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钢绞线施工规范:我看征求信访人意见这一工作环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26:42

我看征求信访人意见这一工作环节

2006-07-08 11:28

 

 

 

 

从我在信访案件督查这一岗位工作起,就知道,上级交办的案件必须征求信访人意见。可是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对此认识不高,上报材料中有30%没有征求信访人意见。我们再如何上报呢,对此我们很苦恼。这一日,我的同事在审查完基层上报的处理情况报告后,又发现没有信访人意见,再次打电话向其办公室主任要求要有信访人意见时,这位主任很不情愿地说:“还要信访人意见啊,这事处理地挺好,还要什么?<信访条例>中也没有这要求啊”挂断电话后,我们都在议论此事……,思考这样做的依据等等。

 

 

晚上回到家,我再次翻看条例进行学习,查找条例中有无处理情况要与信访人见面这一要求,答案是,条例第32条规定,简单地说,就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对处理结果要书面答复信访人,信访人不服的,可以走三级终结机制。也就是说,对处理情况,要争求信访人意见这一环节并未作规定。那么上级这样要求是否有道理?应如何对待呢?

 

 

笔者以为,这样做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持赞同态度。认为也确有必要这样做。理由:

 

 

1、防止基层单位报假报告。本来问题没解决,可报告中却写着问题解决了。作为上级没有精力逐一检查。为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有必要征求信访人意见。特别是信访案件多数处理难度大,有的单位为推卸责任,转嫁矛盾,故意捏造事实,欺骗上级,欺骗信访人,这种现象已发生过。2006年初,我市转发中央联席办关于王彩云信访问题的通报,这是基层报假报告,被上级查处的典型案件。这一案件也说明,征求信访人意见的必要性,有了征求信访人意见这一环节后,可以为上级随时抽查这一问题,提供资料,有力于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严肃性、责任感。

 

 

2、息访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应坚持下去。大家都知道,处理问题的目的是为了信访人息访,那么信访人息访了吗,从何能看出,只能从信访人意见上看出。为此征求信访人意见十分必要,我们应坚持。

 

 

3、加强行政监督的重要方面。征求信访人意见,是人民主权这一宪法精神在信访工作中的体现。信访渠道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监督途径,主要是通过2点来履行这一监督职能。(1)通过履行督查督办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对信访群众实行权利救济,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或进一步完善调整政策,从而间接地行使行政监督权。(2)通过征求信访人意见这一环节,直接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4、了解信访人的心态。作为信访干部要研究信访人心态,除了直接与信访人交谈外,另一个重要途径是看处理案件后信访人的意见,这是研究问题的基础。由此可见,上级强调要有信访人意见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如何对待呢?

 

 

首先,基层单位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不要以为是小事就对信访人的意见给予轻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尽职尽责,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不要怕麻烦,干工作就要力求完美。工作中,要灵活要求这一环节。如有的见面后,极易引发进一步上访,这种情况可暂缓与其见面。另外,有的信访人无论什么态度,他都拒绝签字,这时需单位写个情况说明一下。工作中发现基层单位对这一环节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常常上报一简单报告了事,这是不对的,要知道这不是信访部门给你找麻烦,而是处理完信访后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当然也是我们对信访人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在此,我要呼吁各部门要重视征求信访人意见这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