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板焊接 铆焊船舶:人民网:再问“聂树斌案”,为何真相如此难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1:49:05
赵作海是幸运的,没在牢里“躲猫猫”,还拿到了65万元的赔偿。然而聂树斌是冤死的,但法院从未给出任何解释,甚至聂树斌被枪决后,聂树斌的家人从未收到过一审及二审判决书。让人感到愤慨的是,当真凶王书金向法庭供述自己强奸杀害康某时,被法官以“与指控无关”为由打断,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法院对于自己的错误欲盖弥彰,明明真凶就在眼前,却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坚持错误,其用心实在是让人心寒,其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已经不单单是法律范畴,更是道德与人性的泯灭,这样的执法者,怎能代表法律的尊严?

案情回放

    1994年8月石家庄郊外,38岁女工康菊花遭奸杀。一月后21岁电焊工聂树斌被捕,次年4月被处决。2004年通缉犯王书金落网,供自己奸杀康菊花。儿冤死,聂父自杀致偏瘫。聂母四处奔走,求政府重审冤案。最高法院2007年要求河北重审聂案,至今无果。
    “聂树斌冤杀案”悬而未决 公众呼吁异地调查
    一些法律人士和普通百姓则表示,鉴于聂案的核查结果事关当地公检法的形象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为了保证公正,两案调查、审理应在异地进行。目前聂王两案案卷在石家庄和广平手中各自严格保密,在无外力参与和并不透明的调查中,是否会出现某种平衡、协商或勾兑——外界在突然静默的等待中不免担忧起来。【详细】
    “调查一直在进行,只是难度太大”
    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一位官员认为,过去刑侦比较重口供,轻物证,“当时如果有精液鉴定事情就简单了,只要认真地研究取样与鉴定的合法性就可以了。如果合法,则一切工作就可以停止,即使王书金说自己是真凶也已经没有关键证据可以证明。” 【详细】
    “真凶”上诉求增其罪 聂树斌案 绝处逢生
    所谓“真凶”王书金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于今年4月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理由却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虽然河北高院一直不予受理,但据聂母称,最高院日前已受理其申诉。【详细】

聂树斌案引发热议,网友呼吁尽快为其昭雪

   “聂树斌案”在媒体披露后,曾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今依然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网友认为,真相大白,死者已逝,枉法者应当被严惩,蒙冤者应当昭雪!这是对蒙冤者家属最大的安慰,对法律权威的最大尊重!也有网友认为聂树斌案和其他所有冤假错案一样,考验的不止是河北省有关执法者的良心,更是考验执政党的治国理念和依法治国的决心。如果不能尽快根据如此明显的事实为冤死的聂树斌恢复名誉并给予国家赔偿,让受害人家属的心灵得到少许安慰(安慰受害人已经是不可能了),请问口口声声称执政为民的官员们良心何在?!
   @贺卫方:怒吼一声:河北省委政法委,你们要拖到几时?!处理聂树斌案可以有三种思路,一是由比河北省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因为它们不大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钳制和约束;二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这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是根据宪法第71条,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视情况必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
   @金牙大状:聂树斌案显属冤案,河北不纠源于追责。相信终会沉冤昭雪。
   @伍雷:提议立即成立一个全国律师聂树斌案观注团,第一届大会于九月上旬在石家庄市召开。愿意参加的律师请。私信报名!本人全部赞助! 本次活动说明:仅限国内执业律师参加,会期一天,会议初步9月10左右,提前一周通知,会议议题仅限聂树斌死刑冤案,会议人数以50名为限,会议邀请速记公司参与,网络直播。

争议死刑存废

     河北青年因错判被处死 专家呼吁废除死刑
     贺卫方认为,越是司法不独立的地方,越应该先废除死刑。因为司法不独立就意味着司法会受到各种力量干预,整个过程没有办法做到非常审慎、认真和理性。这样一种情况下,可能错案的概率会远远高于已实现独立的地方。【详细】
     即使审慎地对待死刑,也很难避免死刑的错判。呼吁立即无条件地在中国废止死刑。贺卫方认为死刑是一部“野蛮的刑罚”。 “政府杀人实际上是以恶治恶,”希望民众能够考虑被判死刑者,面对死刑时的心态,他们人格、尊严的丧失。【详细】
     微博热议
     @记者陈宝成 :民间以为保留死刑可震慑贪官,这是一种美好愿望,实质是对当下体制中监督官员不力的不满,进而把死刑当作了监督官员的手段。但从实证角度来看,翻开近十年来的账本,被判处死刑的贪官最终有几个?腐败是否因此而收敛?而聂树斌、佘祥林、赵作海们的悲剧,你们忘记了吗?
     @仝宗锦:我觉得现在有一种关于废死的意识形态,仿佛废死就是人道的,文明的,进步的,敬畏生命的,支持保留死刑的就是残忍的,野蛮的,原始的,漠视生命的。死刑存废,基本上是情感、信仰问题,而非知识、逻辑问题。此问题最终应通过民主过程解决,专家并不比民众有更多发言权。民众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正如对股票的预测会影响股价一样,民众对安全感的体验和判断本身就是社会秩序和安全感中的重要变量。因此,应尊重普通民众的正义观念和法律情感。

回归程序正义

     “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法律程序的裁判者必须与程序结果无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最基本的法律正当程序原则。解决聂树斌案的难题,关键在于严格遵循法律正当程序原则,摒弃让被监督者“监督”自己的“中国式监督”,以树立起裁判者超然、公正的地位。
     @陈沸律师的微博:“刑罚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则国家、社会两受其害。使用得当,则国家、社会两受其益。”这是德国法学家李斯特说的。聂树斌案广为法律界所关注。聂树斌案广为法律界所关注。真正的法治并不只重视明确的一般实体规则,还需重视正当程序。
     @王震律师的微博:中国的刑法如果一日不实现程序合法,无法想象还会有多少个聂树斌枉死在刑讯逼供之下,更不知会有几个聂树斌能沉冤昭雪,即使昭雪了,对生命而言有何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滕彪:即使不能认定王书金是“真凶”,只要聂树斌受到了刑讯逼供,只要该案存在着重大的程序瑕疵,只要控方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只要对证据链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合理怀疑,那么就可以说,聂树斌是被错杀的。如果我们在王书金的案件中继续把程序当儿戏,如果我们的司法机关继续蔑视程序正义的要求,我们肯定无法避免错杀无辜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或许可以寄希望于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枪下留人,为了真相。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只有靠“死人复活”和“真凶归案”才能纠正死刑冤案,这是我们司法制度的耻辱。【详细】

杜绝刑讯逼供

     有些地方,要破案,除了侦查等其他手段,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依靠“审讯”,甚至是依靠“突审”。可只要还是以侦破案件的多少与破案者的切身利益挂钩,甚至还有硬性的“破案指标”,也就很难保证审讯者对嫌疑人不会使用“刑讯逼供”。再说,又有哪个审讯者会告诉人们,他所得到的口供证言是依靠刑讯逼供呢?
     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正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拟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这是迈向消除刑讯逼供的第一步。 要想避免当事人被迫证明自己有罪,就应当保障当事人的沉默权,让执法者放弃用尽各种办法获得其口供的念头。但是消除刑讯逼供,仅仅在法律上做出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改革司法体制甚至政治体制,确保司法权与警察权和检察权分庭抗礼,确保司法独立。否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而非实实在在的个人权利。另外,在此基础上,更须启动司法领域的改革,用司法权制约警察权和检察权,让司法获得独立地位,让律师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唯如此,当事人的沉默权才能化为现实,司法公正才能不只是一句口号,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获得良好的保护。【详细】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如实回答”的义务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完全是矛盾的。犯罪嫌疑人作为诉讼主体,享有宪法赋予的辩护权。自愿、理智、不受压迫,是辩护权内在之义。这也意味着他既可以做认罪的回答,也可以保持沉默以及作无罪辩解。目前没有规定沉默权,又逼着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是对辩护权的践踏。即使加入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条款,也容易落空。【详细】期待在冤案认定方面,最高司法机关应有所作为,最高检察院也应当适时承担起法律监督责任。如果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上级调查机关就要及时做出结论,是错案就纠正,犯错误就该处罚。最高司法机关当积极负起责来,决不顾全某些单位、某些个人的面子和利益,避免冤案一直被“晾”着。否则,以后再有冤案发生,都要经历这样的处理模式,冤案将会堆积成山。真若如此,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将何以维系?正义,被拖久可就成不正义了。 #copyright{clear: both;margin: 5px auto;padding-top:10px;width: 980px;height: auto;color: #333;font-size:12px;text-align:center;}#copyright p{margin: 0 0 2px 0;text-align:center;}#copyright a{color:#333;}#copyright p.p1{margin: 15px auto;line-height:150%;padding:0 0 0 20px;width:90%;text-align:center;}#copyright p.p1 a{color:#f00;}#copyright p.p2{margin: 8px 0 0 0;text-align:center;}.red a{color:#ff0000;text-decoration:none;}.red {color:#ff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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