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汽车图片:别让“回扣腐败”成野火燎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0:40:46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科原科长李显增,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有期徒刑5年。李显增在法庭上说,商家为了和他搞好关系多挣钱,他们给他回扣,想让他长期购买他们的汽车,他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们牟取了利益,所以就收了回扣款,这在政府采购中已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了人人皆知的“明规则”。(据《经济参考报》)

  吃回扣早已不是某一地区某一单位特有的现象了。本为引进竞争、节省支出的政府采购,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中饱私囊的“幌子”。有检察官说,在采购中明暗回扣盛行,权钱交易明显。专家称,政府采购在“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存有漏洞,使监督形同虚设。

  那么只有地方政府的采购才有回扣可吃吗?

  前些日子,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将2009年图书馆的经费开支对外公布。他为什么要这样干?他说:“我这是在救自己。”因为购买图书时有回扣,一直以来是行业惯例。出版社卖书给书商会打折,书商卖书给图书馆也会打折,但账面上的售价却是按图书上的标价进行销售。一个图书馆一年的回扣可高达几百万。葛先生真的害怕了。“我说这不行,这样的话,我没几天就要犯罪了,非取消不可。买书该多少钱,按折扣完的实际价格算。”

  但是葛先生并非胆小者,而是勇敢者。他敢站出来挑战已变成“明规则”的“潜规则”,这份担当就值得敬佩。

  “我这是在救自己。”听听他的话,让我们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难道坐在这样位子上的人,难道手握采购大权的人,都需要“救自己”吗?

  凡是有钱权的地方,如果监督不到,就会发生腐败。腐败的一大特征,就是“潜规则”横行无忌。而特别可怕的,就是本来羞见世人、怕见阳光的“潜规则”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街上,它什么也不怕了——因为成了“明规则”。

  “回扣”现已成为很多行业必不可少的流程。如果是对公的打折,可以看做是商业行为;但如果是对私的打折(包括个人和小集体),就是违法行为了。而熟练操作它的人,久而久之就会陷入一种思维惯性:这是行规,人人如此,我这样干不算什么,别大惊小怪的。当一个人把违法乱纪的勾当当成相当自然的“老规矩”时,对这个人来说,已经走到了悬崖边上,而对社会来说,则是法律与规章的完败。

  采购本来是有一套制度的。但是实际上,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使用这套制度的、审批各个流程的、监督制度使用情况的,都是一批人甚至一个人。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己监督自己的事,总是让人不那么放心。

  千万要遏制住采购回扣的野火燎原之势。实现阳光采购,不能光有纸上的阳光。阳光必须得能照到纸的背面,让人看到这张纸,两面皆白。(费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