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侠武世界txt:邓玉娇案正发展为最敏感的社会议题(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10:11

邓玉娇案正发展为最敏感的社会议题(图)

http://www.shxb.net [2009-5-31 12:21:27] 综合中国广播网 新华网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据台媒报道,近期大陆媒体罕见地众口一致声援杀死地方淫官的湖北巴东少女邓玉娇,大陆民间也前仆后继组织团体、召开研讨会、发表声明表示支持。邓玉娇案正发展成为大陆社会最敏感的社会议题,各家评论也铺天盖地……

新闻看点

采访邓玉娇案两记者遭围殴 被强制写下书面材料

邓玉娇案未破,就像这疑云笼罩在巴东的天空

湖北巴东发生的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一直备受媒体关注。昨天(28日)两名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采访此案的记者被当地不明身份的人围攻殴打,并被强制写下“未经当地批准不得擅自到此采访”的书面材料,采访获得的录音及照片也被强行删除。

昨天(28日)上午11点左右,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正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采访邓玉娇的外婆。采访进行中,四、五个人突然闯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矮矮胖胖的男子。

孔璞:正聊着,那些人冲进来先把卫毅的本子扔出去,随后就把我的本子也给死掉扔出去了。接着就看到卫毅被他们抓起来摁在墙上,看他们打得很厉害我就说:“卫毅你不要动!”因为我怕他动了就会被打得更厉害。接着他们就把卫毅扭出去,接着就把我也拖出去了。

卫毅:他们喊着“这里不欢迎你们!”在拉我打我的时候,我手上戴了一串佛珠,佛珠散了一地,我想回去捡那些佛珠他们都不让,态度特别的恶劣。

孔璞:打我们人自称是邓玉娇家的亲戚,但邓玉娇的外婆说,她根本不认识他们,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

据被打的记者回忆,他们被赶出来之后被强令要求离开。走出一段时间后,女记者孔璞想起雨伞落在邓玉娇的外婆家,于是返回去拿伞。而记者卫毅因为拿手机偷拍打他的人而招来第二次殴打。

卫毅:突然就出现了五、六个人,他们说:“不允许你拍!把你的手机拿出来!”要把那些东西删掉。我死活不给他们手机,他们就一群人扑上来,把我扑到地上,使劲夺我的手机。有个人伸出他的手使劲的掐我的脖子,我都喘不上气了,脖子上现在还有伤痕,指甲也翻了流血了。

当女记者孔璞回到邓玉娇外婆家取伞,正准备离开时,又有两男两女闯了进来对她进行殴打。

孔璞:正往外面走,突然来了四个人,邓玉娇的外婆看了一眼说“这些人是谁呀?是旅游的吧。”因为看他们的穿着不像是村里人。这些人进来后突然把我的手机抢走,我就和他们争夺手机,被他们拖到院子里,就把我推到一个水坑里。这个时候邓玉娇的外婆特别生气,说“你们怎么能打人呢?!怎么能打女孩呢?!”邓玉娇的外婆外公赶他们走,他们才走掉了。

记者卫毅遭第二次殴打后,被带到一个农户家搜身,打人者抢走了他包里的录音笔、照相机和手机,删除了里面的内容,并要求他写下了一份“情况说明”。

卫毅:他们强迫我写一个所谓的“情况说明”。说我未经允许擅自到这里采访。要采访的话要经过县、镇、村相关部门批准。要我保证以后未经批准不要到这里采访。他们本来说写完了就把录音笔等还给我,但写完后他们仍然没有把东西还给我,他们好像在等待,不停地打电话。

直到一个小时后,打人者才将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还给记者,此时是下午三点多。此后不久警察和当地宣传部门赶到现场,据两位记者反映,当时一些殴打他们的人仍在现场没有离去。记者随后联系了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

欧阳开平:听到这个情况后,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已经派专人去现场了解有关情况,现在情况还在核实中,会很快做出一个结论。

究竟事实真相如何?行凶者到底是谁?中国之声今天将继续关注事件发展。(记者杨超)

来源:中国广播网

巴东警方,该立案侦查的何止邓玉娇?! 

巴东(配图

5月18日,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在巴东县委宣传部主办的长江巴东网上通报了官员要求异性服务被女服务员刺死一案最新情况,通报称巴东县公安局现已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5月19日《北京青年报》)

目前,公众对“涉嫌故意杀人”一词表现出空前焦虑,但平心而论,该拘留通知书也只能这么写,因为按照司法意义,以什么罪名刑拘并不可怕,最终能起作用的是,这一罪名是否会在法庭上经过庭辩审理过程最终成不成立。公众的焦虑透着对于当地公检法整个司法系统的不信任,这是由之前的三次警方通报所表现出来的“警方在力图维护死者邓贵大”的公众解读导致的,加上更多类似案例最后的诸多“不公”结局,让公众心有余悸,其堆积起来的愤懑情绪使关注该案的公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

在该案已无可置疑地承担了拯救国家司法公信力使命的时候,巴东的整个司法操作,应当在任何细节方面都经得起公众质疑,以体现出法律对于正义与良知的呵护。笔者在此,就有两点想不明白。

笔者认为,声称“初步查明”且“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巴东警方,在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立案侦查之前,还忘记做两件事,其一,对涉嫌强奸的黄德智及其所陪客人予以拘捕;其二,对涉嫌违法经营从事色情服务的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法人代表予以拘捕。而且,这两项拘捕,当在拘捕邓玉娇之前进行,不论是从时间发生顺序,还是事件内在的因果逻辑关系,都必须如此。依照法律,强奸案同杀人案一样是公诉案件,无需受害人提起诉讼,也是可以抓人的!

少做了这两件事,公众的担忧将更甚,会认为警方失去了公平的立场,甚至有可能将巴东警方视为邓贵大的辩护律师,这种对一起案件的各构成要件实行选择性取舍,只盯着邓玉娇而无视另两拨“罪嫌人”的存在,说轻点,是疏忽是欠严谨,说重点,就是渎职,就是未审案先定性,就是为真正的罪犯开脱,就是轻谩法律愚弄人民!

而如果能按正常程序将这三拨人均羁押在监,则无疑是显示了程序正义,于平复坊间非议张大法律公平都有莫大好处。同时,在这之后,要么当地司法将这三案并合审理,要么分头审理,若要分头审理,也当是先审强奸案,再审杀人案,如果是循着这样审理程序,笔者相信在审理强奸案时,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就已能昭告天下,之后的审理可省事之极。

细分析巴东警方的情况通报,其“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一句,于轻描淡写中,将一个违法事实遮蔽了——试问,什么叫“异性洗浴服务”?有哪一家工商机关批准了这一服务项目?有哪一家公安局敢公开允许这种服务的存在,如果这项服务是违背法律的,在这里,就当为邓贵大黄德智等人的行为作一个方向性的定位,而不是来一句有替卖欢者辩护之嫌的“误以为”的表述?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是涉嫌违法经营的“梦幻城”仅是“停业整顿”,老天,尽管我们知道,色情业在许多城市已公开得近乎透明,但这一色情场合(对了,前面得加“涉嫌”二字)发生了命案,你多少也得拿出点打击姿态,哄一下公众的眼睛吧,你以一句“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置于合法的语境下,无疑是将此后命案得以发生的重大原因在性质上予以严重扭曲。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是重大犯罪嫌疑人黄德智以及另外一位邓姓工作人员,还优哉游哉逍遥法外,公众很急迫很抓狂拼命想知道的是:巴东警方是给这两个人准备了“罪嫌人”的帽子呢?还是“受害人”的帽子?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是,是邓玉娇在医院(精神病院吗?)的唯一镜头,是哭喊着“爸爸,他们打我”,(据恩施电视台新闻视频),这也是一个相当令人生疑的细节,承诺“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巴东警方,对此没有任何解释。同时,笔者顺便想说的是,按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庭还没有判定邓玉娇有罪之前,在邓玉娇还没失去一个公民的法定权利的时候,一个喊“他们打我”的弱女子的呼叫,在该事件的特定背景下,是否该引起作为妇女权益维护的最可靠娘家全国妇联的重视呢?遗憾的是,无论是当地妇联,还是全国妇联,一直对此案可耻地失语,这真让举国妇女寒心之极!

 


邓玉娇刺死官员是“防卫过当” 张贵才

5月10日晚,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强迫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邓掏出刀具将一名镇干部刺死。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5日新华网)

笔者认为,邓玉娇刺死镇干部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实行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出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二是,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对尚未开始实施或者已经停止或者结束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人不能采取正当防卫;三是,正当防卫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即实行防卫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为限,不法侵害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采取防卫行为。

刑法第20条第二款还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款规定即实践中所说的防卫过当。“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需的防卫的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须的强度。

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此款即实践中所说的无过当之防卫,无过当之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邓玉娇案中,镇干部对不同意提供特殊服务的邓玉娇进行纠缠、摁在沙发上不让其离开等行为,明显具有过错,属于正在进行的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据此,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不存在异议。但是,邓玉娇的防卫行为是否属于无过当之防卫?

无过当之防卫必须具备同时多个条件,其中之一是防卫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邓贵大等人进入梦幻城后要求提供异性洗浴服务,被拒绝后实施的纠缠、推坐在沙发上的行为,侵犯了邓玉娇的人格尊严,对邓玉娇的身体具有一定程度的伤害,但并非杀人、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从媒体报道的事实来看,邓玉娇在受到邓贵大侵害的情况下,只是辩解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持刀之前没有反击,也没有对邓贵大提出警告,而是在邓贵大连续侵害的义愤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邓贵大,连续捅刺4刀,经法医鉴定确认有两刀分别致邓贵大左颈部动脉断裂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在这种情况下,邓玉娇不符合无过当之防卫的条件,而是属于防卫过当。
民主与法制

台媒:邓玉娇案多方声援 官方压力大  

(联合早报网讯)据《中国时报》报道,近期大陆媒体罕见地众口一致声援杀死地方淫官的湖北巴东少女邓玉娇,大陆民间也前仆后继组织团体、召开研讨会、发表声明表示支持。邓玉娇案正发展成为大陆社会最敏感的社会议题,湖北官方遭遇极大压力。

邓玉娇杀死淫官案发生于本月十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广州日报》等广东媒体首先发难追踪报导,在广东《大洋网》刊载相关新闻之后,《新浪网》、《法律网》、《重庆网》等十几个省市和中央部委的媒体网站都进行转载。

廿四日,北京一批学者和律师专为此案举行研讨会,公开成立公民后援团,与会者包括北京学者、律师凌沧洲、张辉、张大军、滕彪、田奇庄、陈永苗等人。会议发起人凌沧洲认为,邓玉娇案正成为中国网民走向公民社会的里程碑。

同天,北京益仁平中心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女性权益保障与尊严维护研讨会,也将主题放在邓玉娇一案,从女权的角度声援邓玉娇。

但在各方声援的情况下,根据大陆媒体的报导,邓玉娇案仍疑云重重。案发之后主动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维权律师夏霖,日前突然被解除职务;廿八日发生两名采访记者遭不明人士殴打意外;此外,巴东警方在通报中的遣词用字,也被怀疑有为淫官脱罪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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