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装的office365激活:必须为李双江热烈鼓掌的四大理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8:24:18

必须为李双江热烈鼓掌的四大理由

                                    ——涉“牛爹”案件里的一股清凉风

为卿画眉/文

     2011年9月15日傍晚,警方公布处理对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打人案件的处理结果结果:“15岁的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已送交执行”。

 

    收容教养(根据刑法规定):对那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而采取的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收容教养由当地行政公署以上级别的公安机关审批,由少年管教所执行。收容教养期限一般为1--3年。

    公安部1995年10月发布《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发[1995]17号)第28条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近,被闹的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打人一案,截止现在,算是基本告一段落,作为一个知名度颇高的爹的儿子,惹出这样的事儿,引起人们关注的自然已远远不是肇事、打人的案件本身,而是作为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会不会动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去干扰对这起事件处理时的正常司法程序。

    已经看了太多“牛爹护犊子践踏法律尊严”模式网民们,似乎也已经习惯了类似案件的处理套路,然而,综合李双江本人在这起事件上的反应,我觉得应该为他也为李天一被收容教养一年热烈鼓掌:

 

    一、事件出来后他能第一时间的看望慰问受伤者(不是第一时间去“打理”或“打招呼”),并至为诚恳的表示道歉(这种诚恳免不了被做出各种解读的命运,因为我们也看惯了太多类似李刚流泪似的做戏),这种诚恳的态度假如当初存疑,但是今天的判决结果,让我觉得他是真诚的。

 

    二、中秋节去再次看望受伤者,再次诚恳道歉,并许诺不干扰司法程序,虽然李天一在这起案件中有太多令人不能容忍的言行,但是在李双江看望伤者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谦卑,满含愧疚(这中间包括对伤者的愧疚,也定有教子无方的愧疚),没有其官腔官势的姿态,结合一个做人上并无污点的公众人物,我觉得他不是在逢场作戏。

 

    三、也许所有的言语都可以打下大大的问号,那么让我们在看看判决的结果和距离事发的间隔时间,9月6日事发,距离最终判决“收容教养一年”的结果出来间隔不足十天,而这中间包括取证、取证、审讯、判决、收容场所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假如李双江中间真是对相关部门施加影响,在审理环节有所干预,那么在权衡公众反应及维护法律尊严等各个环节进行考量的的话,中间的时间间隔不会这么短,这让我们相信李双江在中秋节当天看望伤者的时候许诺的不会干预案件的审理是说到做到了。

 

    四、最重要的一点,从笔者标红的字体上不难看出“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一颇具人性关怀的规定可操作的空间很大,李双江稍微施加影响就可以在法律程序上争议但又无可诟病的让儿子免于这一年的难捱生活。而判决结果让我们相信李双江兑现了当初的许诺。

 

    网上有诸多声讨李天一不是的声音,笔者对此毫无异义,李双江在教子上肯定有诟病,但是,个人觉得李双江在这件事上已经做到了我们可看到的最大的真诚,而就对案件本身的处理上,他可以说事磊落真诚的。李双江的这些做法也称得上是我们看到了太多类似案件后感觉耳目一新,但愿每一个“犯事儿”的公子们都别再坑他们的爹,害神圣的法律!

                                                                       20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