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毛加恩简浩:许乃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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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乃济

许乃济(1777—1839),字叔舟,号青士,清钱塘(今杭州)人。清朝政治家。嘉庆十四年(1809)己巳二甲四名进士,散馆授编修。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给事中,广东按察使,太常寺卿,光禄寺卿等职。1836年6月,许乃济奏请弛禁鸦片,遭到黄爵滋林则徐等禁烟派的激烈反对和抨击。道光十八年秋,许乃济因主张弛禁而被降职。著有《求己斋诗集》、《二许集》、《许太常奏稿》。

目录

家族情况
人物经历
政治措施
上疏禁烟

编辑本段家族情况

  其父许学范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进士。学范有七子,其中乃济、乃普、乃钊三子为进士,其余四子也皆中举人,故有“七子登科”之美誉。许乃济与弟许乃榖、许乃普许乃钊和堂兄弟许乃赓、许乃安,五人均以进士中式,先后入翰林院,时称“五凤齐飞入翰林”。当时的学者、书法家梁同书曾写对联“世间数百年旧家,无非积德;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赠与许学范,称颂许氏家族。[1]

编辑本段人物经历

  许乃济为嘉庆十四年(1814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嘉庆二十五年(1825年)任山东道监察御史。道光三年(1823年)任兵科给事中。道光五年(1825年)任广东肇罗道,七年(1827年)改广东督粮道,道光九年(1829年)改高廉道。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光禄寺少卿,官至太常寺少卿。[2]

编辑本段政治措施

  道光元年(1821),他上疏认为种目取士虽可以得人才,但不可能尽人才,建议实行保举法,广泛征取天下人才,得到道光帝赞许,颁旨执行。三年,他又对京师缉捕弊端提出改革设想,主张以破案与否来定赏罚,也为道光帝采纳。[2]

编辑本段上疏禁烟

  道光十六年(1836年),在鸦片输入日愈增长,白银大量外流,银价有增无减的情况下,清廷对禁止鸦片问题发生争论,时任太常寺少卿的许乃济于这年四月二十七日向道光帝上《鸦片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提出了驰禁论的主张,因而遭到黄爵滋林则徐等禁烟派的激烈反对和抨击。他认为:严禁鸦片,引起许多流弊,而且越禁越多,不如“仍用旧例,准令夷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入关交行后,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以防止白银外流,并主张文武员弁、士子、兵丁等“不得沾染恶习”,而“其民间贩卖吸食者,一概勿论。因为就他看来,吸食鸦片“不尽促人寿命”,而且“今海内生齿日众,断无减耗户口之虞。”同时他在附片中还提出了除听任民间吸食外,应让“内地得随处种植”的建议,理由是“内地之种日多,夷人之利日减,迨至无利可牟,外洋之来者不禁而绝”。他的这一套主张,事实上是纵容烟毒泛滥,任令其损害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以鸦片无害,禁烟无用,“闭关不可,徒法不行”的论据,鼓吹鸦片贸易合法化。  许乃济的这种驰禁主张,实际上代表了中外鸦片贩子和从鸦片贸易而得到好处的各级官吏的利益,因而赢得外国侵略者的喝彩,称赞这篇奏折“立论既佳,文字也极清楚”,而将它译成英文,到处传播。当这篇奏折传到广东后,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就以喜出望外的心情报告英国外务大臣巴麦尊说:“许乃济驰禁论的直接影响将要刺激印度的鸦片种植。”一般烟贩们更是兴高采烈,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鸦片走私活动。先一年(道光十五年)广州进口鸦片为二万六千余箱,到这一年便突破了三万箱大关。从鸦片贸易中获利的广东十三行商人,也为此叫好,向两广总督具呈,提出了使鸦片运销合法化的具体措施。  许乃济的驰禁论,主要是根据当时广东“名士”吴兰修所作《弭害篇》,稍加润饰而成的,而吴兰修的《弭害篇》又是阐发早几年许乃济在广东当按察使时与同年顺德何太青议论鸦片问题时何所发表的一套看法。何太青当时提出主张的要点为:“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路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驰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这些看法大为许乃济所激赏。吴兰修的《弭害篇》并为广东地方大吏所接受,道光十四年(1834年)两广总督卢坤、广东巡抚祁贡就曾以《粤士私议》附片上奏过,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道光帝的注意。这回许乃济以《弭害篇》为蓝本,重申驰禁论的主张,道光帝便重视了起来,在收到许的奏折后两天即批转给当时的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祁贡以及粤海关监督文祥等议复。九月间,邓廷桢等在复奏中表示完全赞同许乃济的主张,并拟定了实行的章程九条。  许乃济的这个奏折公开后,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很大反响。许多人表示反对。首先上书道光帝驳斥他的有当年八月(1836年9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嶟的《申严(鸦片)例禁以彰国法而除民害折》和兵科给事中许球的《洋夷牟利愈奸内地财源日耗敬陈管见折》,十月又有江南道御史袁玉麟的《议开鸦片禁例有妨国计民生折》。他们各举出实例批判许的驰禁论,指出实行驰禁并不能使白银外流减少。认为鸦片既是祸国害民的,就应当禁绝,而不应该让它继续流毒,特别是对许乃济主张的“禁兵而不禁民”谬论予以严厉驳斥,其中尤以袁玉麟所奏说得淋漓尽致。他指出,驰禁论“聊为苟且塞责,其弊遂至无穷”,是不可取的;而严禁的主张才是是“久远之谋”,认为只要“执法不移,于事即大有济”。假如“海疆大吏”们都能洁己奉公,忠诚体国,也就可以雷厉风行,力清弊源。虽然不一定即能尽挽浇风,但“较之公然驰禁,其是非利害,实有判若霄壤者”。[3]  许乃济的驰禁论,遭到当时舆论的正义谴责,他的主张与朱嶟、许球、袁玉麟的意见形成驰禁论与严禁论的第一次交锋。朱嶟等的论点实际是两年后黄爵滋提出重治吸食论的先声。  道光十八年九月(1838年11月),在形势的逼迫下,道光帝采取了黄爵滋的严禁主张,在召见并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禁鸦片之前,即这年的九月十一日(1838年11月4日),许乃济被降为六品顶戴,“即行休致,以示惩儆”。次年,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