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骺线接近闭合图片:谭同学:灰社会:一个透视乡村政治生态的视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0:39:28
谭同学:灰社会:一个透视乡村政治生态的视角
关中古都镇调查随笔
一、“歪人”与“二道毛”:关中乡土话语中的灰社会
在农村调研,尤其是在乡镇层面调查时,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访谈到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往往靠“拳头”吃饭,不过因其不像黑社会那样具有严密组织和“专业”分工,尚不够成黑社会,我们不妨称之为“灰社会”。灰社会的表现形态因各地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村庄基础)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控制力度与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在关中的农村地区,以古都镇(化名)为例,人们称这种人为“歪人”或“二道毛”。
“歪人”一词好理解,从字面看就知道指“不正之人”。但细究起来亦并不如此简单,在古都镇,“歪人”主要不是(甚至说基本上不是)从道德意义上指人之“不正”,相反,它有着更丰富的含义。当然,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村民首先认为“歪人”是“不正”的,但村民对这种人已经不愿作道德上的判断,而更愿从实际利害,甚至人身安全的角度来说此词。问及这种人的特点,村民普遍认为这种人一般好吃懒做,爱打架,敢玩命,大祸不犯小错不断,村干部不敢管。有村民说,“你要是管了,你种西瓜就拔你的瓜苗,养猪就毒死你的猪”,于是村干部不仅不敢管他们,甚至也与其他村民一样不敢惹他们。普通村民要是惹上了“歪人”,“就要脱一层皮”。故而,村民总是千方百计地避免与之发生冲突。例如,在浇地时,按说得按一定顺序挨家挨户地灌水,但村民得让“歪人”先灌,而且“歪人”一般自己不会下地浇水,管水员(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得帮他们把水浇好。甚至于,为了避免与“歪人”发生冲突,村民要竭力维护“歪人”的面子。例如,在人情往来这一问题上,一般村民有喜事,“歪人”是否行礼(赶人情);别人都不敢计较,但若是“歪人”家办喜事,大家则都得去帮忙,而且要行礼。要是有村民不帮忙或行礼,“歪人”往往会计较,甚至会主动找上门去问,“为啥不给我帮忙,是不是看不起我?”
笼统地说,“二道毛”也是包括在“歪人”范围内的一种人,但古都镇人一般将“歪人”和“二道毛”分开来讲。狭义上的“歪人”只是指影响范围较小(一般指不出村,有时也指出村但不出乡且手段较“温和”者)的“哈人”(坏人),而“二道毛”则指影响范围较大(一般大于村),能在一个乡甚至几个乡产生影响,恶名远播的“哈人”。一般而言,“二道毛”比一般的“歪人”更敢“玩命”,做起事情来手段更凶狠。此外,古都镇人还表示,“二道毛”比一般的“歪人”讲“义气”,若不惹他们,他们一般不惹普通村民,因为他们要做就是做“大事情”,小利不会放在眼里。例如,古都镇有一个“很有名”的“二道毛”叫杨虎。村民谈到他是如何讲义气时表示,一般村民帮他的忙,他绝不让人吃亏。之所以杨虎出名,是因为他三年前将古都镇一个如同他今日一样有名的“二道毛”一刀砍成了偏瘫性残废,最后给了三万多块钱私了,手段之凶狠让他在周围的几个乡镇都具有威慑力。平常他也做生意,但做生意不是他的特长,他的特长是“保护”别人做生意或其他事情,从中拿取高额报酬。他甚至也曾试图竞选村长,在2005年村委会换届时,虽然他只得了100多票(该村800余选民,90%的人参加了选举),也已着实让不少村民担惊了一回。
二、善分不善合:灰社会横行乡里的社会基础
诚然,“歪人”与“二道毛”往往是身强力壮者,而且打架的“功夫”也确实比较强。但是,“歪人”与“二道毛”毕竟总是少数人,难道那么多村民都打不过这些区区“少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歪人”与“二道毛”即便是有三头六臂,也敌不过村民的合力。但问题是村民不可能团结起来面对“歪人”与“二道毛”,在“只扫自己门前雪”的逻辑下,村民往往只会是单家独户地面对这些人的“拳头”,如果兄弟多的还好一点,至少有兄弟会帮帮忙,如果没有兄弟,或兄弟不团结者则只能“孤军奋战”(况且,也不排除兄弟多者自己往往更愿意跻身“歪人”的队伍)。这样,“歪人”与“二道毛”凭借经验,很容易就解开并学会了利用政治和社会运行的核心机密:团结才有力量,组织起来的少数能战胜无组织的多数。当这些“多数”只是马铃薯状时,甚至不需组织起来,而只需要一点点身体暴力就可以让这些“多数”保持沉默了。
当然,或许很难说关中古都镇的农民就如马铃薯般分散。在这里,户族是人们常说起的一个单位,并在村民生活中某些领域的合作起有一定的组织作用。户族指的是同一个公公(祖公)所系的子孙,但与南方的祖宗不同,户族里的村民血缘认同并不强,在历史上也没有祠堂之类的象征物。在古都镇,村民的红白事,同一户族的人都会来帮忙,并赶人情,日常见面也往往照辈份称呼。但是,户族没有维护内部合作并一致对外的功能,例如,当户族中的一户人家遭到别人欺辱或与别人斗殴,同一户族的人并不认为有“帮忙”的义务。
其实,进一步而言,除了红白喜事互助之外,户族对内的功能也已经急剧弱化,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其惩罚机制的瓦解和舆论谴责力的丧失——而这是传统户族维持内部团结最核心的机制。村民普遍认为,现时期的子女对老人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年轻人自己的“自觉”和“良心”,靠别说已经不管用。事实证明也如此,若有人对父母不孝敬,同一户族的言论已基本不起作用。而且越来越多的村民认为这是人家的“私事”,干脆就只作背后的谈资,而少有人会去当面对不孝的年轻人“说三道四”。例如,该镇黄村曾有一个70多岁的妇女,寡居,三个儿子都不管老母亲的吃穿,老人靠喂养一头母猪勉强度日。1996年春,正当她养的母猪要产崽时,老人病倒了,但三个儿子根本无人问津,同户族有老人去劝告反而被三人怪为多管闲事。老人的一个远房亲戚只好请村长出面去处理此事。当村长说及老人的医药和生活费时,无一人吭声,却异口同声宣称自己应该得到母亲所养的母猪,并由此兄弟间争吵起来。最后,气愤有余的村长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中,请卫生员给她看病,然后把老人养的母猪卖掉付医药费,之后,老人的日常生活也由村长送米、油等解决。是年底,村长要老人的三个儿子每人出100块钱给自己,作为偿还老人一年的生活费。在三人都拒绝给钱的情况下,村长威胁其要找人揍他们一顿,三人方给钱并表示自第二年起共同出钱养老人。
由于这种惩罚机制的瓦解,户族也无法影响村民关于红白喜事的决策,户族成员仅仅只能说是红白喜事中的帮忙者——而众所周知,对于强化血缘象征和认同而言,红白喜事(尤其是白喜)是极其主要的仪式。例如,在古都镇浪村,曾有一个60余岁的老汉,早年丧偶,有四个儿子(其中一人为军官,其他三人亦为国家公务员),四个的儿媳妇均住在浪村。1998年,老汉跟二媳妇不和后曾由各家轮养,但儿媳妇们均不愿尽责,老人生病无人管,老汉一气之下上吊自尽。事后,四个儿子就丧礼的一些细节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僵持数日,同户族之村民劝告亦无用。最后,该村民小组的组长强制四人各交2500元,由组长统筹买菜、酒、棺材及其他一切开销,事后再算帐,多退少补。
户族在这些最基本内部事务上都无法真正孤立不合作者,在其他方面则更是如此。包括在面对“歪人”或“二道毛”的侵犯时,也是各自自保。这样,在客观上,村民善分不善合构了“歪人”或“二道毛”横行其道的社会基础,他们不用担心面对团结起来的“大多数”,而可各个击破。而且,非但如此,不少村民在暴力逻辑上实际上还与“歪人”或“二道毛”一致。用古都镇一个老干部的话来说,就是“农民最怕暴力,又最爱暴力”。在遇到纠纷自行无力解决时,不少村民往往首先想到向跟自己关系好的“歪人”或“二道毛”寻求支持(当然这或许跟部分村民对派出所、司法机关等充满不信任感也是有关系的)。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歪人”或“二道毛”自然既有“根基”又有“市场”。
三、中庸处世:官员保持适度灰白距离的原则
对于基层干部而言,灰社会也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群体。基层干部该如何处理与灰社会的关系?若严格地按照泛制度主义的逻辑,他们的关系处理起来可以很简单,二者水火不容,基层干部严厉打击灰社会势力即可。而若按泛道德主义的推论,他们的关系也很简单,也即人们常谴责的“警匪一家”的关系。但事实证明,这两种视角都只是对乡村政治生态的想象。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基层干部与灰社会的关系有着更为复杂的形态和原因。以古都镇为例,因工作需要的原因,该镇的综治办主任兼司法所所长兰州跟“歪人”或“二道毛”打交道的机会比较多。兰州在谈及如何跟这些人处理关系时表示,秘诀在于“中庸处世”。具体地说,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与“歪人”或“二道毛”关系不能太近。
兰州表示,基层干部跟“歪人”或“二道毛”距离太近是很危险的事情。一方面,距离近了以后,难免被“拉下水”,与其一道干一些非法的事情。这将直接面临着被绑上“歪人”或“二道毛”的“战车”而“翻车”的危险。因为只要事情闹大了,这些人难免要被查处,而当“歪人”或“二道毛”受查处时,他们自然会把自己的“救命草”——与其距离较近的基层干部给搭进去。另一方面,“歪人”或“二道毛”谋取的是非正当的利益,或者至少可以说是利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特殊利益。如果与这些人距离太近,难免要参与这些事情,这又很可能因为办事不周到或利益分割纷争而伤“和气”,以致“歪人”或“二道毛”对其施暴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反攻倒算”。正是基于这两点理由,比较谨慎的基层干部会适当地与“歪人”或“二道毛”保持距离,以免惹火上身。按照兰州的话说,作为政府人员跟这类人打交道的办法就是不主动(和他们)来往,他要是找你办事,能符合国家政策的就给办,不能办的就推拖。要让他们觉得你比较讲义气,只要他们觉得你比较讲义气就比较好办。不要吃他们的,不要喝他们的,要是吃了,喝了他们的,他们就觉得你欠他们的。不吃不喝,能办的帮忙他们办,不能办的不办,他们也会觉得欠你的。只要他们觉得欠你的,而不是你欠他们的,关系就好处理。
其次,与“歪人”或“二道毛”的关系亦不能太远。
距离太远,甚至完全没有往来,就会让“歪人”或“二道毛”产生恐惧。因为,对于这些人而言,一个基层干部与之一点交情都不愿讲的话,很可能表示这个干部要对自己“下手”,或者至少是随时准备跟自己“过不去”的。与其让干部先“下手”,跟自己过不去,不如自己“先下手”,找点事情跟这样的干部过不去。故而,在调查过程中,虽然兰州反复强调不能跟“歪人”或“二道毛”之间的距离拉得太近,但同时又表示,与他们的距离也不能太远,相反,见了面最好很客套地打个招呼。
为何基层干部也怕与“歪人”或“二道毛”闹翻?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基层干部本身的日常生存和生活说起。第一,近些年的基层干部绝大部分并非本地人,而主要来自其他乡镇乃至县城。他们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乡镇工作,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处境(包括人身安全)。当然,基层干部的人身安全首先会得到乡镇政府和派出所的维护,但这并不能保证乡镇政府或派出所会为其处理每一起个体性的矛盾,尤其是小矛盾。故而,个体性的基层干部在这种环境里,处理与“歪人”或“二道毛”的关系,就得谨慎一些。第二,基层干部要落实各项工作,须得尽量避免捣乱者的干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下,基层干部尽量避免与“歪人”或“二道毛”不必要的冲突。第三,社会治安与稳定问题也是县级政府考量乡镇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为了避开这根“高压线”,基层干部一方面不能坐视“歪人”或“二道毛”闹大事故,而要压他们,但又不能逼得他们故意跟干部作对,造成县级政府对乡镇的不良印象。
这样,基层干部与灰社会保持适度距离,就成了一种比较微妙地平衡,中庸处世就是这种走钢丝般的平衡原则。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并非每个干部都能很好地把握好这种平衡。在其他压力或利益趋动下,一部分基层干部会不顾这种平衡,做出一些“反常”的事情。例如,在古都镇,1996年镇政府要拓宽通过本镇的马路时,就曾让“歪人”或“二道毛”去与村民“商讨”占地、拆房等问题。近5年以来,地税所、工商所工作人员不愿亲自到集市上收税费(农贸市场主要是做小生意的农民,收税收费均较麻烦),就由“歪人”或“二道毛”代劳,这些人“一打二骂三拿东西”,很快就能完成“任务”。
四、余论
如果将乡村看作一个类似于生物群落的政治生态系统,其中基层干部、村干部、普通村民是这一系统中的基本群体,而灰社会则是这一系统中特殊的边缘性群体。通过灰社会以及基层干部、村干部、普通村民对灰社会的反应,我们可以获得一个透视乡村政治生态系统的独特视角。在此视角下,我们可以看到,灰社会本身的行为方式及其生长机制,也可以看到农民面对暴力的两面性,还可以看到基层干部个人人身安全和官僚职业利益与普通村民、灰社会的复杂关联。同时,隐藏在日常乡村政治生态背后的政治与社会运行逻辑,也在此视角下可见一斑。
此外,正是在此视角下我们不难发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抑制农村灰社会势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保障。没有这种“软件”基础建设,其他诸如道路、水电等硬件基础建设,给农村发展所带来的促进作用,也必将大打折扣。如果将视野放得更宽点,我们还会发现,这还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它甚至也与城市社会稳定问题有密切关联。以古都镇为例,近些年常有“二道毛”带人到城里谋“发展”。最近较有影响一次是2006年4月古都镇有名的“二道毛”张某,在古都镇及周围乡镇“招募”了70余人,前往某市一家娱乐场所“看场子”。换而言之,如果新农村建设变成了一场只局限于物质工程的建设,甚至变成另一轮政绩工程性的新村建设,那么乡村灰社会仍会存在,并可能进一步衍生,甚至于也可能使农村成为城市黑社会的“人才基地”——而不用的说是,整个乡村政治生态系统将会受到侵蚀,乡村社会难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