤的特点。笔者认为在虚实证候判断上,要对虚实的经典界定进行辨证理解,不能机械理解。更不能形而上学式把握。
从笔者临证体验中,我们对恶生肿瘤的虚实证候认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应该明确认识到,恶性肿瘤的邪气不同于一般疾病。一方面,致病的邪气毒重根深。不是一般治法与方药所能祛除的,也不是短时期所能净尽的。另一方面,恶生肿瘤全病程都存在邪气,在自然发展状态下,往往是正虚而邪更盛,不存在一般疾病的正虚邪亦退的现象。
第二、恶性肿瘤的虚实关系也有一定规律,即不论初期抑或晚期,始终都存在邪实,不论正气强弱,邪实都是疾病的主要方面。
第三、恶性肿瘤的虚实变化,往往是随疾病发展, 逐步呈现随正气日虚,而邪气日盛的节律,很少能出现正虚邪退的现象。
第四、恶性肿瘤,从病机方面考察,初期往往虚实证候不显著,从中期直至晚期,一般都呈现正虚邪实状态,而从疾病实际出发,虽证候呈现虚实挟杂,但是多以邪实为主。因此,不可认为病人表现虚弱不堪,就属纯粹虚证。
恶性肿瘤的虚实判断关系治法的确定和药物的运用。如判断错误,就会出现虚虚实实之祸。我从临证实际体会到,对恶性肿瘤的辨证分析,不可纯粹追逐外部证候表现,重要的是要侧重于病因病机的分析。因为致生肿瘤的病因有特殊性。就中医学原则而论,这种邪毒之气强烈持久,不易拔除,一经致病,多久恋不去。且日渐发展,克伐正气甚于其它疾病。所以,多数患者虽然正气耗损,但是邪气却不因此衰减。正由于此,笔者才认为邪气实是恶生肿瘤的核心病机。从审因论治原则出发,对邪气实这一病机是经络不可放弃和忽视的。
三、正确处理攻补关系
对病症关系和虚实关系的计论分析,其目的都是为了给治疗用药提供合乎恶性肿瘤病情实际的理论依据。如果前面对病证关系和虚实关系的分析还有符合实际的道理,那么治疗方向和原则的确立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按照中医学理论原则,在攻补治法上,其标准就是“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就一般病证而言,实证有实证的表现,虚证有虚证的表现,据证候表现确定攻补治法应是同有异议的。但是攻补治法的确定,是基于正邪状态制定的。攻法一定是攻邪之法,补法一定是扶正之法。断不可攻正补邪。但是,对恶性肿瘤的情况,根据前面对正邪关系与虚实关系的分析,虽然证候表现上,恶性肿瘤中晚期多为虚象,但是在病机方面,却是邪实为主。针对这一实质病机,治疗就不可以补为主,否则就会助邪。
从临证实际出发,笔者的体会,对恶性肿瘤的治疗,始终应以病机为依据,以证候表现为应变来处理攻补治法。多年来,依笔者对恶性肿瘤的病证关系和虚实关的分析认识。在治疗中,笔者一般情况下多以辨病为主,多以辨证,以攻邪为主,辅以补正进行遗方用药。根据这一思路,获得了较理想的临床效果。近5年内,经笔者治愈的各种恶性肿瘤已积累有300多病例。这说明这一辨治思路得到了实践验证。
为什么治疗恶性肿瘤要以攻邪为主呢?其理由陈述如下:
其一、恶性肿瘤始终存在着邪气盛的问题,不论表现属虚与否,邪气始终存在,且随病情发展而日盛,随正气削损而日炽。既然存在邪气,治疗就该祛邪。中医有这样的主张,“邪去则正安,邪未去补之则足以资冠”。尤其是恶性肿瘤这样的疾病,毒邪深陷。久恋不去,如不及时拔除净尽,日久则弛张不可抑制。除邪务尽,这对恶性肿瘤的治疗来说,较其它病证治疗尤为重要。
其二、笔者以前曾撰一文,题为“恶病不宜用补法”。恶性肿瘤,在中医学范围里,名称可以有各种,但是均属恶病。其恶的本质就在于生长快,损害机体正气严重,多在短时期使人正气耗尽而死亡。是什么因素促使其有如此病程发展呢?按照中医理论原则,就是因为邪气过盛,毒性过强而致。由于在正邪斗争中,一般都是正胜则邪退,邪胜则正衰。恶性肿瘤之所以迅速消耗人体正气,就是因为其邪气过盛,对这种疾病,如不能痛下攻伐之剂,而着眼于证候表现虚损不敢攻邪,则病邪必成势高张弥漫而不可收拾。
其三、就恶性肿瘤的现代医学认识而言,恶性肿瘤是自身组织突变而来。它生长快,才消耗了人体能量。它对营养和其它物质的利用率高。如果用补药给以治疗,就很可能被药的药力不但未能补助虚弱的机体,反而多被肿瘤细胞所利用,促进生长发展。因为就目前而言,正如杀伤肿瘤细胞的药物缺少特异选择,只扶正而不助邪。
基于以上分析,多年来,笔者研制了“瑶宝克癌灵”系列胶囊剂,专门针对稳定的病和始终存在的邪,以此作为规范的治疗药。在此基础上,已开发了“治癌饮液”系列散剂和外用贴膏,以兼顾证候变化。以此努力实现辨证与辨病相结合进行恶性肿瘤的治疗。此虽未必能获得学界的一致认可,但是作为一家之言,体会还是深刻的。
原此文交流,也希望得到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