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拓拓野3怎么样:每个自由的个体都是进步的中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01:29:49
 湖南   魏剑美 

约翰·密尔的名著《论自由》中有个让人乍看不好理解的提法:“自由比进步更重要。”古往今来,谁不欢欣鼓舞于“进步”啊,就连慈禧老佛爷这样的极权独裁者也往往做些与时俱进的表态和实际改进,而“自由”这个字眼却未必一贯正确,常常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即便是在21世纪的今天,香港明星成龙还在为“中国人太自由了”而忧心忡忡,建言说“我们中国人是需要管的”。

且看1859年的约翰·密尔如何解释,他说:“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而自由精神要抵抗这种企图,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地和暂时地联合起来。但是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

约翰·密尔的道理说得非常透彻:进步可能会以进步的名义强迫他人,而自由则是催生一切文明和进步的源头。事实上更多的情况下,在朝的权力和在野的暴力往往打着“进步”的旗号粗暴地剥夺人们的自由。更吊诡的是,就连“自由”本身也成了“进步者”的一个旗号。法国大革命时期,“争自由”是革命派们最响亮的口号之一,但成千上万的人们正是在革命胜利时被结束了自由,甚至同为革命派的吉伦特派也被他们昔日的盟友雅各宾派所赶尽杀绝。罗兰夫人在屠刀前不胜感慨:“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

当然,罗兰夫人所说的“自由”并非约翰·密尔的“自由”,而恰恰是约翰·密尔所警惕的那种“进步”——哪个暴力使用者没有他的进步自信呢?在雅各宾派革命党人看来,杀死那些反对革命或者对革命不够坚定者正是追求进步的必然过程。发动“圣战”吞并科威特的萨达姆,策划9.11的本·拉登及其基地组织,对本国示威民众开枪的卡扎菲,哪个不是自信满满地代表着进步的方向呢?

本质上说来,“自由精神”更多还是非权力尤其是非暴力的,带着浓郁的在野特性和个体气息。正因如此,在强调“国家意志”和“组织原则”的国度中,“自由”成为一个需要警惕的敏感词汇。在我们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中,提到“自由”就必然要相伴一个“纪律”,就像提到“民主”必然要相伴一个“集中”一样。“自由精神”“自由主义”似乎必然隐含着毫无秩序、涣散和混乱。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自由主义思想家提倡过不要纪律和原则的“自由”, 约翰·密尔关于自由的表述就是“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需要对社会负责”。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否定“社会责任”,而身处个体自由匮乏的时代更需要强调不涉及他人的那部分自由权利而已。

我一个在某名牌大学读新闻学博士的朋友说了一则趣事:某知名教授布置博士生讨论“新闻自由”的话题。一个博士生上台第一句话就是“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教授当即止住了他:“有谁说过世界上有绝对的自由吗?”最讽刺的情形是,没有任何一个自由主义者要求过“绝对的自由”,倒是那些时刻不忘教育人们“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的权势者往往自己享受着不受约束、没有边界的“绝对的自由”。

教授怫然斥责那个大战风车的博士生“小小年纪满嘴官腔”。道理其实很简单,新闻自由可能带来一些负面的事物,但它对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意义和价值才是首要的。所以托马斯·杰弗逊说“假如让我决定我们应该有一个无报纸的政府,还是有一个无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踌躇地表示欢迎后者”。在身为美国总统期间,报纸正是利用了他的“自由精神”,对他展开了批评、谩骂甚至无中生有的恶意污蔑,托马斯·杰弗逊采取了隐忍的姿态,他表示要用自己的经历来做一个人类的试验,那就是即便再怎样无序的新闻自由也要比专制压迫好一万倍。他说:“我们相信最终会证明,人是可以受理性和真理支配的。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所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新闻自由。”

翻阅人类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惊人的巧合: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几乎都是密集地出现在同一时段和同一社会背景之下。而这一时段基本上都是相对宽松的,自由的。以中国为例,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取得思想文化史上辉煌成就的倒是春秋战国、魏晋和晚清民国这样看上去较为涣散的时期。而“国势强盛”“统一思想”的极权社会基本上都是一片沉寂。事实上古代雅典和斯巴达已经做了最生动的历史注脚:自由民主的雅典即便在消失多年后,其文化成就依然映照着整个人类的历史;而“人人皆为战士”的狮子般的斯巴达则什么也没有留下。

何以会出现如此情形呢?道理其实很简单,只要允许人类自由思考,其理性和智慧就会得以自然发展。相反,那种为全体国民指定方向、规范动作的政权,哪怕在一个时间段内是正确的和进步的(更何况这样的情况几乎没有出现过),但其封闭式的思维惯性必然导致整体性的精神昏聩和思想桎梏。自由之风催生文明和进步,而强权政治导向闭塞和愚弱。古今一理,概莫能外。

回到当前现实生活中来,我们为什么要对“为民做主”式的权力运作保持警惕?因为这样的“清明政治”最具欺骗性和蛊惑力,它使得备受官场贪腐、社会不公、黑恶势力困扰的民众产生“青天”幻想,从而接受这个权力体系为自己指定的思维方向和生活模式。而人类最大的灾难几乎都肇起公共权力对私人空间的无限侵入。就如前些年引起争议的“仇和新政”,仇和规定治下民众摆酒席不能超过20桌。就反对奢侈浪费之风来说,这一规定当然既有道理也得民心。但是这样“政由朕出”的权力运作方式其实比奢侈浪费之风更可怕,因为虽然它在这一件事上是对的,却很难保证它在下一件事或者一系列事中就不犯错乃至于犯罪。同样的道理,那种公权力为人们指定收视内容、唱歌篇目之类私人事宜的方式也是一种自由的倒退。现代政府理应是一个“有限责任政府”,而再不能回到先前的“全知全能政府”时代。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获得充分自由发展的人类个体,必然会成为一个个“进步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