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字五行属性:苏州大学学生情侣跳楼身亡 疑为殉情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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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学生情侣跳楼身亡 疑为殉情自杀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05日17:20我来说两句 (6) 复制链接打印  中广网北京10月5日消息 (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在十一长假中原本宁静的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昨天下午被一场惨剧震动了。在学生公寓一期304号楼,一男一女两名大学生从8楼楼顶跳下,当场死亡。坠楼惨剧为何发生?事发现场最新调查进展如何?

  当时,在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304号楼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两位大学生是否死于殉情?

  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郭兴坡对事发现场的回忆:昨天的时候,我和我女朋友然后从图书馆出来,看到公教楼的警戒线已经搭起来了,我们有一点好奇,就走过去想去看一看,结果没有靠近就被警察挡在外面了。

  记者:昨天下午几点呢?

  郭兴坡:我们出来的时候是4点半左右吧,从图书馆出来的,因为当时没有靠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以为是凶杀。后来晚上的时候上校内看到有同学发表状态,就是说那边有人自杀。

  “我爱苏大”论坛是苏州大学官方论坛,今天在论坛首页头条新闻就是“苏大独墅湖校区发生情侣自杀”。那么,这两位大学生的关系和跳楼动机真的如此吗?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我爱苏大”论坛管理员王先生。他讲述了他所了解的事发经过。

  王先生:我这边消息因为现场的目击证人比较少,知道的就比较少。我这边就是几个苏大的网友群里面讨论的结果。就是一对情侣吧,女方是苏大医学部的一个女生。男方据消息是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就是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办的一个大学。他们好像是在我们独墅湖校区一期的公教楼304从楼顶8楼摔下死亡的,其他的消息的话,他们是一对男女朋友,好像他们俩是因为恋爱,因为还没有得到证实,我们还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致电苏大独墅湖校区治安室值班电话核实情况,却一直无人接听。无论事件如何发生,两位年轻人的生命就这样无可挽回的终结了,带给死者家人的只有无法弥补的伤痛。

  坠楼女生的家人得知这个噩耗后,昨晚连夜赶到苏州。经过死者家人证实:这位女生在苏大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读大三。死者家人将如何面对惨剧?校方又将如何善后?

  孙阿姨是坠楼女生的姑妈,在她的眼中,这位女孩从小聪慧乖巧。

  孙阿姨:很听话的一个孩子,成绩是相当好的。很听话的一个孩子,认识的人都夸她,很听话很老实的一个孩子。

  昨天下午惨剧发生后,校方通知了死者家属,孙阿姨一家连夜赶到苏州。但是当他们凌晨赶到学校时,校方的冷漠态度让他们无法接受。

  孙阿姨:小孩3点多死的,他6点多通知我家里。

  记者:谁通知您的。

  孙阿姨:学校通知我的,通知了没说什么人让我们来。

  记者:那您现在就在苏州大学是吗?

  孙阿姨:我们夜里来到了,来到了他们也不让进。也没有几个人交待,我们一家人都要冻死了。我们等到6点,6点半,7点。一直等到8点半。实在不行了,我们找他们去了,迫于压力,他们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给他们校方联系必须和家长见面。9点的时候,我们见了面,见了面之后一句安慰话没有。并且他们说一点责任没有。

  记者:就是他们说没有责任是吗?

  孙阿姨:一点责任没有,我心里实在没有办法忍受这样的痛苦。

  死者家属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噩耗,也无法接受校方的冷漠态度。那么,在这起坠楼事件中如果从法律层面分析,校方是否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我觉得有可能一点责任没有,学校无非是三个责任,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从刑事责任来讲,这个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如果就属于他们相约自杀这样的情况下,学校是肯定没有刑事责任了。这样就剩下了民事和行政责任,关键是在于学校有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和管理的义务,因为孩子是在学校上学。但是也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大学和中小学不同的情况就是,一般来说,大学生都成年了。如果这件事没有发生在上课时间,并且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欠缺的话,回过头来说,从法律上学校承担责任可能找不到什么法律依据。

  洪教授认为虽然如果苏州大学在管理上没有漏洞,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从道义的角度,学校应该和死者家长一同面对伤痛,帮助家长善后。

  洪道德:从道义上来讲,从社会的行为准则来讲,学校的做法非常差劲。你作为教育管理者,那么对于自己教育的学生出现了人身死亡的事情,从道义上来讲应该有协助处理方方面面,查清楚事情真相的责任。对学生家长造成的震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予平复。

  两个年轻美好的生命就此陨落了,本来再过两年,这位女孩儿就能成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可现在,她却先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令人不禁惋惜年轻美丽的生命为何如此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