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安冉马文超分手原因:盘点反腐30年之十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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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反腐30年之十大贪官 2009年10月29日 20:25 廉政瞭望 【 】 【打印共有评论11

陈良宇

——级别最高的贪官

陈良宇官至上海市委书记,位列中央政治局委员级别,身居如此高位,却动起了老百姓社保金的“别样心思”:他违规动用了10亿元的社保金,并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大肆为他人牟利。当他胆大贪婪的面目暴露后,上至中央高层下至地方群众无不感到震惊。2007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08年4月,陈良宇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领刑18年。此案查处的意义在于:反腐败没有禁区,既打苍蝇,也打老虎。

成克杰

——第一个因贪财被判死刑的国家领导人

四年里受贿4000多万元、日均敛财近3万元——这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惊人的受贿记录。他与情妇李平联手,上演了一幕幕疯狂的钱权交易“二人转”。由于成克杰在位时“一手遮天”,此案还牵连出十余名厅级高官,贪官几可以“窝”论处,震惊全国,被称为“广西现象”。2000年7月,成克杰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同年9月被执行死刑。成克杰的判决,颠覆了封建沿袭几千年的“刑不上大夫”的观念。

曾锦春

——滥用“两规”谋私的纪委书记

在郴州,作为与煤矿行业完全无关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绰号却是“曾矿长”——他独揽了全市矿权的审批。他的总家产高达6000多万元,这些钱财来自为行贿的私营矿主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助违法人员甚至黑帮头目干预司法等等。曾锦春手中的王牌是纪委的“两规”权。在郴州,不论你是否党员、干部,一旦得罪了曾,很可能就有“两规”之虞。曾锦春曾被上级调查过三次,最后都不了了之,人称“三不倒书记”,但最终法网难逃。曾锦春的落马让我们反思:怎样防止官员权力的恶性膨胀?谁来监督监督者?

李真

——“第一秘书”的猖狂

从“政治暴发户”到“经济暴发户”,李真仅用了7年的时间。他的“能耐”在于,在当河北省委主要领导的秘书时狐假虎威,大肆伸手敛财,被称为“河北第一秘书”。2003年11月,李真被执行死刑。从他身上影射的秘书现象,引起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机关的高度重视。领导应该怎样管好“身边人”?这是预防形形色色职务犯罪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丛福奎

——最迷信的“老佛爷”

一位手握重权的河北省副省长,摇身一变成了求神拜佛的“老佛爷”,演绎出了一套全新的腐败版本。丛福奎不仅在佛教界有师父、有法号,供养起寺庙来更是一掷千金,甚至在被两规后仍大谈佛法,俨然一名虔诚的佛教弟子。然而,信佛对于丛福奎来说除了寄望个人命运外,还有更重要的利用价值,就是借佛敛财、倚佛洗钱。利用这种方式,千万余元的“善款” 就这样从私企老板的口袋流向了丛福奎的荷包。2003年6月,丛福奎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丛福奎的倒下,给我党干部的信仰问题敲响了警钟。

余振东

——涉案金额最多的外逃贪官

涉案金额高达40亿!余振东创下了贪官涉案金额之最。时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的余振东通过购买房地产,炒卖外汇,赌场挥霍等,将大部分资金转移海外,自己也随即仓惶出逃,以为至此万事大吉。岂料在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后仅一年的时间,他就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并在2004年被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这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名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

余振东暴露出金融系统监管的苍白无力。他的落网,对那些潜逃国外的巨贪们无疑是巨大的震慑,它预示着这些犯罪分子赖以栖身的“最后避风港”已不安全。

褚时健

——最令人反思的“中国烟王”

改革开放的第二年,褚时健担任了玉溪卷烟厂的厂长,从此踏上了他人生的辉煌期,18年间他为国家贡献的利税至少有1400亿,但其个人总收入为80万元。巨大的失衡下,他悄悄向国家伸了手,在59岁这个特殊的时候带着无期徒刑的判决离开。“过不掩功,功不抵过”,这是中纪委对褚时健的一案的评价。毋庸讳言:褚时健案尖锐地呈现了一个当时已经显露的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领导人的的贡献与相应激励机制的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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