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笑傲绝学版6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機構設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00:11

機構設置

   商務部共設2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廳(國際貿易談判代表秘書局),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綜合司,條約法律司,財務司,市場秩序司,市場體系建設司,流通業發展司,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司(國家繭絲綢協調辦公室),反壟斷局(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對外貿易司,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外國投資管理司,對外援助司,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產業損害調查局,國際經貿關係司,世界貿易組織司(中國政府世界貿易組織通報諮詢局),亞洲司,西亞非洲司,歐洲司,美洲大洋洲司,臺港澳司,電子商務和資訊化司,外事司。


商務部各司(廳、局)主要職能

 

 

  辦公廳(國際貿易談判代表秘書局)                    Top  

  主要職能:

  一、 擬訂部工作制度,負責部政務運轉,督促檢查部年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機構職責相關工作,協調部政務,協助部領導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況。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等上級機關的交辦事項,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
  四、管理商務部會議,承擔部党組會議、部務會議和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議決事項。
  五、負責部政務和機要值班;承擔部党組、部領導的秘書工作和部級老幹部的秘書服務工作;辦理部長接待日有關事宜。
  六、擬訂部公文、印章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公文核稿工作。
  七、負責部政務資訊工作;編輯、發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文告》。
  八、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管理部各類出版物。
  九、負責商務部保密、檔案、密碼管理、信訪工作。
  十、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商務領域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聯絡工作,承擔部地方聯繫機制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與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履行職責相關的政務工作。
  十三、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司                                  Top

  主要職能:

  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及駐外機構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Top

  主要職能: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


  綜合司                                  Top

  主要職能:

  組織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有關統計及資訊發佈工作。


  條約法律司                                Top

  主要職能:

  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方面的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多雙邊經貿條約和協定之間銜接的意見;承擔國際經貿公約擬訂的有關工作;審核多雙邊經貿條約和協定等談判文件;組織經貿領域多雙邊知識產權、投資(保護)協議對外談判;承擔爭端解決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財務司                                  Top

  主要職能: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商務部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援外經費等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承擔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


  市場秩序司                                Top

  主要職能:

   一、牽頭協調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提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工作實施建議;建立健全相關預警、督查督辦和評估考核體系。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整頓規範市場秩序長效機制建設,提出立法建議;承擔部門間執法協調,密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促進監管資訊共用;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
  三、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四、牽頭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市場秩序整頓規範工作,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相關政策,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促進公平交易、有序競爭。
  五、負責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制定規範執法的相關制度,開展執法檢查。
  六、參與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誠信守法意識和識假防騙能力,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制定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相關規章和標準,實施商務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
  八、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秩序規範、商務信用行政執法和隊伍等工作。
  十、承擔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擬訂藥品流通的規章、標準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規範各類無固定地點銷售發展的規章,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係。
  十四、牽頭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行業管理及追溯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十五、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體系建設司                              Top

  主要職能:

  一、組織擬訂促進國內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規章和政策,推動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研究制定國內市場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國內期貨市場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規範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式,組織實施中央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核準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可研、立項。
  四、促進城市商業健康、有序發展,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實施和社區商業建設,規範城市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五、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擬訂拓寬農產品加工、銷售渠道,改善農村商業設施,拉動農村消費等相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村連鎖經營,建立現代流通網路體系。
  六、擬訂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政策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負責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規範汽車、建材市場。
  七、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流通業發展司                               Top

  主要職能:

  一、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等發展工作,擬訂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開展行業統計工作。
  二、牽頭組織協調流通行業標準立項和起草工作,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
  三、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積極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支援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和中華老字號的保護與促進;擬訂推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措施。
  四、推進、發展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大力培育專業化第三方物流企業。
  五、擬訂調整優化流通產業結構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優化商業佈局和結構。
  六、牽頭擬訂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業態和流通組織形式現代化;指導工商企業行銷工作。
  七、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外輪供應、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九、指導生產資料流通行業發展,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負責內貿綜合工作。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司(國家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Top

  主要職能:

  一、擬訂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規章、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負責市場商品運行統計工作和監測體系,建立統計指標體系,採集市場運行數據,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資訊,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商品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
  四、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協調解決農副產品買難賣難問題。
  五、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六、承擔酒類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擬訂酒類流通的規章、標準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繭絲綢行業規劃和發展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組織開拓國內外市場,組織實施國家廠絲儲備。
  八、規範成品油流通,按有關規定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協調管理企業商業石油庫存的運營。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反壟斷局(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                  Top

  主要職能:

  一、起草經營者集中相關法規,擬訂配套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二、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受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磋商和申報,並開展相應的反壟斷聽證、調查和審查工作。
  三、負責受理並調查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的經營者集中事項,查處違法行為。
  四、負責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
  五、負責指導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牽頭組織多雙邊協定中的競爭條款磋商和談判。
  七、負責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對外貿易司                                Top

  主要職能:

  一、擬訂外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和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牽頭擬訂對外貿易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加工貿易相關政策。
  二、擬訂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擬訂進出口配額、關稅配額管理制度,編報下達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的管理;擬訂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邊境貿易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國營貿易商品目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和市場多元化戰略,組織擬訂並實施出口產品品質促進政策;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出口品牌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四、擬訂資源性產品和重點管理商品的進出口及供貨企業資質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外國及港澳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在華常駐代表機構和在華外國商會的管理工作。
  五、參與瀕危動植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核定企業境外期貨業務經營品種並參與監管。
  六、規範對外貿易秩序,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
  七、牽頭負責、指導主管商品和重點行業的多雙邊談判或磋商對話;負責有關商品管理的雙邊協議的監督執行與國內管理。
  八、指導和管理全國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自動登記進口商品的相關工作。
  九、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                          Top

  主要職能:

  一、牽頭負責服務貿易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與服務貿易相關的部門規章和促進服務出口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部門規章,制定技術進出口目錄,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技術進出口工作。
  三、負責全國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擬訂服務貿易統計制度和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管理、分析和發佈服務貿易統計數據。
  四、負責全國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指導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和服務貿易出口品牌建設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貿易公共平臺建設,組織相關促進活動;促進重點服務貿易領域出口。
  五、負責服務貿易部際聯繫機制相關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和地方服務貿易進出口工作;參與國際多雙邊服務貿易談判。
  六、規範服務貿易經營秩序,指導服務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
  七、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境內外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和赴境外非商業性辦展活動。
  八、擬訂我國國際貨代發展政策;負責對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工作;參與多雙邊物流及運輸協定的談判。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法規、規劃、標準和規章;負責全國服務外包業務資訊管理工作,指導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指導和管理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重點企業等平臺建設工作。
  十、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Top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規劃、政策、規章及進出口商品目錄,依法核準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件。
  二、擬訂促進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機電產業出口基地建設工作;牽頭推進自主品牌發展;規範出口市場秩序。
  三、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承擔科技興貿部際聯合工作機制相關工作,指導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和商務系統科技創新工作。
  四、擬訂並執行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規劃、政策、規章,負責大型成套設備出口信貸及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管理工作。
  五、擬訂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規章,負責指導、監督、管理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的資格審定和年度審核,承擔國家評標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管理,擬訂加工貿易分類管理目錄和準入標準,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
  七、擬訂並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規章;依法核準兩用物項和技術、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許可證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理辦法;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進出口管制執法工作;承擔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專家委員會具體工作;應對國外對華出口管制,對外出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監督、管理最終用戶。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組織推動機電和高技術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和中央企業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的工作。
  十、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國投資管理司                              Top

  主要職能:

  一、宏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跨國投資趨勢和全國外商投資總體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協調各部門的意見,提出吸收外商投資重大問題的建議;參與制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產業區域結構優化目標。
  二、起草吸收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章、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共同發佈;擬訂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以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工作的有關政策;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服務貿易領域利用外資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和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依法核準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外商投資及法規規章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合同、章程及變更;核準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會同有關司局核準商業流通領域外商投資項目。
  四、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申請;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部際聯席會議,參與擬訂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目錄;負責將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並購案提交安全審查部際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
  五、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問題;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
  六、研究擬訂投資促進戰略、規劃和標準,指導和管理全國投資促進工作。建立多雙邊投資促進機制並開展相關工作,籌劃跨地區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活動;牽頭協調多雙邊、區域談判中涉及投資議題的中方立場,擬訂談判方案,負責對外談判工作,參與雙邊投資保護協定談判工作。
  七、指導並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等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制訂相關發展戰略、政策和法律規範並組織實施;聯繫經濟特區、保稅區、綜合保稅區、保稅港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區域吸收外商投資工作。
  八、牽頭研究推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協調、推動沿邊開放和其他各類區域對外開放。
  九、研究制定區域吸收外資、區域投資合作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產業轉移投資促進中心和示範園區等平臺建設,優化外資區域佈局;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
  十、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對外援助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援助的政策和方案,推進對外援助方式改革;組織對外援助談判並簽署協議,處理政府間援助事務;編制對外援助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


  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                           Top

  主要職能:

  一、 組織、協調實施“走出去”戰略;指導和管理對外投資、境外加工貿易和研發、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含公民出境就業)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
  二、起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部門規章和保障、監管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財政、金融、保險、外匯、出入境等促進政策的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及規劃。
  三、依法核準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金融類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制定國內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含境外就業)的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經營秩序。
  四、監測、分析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運行情況,制定和完善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等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牽頭研究、擬訂重大戰略性項目的規劃佈局和支援政策,統籌協調項目實施。
  六、擬訂對外投資綜合績效評價和年檢辦法、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七、開展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方面的多、雙邊交流與合作,建立相關機制,商談落實政府間合作項目;建立重點產業、企業聯繫制度,指導重大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境外安全保護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含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九、指導、組織、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按有關規定牽頭負責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和管理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方面的相關培訓工作。指導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促進工作。
  十二、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進出口公平貿易局                              Top

  主要職能:

  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調查對我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相關磋商談判;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對我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產業損害調查局                              Top

  主要職能:

  承擔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國際經貿關係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執行多邊、區域經貿政策;根據分工處理與多邊、區域經貿組織的關係;組織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牽頭組織多邊、區域及自由貿易區等經貿對外談判;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中國經濟技術合作的中方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


  世界貿易組織司(中國政府世界貿易組織通報諮詢局)            Top

  主要職能:

  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貿組織的關係,負責我國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的各種會議、多雙邊談判;履行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中承擔的關於貿易和投資等方面的政策審議、通報、諮詢義務;會同條法司、地區司及相關司局,負責涉及我國的貿易爭端在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前的對外磋商工作;協調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的應對工作;聯繫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


  亞洲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與所負責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立雙邊、區域政府間經濟貿易聯委會、混委會等機制;組織雙邊、區域經貿談判;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監督外國政府履行與我國簽訂經貿協議情況並承擔對外交涉工作,協助中國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西亞非洲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與所負責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立雙邊、區域政府間經濟貿易聯委會、混委會等機制;組織雙邊、區域經貿談判;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監督外國政府履行與我國簽訂經貿協議情況並承擔對外交涉工作,協助中國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歐洲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與所負責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立雙邊、區域政府間經濟貿易聯委會、混委會等機制;組織雙邊、區域經貿談判;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監督外國政府履行與我國簽訂經貿協議情況並承擔對外交涉工作,協助中國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美洲大洋洲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組織實施與所負責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立雙邊、區域政府間經濟貿易聯委會、混委會等機制;組織雙邊、區域經貿談判;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監督外國政府履行與我國簽訂經貿協議情況並承擔對外交涉工作,協助中國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管理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


  臺港澳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牽頭組織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會同有關方面承擔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磋商及實施工作;協調處理對臺經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對臺直接通商方案;牽頭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臺問題;管理和指導對台貿易,協調臺商投資管理工作。


  電子商務和資訊化司                            Top

  主要職能:

  一、制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推動企業資訊化、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援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網路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二、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三、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則;組織和參與電子商務規則和標準的對外談判、磋商和交流;推動電子商務的國際合作。
  四、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資訊化建設規劃、相關規章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制定商務部電子政務建設整體方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電子政務內網資訊統一共用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電子政務項目立項管理,監督檢查,組織項目驗收;監督電子政務網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六、負責部機關、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和駐外經商機構的辦公自動化工作。
  七、負責公共商務資訊服務體系規劃、立項並組織開發;負責商務部政府網站規劃、建設與管理。
  八、組織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
  九、參與國家資訊化、“金關工程”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資訊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組織商貿領域資訊化的培訓與交流。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事司                                   Top

  主要職能:

  擬訂部外事工作制度;承擔有關外事工作。


  機關党委                                  Top

  主要職能:

  負責機關、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在京直屬單位的党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Top

  主要職能: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