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集团:道德界定下的聚众淫乱不是法律底线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0:35:44
    李银河博士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日前她在南京的一次讲座中,就连续抛出了一夜情“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开淫乱Party不违法”、“乱伦有理”等观点。此言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各方反应迭起。

 

  赞同者说,在私人场合下,三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值得特别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淫乱”这样的道德用语根本不应当出现在一个法制国家的刑法之中。“淫乱”一词带有强烈的道德评判色彩,“淫”的含义是淫荡,“乱”是不正经,乱搞乱来之意。在这样含混不清的词语中的道德评判色彩事实上也使法律在这一行为的认定上存在尴尬。说得直白一些,其实关起门来,就是自己的事,只要参加者没有未成年人并且大家都是自愿,并且在私人场合,又没有妨碍他人,爱干嘛干嘛,别人管的着?

 

  在很多时候,中国的社会经常会把道德问题错觉认为是法律问题,认为不合理的事情,或者难以接受的事情,就说是违法的。而法律肯定涉及道德但不等同道德,道德是柔性法则不存在必须遵守。1949年以前,男人嫖娼并不违法,讨几个老婆也不是不道德问题,就是香港,1972年以前讨几个老婆也是合法的,但现在却不可以了。有的西方国家,色情是合法化,而中国却不可以。例如在加拿大,性聚会和换妻是法律允许的,而中国则不行。这些也许是东方人观念差异,法律差异有时候仅仅是观念差异。

 

  反对者说,中国《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可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既然有明确规定,说明它肯定是违法的,而且它也与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相违背。

 

  在讲座现场,就有两位老人提出了质疑,声称还是保守一点好。虽然提出质疑的都是老人,但是从另一个方面可以看出,老年人与年轻人的道德判断准则不同:老年人较难以接受另类性观念,而年轻人对性的认知宽容得多。但是,宽容也是有一定的底线的,在中国大多数人都难以接受聚众淫乱就是大家的底线。

 

  另外还有人说,如果李银河就一夜情、乱伦、聚众淫乱说出一些现时的社会道德系统甚至法律范畴之外的观点来,应该是不为过的。毕竟就其研究的范畴来说,她说出象“中国的《聚众淫乱法》早就应该改了、开淫乱Party只要是出于自愿就不违法”这样的话,是不是符合现时的社会道德,进而是不是符合法律规范,应该还可以再做考量,毕竟李银河研究的是亚文化。如果放在亚文化的背景之下,李银河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不算过分。

 

  其实道德与法律都是一种意识问题,是人们意识产物,可以说人自己制造出来的。人与人之间有纠纷,相应道德和法律也会随之产生,本质也是为解决一些问题。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有共同目的,就是规范人的某种行为,从根本解决一些冲突问题。道德是立法内容的重要渊源,但是道德却是高标准行为,而法律却是每个人遵守的底线。道德问题解决方法一般是提倡或者谴责,法律却是强制的。

   

  而且道德与法律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过去不合法,不道德事情,也许现在是合法的,道德的。当时20年代北大哲学系教授张竞生因说“虽不是夫妻,可以性交,性交不等于爱情,”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直被斥为“衣冠禽兽”,不得不负气出国,如果是在今天,很多人都可以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这显示出的也是人们观念的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