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案之强奸 面具: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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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之灵

类别:百家杂谈 作者:大冬 [个人杂文集] 日期:2011-9-25 22:40:12  编者按:这篇文章对我们是很有启迪意义的。首先,什么是灵魂,作者说的灵魂就是我们能死后活在别人的心中,这种观点新颖而有意义。第二,如何对待死亡,不怕死是人生的一种境界。第三,教育应该宣传什么,是宣传不怕死,还是应该宣传如何珍惜生命。作者的论述值得我们思考。  人死后有没有灵魂?有,这个灵魂不是在天上,而是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想到死后,自己会被人记住,会被人怀念,就像我们生前怀念他人一样,就会觉得自己还活着,即所谓死而犹生。
  人不怕死是到了一种境界,他懂得为什么而死是值得的,为了值得的事情去死,就应该不会害怕。什么事情可以让人不害怕死亡呢?有几点是可以让人做出英勇的选择的:从近的讲,为了自己的儿女,假如可以替换的话,不用过多考虑,甚至不须犹豫,绝大多数父母会挺身而出。往中间讲,当生不如死的时候,反会英勇。或者来个鱼死网破,反有生的希望。往远处讲,就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确信了一个道理,并把实践这种道理当着自己至高无尚的理想和追求,如果需要付出生命来实现,也有人会笑面死亡的。
  我们受过很多关于生与死的教育,为了儿女甘愿付出,哪怕是生命,好像是与生俱来的,并不需要教育。因为其他原因,叫人乐意去死,就并非简单的灌输或说教了,人们心中自有一杆天平。作为教育,应该告诉人们要珍惜生命,而不是要告诉人们怎么应该去死,怎么必须去死。生存权是人的最大权利,每个人对死都有自己的观念,用不着别人来教导,教导别人怎么不怕死从来都是上对下的希望,过去的皇帝或强权就是这样做的,只有所有人不怕死来保护他,他的江山才坐得稳。现在皇帝叫让人去死,并且不得不死的时代早已过去。过去皇帝命令死,甚至还有恩赐的意思,叫着“赐死”,就是奖你去死赏你去死,领旨后,还得说声谢皇上龙恩。这样死去的人,他的在天之灵可能安息吗?可能是一片鬼哭魂泣了。其实真正哭泣的是生着的人,逝者如云烟,生者痛一生。
  生是人的权力,死同样是人的权力,尊重生命,不轻易宣扬牺牲才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生与死这个权力如何行使,根本应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才是最无可指责的。当人们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事情,当这个事情受到威胁和践踏时,我相信人们会做出判断,挺身而出的人不会是少数,那么多埋葬在地下的英灵就是例证。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能否给人勇敢的源泉和价值,能否让人感到死得其所,死得光荣和有意义。
  几十年来,再往上追朔,几百年来,几千年来,英勇死去的,正常殒落的,冤屈命亡的,他们已成云烟,而记载下来的关于他们的东西会给后人以启示,会深刻影响后人的思想和行为。说逝者有灵魂,并存于我们心中,道理在于此。
  现今社会上的一些现象,也会给人一些联想,在公车满天飞的今天,许多烈士的后人生活如此贫困,最破烂的建筑是烈士纪念塔,欲献身者死后还指望有人记住吗?贫富差距扩大,不民主不公正的的体制坚若磐石,会教导人们勇敢吗?任何事情都是做给活着的人看的,对逝者的肯定和尊重,对人权、公平、正义的敬畏,才是无言的教导,才是人们勇敢的源泉。
  也有国家对为国而亡者,将他们名字、像片、平生经历集中存放在一起,供人参拜,他们的国民都知道为国而亡者可以进入对他们来说最光荣的地方,那个地方热闹非凡,在生者看来显然亡者犹生。他们的士兵过去在上前线之前,都互相约定,到那个地方再见。他们知道,真的死了,人们会像他们生前也来这里一样会来看望他们。他们生前一个战壕的士兵还可能会存放在一起,音容笑貌如别昨天。
  我们若有一个统一的英灵堂或者叫着别的什么纪念馆,由国人制定英灵的存放条件或资格,投入再多建得再宏伟,估计也没有人会反对。我们也应有让人民来怀念英烈的地方,让英烈的身边四季鲜花开放,让那里一尘不染,让那里没有悲伤,而是崇敬与景仰,让我们的英灵回到我们身边,而不是在天上,给后人以慰籍,给我们以光荣与勇敢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