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补贴政策:有关吴棠对慈禧太后微时有恩的传说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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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吴棠对慈禧太后微时有恩的传说不可信

时间:2010-08-02 14:02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朱树谦

摘要:吴棠作为晚清时期的显宦,其真实的生平事迹却并不为一般人所知。然而,关于他因所谓误致慈禧赙仪而屡得升迁的传说,则由于野史稗乘的反复转载及演义小说的大力渲染,反倒大为流行,在苏北、皖东一带几乎是家喻户晓。这些传说见诸文字记录的以恽毓鼎的《崇陵传信录》和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吴棠》最具代表性。但所述各情节都经不起史实的检验。这些传说的成因比较复杂,但不外乎当时人的玄想猜测、误读曲解甚至因派系倾轧而故造流言,以及后人的加工润饰。

关键词:吴棠;升迁;慈禧太后;传说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030(2009)01-0075-06

    吴棠,字仲仙(宣),号棣华,清安徽盱眙人(今安徽省明光市山界镇),生于清嘉庆十八年(1813),卒于光绪二年(1876)。吴棠是清朝咸丰、同治年间的重要官员,在晚清历史上有一定的影响。有趣的是,吴棠作为晚清时期的显宦,其真实的生平事迹却并不为一般人所知,然而,关于他因所谓误致慈禧赙仪而屡得升迁的传闻,则由于野史稗乘的反复转载及演义小说的大肆渲染,反倒大为流行,在苏北、皖东一带几乎是家喻户晓。其实,吴棠自32岁那年因参加举人从政资质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当时的说法是“大挑一等”),从此开始步入仕途,一生勤谨为官,在地方的声誉也很不错,因此到咸丰末年已晋升为江宁布政使、代理漕运总督,“督办江北粮台,江北镇、道以下各官弁暂归节制”。从知县到地方大员,共历时15年,这在特殊的战争环境下也算不得异常超迁。同治改元以后,慈安、慈禧两太后垂帘,恭亲王弈摄政,开始信任汉族官员,这一局面的出现,一般以曾国藩被授予两江总督,节制四省军权为标志。自此以后,一大批汉族官员得到重用,这其中就包括吴棠,三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从实授漕运总督,到署理江苏巡抚,再到署理两广总督,职位越来越重要,越年又实授闽浙总督,又越年改调四川总督,直至光绪二年正月奉旨开缺,回籍养病(归里仅九日病逝)。吴棠这种官运亨通的人生境遇,总体来看是其官品政绩及特定的时代背景成就的。据陈庆年《吴棠年谱》记载,早在咸丰三年十一月,吴棠就已受到过朝廷的褒奖。即“知县吴棠团练乡勇,甚得民心,若令其带勇击贼,必当得力。”陈庆年还特意指出“是为公受知之始”。1862年,吴棠50寿诞,苏北名士鲁一同恭撰《江宁布政使吴公仲仙同年五十寿叙》,其中用了两个“非偶然也”来说明吴棠为什么能在出仕15年后得任地方大员。其文有云:“咸丰十年春,西贼骤入浦垣,百官瓦解。天子慨然用言者之计,裁河工诸职,并之漕督一人。又并淮扬海两道于淮徐。而吴公仲仙首膺淮扬徐海道之命。与贼相支拒者年余。先帝升遐,新君龙兴。朝廷念江北重地,特命公以江藩署漕河总督之任。公闻命疾趋受事。而西寇已先期东扰。乃今年正月,寇遂由沭阳东窜安、阜,直抵海上,回翔淮南北。公艴然命将,追捕斩艾。凡三、四阅月,寇穷而西奔。公以时外辑荒残,内赡军实。命淮北数百里堑圩寨,保积聚。而分遣水师沿运河上下固守,自淮以西北,直抵山东。东境贼后数出,皆扼于运,不得渡。属西师攻其巢穴,贼无所栖,大多进散矣。向使河、漕不并,公不任事,则贼之东窜,如入无人之地。河、漕两帅或仍如十年之交相推诿,其受祸必有数倍于往日者。然后知天之特设此变通之局,以畀公于艰难之会,所以成公之功名而奠安此数百里之人民,非偶然也。……先皇帝知公深,亲垂玺书劳问。旋以忧去,奉旨夺情,恩遇稠叠,至于数四。今日举江北之任,尽以付公也。追忆十年以来,如怒涛惊雨,震撼心目。天高风劲,公乃为长松大桧,山河栋梁。……一同衰病侵寻,不能出而效赞襄之百一。仅于公之生辰,述公十年之间,腾踔奋兴以在此位,如此之非偶然也。”鲁氏这段美文的精髓是两个“非偶然也”,意在说明吴棠种因得果,有不期然而然者。但笔者在反复玩味后,感到其中似亦有释疑解惑的意味。鲁一同人品刚直,文章挺拔,深得当时和后世不少名公巨子的赞誉,当不致以虚文媚吴棠而诓后世。但在吴棠身膺疆寄的同治年间,由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中兴名臣”的光环太过强烈,相形之下,吴棠难免有些暗淡。因而有关“传闻”在当时的悄然发散,或与此不无关联。 

    从吴棠生前的人际关系看,曾任漕运总督的杨殿邦与吴棠既是师生,又是同乡,对吴棠关爱有加。吴棠在《杨叠云师诗集序》中有如下记述:“先生丙午冬督漕淮安,招人节署,习吏事。己酉至壬子,棠任桃源、清河、邳州,先生漕舟过境,闻民间说牧令事,辄喜动颜色。是时先君迎养在署,年八旬,先生长先君三岁,两老人话故里湖山事,观者以为耆英复见。”咸丰四年,吴棠还曾得到太常寺少卿王茂荫的赏识,并在上朝廷的奏折中特意推荐。自出任江宁布政使、署理漕运总督后,一度“督办江北粮台”,掌控着里下河地区的饷源,因而与不少地方军政大员保持着重要而又微妙的关系。尤其是与曾国藩、李鸿章的交往,表面上看都可谓有始有终(吴棠逝世前,与曾国藩、李鸿章之间的书信往来从未间断)。李鸿章虽一度视吴棠为金石至交,但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及为了和曾国藩达成妥协,有时对吴棠也难免有怨言。而曾国藩出于饷源控制的考虑,对吴棠颇有戒心也不够信任,这从曾氏与李鸿章的往来书信中可见一斑。尽管如此,曾国藩对吴棠的为人还是充分肯定的。但由于其频繁升迁,以及因对其军事和用人能力的怀疑,由此而生的揣测之词实不能免。

    吴棠任四川总督后,曾得罪不少地方劣员,不免引来诬陷和弹劾,最严重的时候,朝廷不得不派李鸿章去查办此事,结果是告发诸情节均属子虚。从正史和方志的有关记载来看,吴棠生前为官为人都得到充分肯定,而个别存心诬陷吴棠的人,是想搬掉横在自己升官发财路上的绊脚石,因诬陷之词及时得到澄清,并未影响时人对他的整体评价。而民国初年恽毓鼎在其所著《崇陵传信录》中有关吴棠因误送慈禧赙金而屡得升迁的描述,虽是借吴棠的受恩宠来发泄对慈禧的不满,但径引传说作信史,对吴棠的连带贬损作用不容低估。

    现在就让我们先来看看恽毓鼎在《崇陵传信录》中的有关描述,其文曰:“孝钦父任湖南副将,卒官,姊妹归丧,贫甚,几不能办装。舟过清江浦,时吴勤惠公棠,宰清江,适有故人官副将者,丧舟亦舣河畔,勤惠致赙三百两(或传二千两,非也),将命者误送孝钦舟。覆命,勤惠怒,欲返璧,一幕客日:‘闻舟中为满洲闺秀,入京选秀女,安知非贵人?故好结焉,于公或有利。’勤惠从之,且登舟行吊。孝钦感之甚,以名刺置奁具中,语妹日:‘吾姊妹他日倘得志,元忘此令也。’既而孝钦得入宫,被宠幸,诞穆宗;妹亦为醇贤亲王福晋,诞德宗。孝钦垂帘日,勤惠已任知府,累擢至方面,不数年督四川。勤惠实无他才能,言官屡劾之,皆不听,薨于位,易名日惠,犹志前事也。或传副将尝系狱。孝钦以眷属入视,故沈少司寇家本召见,太后询狱中情状甚悉云。”从以上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印象:第一,恽毓鼎对吴棠本人似无大的恶感,“吴勤惠公棠”这五个字透露出他对吴氏还是颇有恭敬之心的,只是“勤惠实无他才能”一语失之轻率。另外,在恽氏所引述的这则传说中,吴棠并不是故事的重心,重心在借吴棠受恩宠来说明慈禧任人惟亲,以至于“言官屡劾之,皆不听”(笔者按:恽氏此说殊与史实不符,如云贵总督刘岳昭、御史张法等人先后疏劾吴棠,朝廷均派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弛往确查)。第二,恽毓鼎对吴棠的生平事迹所知甚少,竟然说出慈禧“垂帘日,勤惠已任知府”这样明显与史实不符的话,而恽氏于宣统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奉旨开缺前,一直任国史馆提调,查阅大臣列传是非常方便的,可见他在撰写《崇陵传信录》之前并未刻意留心过吴棠,此其一。其二,恽氏对慈禧的真实身世所知亦甚少,如说其父任湖南副将卒于官,显然与事实不符,这严重影响了故事真实性的基础。又说姊妹归丧,而慈禧本有兄弟,为何不提?刻意凸显“吾姊妹他日倘得志,无忘此令也”,怎见得兄弟他日定然无望?而在当时,家庭外面应酬的事情,本应由男儿担当。其后世附会的痕迹显而易见。第三,恽氏在引述这个传说时示意读者该传说还有不同的版本,于“勤惠致赙三百两”下特注“或传二千两”即其命意所在。但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未见到明说吴棠致慈禧赙仪且有确数而早于恽著《崇陵传信录》的。因此,这个“三百两”、“二千两”数字背后应有玄机,留待下文作进一步分析。第四,这两则故事中的当事人吴棠和沈家本只是恽毓鼎借题说事的由头及挡箭的靶子,目的在于贬损慈禧。由于目的过于明确,细节问题便有意无意地忽略不计了(即不在乎能否经得起推敲),这使得《崇陵传信录》的严肃性大打折扣。第五,笔者发现,在恽毓鼎录入这两则传闻的手稿中有几处修改。如“闻舟中为满洲闺秀”,原为“闻舟中为满洲官眷属”,又如“以名刺置奁具中”一语为后加的,再如,“或传副将尝系狱”中的副将二字是后改的,原为“孝钦父”。这说明,恽氏在撰写时并无他人直接的文字依据,只是转述(其中包括自己的拙劣想象),而不是转录。 

    流传中的故事,由于来源不同往往有细节上的差异。目前见诸文字的有关慈禧早年接受他人馈赠记录的出处除恽著外尚有多处,而且可以看出其明显不同源。这其中以英国人濮兰德和白克浩斯合著的《慈禧外传》为较早。该书于1914年经陈冷汰翻译成中文后,同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现录有关文字于下:“近来每多谣传,述慈禧太后出身之微,盖出于宫中诸人怨恨之心,或出于皇族长支诸王之所言。因之慈禧之身世及家庭琐事,颇传民间,以俭薄那拉氏之族。而一时诽诋之议论亦引起阅者愤激之心,若康有为等之书可证之也。今试举一事,有一皇室亲支某郡王,尝言慈禧太后之父殁于安徽宁国府任,遗寡妇子女,贫甚,几无以自存。回京无资,势将行乞,忽有一官赠川资于其友者,误送于慈禧之舟。其人因见慈禧家人困苦流离之状,生怜悯之心,遂举以赠之。其后二十五年,慈禧太后当国垂帘,此官陛见时,慈禧忆及往年之事,命之起,称谢昔日之惠云云。此言实未可信,盖有一满员穷死于官守,因附会于慈禧太后之父。闻其满员死时,慈禧家属已入都矣。某郡王所以为此言者,因一千八百七十五年,即同治十三年,冀立其子,为慈禧太后所抑,颇怀怨望之心耳。”

    与恽毓鼎明显不同,恽氏引用吴棠因误赠慈禧赙金而屡晋官阶的传说,目的是借吴棠贬慈禧,要人们相信有关传说是真实的。《慈禧外记》的作者们虽然也要贬损慈禧,但要通过他们自己的奇特“见闻”,而对有关其出身寒微且丧父后一度困苦流离,幸亏他人误送川资才得以顺利回京的传说却持否定态度。由于前引濮、白二氏的一段文字见诸全书正文的首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通过这种辟谣的姿态来显示他们的严谨,试图让读者相信他们书中对慈禧太后的种种见闻才是真实可信的。在仔细地玩味前引濮、白二氏的这段文字后,笔者感到有关慈禧接受他人误赠赙金或川资的传说在满清退位以前就有了相当的市场,以致连在华的外国人都知道。濮、白二氏的这则记录与见诸其他几处的相关记录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第一,濮著对编造这一则“传说”的起因作了明确的解释,即“某郡王所以为此言者,因一千八百七十五年,即同治十三年,冀立其子,为慈禧太后所抑,颇怀怨望之心”。此说因果间的逻辑关系还算经得起推敲,只是这个“某郡王”不必落实到人头,否则很容易落入“传说”的圈套。第二,文中只说“忽有一官赠川资于其友者,误送于慈禧之舟”,而钱无确数,有可能是“传说”的原形。第三,濮、白二氏对这则传说作否定性解读,至少反映了他们所接触的京沪两地各方人士中一部分人的看法,否则,不会说得这样肯定。第四,从情理上说,有关慈禧身世和经历的种种传闻广为世人谈论,不会早于其去世之前,不然是要冒极大风险的,而濮著的写作始于1909年,即慈禧去世后不久,在时间点上是非常靠前的,因此,这则“传说”的故事梗概形诸文字可能不会早于此时。

    由于该书在国内出版较晚,加之作者是外国人,所以虽起到一定的“辟谣”(未必纯出于正义感)效果,但信疑仍在于读者的自我判断。前文业已指出,“传闻”在满清退位以前就有相当的晓喻度,只是不够完整。因此仍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在细节上别具面目。如1919年崇文书局刊行的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吴棠》有云:“孝钦父惠征官徽宁池太广道,棠居其幕中。征殁,亏榷款,棠为筹措,家属乃得行。后以举人大挑知县,数司河工,擢知府。后听政,感前惠,两岁间拔至漕督。督办清淮军务,移闽浙。以阻挠造船,为左宗棠、曾国藩所论;而棠亦苦闽缺瘠。后知意,遂调四川。”又如民国《睢宁县志·吴棠巡检大堂》云:吴棠调任清河县令后,“适逢友人之丧,启柩回籍,泊舟城外。吴友为一介寒儒,拟赙二百金,以助丧葬,适有急事,不克前往,即遣人持赙往吊,及返,验诸回帖,非其友也,知为误投,然亦不便索回,遂又备赙仪一份,亲往吊唁,返时,并遇前丧者之舟,欲一觇其主人,及至,见一妇人携一女郎出谢,吴略致吊唁之意,即辞去。此一女郎为谁,即后来之慈禧太后也。原后父宦于皖南,病死任所,母女扶柩北归者。后迁知州,为横豪所弹,该卷适为慈禧所见,忽忆吴棠其人,即饬部查覆,知为前之清河令,即令吴棠补道员,继擢布政使,署漕督、除巡抚,升总督,一路扶摇直上。”又再如1948年重庆大公报馆刊行的周询《蜀海丛谈·吴勤惠公》与以上所录各家记述显然不同,其文略谓:“公(吴棠)由举人官知县,洊升督抚。相传官直隶清苑县时,有座师某公,满人也,典试于京,宿清苑。公谒师回署,命人以四百金赆之。适孝钦父送孝钦入都俪选,卒于途。孝钦与母及弟扶棺北行,是夕亦宿清苑。满人例以名内上一字代姓。孝钦父姓与公之座师同。使者赉金误送孝钦家,值在途窘于资,得此甚喜。遂以弟名寿谢帖付之。公查知误送,甚怒。使者惧,请径索回。既而公闻悉孤孀扶柩状,心为侧然。亟命使者勿索,另具四百金馈其师。然公之姓名,孝钦从此刻骨矣。迨显帝升遐,两宫听政,公遂膺不次之迁,数年晋跻封圻。说者谓公谥之得惠字,亦实所以示极也”。 

    以下我们再来对上录三则公私记述略作分析:先说沃丘仲子的《近代名人小传·吴棠》。沃丘仲子是费行简的别名。费氏江苏武进人,晚清文豪王闽运的弟子,民国初年黎元洪主政时期,他曾被四川省推为省代表,1925年曾任北京临时参政院参政,解放后曾被聘为上海文史馆馆员,著述甚多。从费氏富于著作看,其学养应相当优渥,不愧为王闽运的弟子。所以他说慈禧的父亲曾官徽宁池太广道与事实正相符合,而其他诸家均不及此精确。说明他既熟知晚清掌故,也应熟读《清史列传》之类的著作,不然无资格写《近代名人小传》。但费氏绩学有余,进德或有不足,其所刊各书均不书真实姓名,以免遭他人非议。在前引“小传”中,费氏极尽猎奇之能事,以此渲染传主们的无能、无德、不学、贪鄙等,颇有点目空一切的味道。当然,如果所书皆为事实,则堪称秉笔直书;如果语涉捕风捉影,则是损辱前人。

    费氏对吴棠可谓恶感殊深,不但未能做到秉笔直书,且不顾基本史实,所录皆流言,载笔尽蜚语,诚为晚清以来刻意贬吴第一人。费氏笔下的吴棠不仅因有恩于慈禧而得屡晋官阶,而且任四川总督时“托言与民休息,百度尽废。蓄梨园,日演昆剧(在其《慈禧传信录》中且有“卧听之”),其宠婢为伶人盗之去,不问也。日食鸭一,鱼翅鳝肉各一簋,体益痴肥,人称一品肉。官蜀九年,富至三百万,珍巽书画称是,穆宗恶之,而尼于后,无如何也。”这较恽毓鼎的“勤惠实无他才能”更进一步,简直就是酒囊饭袋。其实,吴棠督蜀期间亦颇有颂声,今试举一例以辩之,同治十年二月二十九日,王闽运在进京应试途中与四川举人傅垣同店而宿。是日《湘绮楼日记》有如下记录:“夜间有四川举人傅垣来同店,言行路之苦。尹自家二月初启程,昼夜驰行,始能至此。又言何贞老督蜀学政,为近日第一。及吴仲宣督蜀,颇优士人云云。”至于“孝钦父惠征官徽宁池太广道,棠居其幕中。征殁,亏榷款,棠为筹措,家属乃得行”之说,更是于史无征。费氏在编造此说之前,一定看过恽毓鼎的《崇陵传信录》,因为他的《慈禧传信录》似有意与之为姊妹篇,但对其中的吴棠误致慈禧赙金之说弃而不取,原因可能是他也看过《慈禧外记》中的相关驳论,因此另起炉灶,别构臆说。但此说实不值一驳,关于慈禧父亲惠征为官履历,近年来已有较充分的研究,仅据《清文宗实录》的记载,可知其于咸丰二年二月丁亥以“安徽宁池太广道张印塘为云南按察使”。所以,惠征从山西归绥道调任安徽宁池太广道不会早于此时。而此时的吴棠先知清河县,十月后移署丕州,怎么能在惠征幕中?!而所谓“后以举人大挑知县,数司河工,擢知府”云云,更是荒谬不堪。吴棠因举人大挑一等,以知县用,是道光二十四年的事,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惠征岂不于道光二十四年前就已物故?

    周询的《蜀海丛谈》成书较晚。书中所录关于吴棠的传说,并无大的影响。只是透过这则记录,我们可以看到“传闻”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是如何经过受众或笔录者个人重新解读和润饰的。第一,在该书1948年刊行时,关于吴棠误致慈禧赙仪传闻的正反两种说法都应为知识界所熟悉。所以,此时再简单地承袭旧说,已毫无重登椠板的价值,反而容易使读者产生赘疣之感。为了讨个新鲜,把故事的时间地点都换了,在场的角色也有所不同。但只要弄清楚吴棠有没有在直隶省(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河北省)清苑县做过知县,故事的真伪便一目了然。第二,从其中“公谒师回署,命人以四百金赆之”一语看,关于“钱数”可能从无定说,全在于当时人们对吴棠财力的估计,以及对多大的数额才能使慈禧日后视为“恩”的理解,所以想象的空间较大。

    民国《睢宁县志·吴棠巡检大堂》是一则比较正式的记录,因为方志为一方之史。但此则记录却并非承袭《光绪睢宁县志稿》而来,因而也只能视为整理民间旧闻所得。其中的“拟赙二百金”是前引各则中最少的。这反映出苏北人的心理,即当时的吴棠是个穷官,亡友为一介寒儒,苏北是个穷地方。而“后迁知州,为横豪所弹,该卷适为慈禧所见,忽忆吴棠其人,即饬部查覆,知为前之清河令”云云,则十足小说家口吻。从史实看,吴棠迁知州是咸丰二年的事,此时慈禧入宫才一年有余,“该卷适为慈禧所见”可能吗?从情理讲,慈禧即便有心报答吴棠,也根本犯不着“即饬部查覆”,未免把慈禧想象得太简单了。 

    由于前引各则传闻都经不起史实的检验,所以,笔者认为吴棠与慈禧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特殊关系。吴棠出任封疆大吏,也不是出于慈禧个人的安排,而是经过当时法定程序的。这从吴棠署理总督一事可以看得很清楚。据翁同龢日记记载,同治四年二月十一日,“两广总督毛鸿宾部议降一级调,以吴棠署理,以彭玉麟署漕督,湖南巡抚恽世临降四级调以李翰章代之。”这个二月十一日,是翁氏记录这则信息的日期,部议时间可能还要略早一点。而有关任命的上谕二月十六日才发布。吴棠在二月二十日接到由兵部火票承准议政王军机大臣字寄,传达十六日上谕,命其署理两广总督。内中有:“闽省贼氛正炽,粤东防剿不可一日稍懈。著毋庸请训,即行驰赴新任,将一切应办事宜实心实力,妥为筹划,以酬委任等因。”此通上谕凸显的是军事布防,也透露出恭亲王弈诉的声调。另外,同治五年八月十七日,吴棠奉旨简放闽浙总督。有关上谕中也特别指出“毋庸来京请训”。假如这两次任命都是出于慈禧的有意安排,那么,两人之间又有一层特殊关系,应让吴棠进京请训,以便见个面。然而,直到次年十二月十八日,吴棠调补四川总督时,才敢“吁恳陛见”。来年五月间吴棠才得到为官以来的第一次召见。出京前还特意向翁同龢送了礼。当时的翁同稣虽为同治皇帝的师傅之一,但尚未位列九卿,只是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吴棠假如真像传说那样,身膺疆寄是缘于慈禧太后的报恩,此次君臣于召对之际或有所暗示,吴棠也应有一番特别的鼓舞兴奋,似不必向翁同龢献殷勤。因为,相对于翁同龢而言,吴棠既是高官又是前辈。

    世间无中生有的事屡见不鲜。难在说破原由,辨明是非。仅就笔者见知所及,原有的官场传说使恽毓鼎获得了故事梗概,个人杜撰,使情节略显完整,而薛福成的《县令意外超迁之喜》中的“速赏我三百金”,则极有可是恽毓鼎的“勤惠致赙三百两”的渊源。薛福成《县令意外超迁之喜》的主要内容为:武进人赵仁基以道光六年进士为江西知县,时年且四十。后来调任安徽怀宁县。道光十三年,以捕获桃源掘河奸民陈端,优诏褒勉,赏戴花翎,数年间从知县升任湖北按察使,但未及赴任就去世了。原来,江苏桃源县有聚众挖河之事,其中要犯陈端逃匿千里之外的安徽怀宁,朝廷虽屡次严檄各省擒捕,久之不获。道光十二年岁暮,某捕役于无意间获之,并有意和赵知县做个交易,即“速赏我三百金,俾我得以度岁,则异日之事我概不问矣。(赵知县)数予之,而置陈端于狱。”薛福成辑录的这则轶闻,很有可能被人理解为是在影射吴棠,因为吴棠也任过桃源知县,且又有超迁之说。而其中的信息资源也有可能被人借用。笔者之所以说,恽毓鼎的“勤惠致赙三百两”极可能与此有渊源。第一,恽氏熟悉薛福成的文字(恽毓鼎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十八日日记有云:“近今经济书,宜推薛叔耘先生《庸盦六种》为第一”)。第二,恽氏写下三百两后担心数额过大(因为那天吴棠送了两份礼),便虚置一语——“或传二千两,非也”来掩饰。如果真有人说吴棠致赙2000两,那天他就花了4000两,这岂不是天方夜谭。这说明恽毓鼎在加工此传闻时,原本没有具体钱数,而前揭200两、400两之说都晚于他,是以他的300两为基数增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