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唱歌手:2011年注税考试 税法的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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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考试 税法的适用原则

 2011-2-23 11:28: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6个适用原则 含义 解析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法律>法规>规章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

 

  【例题·多选题】(2010年)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B
  【解析】选项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C,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选项D,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存在错误的有(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纳税人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不具有约束力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E.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正确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