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琪对肖小军说的话:业储藏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58:03
在诸有情的轮回当中,业的法则无时不在,业流无休无止地运行,形成了一个有情的生生世世。只要众生的身口意不停地造业,轮回就无有尽期。东方人传统上认为,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在俗世的意义上,这句话说明了业是众生唯一的财产。在无穷无尽的轮回中,是业力铸造了有情众生的五蕴。依所种之种,获应得之果;行善者积德,作恶者聚怨,没有人能逃脱业的法则。

阐述业的法则,必然要涉及一个问题,众生的业储藏在哪里?是否有一处所或在此有情的身心当中,有一个容器储藏着业力?

佛教认为,没有存储业力之容器,业是无形的,它不存于某一个地方,也没有容器能够储藏它,业是一种自然法则。《清净道论》有一则对话,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佛教的这一立场:
那兰陀王问那先比丘:“尊者,业存于何处?”

“大王,”那先比丘答道:“不可以说业存于变化无端的意识中,或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它以心色为依,在机缘成熟时自我表现出来,这就好象,不是说芒果存于树的某一个部位,而应说,在一定时节里,有芒果依树而挂。”

业依于心法与色法,在不同的境缘下展现它本身。从世间的角度来看,业是一种道德因果规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其因果律之一。依缘起的胜义谛,业是一种因果链,有其因必有其果。例如,以“无明”为因,“行”得以产生,以“行”为因,“识”得以产生…… 在此因果链中,没有人造业,也没有业的承受者,只有因果的必然规则。

业是一种自然的法则,此法则与其他的法则一样,它不会只存于某一处,而在另一处不存在。业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时时刻刻遍于一切处。五蕴身心既是它的所依处,也是它的外在表现。五蕴在每一个刹那变化不停,业的法则于是体现在这些变化的刹那间。心色二法依于境缘发生变化,业流本身就体现了这种变化之中的因果法则。

风与火不会储藏于某一处,当境缘相应时,风与火的现象表现出来。当相应之境缘消失时,风与火的现象便消失。我们不能说消失的风储藏于某一处,消失的火储藏于某一处。风与火没有自体,它们是依于境缘生起的自然现象。同理,业不存于某一处,在相应的境缘里表现出来。

如同芒果,芒果不存于树干,也不存于树的茎叶,当我们剖开芒果树,在树的任何一个部分,你不会发现芒果的存在,但在相应的季节,芒果则依树而挂。

从世间的角度来看,业力是产生一切现象的主要原因,但业力是佛教的二十四种因缘之一,我们不可以用业力来解释世间的一切现象。如果修行者对业有兴趣,希望能够看到业流的深奥变化,他就需要深研《阿毗达磨》,对心流的繁复过程进行细致地观察。总之,业的运作过程是复杂而深奥的规律,只有佛陀能够完全透彻地了悟。

佛教揭示了业的本质,无有造业者,也无受报人,业力其实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身的反应。但佛教探讨业,其目的不同于其他理论或宗教,佛教的目的在于中止业力,佛陀与众阿罗汉已经从善恶的业力当中完全解脱,他们彻底地根除了业的根源——无明与贪欲,业在那里不再生长,这是佛教的最高目标。

诸多的理论与宗教也探讨业力及业力转化,但他们的业力之说囿于自我之中,其理论为了否定业的法则,或逃脱业的法则的惩罚,最终目的只是希望在湍急的业流当中寻求暂时的安宁。这些理论不是建立在业的实相法则之上,他们无法从业力的缠缚当中超越出来,也无法中止业力。

佛教的修行原则与业力学说,不是为了逃避业力法则的惩罚,也不是为了在绵密无间的业力法则中找到一块清净之地。佛教之目的在于以纯正的知见看破此无形业力的本质,从而超越业力。关于这一点,佛陀在十二缘起中阐述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 无名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 这是唯一中止业力、中止烦恼之道路。

业的法则是自然法则,业力无意束缚众生,但是,只要众生的心流中“无明”尚在,业力的束缚则无法避免,痛苦就会一直成为心的对象。如果禅修者通过四念住的修习,证知纯正的佛法知见,真正明白业流的无作者无受者,那么,他就有能力清除内在的无明,从业力的外在现象(五蕴)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