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的婚纱照:枪决九年后死囚还“活着”引出迷离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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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决九年后死囚还“活着”引出迷离案情

2011年09月20日08:30新快报刘虎我要评论(0) 字号:T|T

[导读]被枪毙了的“冒牌”唐建敏叫张文华,曾于1997年在襄阳犯下另一起谋杀案,其在逃亡路上还书信“举报”了“同伙”徐浩;而徐浩至今仍被关押在监狱里等待张文华有朝一日能够“落网”还他一个清白。

 

举报信还是陷害信?

新快报记者在襄阳市二十中教师宿舍找到徐浩家时,看到的景象堪称惨淡:法院判决、律师辩护词、证人证言、申诉材料,铺满了客厅,外加茶几。当时是下午1点,徐的母亲、退休教师赵克凤连早饭都没吃上。沙发上摆着徐父的遗像。

赵克凤以“真凶举报在逃,无辜替罪坐牢,真凶落网已毙,无辜仍押牢内”二十四字来形容这起案件。

她说,自己整天沉溺于案情之中,根本无心收拾。

徐浩的父亲徐新玉2002年过年前,因儿子在狱中无法团圆,心情激动,突发脑溢血。2004年去世,死时65岁。

“以前是我们夫妻俩一起为儿子跑各个司法机关,要求再审,他走以后,就是我一个人在跑。”

赵克凤认为,公安机关完全采信了杀人真凶张文华在逃时写的陷害信,立即对徐浩刑拘调查,并完全按照在逃凶手的意图,对徐浩刑讯逼供,用残暴的手段,获取了徐浩“参与杀人”的口供。

随后检察机关、法院也同样采信了在逃凶手的陷害信,给徐浩认定了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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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成死囚,丈夫气死了,赵克凤家摆满了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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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押徐浩的湖北省襄樊监狱。

拿到减刑裁定,就撕了

从襄阳城区以西约10公里的梁坡,是湖北省襄樊监狱所在地。徐浩在这里服刑。

监狱狱政科曾科长向新快报证实,徐浩进入监狱以后,就一直不认罪,状态非常不好,不与任何人交流。“他说自己心已死,就是块‘行尸走肉’。”

“从管教到监狱长,在他身上耗费的精力是最多的,尽量给他做工作,开导他。”曾科长说,徐浩最严重的时候是在父亲去世以后,一度出现了精神病的“亚木僵”状态。近两年情况好转,徐浩开始参加一些劳动,并且愿意在监所健身文化活动时为大家弹奏电子琴。“他的电子琴弹得非常不错!”

曾科长承认,徐浩至今仍然不认罪,一直要求案件重审。而管教干部则不主动提起,以免给他造成刺激。

据徐母说,徐浩入狱后,没有主动申请减刑,在服刑9年后,监狱很关心他,主动申请为徐浩减刑到有期徒刑20年。徐浩在拿到减刑裁定后,就撕了。

“我没有杀人”,“我知道我的案子不大好改,我也不想给法官添麻烦。请尊敬的省高院法官判我立即执行死刑,这样,我母亲就用不着鸣冤了。”在2009年8月24日的信函上,徐浩这样写道。

据悉,在徐浩杀人案的办理过程中,曾因证据不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19日裁定,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

但仅仅一个月之后,1999年4月19日,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法院却判决徐浩死缓。

而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死无对证的“遗案”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文高在10多年前是徐浩的辩护律师,从一审到终审,他至今持徐浩“无罪”的观点。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不能证明他没有实施犯罪,因此,公诉方提出的大量证据就证明了被告人有罪。”董文高律师说,这真是荒唐可笑。

他认为,判决徐浩犯故意杀人罪“既缺乏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证据链条”。

在当时的辩护词中,董文高律师即直指,张文华在逃亡途中连写两封信“检举”徐浩,行为违反常理。

“张文华是这起杀人案的主犯,按照杀人犯的一般行为心理,要么是害怕,销毁证据,畏罪潜逃;要么约上同伙,继续作恶。但张文华则不然,说他害怕,他却能在犯罪后找来好友马东、郑卫东,不厌其烦地把他和徐浩如何犯罪讲给他们听,连细节也不放过;说他继续作恶,那么徐浩帮他杀了人,他们的关系应该更亲近,他有必要马上出卖徐浩吗?”

已去世的徐父为儿子书写的申诉材料里,也有类似的分析。

徐父设问:张文华起了杀人之心后,就“邀约徐浩一同杀人”,事后,又是告诉“朋友”,又是写“检举信”,他是怕自己的罪行不被别人知道?还是怕公安机关不知道?为何不投案自首?这是明显的栽赃陷害。

董文高说,该案甚至没有物证。仅找到一把刀鞘,还没有徐浩的指纹;在抛尸现场提取到脚印,并非徐浩的;作案用的凶器锤子、绳子,以及血衣,无一提取到。

此外,法院认定,张文华和徐浩将运送尸体的摩托车丢在了摩托车修理铺。而在摩托车修理铺李峰的证人证言上,也显得超越了常理。

案发后的7月31日,办案民警带着徐浩到枣阳市的李峰摩托车修理铺,但李峰没有认出徐浩。8月3日,民警拿着张文华和徐浩的照片给李峰辨认,李峰认出了张文华是送摩托车修理的两个人之一,并没有认出徐浩。但在案发五个月后的当年12月31日,李峰辨认照片,反而准确认出了徐浩。

民警是如何让李峰辨认的呢?

案卷显示,民警一共出示了6张照片,其中有4张是明显的囚犯照片,另有1张上的男子有30来岁,剩下的1张就是20岁时的徐浩照片。

徐母认为,李峰先前已得到过“疑犯20来岁”的信息。这些因素,都直接诱导他选择了徐浩的照片。

徐母还称,据李峰母亲说,民警直接指着徐浩的照片,让李峰辨认签名。“这种行为明显是公安局为了尽快结案,做出的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张文华冒用他人名义被处死。经查实后,其“遗案”蹊跷之处愈显突出,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重视。

9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徐汉明称,该院已着手重新梳理该案,如确有重大疑问,将进行再审抗诉,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我国知名法律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 (微博)认为,此案非常离奇,也称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不能说的“秘密”?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是谁发现的,何时发现的?新快报记者来到宜昌,未得到理想答案。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2009]23号回复函,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后,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

经查阅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对比、文检鉴定,后确认: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

也就是说,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2009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官方回复函,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记者前往宜昌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赵青表示,未听闻过该起调查。

而在“唐建敏”四次抢劫案发地的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其政工科科长胡绍红也表示,未对此案有任何印象。

那么,徐浩母亲赵克凤是如何得知张文华冒名被处决一事的呢?

赵克凤告诉新快报记者,张文华被处决,是2008年自己从襄樊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或许是姚体恤她为儿子跑了10多年,加上其时姚已接近退休,就告诉了她这个“秘密”。

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难道襄阳市政法机关早已知道,却秘而不宣?

新快报记者联系上姚家联,姚称已退休,无意再提起此事,刻意回避了记者的提问。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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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赵克凤。是湖北襄樊市人。我儿子徐浩,曾是一名非常优秀的青年音乐教师,在他二十三岁那年,正是他风华正茂、憧憬美好未来的季节,湖北省襄樊市“公、检、法”三大混蛋机关,仅听信逃亡在外的杀人真凶张文华诬告,在无任何确凿证据情况下,用暴力手段,刑讯逼供,强加杀人罪名,非法将我儿子徐浩判处死缓。我为了给儿子申冤申诉,依法向国家各有关政法机关举报湖北省襄樊市“公、检、法”违法办案,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但是湖北省襄樊市“公、检、法”三大混蛋机关为了打击报复我,对次把我对我非法关押,拘禁,囚禁在黑监狱。2011年5月20日还把我好好的人关进精神病院,进行残酷的迫害。
  2011年5月19日我在北京正常上访,湖北驻京办主任姜爱民为了骗我回家,说给我儿子办理保外救医,我信以为真,就和襄樊市中院印法官,郑主任,教委张书记一起回家。
   我到家后,第二天下午7点多钟我在菜市场买菜,这时他们也跟踪我到了菜市场,襄樊中院庭长张晓丽就对我大喊一声:“赵老师我请你吃饭”我还没有来得极回答,猛然被四个大汉抬架到早已停在路边的车子上,他们把我捂住嘴,不让我喊话,按住我的身子,不让我动荡。后来就把我送到“襄阳平安医院”这也就是襄阳精神病医院。他们就说我有精神病,让我在这里治疗。我根本就没有精神病啊,我让他们打电话通知我的儿子和女儿,遭到他们拒绝,不让我和家人见面。
  在精神病院内,强逼给我灌药打针,让我整天昏睡,我不吃药值班护士长张倩这殴打我,有一次,我偷偷的把药吐掉被她看见,她就打我嘴巴,打得我血流满嘴。家人找不到我,我没有洗换衣服,我没有办法就在厕所里洗衣服,被张倩看到后,张倩残暴的打我耳光,我耳朵被打聋,到今听不到声音。
   在精神病院关了二十多天,我真忍受不住他们的残酷迫害,我暗求一位病人家属写了一封救助信通知了我的弟弟。我弟弟得知后从河南带着我的侄子和侄女火速来到精神病院向医院要人,医院通知了襄樊政府。后来襄樊政府官员硬逼着我弟弟写保证书,要我弟弟做担保人,要求我在三年内不准申冤申诉,否则不让出精神病院。我弟弟无奈只好写了保证书,这样我才走出精神病院。
   这是多么无耻,残暴的政府官员,我依法为我儿子申冤申诉,不但不能求得公平正义,反而政府还用精神病院来迫害冤民,这是多么可怕的社会现实,这完全是公权在发疯,那些政府官员才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我强烈要求将那些疯狂的政府官员送进精神病院进行彻底医治,这个社会才能和谐安宁。
   湖北襄樊冤民:赵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