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基本结构图:上海青年工作现状及成立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的必要性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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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年工作现状及成立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的必要性研究
——新时期共青团研究专题(8)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9年10月26日
 
2.多方参与青年事务的模式与政府缺乏相应协调机构不相适应
上海的青年事务一直以来主要由共青团组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共同承担。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青年事务、青年工作的内涵在拓展,参与青年事务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增加,如何在多种事务、多方管理的状况下形成合力,是上海青年事务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又一难题。目前各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的青年事务,制定的各类政策中也往往包含了青年对象,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协调沟通的专门性政府机构,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难免偶尔会出现交叉重复的现象,有时又会产生管理上的盲点,对整个青年事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在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01年成立的上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是此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但联席会议其性质还只是一个非常设性的沟通和咨询制度,不能作为一个常设性的政府机构进行研究、提出政策、督促和协调,因此在涉及具体的青年事务和青年问题的时候,就显得不容易操作了。而作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协助政府开展青年事务的共青团组织,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党政治、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不断明确,其人民团体的性质不完全具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青年事务方面的能力,目前大量基层共青团组织在协调青年事务时所遇到的困难就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全市目前有近4000个青少年社区活动阵地,是满足社区青少年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场所,但是这些活动阵地一般以政府投资为主,以“谁投资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为原则,因此在现实的运作过程中仍存在多元管理、职能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各级团组织虽然有利用好此项资源的良好愿望,但往往因为其定位及职权范围等原因,很难协调好此项工作,实现资源的最优化组合。
此外,除了政府部门,大量涌现的各类青年事务第三部门,也始终缺乏一个统一的政府管理机构。以共青团人民团体的身份来管理其他社会组织,其法律合法性、社会合法性均受到了挑战,必须要成立一个专门协调管理青年事务的政府机构,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青年事务。
3.青年事务工作的基本性质与目前处于青年工作核心地位的共青团组织职能定位不相适应
作为在青年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共青团组织,其职能定位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青年事务是围绕教育、就业、参与、健康等成长成才、生产、生活等基本需求和青年群体生存发展的状况而产生的综合性服务事项。维护青年权益、促进青年全面有效参与发展是世界各国青年事务普遍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制定青年政策是各国青年事务的核心。而共青团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以下几方面与青年事务的基本性质有所不适应。一是共青团人民团体的性质与青年事务制定青年政策的核心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是制定国家或地方政策的主体,共青团虽然在政府青年工作中承担着一定的任务,但并未被纳入政府的行政体系,其在青年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也并不能起到主导作用,而这与青年事务管理核心的青年政策制定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二是共青团政治组织的特性与青年事务国家性、社会性不相适应,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一个政治组织,首先代表的是全体共青团员的权益和利益,而青年事务作为一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主要是以全体青年的全面有效参与发展作为普遍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的,特殊群体代表性与普遍青年代表性之间的不适应使得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事务管理中遇阻力渐大,需要成立一个以青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政府职能部门来代表普通青年的权益。三是共青团组织人员流动的特性与青年事务持续化管理之间的不相适应,作为培育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岗位,团在为党输送了大量优秀青年干部的同时,也造成了团干部流动快和不稳定的情况,这对于青年政策的延续性,青年事务管理的常态有效发展是不相适应的。为此,必须要建立一个政府的青年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一套专业从事青少年事务的人员,长期从事青年工作。
作者: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节选自《关于共青团承担政府事务成立上海市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机构的调研报告》,刊载于《探索与创新——全国基层团建创新理论成果奖论文集》,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版)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