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it服装官网:酒精与色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18:48
 




以为可以虚伪地忘却,但是在酒精意志与色情意志的驱使下,我再次回到疼痛状态……
酒精使我麻醉,色情使我疼痛,但两者的共性都是使我忘记疼痛,忘记现在。我以为我很坚强,我以为我可以应对所有的无助和脆弱。我以为一句“我自承担”就可以使我化解掉所有的困难,但是回过头来看,实在是自欺欺人。即使在给父母的回信中,我也只字不提我内心的现状,而只是写一些很表面,很客套的内容。比如说我现在一切都好,请家人不要担心;比如说天气热了,请父母多喝水,注意防暑降温;还比如说,虽然我现在经济窘迫,但是在信中我却只字不提钱的事情,我是不想让年迈的爹娘为我忧心忡忡,为我举足无措,在这份亲情面前,我罪孽深重,我害得老实巴交的父母早生华发,我害得贫穷的家庭债务累累,我害得沉默的父母屡遭白眼,被人看不起。但是在这样的父母面前,我却更加沉默,我连一句感谢和分担的话都没有。也许我也发自内心地感激父母,也许我会默默地为他们祝福,但是在我给他们的文字中,却是平静和安静得出奇,仿佛一切都是安然无恙,仿佛一切都是如此地淡定。我认为这样的我是极不真实的,我为这样的我感到耻辱。因为距离阻隔千里,我就可以遮蔽真实的我,把主观过滤后那个干净、纯净得不含杂质的我呈现给我的父母,而实际上我很可能都在欺骗他们,他们信中读到的,电话中听到的那个我,绝对不是真正的我,真正的我,他们真正的儿子很可能内心正在经历一场风暴,或者经历一场甜蜜的旅行,或者沉浸于一场幸福的时光,但是在文字和声音中,我的父母,我年迈而无辜的父母只能读到,只能听到一个像样板戏一样四平八稳、安然如故的我,那个我被我刻意地修饰和加工过。父母是无辜的,他们居然没有权利获知他们儿子的真实,是他们不孝的儿子过滤了真相,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在要不要使我的父母获得真相权这个命题上,我难以抉择,但是我还是单方面地认为他们不获得真相权比获得真相权更有好处。当然这种好处主要是相对于他们而言的。我是这样想的,一方面,他们是我父母,我没有理由让他们为我担心,我可以与他们分享幸福和快乐,但绝对不可以分担我的不幸和忧伤。另一方面,我们之间有年龄差,他们所经历的时代和社会语境与我所成长的时代和社会语境有很大的差异,烙印在我们身上的印记有着本然的差别。用句很俗套的话说,他们传统而保守,而我则现代而叛逆,尽管亲情维系着我和他们传统的那一端,但是他们却牵不到我内心深处潜逃的另一端。或者说,即使他们把绳头握在手里,却看不到绳的那头,风筝在如何运行。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代沟”吧。同样是因为爱护对方,但是双方的权利却是不对等的,父母在我是透明的,而我却向父母遮盖了部分真相权。一位陌生的朋友在看过我的话语后,对我我感性评价是:我感觉有两个你,一个冷淡,一个热情。看后,我冷笑,他对我的把握竟然如此之准,准得令我可怕。我是分裂的,在我的生存哲学里,永远存在着两个我,一个外在的我,热情,应付着世事的繁琐和冷峻;一个内在的我,冷淡,挣扎着想要摆脱世事繁琐获得灵魂上的救赎和安宁。两个我纠集在一起,使我疼痛,我想麻醉自己,忘记疼痛,于是我在梦中释放自己。可是梦中的我居然一次又一次地用不是母语的英语颠覆着自己,当我在梦中潜意识地用英语说梦话的时候,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一,我的母语是中文,而不是英文,即使说梦话顶多也是用方言和普通话,或者是咿咿呀呀、支支吾吾不为人懂的一串乱码,语言学上称之为“符号”以区别于“语言”的任意性的声音。可为什么偏偏是规则的,符合语言学系统原则的英文呢?二,俗话说,梦的生成原理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可我在白昼根本没有碰到英语语境,即使和人说话聊天也是纯粹的普通话,这梦中的幽灵到底从何而来?或许这真得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去获得阐释了,“本我”“自我”“超我”,三位一体交于一身,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就理所当然地产生了。于是,“本我”要求释放出来。矛盾和痛苦就此产生,所以在父母面前我是分裂的,我不能把真实的我交付给他们,我怕他们为我担心,而我不想这样。但我又承受不了“自我”的无耻和虚伪,于是我在酒精中寻找麻醉,在色情中寻求忘却。酒精与色情都是好东西。他们因为表面肤浅而不被附加任何意义而对常人具有一种诱惑,因为现实生活繁重而琐碎,疲倦而劳累的人们需要从这种俗事中获得放松,而真正的放松和自由是不大可能实现的,于是酒精成了很好的替代,在酒精的蒸发中,在酒精贯通全身血脉的过程中,我们的身体从繁重的事务中抽离出来,沉重的肉身变得轻飘飘,一切的烦恼在酒精中都被转化为一种形式,那就是麻醉。如果说这时的身体还有负载和服从的话,那也只服从一种意志,那就是酒精意志。在酒精意志的作用下,其他一切附属的,压抑人性的意志都被颠覆不存,包括权力意志、生命意志、抗争意志、死亡意志。色情的东西也一样,色情因为其本身的动物属性而被人垢弊,所以一切色情服务和色情行为都是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角落里发生的,就连并不违法的色情片观看行为和生理自慰行为也都是在隐秘角落悄然进行的,深怕被人识破而陷于危险或者尴尬境地。色情因为诉诸感官,同样不负载深刻。所以在色情行为中,人很有一种快感,有一种强烈的解放感,因为它来得如此简单,只需要简单的机械运动,只需要简单的观看和肢体行为就能达成。越是简单的行为越使人对其具有依赖性,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沉溺于色情,沉溺于酒精。简单总容易使人亲近,从酒精和色情中获得验证。同样作为释放渠道,同样简单得令如此多的人亲近,但是酒精行为和色情行为还是有差别的。酒精行为往往寻求公开化,最好在施行这种行为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以上的倾诉和碰杯对象,那样酒精行为才能被演绎到极致,酒精的催化和麻醉作用才会更加显著。色情行为则正好相反,它大多情况下寻求私密化,一个人独自释放,因为在释放的过程中,他还担待着道德的拷问,其实在色情麻醉中,个体依然是不彻底的。个体一方面通过色情行为寻求释放,一方面又被色情行为中连带的道德枷锁所桎梏,徒增一层烦恼。这或许就是一种悖论吧。但是人们却愿意在追逐简单中沉溺于另一种形式的麻醉,相较于酒精和色情行为的沉醉,清醒多少有些沉重而不伦不类。我试图在酒精和色情中麻醉,忘记疼痛,暂别苦恼,但是它们又使我陷入新的疼痛,新的苦恼。酒醒之后,我还是清醒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