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焕昌:(0303)红寺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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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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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寺堡区

2009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驻地为红寺堡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 《关于深化吴忠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红寺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相关机构;设立吴忠市利通区四套班子及部门;在同心县、盐池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目录

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概况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是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的主战场,位于烟筒山,大罗山和牛首山三山之间,东临盐池、西接中宁、南起同心、北连利通区灵武,东西长约80千米,南北宽约40千米,区域面积1790平方千米。已开发土地31.64万亩。   海拔1240~1450米,为山间盆地,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

行政区划

  红寺堡区辖2镇2乡,即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南川乡大河乡

历史沿革

  1998年9月5日经自治区党委研究,于1999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共红寺堡开发区工委。主要搬迁同心、海原、原州、彭阳、西吉、隆德、泾源7县(区)生活在贫困带上的贫困户,是全国最大的扶贫移民开发区。      2001年:      1.新设立红寺堡镇,辖17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驻红寺堡村。      2.新设立大河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驻大河村。      3.新设立沙泉乡,辖7个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驻沙泉村。      4.新设立白墩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驻白墩村。      5.新设立买河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驻买河村。      2002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政发[2002]93号)决定,红寺堡开发区划归吴忠市管辖。      红寺堡区辖红寺堡镇、大河乡、沙泉乡、新庄集乡3乡1镇和石炭沟开发区,81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6.4万人。形成2.4平方千米的城市规模,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城市人口1.5万人,城市绿化率40%。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2.4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78元。      2005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变更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代码的通知》(宁经普办发[2005]12号),红寺堡开发区的代码为640301。相应区划整理如下:      红寺堡镇(640301100)辖:第一居委会、第二居委会;梨花、幸福、红兴、河水、兴旺、团结、富祥、希望、红寺堡、红关、红海、兴盛、甜水河、光彩、玉池、沙草墩、南角湾、白墩、双台、康庄、中圈塘21个村委会。      太阳镇(640301101)辖:朝阳、富康、旧城、沙泉、中泉、新泉、柳泉、甘泉、永泉、东泉、红塔、西泉、水套西、豹子滩、水套、黄羊滩、红崖湾、羊坊滩、买河、周新、小泉21个村委会。      大河乡(640301200)辖:麻黄沟、龙坑、大河、扬黄、开元、红河、香园、碱井、白路、新圈、红崖、龙泉、龙兴13个村委会。      南川乡(640301201)辖:新庄集、马渠、马段头、田卷、王大湾、徐冰水、张家台、细沟子、东川、西川、平岭子、官店、赵花井、马家湾、联一、石坡子、田家湾、上源、中川、新源、东源、新南、新台、红阳、杨柳、南川、南源、龙摆沟28个村委会。      2005年上半年,红寺堡对村级组织进行改革,将原来的94个行政村合并为42个。      2009年10月28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寺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