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益安宁丸2016价格:现场:赖昌星遣返回国 --- 西装是唯一行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7:07:39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中国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7月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飞往北京。加拿大联邦法庭是在21日晚6点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此后不到24小时,赖昌星便已踏上了遣返中国之途,动作之神速令人咋舌。


这个曾经挥金如土的赖昌星,上飞机唯一的行李竟然是:一身西装。

 

够落魄的吧。
  
有人问他遣返时,会带多少行李或哪些家当。他回答:“我穿着的一身西服就是唯一的行李。我是要回去坐牢的,又不是去出差。”
  

这小子还算聪明。不过,他确实差不多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了。有人问他,是不是开一辆很高档的林肯车。他回应:“那是朋友借我开的,我名下没有任何车子,不能看到我开车,就说那车是我的,那么,我搭巴士,巴士也是我的啰!”


好像还有点幽默感。


确实,这个曾经呼风唤雨的人物,在加拿大实在是混不下去了。按照他的说法,是活在经济压力,而不是精神压力下。“没钱就是经济压力。这里借几千块都难啊。”

 

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就是这个意思。
  



 

赖昌星乘坐的,是加航AIR CANADA的AC29航班,温哥华直飞北京。机型是波音777-300。


不过,他坐的可不是头等舱。


二位加拿大的警察,全程护送。这个航班的经济舱50-55排,是赖昌星和加拿大警察的专座。原来领有登机牌的旅客被安排在别的位置。


温哥华到北京,全程8500公里,空中飞行11小时不到。看来这个航班销售不佳,怎么有这么多空座位涅?


查了一下票价,单程票竟然只卖600多美元。加航估计是让这三位特殊旅客免费乘坐了一趟。

 


        

 

外媒纷纷将这一事件的核心意义定位为中国“反腐”的胜利,认为此举警告了想要外逃的中国贪官:“此路不通”。

1999年,接到举报的调查组进驻福建厦门,听闻风声的赖昌星辗转逃到加拿大温哥华,一进一出间,远华特大走私案曝光,举世震惊。十多年倏忽而过,300多名受到法律追究的涉案人员,有的仍在服刑,有的病死狱中,有的已重获自由。


赖昌星拉拢腐蚀干部的手段之多可谓空前,被赖昌星腐蚀倒下的干部数量也可谓空前,在厦门远华案中,有一长串让人触目惊心涉案官员的名单,有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原副书记詹少敏、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原副市长蓝甫等,厦门市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等人。厦门特大走私案共涉及一大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有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6人。  

这十几年里,加拿大以中加二国没有引渡条约为由,庇护着主要嫌犯赖昌星。

 

现在,赖昌星钱花的也差不多了,也没什么价值了,加拿大政府终于扔走了一块烫手山芋,这对加中关系的发展有利,也对加国自身有利。一个窝藏诈骗犯的国家,名声实在是不好听,何况是一个自称廉洁的国家。


愚蠢的加拿大,N年前就该把赖昌星遣返了。

 


 

赖昌星说了,太多的行李,在监狱中根本用不到。算他说了句实话。


不过他还说:“我想拿个游戏机打打,忘了遣返最好。”你小子想的美。


赖昌星十多年的加拿大逃亡生涯里,许多人以为他可以为所欲为,吃喝玩乐,但他自己很清楚,他仍然是个逃犯,是一个有案子在身的人。这个日子并不好过的。他记忆犹新的是,他是戴着脚镣手铐上庭的,“好像杀人的重犯”,那时候的每一步移动,都觉得漫长沉重,他说自己还是有“悔不当初”的感觉。

赖昌星曾经是福建首富,也是极尽奢华排场的人,甚至很嚣张。然而,十年的逃亡,显然消磨了他的锐气。他这样描述现在的想法:“平平安安过日子就是福,风风雨雨太辛苦,像我这样的,代价太大。” 嘿嘿,现在才知道?





 


中国曾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2007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干以胜指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他说。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解释,中国于1988年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干以胜强调,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2006年5月23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赖昌星将难逃法律制裁,这“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赖昌星被遣返的二个意义是:(1)正义终于得到伸张;(2)开创遣返外逃西方国家逃犯新模式,掀骨牌效应。
  

顺便给那些仍旧躲在国外的外逃贪官们提个醒: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有一句老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其实,被遣返回中国其实对赖昌星也是一种解脱,在加拿大的12年,他过得什么日子自己心里最清楚。被软禁、被拘押、虽然还活着,但真比死了好吗?


既然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赖昌星还可以活着。同样是坐监狱,中国的监狱还是比外国的好,最起码每天可以吃上中国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