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策划:浅析编志中几种不合志体的写法及其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19:10
第二届续修黄河志工作自2003年开始至今已有三年,大部分单位都已经完成初稿——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经初步审阅,存在着许多共性的不合志体的写法,现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资料长编的资料主要来自各类文件中的报告、总结、论文,在选用中难免带有这些色彩,但这是志书中所不允许存在的,必须在成书修改中去掉这些不合志体的表现手法。现举例予以说明。

一、不合志体的写法

1、工作总结式写法。其特点是叙事以概括、归纳为主,先说某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讲一番道理,然后才讲事实,最后又要归纳一下,有强烈的主观意断。

〔例1〕“1991年,市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河务段综合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以滨黄财字[1991]1号文下发执行,文件要求‘巩固发展原有项目,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益,重点抓好淤区的开发利用,实现全局人均一亩田,同时大力发展养殖业和庭院经济’的发展综合经营的指导思想和‘积极稳妥、经营结合、点面并举、巩固提高、全面发展’的工作方针。并规定了各河务段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人均创收500元,上交市局200元,完成配套的淤区每亩上交40元或小麦40公斤的目标要求。”

〔例2〕“1996年经营创收目标是:确保创收200万元,力争260万元,奋斗330万元,实现种养收入60万元,职工种植面积870亩,其中开发亩均净收入千元以上的样板田50亩,苜蓿草种植400亩,养羊50头,牛100头,养猪1000头,养鸡10000只,经营创收人员按要求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从事淤区开发人员每月发250元生活费。”

2、教科书写法。此种写法也在长编试写稿中常见,特别是一项新工作。为使读书明白,往往在文中作过多地解释或给予定义。

〔例1〕“黄河防洪预案是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防汛任务和《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的要求,由各级黄河防汛办公室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黄河防汛的实际而预先制定的洪水防御计划,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实施。它是各级行政首长进行防汛指挥调度的依据,也是各部门预测险情、准备防汛料物、安排人员的依据。防洪预案能够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变被动防洪为主动应对,最大限度地控制险情、降低灾害损失,在抗洪抢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例2〕“防汛抗旱工作正规化,是建立健全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进行的指挥决策系统、调度系统和实施系统,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常年抓,常备不懈。防汛工作规范化是把多年积累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经验、办法、制度加以总结提高,形成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使防汛抗旱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论文式写法。此种写法带有明显的论述语气。

〔例1〕“人民治黄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项制度、标准、政策也随着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而不断地改革。财务核算体系的改革是近年来黄河财务改革的重要环节,探讨市场经济下的财务管理模式,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从而更进一步体现了财务管理工作在治河中的重要地位。”

〔例2〕“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重点,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区域优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市场,发展壮大黄河产业经济综合实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的思想指导下,重点发展了一、二、三产业,加快淤背区土地开发步伐,壮大企业综合实力,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在新时期,快速推动了水利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编写志书的基本要求

1、记述事物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志书是记述体,要客观如实地记述事物的起因、发展变化过程和结果。应把握以下的原则:

⑴坚持“秉笔直书”、“述而不论”的原则,准确客观地反映历史事实的本来面貌。不仅记述成就和业绩,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盛衰、成败、经验教训等要寓于记述之中,让事实说话,不加评论。黄河志是专业志,要突出行业特点。达到“外行能看懂,内行不嫌浅”的程度。

⑵把握记述的基本方法,要求按时间和事物发展顺序如实地记述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直接展现事物或事件的真情。尽量做到六要素俱全,即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完整无缺。不应仅按时间罗列大事,只讲各年的管理工作意见、规定指标以及上级领导部门如何规定,把长编写成流水账。要抓住重点,主要写明为什么做,依据是什么,我们是怎样做的,写出事物发展的转折变化、特点和亮点。通过对各年情况加以综合、概括与分析,阐明事物实质、发展阶段及经验教训;不要孤立地一事一记,要注意事物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写出立体感和深度,这样志书才更有借鉴使用价值。

⑶要准确地把握志书的语言。志书是严谨、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其语言力求朴实无华,表达准确,简明精练,行文流畅,力戒空话、套话、概念化和易混淆、不确定及抽象、渲染之词。

2、《长编》行文须符合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印发的《〈山东省志(1986-2005)〉行文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行文规定》)。

⑴时间表述。总的要求是明确具体,不要出现不确定、含糊不清、有始无终、缺少上限或下限的时间。如“九十年代至今基本未对生产单位进行审计”,这里“九十年代”时间和“至今”概念模糊,应该有较为准确的年份。另外,《行文规定》:一是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中华民国纪年,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公元前9世纪、20世纪90年代、2003年10月5日、4时8分。二是不用“今年”、“明年”等时间代名词和“目前”、“近来”、“今后”、“几年来”等不确切的时间概念。

⑵名称、称谓。名称书写要规范,称谓要确切。各种名称书写时要用全称。如名称过长且重复出现时,第一次用全称,其后可用统一的简称,并在第一次出现时加括号注明。地方、行政区划及机构单位归属名称要书写正确,均按记事当时名称书写,变更前后的名称要写准;如需用古地名而又与今地名不同时,要在括号中加注今地名。遇单位名称变更时,要写明变更时间和名称;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称“局长”、“段长”、“同志”、“先生”等,同一章节中第一次出现时可用职衔(职务、职称),加在人名之前,后面即可省略;属于资料引用的仍沿用原称,不做变更。单位称谓一律使用第三人称,避免出现 “我省”、“我区”、“我局”等称谓。称谓问题已多次说明,但是现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⑶计量单位。《行文规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行文中计量单位用汉字书写,不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数学符号、化学分子式和其他符号,但在公式中均使用各种符号(一般用小写字母)。如在行文中用计量单位名称,“公里、平方公里、立方米、立方米每秒、吨、大于、小于”等,在公式中用单位符号,“km、km2、m3、m3/s、t、>”。

3、志书文体文风行文力求朴实、简洁、准确、流畅,做到文字精练、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有高度概括力,避免繁杂冗长和拖泥带水。《长编》初稿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有的修饰词语使用多或不当。在文中对“能、会、可、已、均、仅、尚有、于、还、都、更、而”等修饰词语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例如“可望年底收入……”。

⑵行文重复,相同内容多次出现。各章节前后文缺乏反复统纂修改,有的整段文字重复,必须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