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盒一次性:【乱弹琵琶】让教育惩戒不再缺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50:33
        今天,腾讯新闻中心的图说天下图片头条刊出“重庆一学校残酷体罚学生 毒打完伤口撒盐”的新闻,详细地纰漏了重庆市大东方行走学校里教官长期“严酷”体罚学生的事件;今日中午的央视“新闻30分”也同时进行了报道。
  最早地知道有这么个事还是前几天看到的报纸,那上面说,13岁去行走学校三个月,对穿迷彩服的人“过敏”,因为害怕被毒打而有了条件反射。报纸上还曾详细地列出了让我一下子就“牢记”的众多体罚项目中的三个:风火轮(手指头上缠上卷纸,然后用火机点着);清凉油(吃卫生纸包牙膏);朝拜(双手后背没有任何借力地向前趴倒)。
  这个以“专门实施择差教育、针对“问题学生””为办学宗旨,号称“1500多名学生都已培训成功,并顺利返回课堂”的学校里的教官,据说多数有监狱管教背景,很多“整”孩子的招数原是他们管犯人的。
  无独有偶,6月18日,聊城市一幼儿园老师用订书机将一名4岁多男童右耳垂钉穿,致该男童一听到上学就大哭大闹。现在,肇事女教师陈某已被开除,该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已被吊销并限期整改。
  腾讯网的报道上说,大东方行走学校校长陈华在看到学生们向记者哭诉挨打后,振振有词地辩称“学校出现殴打学生现象的根源,在于学生自身就存在问题,而学生口中的殴打侮辱行为,在他看来,都属于适当的惩戒。”
  “适当的惩戒”?如果将皮带、木板抽成碎片,将铁链打断,让女生喝马桶水,让好同学来抽打20个巴掌……也能叫做“适当的”惩戒,我不敢想象,要是连陈华觉得都“不适当”了的时候,这种惩戒会是什么样子,怕不是要下油锅煎炸烹炒,或者肢解、或者车裂、或者炮烙,又或者凌迟呀!
  像聊城和重庆大东方的这两起事件里揭露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我想这是作为任何一个有着关爱学生之心,有着高尚的职业道德的人所不能容忍、不可饶恕的。他们的这种惩戒的手段毫无人性。在教育系统中的每个人都知道,禁止任何形式的对学生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他们还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但是,愤慨于这样的体罚的同时,是不是说我们就不要惩戒了呢?
  我想起来,4月29日的《新快报》报道了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一个原本成绩优秀、性格开朗的15岁中学生只因为25日英语口语考试后被老师罚抄10遍单词,当晚便离家出走,28日在一条河里被人发现时,已经成一具尸体。其父将尸体摆放在学校门口讨说法。  
  尽管最终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我不得而知,这个老师肯定会良心不安一生,也许会受到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惩戒”,丢掉了饭碗也说不定。
  单从这一件事而论,“罚抄10遍单词”也是“变相体罚”了,那么我要是就布置10遍作业呢?我比较赞成《新快报》上的观点,孩子的抗挫折的能力太差了,这大概是90以后的孩子的通病。
  尽管权威的教育机构三令五申地提出禁止体罚,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严师出高徒”,“棍棒下面出孝子”还是能够站得住脚跟。所以,时至今日,“罚”与“不罚”依然是争来争去,实难下个最终的定论。
  也依然就事论事,我承认陈华下面的话有几分道理:如果我的孩子是问题孩子,在已经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愿意交给这样一个专业的训练机构进行训练,而且我也认同有适当的惩戒。如果每一个孩子刚来的时候,或者整个过程就是说服教育,做思想转化,那是绝对教育不好的。
  几年前,我们学校刚刚把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到学校的各个角落时,一时间乐坏了无数的学生,因为我们这个学校里的孩子同样很多都是父母亲放在身边头痛,习惯养成很不好的“捣蛋帮”帮主一流,本来有时被老师打骂都还屡屡犯纪的,现在老师不能打我了,我岂不是要“开笼子放鸟”呀。一时间,很多老师头痛一片——学生们把任何的老师布置的、自己又不想完成的学习任务都往“变相体罚”上联想。
  有的孩子确实需要“惩戒”,注意我说的是“惩戒”,这个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通过处罚来警戒;惩罚,是指严厉的处罚,体罚则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一种教育方法。”
  好像,惩戒的效果是要好一些。所以我说“惩戒”。
  关键的一个问题来了,在现在学生们都知道老师甚至对学生连骂都不能够的时候,在我们教育者失去了惩戒的权力,还在我们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我们教育者的教育行为有着绝对的惩戒的权力,有着绝对的生杀予夺的权力的时候,老师们该享有的教育惩戒的权力就被抽成了真空。没有了必要的“惩戒”,因为不用为自己不好好学习而付出代价,或者就无法保证教与学的双重责任的完成。
  苏东坡也说过:“教而不改者,后诛之。”这里面的“诛”就是惩戒的意思了。我教你学好,你却不遵从教化,那我就要惩戒于你。可是,谁又给我们以惩戒的权力,让教育惩戒不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