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科花园小区怎么样:陈光标“砸奔驰”砸的是“法律专家”的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6:27:32

陈光标“砸奔驰”砸的是“法律专家”的脸

海翰之音:孙玉良

    9月22日中国城市无车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国首善”陈光标亲手将一辆还有三年才报废的大排量奔驰车砸掉,以示低碳绿色出行之决心,此事在民间引起巨大争议,北京某律师决定将陈光标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举报至公安机关,“打假斗士”方舟子也站了出来,指责陈光标砸车是犯罪行为,刹那间黑云压城城欲摧,大有把陈光标打倒在地,再踏上千万只脚之势。

    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陈光标在博客上不得不“低头”认罪,表示“如果认为我砸我自己的车涉嫌违法,我愿意无条件接受法律的处罚”。

    其实陈光标哪里错了?海翰之音认为,陈光标砸车,属于“重病须用猛药”,中国人有几个知道“无车日”了?砸车的目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给不注意绿色环保的有车族提个醒罢了,他所言的“砸了奔驰过年砸宝马”,那意思是说,如果砸奔驰还不足以让人们对低炭环保引起重视的话,明年继续用“猛药”,直到把人们砸醒为止。

    你得承认,陈光标砸车是一种“倡议”,一种绝对善良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倡议,这个倡议本意是好的,如果说他这种行为是一种“营销”的话,那也是一种有益于绿色环保号召人们低炭出行的营销,难道这不正是“中国城市无车日”的初衷吗?

    有人说,砸奔驰不如捐奔驰,将奔驰车捐给有用的人。但也许,这辆还差三年就要报废的奔驰车本身就是坏的,有毛病的,维修成本高到不如买新车的地步。既便这辆车是好的,那捐给谁呢?捐给用得起奔驰车的人,他会要这辆破奔驰吗?捐给他合适吗?那捐给所谓的合适的捐赠对象呢?这辆耗油量让人无法忍受的破奔驰,普通人又能用得起吗?

    陈光标砸车,是为了纪念“中国城市无车日”,奔驰车对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倡导无车日的道具罢了。他做的这场低炭绿色出行“营销”,就象舞台上现场表演了一场“振臂一呼”戏一样,只不过他所用的道具奢侈了一点而已。张艺谋、冯小刚他们拍电影,那道具动辄几十万,还不是用完了也就完了,你听说过有人为破坏道具而犯罪的吗?

    何况,陈光标砸的是属于自己的物品,是自己辛辛苦苦一个汗珠摔八瓣挣来的,不是偷来的、抢来的、贪污来的。法律上是怎么说的?“《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海翰之音认为,这里的“公”也好“私”也罢,绝对指的是他人的财物而不是自己的(当然,法定货币除外)。如果这里的“私”象所谓的法律专家认为的,也包括自己的财物,那岂不是天天有人犯罪?拆自己的房子算不算犯罪?摔坏自己的贵重东西算不算犯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因为损坏自己财物而蹲监坐狱的,不合常识更不符合逻辑啊!

    陈光标“砸奔驰”,实际上同时也砸了某些“法律人士”的脸,这些个戴着专家头衔的人之所以被网民们称为“砖家”屡遭炮轰甚至讥笑,暴露的是中国所谓精英阶层的低素质。海翰之音认为:那些所谓的法律专家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之“私”解释为包括自己的财物,那一定是动机不纯的,也是弱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