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纯的爸爸:震惊!解放前一个县的财政收入竟有3分之1被用作教育经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42:15




作者:茶几上的普尔

听说太爷爷(傅玉璞,字含章)民国时期曾任辽宁省台安县教育局长,并在张学良的支持下主编了第一部台安县志。近日到辽宁省图书查阅台安县志,希望翻拍到太爷爷的照片。随意浏览了一下县志内容,震惊地发现当时(民国19年,1930年)台安县的教育经费费用竟然占全县财政的34.4%。对比今天我国海量的“三公消费”和还在为2012年教育费用占GDP4%而“卓绝”的奋斗,不禁感慨万千!!

县志原文摘录:

“据十九年六月调查全境男女学龄儿童共一万五千七百三十九名其已就学者按十九年六月调查全境男女九千一百二十八名

全县学校计师中一校高小八校以上九校为县立学校此外均为村里计村立学校共一百六十六(五)校合计一百七十五(四)校

全县学生计师讲一级三十四人初中三级一百九十一人小学二百一十一级九千一百二十八人共计九千三百九十五人

经费收入占全县公款总数千分之三百零四外有学田租每年收现大洋一千四百元十九年度支出预算量入为出全年经费编列大洋三万零九百五十元”(即此县各学校所获得的来自政府的“收入”、教育经费的总数占全县财政收入的34.4%)

08年第1期《教师博览》杂志上的文章《民国教育给我们的借鉴》则进一步说到了这么一个令人震惊的情况:

“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教育宪法》,定位准确,要求明细,兹列举几条:‘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及生活智能。’‘国家应注重各地区教育之均衡发展,并推行社会教育,以提高一般国民之文化水平。’等等。

比如说教育经费。 《教育宪法》规定:‘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由国库补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想对此进行查证的话可以打开这个网页在线阅读那一期《教师博览》——http://www.cqvip.com/Read/Read.aspx?id=26350777)





“ 从上半年相关数据来看,中国居民税负呈现上升局势,与世界其他国家呈现的减税趋势背道而驰。根据2011年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年报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04459亿元;同时,上半年财政收入(其中90%以上是税收收入)也达到5.6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28%左右”——摘自《新闻晚报》9月21日那一期上的《人民日报、福布斯掐架“中国是否税负过高”,专家建言:结构性减税“让利于民”》一文(《新闻晚报》是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办的另一份报纸,此文在此报纸的网络版、电子版上的具体地址是: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w ... /content_660307.htm),“证券时报网”8月1日播发的一条新闻短讯的标题就是《教育部:确保2012年实现教育投入占GDP比例达4%》(网址:http://kuaixun.stcn.com/content/2011-08/01/content_3100492.htm),4÷28=14.3%,这跟前面所提到的解放前辽宁台安县所获得的教育经费占当时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34.4%比,少了一大半!而当时可是军阀混战的战乱年代,今年我们已步入和平年代有60年了!到现在还在为达到解放前一半的水平而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