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爱耐斯朵女郎:提意见也是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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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进:提意见也是爱国

stephenwu 发表在 参考文摘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49-1.html


  来源:2011年第9期 作者:未 羊

  倘若有人问:“你爱国么?”很多人可能会说“爱”;若又问:“持不同意见是爱国么?”一些人可能会说“不是”;若再问:“你会对国家提意见么?”有的人可能会说“不会”(有意见烂在肚子里也不会当面提)。长期以来,我们有这样一种思维定势:爱国就要说国家好,说国家不好就是不爱国。国民要与国家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喜欢提意见,那就是政治问题、立场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罪人”。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持不同意见者不但不是罪人,还可能是功臣。比如美国2010年的中期选举就有一句充满激情且极具鼓动性的口号:“记住,持不同意见就是爱国。”在美国人的思维中,政治是一种利益的博弈,不需要流血牺牲,不需要英雄烈士,需要的是竞争、协商、妥协、磨合,是一系列合法程序。他们认为,反对派的存在为现代政治提供了安全,提供了创新空间。早在18世纪末,当中国人还噤若寒蝉于文字狱时,美国就已初步建立了一套“尊重反对派”的现代政治伦理,对反对派的合法性、对权力和平有序转移的合法性达成了全民共识,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了权力转移中的暴力和激烈社会动荡。美国1800年大选中选出的总统杰斐逊就是一个反对派。(《文摘周报》2010年12月14日)

  对于“不同意见”,不同国家为何有截然相反的看法和处理结果呢?其中的是非曲直值得追问与思考。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一个国家也如此,有成绩也有问题,没有问题的国家是不存在的。对国家有意见是正常的,没有才不正常。学者钱满素先生就认为,在现代政治理念中,反对派的合法存在已是一个常识。大千世界中,各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思想利益不同,政见自然不同。思想由大脑决定,不是法律可以赋予和剥夺的。思想自由具有积极意义,能起到平衡器的作用,使不同的利益因为合法存在而保持一种自然平衡,治者和被治者都不至于走向极端,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那样一种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爱国不分先后,爱国也无论有意见或没意见。表扬是爱国,批评也是爱国,而且是更高层次的爱国,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爱国本身就包括爱与恨两个方面,忠诚敬业、无私奉献是爱国,舍生取义是爱国,有忧患意识也是爱国,爱提意见还是爱国,犯上直谏更是爱国。

  爱国不是一句空洞口号,不是应景工具,更不是一种幌子,爱国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机械的、庸俗的、唯唯诺诺的爱国是低俗化、粗俗化、恶俗化的爱国;只有认真思考、居安思危,敢于批评的爱国才是真爱国。“独立思考”是五四运动精神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植于民族血脉之中的一种情感和信念,因此,爱国应当有民族存亡的危机意识,有民主、科学、自由的现代精神。它不能是专制文化的“教化”或帝制时代的“愚忠”,不能是封建特权的“禁锢”,也不能是某种话语权的“强迫”。爱国者应懂得爱国之理、爱国之法。爱国应当是理性的,应努力为国家修正错误。从此角度说,“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忧劳可以兴国,厚待持不同意见者也可以兴国,我们应当记住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