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三惊献阴琴演员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天工网建筑行业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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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2010-8-11 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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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发表于2010-8-11 8:12:12分使用道具小中大楼主  6.3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业务目标 业务风险 控制点 适用单位 不相容岗位 控制点分值 控制点
相关资料 相关制
度索引 会计报表认定 会计报表项目
1存在和发生/真实性;2完整性;3权利与义务;4估价或分摊;5表达和披露;6准确性
1 2 3 4 5 6
1. 项目组织管理
1.1
1.2
1.3 经营风险:组织不当,影响工程项目实施。 1.1重点工程项目,由工程部提出项目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报分管副总裁批准;需要成立联合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IPMT)的,由工程部牵头与相关部门和分(子)公司联合组成。IPMT下设项目管理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项目经理由工程部提名报分管副总裁批准后聘任,其中新建特大项目和特殊项目作为总部直管项目,项目经理在中石化系统中选聘。
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由工程部委托分(子)公司组建项目管理部。分(子)公司提名项目经理人选,报工程部审定。
限下工程项目,分(子)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组建专门的项目管理部。组建专门项目管理部并任命项目经理的,报工程部备案。 工程部
分(子)公司或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3 批准项目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聘任有关文件。 1.18.5
1.18.6
1.13.31.1 经营风险:人员能力不符合要求,影响管理效果。 1.2项目管理部的安全、质量、投资、合同等关键控制岗位的负责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或建造师等)。 分(子)公司 3 执业资格证书  1.3.2
2.工程招标
1.3
3.1 经营风险、合规风险:未按规定开展项目招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损失。 2.1 依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分(子)公司或总部直管的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子)公司”)组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施工)招标活动,招标方案、招标申请、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招标结果报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批。 分(子)公司 经办
审批 5 招标方案、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
批准文件 1.18.3
2.18.3
1.2
2.1
3.1 经营风险、合规风险:未按规定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损失。
财务风险:交易不真实,影响财务报告。 2.2分(子)公司按照法律事务部发布的示范文本,订立工程建设合同,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对外签署。 分(子)公司 4 合同 1.12.1 √ 在建工程
3. 开工准备
1.1 经营风险:未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造成责任不落实。 3.1限上工程项目由工程部与分(子)公司经理(董事长)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经工程部确认,分(子)公司依照项目法人责任书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兑现。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限上项目法人责任书
1.1
3.1 经营风险、合规风险: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工程项目实施。 3.2分(子)公司负责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分(子)公司 2 行政许可批复
1.1 经营风险: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未按规定编报,影响项目实施,或导致管理信息失真。 3.3分(子)公司在基础设计批复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限上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重点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报工程部组织审查并批准,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报工程部备案。 2 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2.18.1
3.1 合规风险:违反法规,影响项目实施。 3.4分(子)公司应当依法向政府授权的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并取得监督注册通知书。 分(子)公司 2 监督注册通知书 1.18.4
1.1
3.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制审批开工报告,影响项目实施。 3.5在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其他开工条件准备基本就绪后,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工程部的规定,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部负责审批限上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限下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工程部委托分(子)公司审批。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开工报告 1.18.5
4. 工程实施 
1.1 经营风险:未审查相关计划或编制项目管理手册,影响工程项目实施。 4.1重点工程在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批准后的一个月内,由分(子)公司编制项目管理手册,并报工程部备案。分(子)公司应对限上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和监理人员派遣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实施EPC总承包的,应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分(子)公司 2 相关计划的审查意见
项目管理手册, 1.18.4
4.2 安全生产与质量控制
1.1
1.2 经营风险:监理或监控不到位,影响工程的安全或质量。 4.2.1 分(子)公司检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或HSE)体系的有效建立和自律运行;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可以通过监理单位实施检查和监督,有关情况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分(子)公司 2 监理月报。 1.3.2
1.1
1.2 经营风险:关键岗位人员和分包单位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影响工程的安全或质量。 4.2.2分(子)公司应当审核工程监理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和资格证书,并核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施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 分(子)公司 2 资格、资质审核记录 1.3.2
1.1 经营风险:未跟踪落实整改,造成损失。 4.2.3 分(子)公司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工程详细设计存在的漏项和缺陷,以书面形式要求设计单位限期整改。 分(子)公司 3 书面整改意见
1.18.4
1.1
1.2 经营风险: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及违反安全环保规定,影响工程项目实施。 4.2.4 分(子)公司批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件吊装的施工方案报工程部组织专家论证。限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必须包括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估以及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有关内容。 工程部
分(子)公司 3 施工组织设计
重大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记录 1.3.2 
1.1 经营风险:物资、设备未经质量确认,造成损失。 4.2.5 工程建设物资、施工机械、检测设备进场前,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未委托监理的由分(子)公司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未经签字确认,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 分(子)公司 3 质量检查确认记录 1.18.4
1.1 经营风险:对工程关键部份未按规定监督,造成损失。 4.2.6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须实施旁站监督;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子)公司 2 工序验收记录 1.18.4
1.1
1.2
3.1 经营风险、合规风险:施工违反HSE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造成损失。 4.2.7 分(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及时组织处理重大安全隐患。 分(子)公司 2 监理报告
安全隐患处理记录 1.18.4
1.1
1.2 经营风险:未组织检查或未及时整改,造成损失。  4.2.8 分(子)公司在坚持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召开讲评会并留下记录。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每年分别不得少于两次,其检查结果报工程部备案。
工程部(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层面的工程质量大检查。 工程部
分(子)公司 3 工程质量大检查总结
检查记录 1.18.4
4.3 计划管理与进度控制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制进度控制计划,影响项目实施。 4.3.1 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组织深化和优化一级进度控制计划,明确工程实施的关键线路、一级控制点和单项工程中间交接时间;并以此为依据,展开进度控制总体目标的层层分解与落实,安排监理单位深化和优化单项工程实施阶段的二级进度控制计划,组织其他有关各方深化和优化单项工程施工、详细设计和物资供应等的三级进度控制计划。
负责实施其他工程项目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前项规定执行。 分(子)公司 2 进度控制计划 1.18.5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制和报批项目实施计划,影响项目实施。 4.3.2 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限上工程项目由分(子)公司编制年度工程实施建议计划并报工程部,工程部组织编制股份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并报总裁批准后下达;限下工程项目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由分(子)公司经理或其授权的副经理批准后下达。
分(子)公司编制的季度工程实施计划,由分(子)公司经理或其授权的副经理批准后下达。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年度工程实施计划
季度工程实施计划 1.18.51.1 经营风险:未评估进度偏差的影响或未落实纠偏措施,造成工期延误。 4.3.3 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工程部的规定,组织制订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结构分解系统,开展进度测量工作,衡量当期工程实施进度的偏离程度,并评估当期偏差对工程总体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
如果存在影响工程总体进度控制目标的重大偏差,分(子)公司应当会同其他建设各方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限上工程项目需要调整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和/或年度工程实施计划的,应报工程部批准。 工程部
分(子)公司 3 进度分析
纠偏措施
1.18.54.4 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
1.1 经营风险:未实施预算控制,影响项目实施。 4.4.1 分(子)公司应当根据批准的总体设计或基础设计概算,建立涵盖工程实施各类费用的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实施限额设计、限额采购(包括施工、监理等的招标发包)。 分(子)公司 3 项目预算 1.18.51.1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规定审核或复核材料预算和工程计量,导致超计划投资,影响财务报告。 4.4.2 分(子)公司审核施工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材料预算和工程计量;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应对监理单位审核的材料预算和工程计量进行抽样复核。 分(子)公司 2 审核(或复核)记录
1.18.5
√ 在建工程
1.1
3.1 经营风险:未制订并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规定,造成损失。
合规风险:需经政府部门审定的,未办理相关手续,违反法律法规。 4.4.3分(子)公司应当制订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规定;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分(子)公司 经办
审批 2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审批记录 1.18.51.2
2.1
3.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合同约定结算,造成损失,影响财务报告。 4.4.4 分(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计算并办理合同款项、索赔费用的支付和结算;质量保证金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予以扣除。 分(子)公司 经办
审批 3 结算凭证 √ 在建工程
1.4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规定上报或批复工程进度,影响项目实施,影响财务报告。 4.4.5分(子)公司按月上报限上项目工程进度,工程部及时确认并书面回复分(子)公司,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工程进度报表
工程进度确认表或批复文件 √ 在建工程
1.3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动用工程预备费未按规定报批,造成损失,影响财务报告。 4.4.6 由于设计漏项、工程变更、价格波动、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动用工程预备费的,报工程部会商有关部门后批准。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动用工程预备费批准文件 1.18.5
√ 在建工程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办理中交手续,影响工程项目实施。 4.5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具备中间交接条件的,分(子)公司应当组织其他建设各方,在分单元、分专业开展中间验收的基础上,共同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及其附件;并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中间交接过程签署监督意见。 分(子)公司 2 中间交接资料 1.18.1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报重点项目月报,造成管理信息失真。 4.6 分(子)公司按规定编制重点工程项目月报,并报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重点工程项目月报
5. 生产准备与试车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影响项目实施。 5.1 分(子)公司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并将生产准备与试车工作全面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分(子)公司 2 生产准备工作纲要 1.18.1
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报和审批总体试车方案,影响项目实施。 5.2 分(子)公司应比计划投料试车时间提前半年编制完成总体试车方案。重点工程和特殊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由工程部组织审批;其他工程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由分(子)公司组织审批,报工程部备案。 工程部
炼化分(子)公司 3 炼化工程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及批准文件
1.18.1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报和审批试车方案,影响项目实施。 5.3 分(子)公司负责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批并组织实施。
工程部负责组织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工程部
炼化分(子)公司 2 炼化装置投料试车方案
投料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记录 1.18.11.1 经营风险:未按规定编报试车工作总结,降低管理控制效果。 5.4 在投料试车结束后的半年内,分(子)公司应当编制完成试车工作总结,报工程部备案。 炼化分(子)公司 1 试车工作总结 1.18.1
6. 竣工验收 
1.1 经营风险:未及时组织生产考核,影响项目管理效果。 6.1 在投料试车并产出合格产品后的三个月内,分(子)公司负责组织生产考核;限上工程项目的考核评价报告和生产考核总结,报工程部备案。 分(子)公司 2 考核评价报告和生产考核总结 1.18.2
1.1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决算,造成损失,影响财务报告。 6.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应在产出合格产品后的一年内完成;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应在产出合格产品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限下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应在产出合格产品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限上项目由股份公司审计部组织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限下项目由分(子)公司审计部门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经审计的工程财务竣工决算超过设计概算的,分(子)公司应向总体或基础设计审批部门申请调整设计概算;总体或基础设计审批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请总裁批复,并以批文为准。 审计部
发展计划部
分(子)公司 3 竣工决算报告 1.18.2 √ 在建工程
3.1 合规风险: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项专业验收。 6.3 分(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落实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程档案等项专业验收工作。 分(子)公司 2 专业验收报告 1.18.2
1.1
2.1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造成损失,影响财务报告。 6.4 工程部负责组织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由工程部委托分(子)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限下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分(子)公司自行组织。
建设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其附件,报工程部备案。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竣工验收资料 1.18.2 √ 在建工程
1.1 经营风险: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造成损失。 6.5 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年半内完成;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年内完成;限下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正常生产后的半年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分(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工程部报告。 工程部
分(子)公司 2 竣工验收报告 1.18.27. 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
2.1 财务风险:未按规定核算,影响财务报告。 7.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财务部门根据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至少每半年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分析,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减值准备数额上报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子)公司按批复数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手续,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暂估入账。相关会计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分(子)公司 记账
稽核 5 1.6.11 √ √ √ √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7.2 建设工程的资金管理,参见《6.1资本支出业务流程》控制点4.1-4.4。 财务部
发展计划部
工程部
分(子)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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