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车件交易网:【口述历史】父亲口中的“土改”历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0:32:32

【口述历史】父亲口中的“土改”历史

2011-02-09 21:13:28

 

 

 我的家在鲁西一个小村,东南方十余里即为黄河,东面二十里为曹子建埋身处鱼山,向西十余里是古运河。

村庄目前常住人口两千余人,方圆几十里内,也算得上是个大村。据父亲讲,如果上世纪六十年代没有那一半的人迁往东北,村庄人口恐怕就得超过四千了。这一说法的实证就是村庄里有很多残破的房屋,院内荒草丛生。上了年纪的人还能说得上来那是谁家的地方。我家对面的一块空地,一直被我家用作堆放柴草之用,据爷爷说,那家人在去东北前,将那块宅子托付给他看管,但此后再无音讯。

这样的地方在村庄里有很多,有的人家若干年后还会有老人或后代回来看过。偶尔也有老人回来养老,终老在这祖宅。村民们对这些宅子的产权是承认的,没有人会去恶意侵占这些宅基地,也没有人敢侵占。因为村民都是聚族而居,宅子的主人虽然不在,但其家族中的近亲仍在,而且由于年代并不太久,很多近亲还没有出五服,未出五服即为一家人,所以,一旦有人侵占,即会有人出面阻止。村民需要新宅基地时,村委会只能在村庄的边缘重新划定区域,也不敢打这些空宅的主意。但这样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它造成村庄的规模不断扩大,占用耕地或使水塘缩小,生活环境受到侵扰。

如果按现行的法律,那些空置已久的宅子应该属于集体所有,此前的主人没有任何证件证明自己对宅子的所有权——即便从落满灰尘的房梁上扒拉到发黄的房契,也不会被现在的官方承认——现在认的是宅基证。

但村庄的习惯性做法仍然为人所遵守,很少有的敢公然违反,这种习惯的权威性来自村民聚族而居的道德约束——乡土的中国,道德和习惯在规范人们的行为上,常常比法律更有效。

但村庄的土地早已变换了模样,也变换了主人。

最近的一次改变在去年。文件上说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保持30年不变,但在实际上,由于这些年不断地有人生老病死、读书入城,有的家庭人口减少,有的家庭人口增加,但人口减少的土地不减,人口增加的土地不增,这就使得前者地多种不过来,后者想种而种不到,矛盾凸显。

所以,去年,村里重新分了一次地,由于经过多年的承包到户,盐碱地早已被各家各户的努力改造下消失,以前的孬地全都变成了好地,所以也就没有了根据肥沃程度划成小块平均分配的必要,而且由于农用机械的普及,小块土地的不便日益显现,所以,每户的地块都集中到了一起,成了一大块地。最终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而农村的现实战胜了僵硬的30年不变的规定。

上一次意义重大的分地发生在我出生的第二天,那一次的名称叫做“包产到户”,也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再往前,则是发生在我父亲出生以前,是为1947年开始席卷所有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周立波先生写过一部著名的小说反映此事,书名《暴风骤雨》。父亲的讲述中关于这一运动在我家乡开展的情形,只是一些零散的细节,在他开始听说并能记起这些细节的时候,已经是十几年之后。此时,这些细节之所以在村民中还被记起,完全是被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些故事有趣,但在我听来,却比《暴风骤雨》中的描述更惊心动魄,或者更准确地说,应该是血雨腥风。

这些事情虽然多是听来的,但其中的很多当事人父亲都见过,有一些在我记事的时候也还活着,而且有些事情我从其他人的口中也听到过同样的描述,有些事情则从另外的人那里看到或听到过类似的描述。所以,我对于它们的真实性毫不怀疑。

 

打地主

我们所在的那个村庄,只有一户地主。实际上,每个村庄无论大小都有一户地主,因为毕竟十个指尚且不一般长,各家各户的日子过得自然也不同。每个村都能找出一户过得最好的,这一户,无论地有多少牛有多少,都要被定为地主。

这个村庄的地主名叫刘环芝(音)。村庄中人数最多的姓氏为张姓,其次为侯姓、娄姓,刘姓则属于人数较少的小姓。我不清楚家族的弱小是不是他被打成地主的原因之一,但这样的原因在被打成上中农的农户中并不少见。

土改开始时,所有农户,凡是家庭人均拥有土地超过两亩,并且有车有牛者,其土地、车、牛一律没收,家中的人也要被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方“坐监”。这些人中为人不好的,或者平时得罪过人的,就会被提出来——打!

负责把他们集中起来的自然是村里的干部和“贫下中农”,而“为人不好”,在乡村,一般即指平素吝啬、小气,严重些则是看不起穷人,至于电影电视中所演的黄士仁、南霸天之类的人物,则不多见——毕竟在聚族而居的地方,互相之间都要称呼个叔叔大爷的,心里再看不起,表面上也要客气一些。而且,有种说法是“穷大辈”,即越是穷人越容易辈份大——穷人结婚晚、生子晚,家境好的结婚早、生子早,延续上几代,其后人之间的辈份自然拉大了。

打人的场所在村西头的打麦场。立一根长长的大杆子,把人用绳子系住,一直拉到杆顶,下面的人就问:“看到老蒋了吗?”上面的人说:“没看见。”下面拽绳子的猛一松手,被拉到杆顶的人立刻掉了下来。被碾麦子的石滚碾过无数遍的干土地比水泥地还硬,掉下来的人摔得够呛。下面的人立刻手持棍棒冲上前去乱打一气,直到打死为止。其实,上面的人说“看见了”也没用,那句问话只是一句玩笑话,就像猫在吃掉老鼠之前的耍弄一样。

所有的村民都被要求上前棒打杆子上掉下来的那个人,不打就是同情对方,就是立场有问题,如果自己家成分也比较高,就可能也成为被打的对象。我的姥姥以怀中的孩子害怕为由拒绝参加这种血腥的狂欢,因为是军属,才没有人敢强迫她。

这种杀人的方法从何而来,不得而知。这种方法以我们村为界,往西全用此法,往东,从孙清庄到苫山、关山,则不这么血腥,他们那里不打人,而是把人装麻袋里扔进黄河。这大概也是因地制宜之故,因为越往东离黄河越近,操作起来方便,也更显文明。

我们族中有嫁到邻村孙清庄富户家的一个女子,按辈份我应称她为姑姑。土改时她婆家人全被打死,她当时还是个小媳妇,该村主持土改的队长刚刚死了老婆,从监牢中把她领了出来,因为她娘家在我们村是贫农,队长又有些本事,她便做了队长的老婆,活了下来。

家中有人被打死的,被称为“被斗户”,成分定为“上中农”,属于“地富反坏”之列。下中农和贫农是革命群众,中农则是团结对象。

 

“花耳朵六”

孙清庄的地主比较富有,方圆几十里都比较有名。家里盖有漂亮的四合院,四周拉着铁丝网,角上有岗楼。据说老地主还在各地开有不少铺面,家里钱多粮多。这家人在土改时自然首当其冲,土改后只活下来一个人。此人姓名早已被乡邻忘记,只记得外号,叫作“花耳朵六”。

这“花耳朵六”是个典型的公子哥,在我们那里最早骑上了自行车,当时被称作“洋车子”,整天提笼架鸟无所事事。不过“花耳朵六”有个爱好——偷钱,不是偷别人家的钱,而是偷自己家的钱。偷钱干什么?发给穷人。很有点仗义疏财的意思。过路的乞丐被他看到了,他绝对不会只给一个馒头,而是给好几个;村里无论谁家有难,被他看到了,必然让人从家里偷偷拿钱拿粮给人家;有人来向他讨钱讨粮,他也想着法的满足人家。没想到这些举动让他幸运地活了下来,并且在历次运动中都未受过冲击。因为孤身一人,他还享受了五保户的待遇,被派去看管仓库。据说仓库中集体的柴草他可以随便烧。

“花耳朵六”的另一轶事是他在被分配照管集体的菜园时,总是先将菜园划成大小相等的无数小块,每天花十几分钟弄完那一小块之后即收工,回去晒太阳。这倒很符合他公子哥的作风。

“花耳朵六”在“包产到户”前后死去,死的时候七十左右。我父亲年轻的时候见过他。

我们村西头有个人叫张子宫,活了八十多岁,他家的其他人则在那次运动中被打死了。打他的那一天,他已经被绑上了手牵到了大街上,在去往打麦扬的路上,他像疯了一样挣扎,见人就咬,好几个人都按不住他。领头的说,今天就算了吧,明天再说吧。

当天晚上,上面来了文件,说是不允许打人。他活了下来。

当时打死的最小的只有十四岁,是张其忠的儿子,其忠跑了,其忠的娘也被打死了。打人者要求老太太交出手上的金戒指,老太太不肯,其忠的儿子还说:“奶奶,你就给人家吧。”

 

“一瓣蒜”

我们家当时正好够上中农的条件:有车有牛,平均一个人二亩地。车是木轮的大车,我小时候还在别人家见过那种木轮,很大,一些影视剧中也可以见到。打造这样一辆大车,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这往往意味着几十年的省吃俭用和辛苦奋斗。

我爷爷的爷爷非常穷,可以说是“无立锥之地”——没有耕地,甚至没有睡觉的地方。但他口才很好,常为村人居中说和一些事。大概是很能做到持中公道,很得乡邻看重。后来不知帮谁家说和什么事,对方为表示感谢,给了一小块宅基地,盖了两间小屋,算是有了住的地方。

真正的“发家”是从我爷爷的父亲开始的。他一生省吃俭用,有了钱就买房置地,到土改时已经置下了二十亩。据我爷爷讲,按那个速度,如果晚解放二十年,我家也有可能被打成地主。关于老头的省吃俭用,留下不少笑谈。比如不准站着吃饭,因为站着比蹲着吃得多。比如家里吃蒜,每次只砸一瓣。关于“一瓣蒜”的故事,我曾经亲耳听到有乡邻拿着这个问题向我爷爷核实,爷爷笑笑,说:“那是他们败坏人呢。”

其实这也等于说,即使这一瓣蒜的故事是假的,至少此类的故事是真的,否则也不会在乡邻中留传那么久。

媒人在向我妈介绍我爸时,姥姥就曾担心“他们家太会过,怕闺女过去不让吃饱饭”。

就是在这样的“会过”之下,一个家庭由“身无立锥之地”成了有车有牛有地的富裕家庭,但就在新车打好还没使用的时候,土改开始了。由于爷爷的爷爷和我的老爷爷为人还好,没有得罪过人,而且他们的发家过程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在交出大车之后,我们家被定为下中农,并没有受到冲击。

老爷爷有两个儿子,这对于梦想致富的农民来说,意味着家里有两个壮劳力,是很大的资本。这两个儿子平时忙自己家的活,农忙时,干完自己的活,再去给别人打短工,最远要渡过黄河到河的两边打短工,因为那边的人地多。多数“被斗户”也是如此,他们需要抓紧所有的时间和机会赚钱,与现在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回家收获的农民工一样。

老爷爷一定也有过更多的梦想。我的爷爷上过私塾,在他那一辈人中算得上为数不多的文化人,我的奶奶是私塾先生的女儿,虽然不曾读过书,耳濡目染之下也能认全百家姓上的字。由耕而读,由耕读传家而书香门第,是无数农人的梦想,这往往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只是历史并没有给这个老人实现他的机会,而他本人,也在之后的那个所谓的“自然灾害”时期饿死了。

 

地主吃什么?

地主可以吃得起白面,但也不是每天都吃得起。

地主地多,有车有牛有雇工,雇工分长工和短工。农忙时,长工和短工都会忙起来,收麦打场都是力气活,所以吃得很重要。这时候,主人家就要给雇工“换饭”,就是说不再吃平时的饭,而是改吃农忙饭——白面馒头。主人家自己则仍然是平时的饮食,虽然比穷人家要好,但也是白面、高粱面、玉米面混合的面做的花卷子。

七几年,村里经常组织老贫农到课堂上“忆苦思甜”,村上也开“忆苦思甜”大会,定期还要吃一顿“忆苦思甜”饭,就是豆腐渣与野菜的混和物。

每个到课堂上做“忆苦思甜”的老贫农都要被集中起来搞培训,以达到声泪俱下、感天动地的效果。这其中,又有一些笑话。

张广宗,因为辈份大,被称为“佛江二爷爷”,我小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瞎子,夏天躺在家门口乘凉,我们一帮小孩子们唱着“老佛江,炸丸子,大成吃丸子,二成端盘子”,大成、二成是他的两个儿子,大概他家最早是在集上摆摊炸丸子卖的。我们经常偷走他的拐棍,气得他大骂。

“佛江二爷爷”在村里的“忆苦思甜”会上发言说,过去的时候,我给张大宾家扛活,一年给我四百五十斤棒子(玉米),到冬天再给我做个棉袍子,我这一家人凑合着也够吃的,这会儿里弄的他奶奶的么呀!——这位爷爷看来只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甜”了,但还没有分清该说哪个“苦”该说哪个“甜”。

春厚的爹,在培训时即被刷了下来。大队书记运生是他的孙子辈,他叫着运生的名字,说,运生来,你说五八年那时候,你让我去大队里放羊去,弄点泔水,我喝点稠的,让羊喝点稀的,要不不得你奶奶的饿死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