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是什么:学曾国藩做人,学胡雪岩做事——曾国藩的用人之律 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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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7)        
  二是法家。法家之才,以制度为本,待成功之后才显出效果,这种方法先苦后甜。严厉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未显达时,起初众人猜忌,施行之后,上下之人又畏惧他。功绩在于能建立法制,安邦定国。
 
  三是术家。术家之才,出于聪明多思,等到计谋成功才显现出他的本领。一般在开始时深藏不露,然后方逐渐显现才华,达到精深玄妙的地步。在未显扬本领之前,许多人发现不到他的才能。他的才能,会得到明主的珍视。功业足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通古今之变。而当其引退时,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作为一种人才,神奇而不经常被用,因而有时会沉没无闻而不显扬。
 
  四是国家栋梁之才。国家栋梁之才往往德、法、术之才兼备。其德足以整肃社会风气,法制足以匡正天下,权术足以制定国策,可谓国家栋梁一类的人才。三才兼具者的才能德行足以代替君王掌管国家。他们道德清扬,可谓一国表率;能依法治国,整肃法纪,又不会失之严酷;他们足智多谋,果敢善断,而且文能诗文,武可行兵打仗,竭尽忠诚,为国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古的伊尹、吕尚可谓代表,三国时的诸葛亮也可以算在此内。
 
  五是大臣或地主官之才。兼有三才,但是三才都不够纯备。德行可以做一地一域的表率,法足以治理一地一乡,权术足以权衡处理一般事宜,这是出任大臣、地方官的人才。     六是智识之士。智慧明识的事业,本于推原测度。其治理之道顺遂而不违逆。所以当其未发达时,被一般人所容纳,已成功时,为宠爱者所推许。其功业足以佐助明主,深于思虑。而其弊处在于只知直趋,不知退隐,或者违背正常以保身自全。作为一种事业,才智足备但难以维持正义,因此有时先得利而后招致祸害。方略谋划一事,对军事、行政、教化工作能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这种人才在才智上也许不逊于谋略家,但在勇气和行动上不如谋略家强劲,往往是知而能争,争而不得。无力坚持正确的东西,要么屈从,要么逃避,因此声名功绩终不如谋略家显达。
 
  七是臧否之才。褒贬善恶的事业,根本在于是非。其治理之道清廉而且规范。当其未成功时,能够被一般人所认识,一经显达,又为一般人所称道,其功业足以辨别善恶,  
  观察是非。其弊害在于为毁谤者所怨恨。其作为一种事业,严厉而不宽容,因此有时先为人赞赏,而后被人疏远。  
  八是伎俩之才。讲求技能的事业,根本在于事功能。其治理之道辨慧而且神速。当未显达时,为一般人所惊异,已成功时,被政府委以职任。其功业足以清理繁冗,纠正邪  
  谬。其弊端在于使普通人劳顿而使地位低下者疲惫。作为一种事业,细致却不安泰,因此是治理之道的末等。  
  九是文儒之才。这是三种人才的合称,包括:文章写得好的人,可传道授业的教育人,才和德都好的舌辩之土。文章之才可以著书立说,文章千古,如司马迁之著《史记》;能传授圣人经典,激扬文理,却不能干预施政的人才是儒学教育之才;论事未必有道理,但应对自如,能自圆其说,或洒脱,或放浪形骸,或偏激,或正统,这类人属于口辩之才。
 
  十是骁雄之才。骁雄之才一般胆力卓绝,才略过人,但是对于治国的才能和人际的心机考虑不够。他们屑于政治上幼稚、容易被小人陷害的人。刘邦手下的韩信和宋朝的岳飞都属此类。
 
  在利用上述人才时,曾国藩特别强调了要小心谨慎,尽可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量才录用,扬长避短。曾国藩认为:雄韬大略之人有其不足,鸡鸣狗盗之徒也有其优势。所以他就上述人才分类中的八类主要人才,进一步论述了他们各自在应用中的优势与不足。
 
  1."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王化之政,也就是以德行教化为主的政治。提倡以德为主的人,属于清节家一流的人才,他们适合做全面的统辖工作,而"以之治小则迂"。德伯特先生举了个例子,譬如说一个人总想做大生意资金不够,小生意又不愿做。这样,他做生意赚不到钱,娶个老婆,他又看不起,以平常人而言,这个人实在是够无能的男人了,在这个时候,有几人能知他的才干呢?以小人的斤斤计较来面对国家大政,那也是一种"迂",闹下的不止是笑话,而且是巨大的损失,甚至社会的动荡。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8)        
  2."器能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精明强干,德、术、法都倡导,但主张与力度都不够强的人才,是独挡一面的器能之才。他们有精力和智慧去开创局面,治繁理乱。比如在民智尚未开化的地方,由于野蛮,缺少正常社会秩序,不用强力手段去征服,只用一味的文明说教,多半会越治越乱,器能之人可能会以暴抗暴,先把恶势力和恶霸除掉,使当地人得到实惠,自然慢慢接爱到文明救化,地方就日渐平安、富裕了。
 
  3."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这种人多策善划,胸中有奇谋,最适合于乱世中生存发迹,如遇奇主,一拍即合,会策划出惊天动地的大手笔来。不论在战乱时期,还是在和平年代的经济发展时期,他们都是一代奇士。但在和平安定、无所纷争的环境下,他们却难以找到发挥其智慧的用武之地,而平平无奇一生。乱世用奇,治世用正,就是指的这一类奇才。
 
  4."法家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法家之才用法制推动一切,富国强兵,用强硬手段整治腐败和歪风邪气,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果用同样严厉的方法来治理贫困地区,因手段残酷,反而搞得人心惶惶,民不堪命。
 
  5."智意之才宜于治":智意之才宜于治理新局面,他善于周旋调停,权智有余而公正不足,因此宜于开创新局面,在太平的形势下却做不出什么实绩来,有虚名面无实功。 
 
  6."苛刻之政宜于纠奸,以之治边则失众":这类人才公正无私,苛刻少恩,不讲情面,六亲不认,适于追奸查污,清理腐败和邪恶势力。如果去治理边疆或经济发达地区,则会因为苛刻而失民心,不是安民,而是扰民。
 
  7."威猛之政宜于过乱,以之治善则暴":叛扰混杂的地方,一般是民智不十分开化、经济也不发达的地区,这地方的人心跟直,也易被人欺骗和煽动。这种地方必须派威猛 
 
  有力的人去管理,而不宜用软弱书生。豪杰之才威猛刚强,处理问题大胆果断,敢于冒险,不怕困难和压力,适于征乱讨伐,如果来管理善良百姓,则太刚暴。治理人民百姓不同
 
  于治理军队,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且必须令其禁止,不得违抗军令,这是特殊使命和职责的缘故,平民百姓则不样。  
  8."伎俩之人宜于治富,以之治贫用劳而下困":这类人才奇漏诡巧,急功近利,去治理富饶之地,由于智谋多变,能应付当地复杂多变的局面。富饶之地,由于民众有钱,生活不成问题了,就会把心思用到其它方面,社会就生出了许多问题。他们不仅自己生事,还想方设法打通关节,贿赂官员。治理这样的地方,如果智谋不够,反应不快,没有一定的处世方法,只以单纯的直来直去处理问题,不仅关系难处,而且会把自己弄得很被动,既不利于开展工作,更不利于治理政事。因此这类地方对伎俩之才是最为适合的。
 
  总之,曾国藩主张用人如器,即用他的长处,同时避开他的短处。以恶止恶,以暴止暴。鸡鸣狗盗之徒对付雄韬大略之人难应付的事,有时是最得心应手的。  
  惟才是用,是用人的根本。世界事物有万种,做事之人也有万种。不论是贤才还是三教九流之徒,只要能为我所用,对号入座,就能派上用场。"天生我才必有用",任何一个人再怎么无能也必有一点可取之处,集众人之长,采众人之优,则无所不能,百战百胜。在这方面,三九药业集团的成功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其开始创建到投产阶段,赵新先厂长大胆起用5位年轻人,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让他们各自负责一方面的工作,用人少,效率却很高,而且权责明确,使企业管理民主,发展很快。
 
  驾驭人才要软硬兼施  
  曾国藩语录:用人之智去其诈 ,用人之勇去其怒。  
  译文:使用人才时,如果要用智谋时就必须去掉他的奸诈,要用他的勇敢就必须去掉他的怒气。  
  与有德无才者相反,小人也许才华横溢,但品德有失高尚。这样的人才怎样使用,请看曾国藩是怎样巧用刘铭传的。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9)        
  刘铭传生长在民风强悍的淮北平原,自小养成了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豪霸之气。十八岁时,一个土豪到他家勒索,其父亲与哥哥皆跪地求饶,只有刘铭传愤而寻找土豪报仇。土豪欺他年少,对他进行污辱,不料地大步跨上前去,抢过刀子割下了土豪的首级。之后便聚众为王,拉起了二支队伍,成了乡里有名的流氓头子。
 
  李鸿章奉曾国藩之命回原籍招募淮军时;第一个就看中了他。因此,将他的队伍募入淮勇,名为"铭军",并花了不少银两,从洋人手中购买了枪支弹药,把铭军装备成为近代武装。这支队伍为李鸿章建立功业出了不少力,但对于刘铭传的倨傲狂妄,李鸿章也着实恼火。因此,当曾国藩借用淮军剿捻时,李鸿章就把"铭军"拨给了老师,希望曾国藩能够熏陶、管教他一下。
 
  果然,在"剿捻"过程中,刘铭传军与另一悍将陈国瑞军发生了争斗。怎么处理这个事端,可真让曾国藩犯了难。不处理吧,于事不公,双方都不能平心静气,今后还会内讧;处理吧,这是李鸿章的属下,且刘铭传谋勇兼备,又有洋枪洋炮,今后自己还要倚重他。于是,曾国藩想了个万全
之策,就是对刘铭传进行严厉斥责,嘴上说得狠,但对其过失不予追究,使他心生悸畏。这一招果然管用,只是不久,曾国藩就调铭军独自赴皖北去剿捻了。  
  对于老师的办法,李鸿章心领神会,所以他照方抓药,在剿捻成功后,他向清廷力保刘铭传的功绩,使刘铭传得以.委任台湾道员。正是这个桀骛不驯的人,在中法战争中带领台湾军民奋起抵抗法军的进攻,使法军终未能攻下淡水,占领台湾的梦想破灭了。
 
  1885年,清政府将台湾正式撤道改建成省,刘铭传被任命为台湾第一任巡抚。  
  所以,对于有才无德者,要控制使用。这就好像剑一样,控制好了,则为利器,控制不好,则为凶器。  
  一般而言,悍将多粗鲁、莽撞,因此,要想利用悍将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悍将的优点是勇敢、不惜力,冲锋陷阵的时候,还真少不了他。所以,悍将就像烈马,要想使用他,先要收服他。
 
  什么人能收服悍将呢?有两种人,一种是比悍将更强悍的人,另一种是有威严、能震慑住焊将的人。  
  前边提到的陈国瑞,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他从未读过书,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只是开口脏话,只要想干的事,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陈国瑞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转辗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向我开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     酒强迫别人喝下去。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只有这陈国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与陈国瑞军打上了交道。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传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蕃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     使用他。于是,曾国藩拿定主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于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订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唯唯退出。
 
  但是,陈国瑞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的命令。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和办军务之职,剥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0)        
  所以,曾国藩驾驭悍将,无外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坚持两手都用,两手都要硬。这样,就可以人尽其才。  
  用人都想用能人,能人是指有一技之长的人,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智者多诈,勇者多怒",要使人才真正的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两人都要硬,既怀之以德,又严之以法,使他们扬长避短,各尽其用。美国著名企业家玛丽·凯阿什认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人才,第一要做的就是了解下属。她在任用每一个部门经理前会对他们进行彻底的调查和了解,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委以不同的职务,真正做到了人尽其才。
 
  奖惩必须分明  
  曾国藩语录: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译文:立法并不难,难在执法。每制定一项法令,都必须要切实地实施它,并且长期坚持下去,  
  奖惩分明是曾国藩用人的一个基本原则。他对部属要求极为严格,尤其是立下的军令,更要求必须做到。他认为"视委员之尤不职者,撤参一二员,将司役之尤不良将,痛惩一辈",那么"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兴"。他经常引用孙武演兵杀宠姬的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
 
  孙武演兵杀宠姬之事,载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讲的是春秋时著名军事家孙武为吴王闽闾操演兵法,三令五申,杀一做百,训练女兵的故事。孙武原为齐国人,精习兵书战策。吴王阖闾读过孙武的《兵法十三篇》,十分钦佩,便想拜为将军。但他又有些信不实,就对孙武说;"你的兵书我都看完了,可以当场试验一下吗?"孙武说可以。吴王想难为他,又问:"可以用妇人来操演吗?"孙武又很爽快地回答说:"可以。"
 
  于是,吴王阖闾就在宫女中挑选了180人,交给孙武。孙武把宫女们分为两队,命吴王的两个宠姬做队长,令她们每人持戟,站好队。孙武问宫女们:"你们都知道心、左右手和背的方向吗?"宫女们答:"知道。"孙武说:"心在前,左手在左,右手在右,背在后。"
 
  布署停当后,孙武又设下执行军法的斧钺。然后传下命令,一通鼓响,令其向右。号令一出,众女掩口嘻笑,哪里顾得前后左右。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这次应由将帅负责。"令军士再次告谕众女,然后再击鼓呼进,宫女们愈发笑个不停。孙武三令五申,又传令向左,宫女们仍然不听调度。孙武变了脸色:"申令不熟,将之罪,现在已经三令五申,仍不执行,罪在吏士。"立刻传令将左右队长斩首,以正军纪。
 
  吴王正在台上观看操练,见孙武要杀他的爱姬,急忙派人传话,说::我已知道将军善于用兵了,没有这两个爱姬,我连饭都吃不下,请不要杀她们。"孙武正色说:"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当即把两个队长斩首示众,依次派另外二人分任队长。于是接着击鼓操练,宫女们见此情形,再也不敢怠慢,确认左右前后,无不严格听从将令,连声都不敢出。"
 
  于是,孙武命人请吴王下台阅兵,说现在宫女们可以参战了,即使赴汤蹈火,也会勇往直前了。吴王虽心痛两个宠姬,心有不悦,但毕竟知道了孙武善于用兵,终于拜他为大将。孙武率兵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吴国显名于诸侯各国。
 
  李元度是曾国藩的"辛苦久从之将",曾国藩自称与李"情谊之厚始终不渝",在靖港、九江、樟树镇屡战屡败的艰难岁月中,他一再得到过李元度的有力支持,但李元度丢失徽州以后,仍被曾国藩弹劾而去职,咸丰十年,太平军攻徽州。徽州是祁门老营的屏障,徽州得失关系重大,李元度领兵前去救援。因其擅长文学,不精于兵,曾国藩恐其有闪失,特与他约法五章。一再告诫要守住徽州,不得轻易接仗。然而,当太平军李世贤部来攻时,李元度却违反曾国藩"坚壁固守"的指令,出城接仗,结果一败涂地,丢失徽州。曾国藩悔恨交加,为严肃军纪,决定上疏劾之,一班文武参佐群起反对,有人甚至指责他悖离恩义,有失恢宏之气。李鸿章也表示要"率一幕人往争",但曾国藩仍不为所动。像李元度这样与曾国藩交情深厚,且有过大功的将领一旦违反军令,也丝毫不予姑息,这一轰动事件传出后,众将为之凛然,盖知军法无情,不容苟且。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1)        
  同时,他对有功将士有才良士也倍加爱护,有功即赏。雷嘉澍是已被革职了的一个知县,因为失守德兴县,被江西抚臣毓科弹劾罢免了官职,他其实是一个品行正直端正的人,在清朝宦海中,是难得的清廉刚正的父母官,做事勤奋而又严谨,奉公守法,爱护百姓,深得民心。
 
  离职后,恰逢太平军的一支赖文鸿等人逃往德兴。左宗棠知道他平日颇得民心,就委令他招集兵勇,训练兵丁,阻挡围剿匪军,断其退路。雷嘉澍就在五村地区与左宗棠的官兵齐心协力,会战太平军,大获全胜。
 
  曾国藩知道后就上奏咸丰皇帝,陈述其事为雷嘉澍邀功,同时请求圣上取消对他的处分,并让雷嘉澍到自己的军营内听差,以观后效,再加提拔。  
  成大事者统率团队需要铁的纪律。要想使得某项主张得以贯彻,必须抓住两点:首先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申明道理、做法,让人们知道如何行动;其次便要照章办事,如有违抗或玩忽职守者,便拣其首恶者,严加惩治,以收惩一儆百之效。而对执行得好的则需加以表彰与奖励。
 
  施恩要讲究方法  
  曾国藩语录:惟用人极难,听言亦殊不易,全赖见多识广,熟思审处,方寸中有一定之权衡。  
  译文:用人是最难的事情,听从言语也特别不容易,全靠见多识广,深思熟虑,果断处理,心目之中一定要有一个一定之规。  
  曾国藩认为,要想使自己的手下心服口服地为自己卖命,就必须对自己的僚属施与恩惠,使僚属自觉地将自己与官长联为-体。让僚属感到自己行为的选择既是对自己负责,但更主要的是对官长负责,否则我就不是人,或我对不起他!施恩的方法不同于施威的方法。对官长对僚属施威则主要是通过有过必罚、严厉督责等方式.使僚属产生惧怕得罪的心理,使其行为选择在主要是对自己负责的基础上,间接对官长负责。比较而言,施威相对单纯,大抵做到"有过必罚,不论亲疏"即可,而施恩则颇有讲究,要施得巧妙,施得艺术,施得不露痕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如果把一番盛情好意弄成了-盘盛气凌人的"嗟来之食",反而会弄巧成拙。
 
  在曾国藩看来,施恩之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推功揽罪法,也即是推功于下、归罪于己。功罪的归属,常常涉及到利害关系,官长们推功于下、归罪于己,往往能使僚属避害获利。推功揽罪有时是同时表现在一人身上的。
 
  例如北周赵善做尚书右仆射.其"职务克举,则曰:"某官之力。"有罪责,则曰:"(赵)善之咎也。""功归下僚,罪责自己承担。不过推功与揽罪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分离的,某些人以
 
  推功见长,某些人则因揽罪而闻名。  
  先说推功。西汉赵广汉做郡守,经常"推功善归下"。说:这是某某曹掾所为,非我所及。由于赵广汉"行之发于至诚",致使看到或听到此事的僚吏们,都"输写心腹,无所隐匿,咸愿为用,僵仆无所避",东汉的刘宽为南阳太守,也"事有功善,推之自下"。酷吏张汤也精于此道。张汤奏事,汉武帝连连说好。张汤说:这个奏章不是我想出来的,而是掾史某某所为。
 
  推功法是僚属主动、积极的再创造过程。它以对僚属过去成绩的肯定,激发他们的自觉并给予充分的再表现的机会。同时.由于推功涉及的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不是笼统的"大
 
  家".所以既鼓励了当事者,又激励了见知的其余僚属。  
  再说揽罪。揽罪法以官长引咎自责为特征。闻人晋做泰山太守,"吏有过谬,引以自责。"官长反躬自责,将僚吏的罪过等同于自己的过错,"自责"已经是出人意料的"过分"行为。
 
  而一旦从引咎自责进到引咎自罚,"过分"就更会带来意外的效果。  
  西魏文帝时,长孙俭做荆州刺史兼东南道行台仆射。辖区内郑县的县令泉璨有不法行为,被百姓告发,经过审讯,所告属实。长孙俭召集僚属,当众宣布:这都是因为我教诲不够,
 
  恩信不及。是我的罪过,不是泉璨的过错。于是在官衙前,袒衣露肉自罚了三十杖,却没有制裁县令。据说,自此之后,"属城肃励,莫敢犯法"。魏文帝听说此事后,下诏褒勉慰劳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2)        
  他;权臣宇文察也写信给长孙俭说:近来听说您部内县令犯罪.你自罚三十杖,警示众僚。过去虽听说过"王臣謇謇,匪躬之故",说的是忧公忘私、知无不为的事,但还不如您舍身
 
  自罚、训诫群僚。听说之后,很是赞赏。  
  揽罪法也创造着僚属的主动积极性。它对僚屑行为的否定.是通过自我反省的"反躬法"作出的,这就是传统儒学的"恕"道。结果,同样以曲折的方式激励了僚属。因为按照 
 
  "恕"道.不应当再让官长"自责"、"自罚"了,谁要再引起这种后果,就会惹发众怒、引火烧身。推功揽罪是一种稀见、难得,过分的极端举动.也正因为如此,它具有撼动人心的感化作用效果。
 
  西魏文帝时,长孙俭做荆州刺史兼东南道行台仆射。辖区内郑县的县令泉璨有不法行为,被百姓告发,经过审讯,所告属实。长孙俭召集僚属,当众宣布:这都是因为我教诲不够,
 
  恩信不及。是我的罪过,不是泉璨的过错。于是在官衙前,袒衣露肉自罚了三十杖,却没有制裁县令。据说,自此之后,"属城肃励,莫敢犯法"。魏文帝听说此事后,下诏褒勉慰劳他;权臣宇文察也写信给长孙俭说:近来听说您部内县令犯罪.你自罚三十杖,警示众僚。过去虽听说过"王臣謇謇,匪躬之故",说的是忧公忘私、知无不为的事,但还不如您舍身自罚、圳诫群僚。听说之后,很是赞赏。
 
  揽罪法也创造着僚属的主动积极性。它对僚屑行为的否定.是通过自我反省的"反躬法"作出的,这就是传统儒学的"恕"道。结果,同样以曲折的方式激励了僚属。因为按照 
 
  "恕"道.不应当再让官长"自责"、"自罚"了,谁要再引起这种后果,就会惹发众怒、引火烧身。椎功揽罪是一种稀见、难得,过分的极端举动.也正因为如此,它具有撼动人心的感化作用
 
  三是不罚示恩法。中国古代有一种通行的施之于僚属的责罚力式--杖罚,也即打板子。各级官长都拥有对僚属的杖罚权
。但精于治道、治术的官长们往往放弃这种法定的惩罚权,  
  不依恃杖罚而求得治理、、唐玄宗开元初,砀山县令韦恒"为政宽惠,人吏爱之"。遇皇帝出巡,硒山应当供应衣食住行事宜。当时沿途州县惧怕这一重要事情安排不好,"务于鞭扑",督责吏人。韦恒"独不杖罚而事皆济理"。德宗贞元时,吴凑做京兆尹,僚吏"非大过,不行笞责",召来当面问清事情原委,批评之后放归继续工作。"吏尤惕厉,庶务咸举。"
 
  陆象先,玄宗先天二年做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道按察使,在官"以宽仁为政"。同僚司马韦抱真劝说他:希望您厉行杖罚.树立威名。否则.一旦下僚懈怠起来,却没有震慑他们的东西。陆象先说:做官能够治理就行了,何必用严刑来树立威风!损人利己,那不是{:恕之道。后来,陆象先又做了蒲州刺史、河东道按察使。-次,一个小吏犯罪,陆象先只是批评他几句,就放他回去了。旁边的录事说:这种情况按法应当行杖。陆象先驳斥说:人情都是相差不多的。你怎么就不懂我的意思?如果说今后一定要打板子的话,那就从你开始吧!一席话说得录事"惭惧面退"。按照陆象先的说法:天下本来是没有多少事的,只是那些庸人插手干扰,这才搞得繁不胜繁。如果在源头上就以清静安之,不用发愁,事情自然就减少了。因而,陆象先前后做州刺史,"其政如一,人吏咸怀思之。"
 
  武则天时.徐有功为蒲州司法参军,"为政宽仁,不行杖罚",胥吏们感恩戴德,互相诫约:谁犯了徐司法杖罚,大家就一起来贬斥惩罚他!结果,胥吏们争相做好自己的工作,直
 
  到徐有功任满离开蒲州,没有-个人被杖罚过。  
  玄宗先天时,李日知做刑部尚书。他做官的风格是"不施捶挞而事集",即不用杖罚威胁,公事也都办利索了。有一次,一个令史接到诏敕,竟忘记了当天发下去。这当然是了不得的过失,作为刑部长官的李日知自然发怒了。他召集众僚,命人取来杖板,准备杖罚这个小吏。但转而一想,又改变了主意。对那个令史说:我要是打了你,天下人肯定会说你能撩拨我发怒。而一旦真的打了你,你的声名也就完了。不光矮同僚半截,你的妻子儿女也瞧不起你子。这次就饶了你吧!从此之后,"吏皆感悦,无敢犯者。脱有稽失,众共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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