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婵是个什么牌子:张天潘 : 信息公开应有深度与广度的延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37:11

近日,《人民日报》推出“如何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评论,关注了政务与信息公开,其中最后一篇评论被网媒引用文中的一句话,改题为《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从而在网络上火爆流传。无独有偶,《环球时报》随之也发表《信息公开,中国改革绕不开的硬仗》,文章指出,中国要坚决朝着信息公开的方向前进,这种坚决首先是不存其他幻想,官方应从被动的位置走到加快公开信息的主动位置。

两家传统的中央级媒体相继如此郑重地关注到信息与政务公开,确实少见,而且它们所指的现象,也确实都是总结于一些重大公共事件后的惨痛经验教训。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起施行三年之际,结合当下此起彼伏的信息公开不到位的热点事件,我们有必要对信息公开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它取得了怎样的成效?随着社会大环境的转变,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体的兴起,又给它带来了那些新的挑战呢?

 

 

公开“三公经费”:丑媳妇终于见公婆

 

 

今年最值得关注的信息公开案例,就是中央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公布了“三公经费”。尽管整个过程还显留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按照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门本该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但如期公布的只有科技部。而且就公布的数据来说显得笼统,缺乏细节的展示,很多方面不够完善。不过,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至少“三公经费”公开终于破题,而且还是中央部门以身作则,从顶层开始。如果把它比做为一个媳妇的话,尽管这个媳妇有些“丑”,很多地方也被舆论批评,但终归是见了公婆了。重要的意义在于,以后将能够形成一种贯制,没有哪个部门再轻易敢以国家机密等借口推诿公众的信息公开要求。

 

 

尽管有了“三公经费”公开的这个大动作,但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依然只是被掀开冰山的一角。很多部门与地方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态度一直显得暧昧,既不敢逆潮流而动,却也都留有一手。正如近日《人民日报》评论中论述到的:一些地方仍习惯于用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绝公众的信息需求;一些公开的信息公众要么不感兴趣,要么看不懂。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权力”与“权利”的对峙,很容易伤及参与热情。

 

 

举一案例。8月30日,南京发生一起劫持大巴乘客的恶性事件。对于这次解救人质行动,南京当地政府和警方的官方微博,都说是“成功解救人质”,这一过程中,南京市警方以及当地数家媒体,一起动态直播了这件劫持案。这在当时被誉为一个微博直播的典型,受到了赞誉。但仅仅过了一天,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人民网江苏视窗发布了一篇名为《一次并不成功的解救人质行动》文章,认为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甚至堪称“失败”的解救人质行动。并确切地指出“特警的第一次开枪,没有击中劫匪却射到了人质的面部,这是非常典型的失败行动”。随后,南京市警方尴尬地承认有误伤。

 

 

南京方面如此做法,也被外界批评为“劫持了真相”,皆因信息公开没有符合公众的期望。据《中国青年报》最近的调查数据显示,73%民众将谣言泛滥原因归因于政府信息发布不透明。诸如人们追问7·23动车追尾事件中铁道部,质疑红十字总会、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原本它们的日常运作就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加上出现问题之后,还总想着捂着掖着,如此做法,就是劫持真相。一旦真相被劫持的话,难免会有各种失真或失实的流言甚至谣言传播开来,特别是在如今这个网络发达的信息化时代里,这样的信息,就会在其中得到爆炸式的传播,从而不可收拾,最后想隐瞒的真相也会被倒逼出来,如此必然加剧这些组织或单位自身的被动。红十字总会在“郭美美”事件中,正是这种以错误的方式被动地对待信息公开与真相的极佳案例,一步步地被拉入到严重丧失公信的深渊里。

 

 

微博时代,信息公开不能重效度轻信度

 

 

至今,党政机构和官员的微博已覆盖从中央到地方多个行政层级以及众多职能部门,政府机构与官员开微博已然成为一种趋势。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在4月份发布了《2011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20日,全国范围共有实名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720个,其中,公安微博所占比例最高、服务性最强,党政机关、交通部门的微博也成为亮点。这一切都意味着,官方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个平台对于政务运作的重要性了。

 

 

但由于政府机构与官员对待信息公开的态度与思维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转变,造成它往往沦为“新瓶装旧酒”,甚至还发生官员微博调情、微博开房等低级闹剧。正如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张志安指出的,目前很多政务微博都是“选择性公开”,大多数政府官员都只会发布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主动屏蔽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很多官员依然遵循“重报态度、慎报结论、再报进展”的原则,仍倾向于单向度发布信息。南京解救人质一案,显然就是这样的典型——— 报喜不报忧,选择性地信息公开,最后依然落入到官僚化运作与思维的窠臼之中。这也说明了微博本身仅仅是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谁学会和熟练使用了这种工具,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掌握了一门全新的技术、或者领会到新技术的真正意义与价值,跻身先进行列了。会使用工具与掌握技术或领会技术内涵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

 

 

微博这个新的技术工具,它主要有两个特征,第一是短小快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最为表象的特征,它所能实现最快传播达到的很高信息传播效果,这我们可以称之为效度。在微博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已经不是以天计,甚至不是以小时计,而是分秒都有信息在传播,几乎二十四小时不间断。

 

 

第二是碎片化、多元化,谁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应该是其广受欢迎的真正的核心所在。但正是由于碎片多元,鱼龙混杂,也容易造成信息权威的消解,谁的声音都很难一言九鼎,成为唯一的金科玉律。因此,如果发布者(如各类的官方微博)想要树立起自身的权威与公信,他就必须加强信息的可信度即信度,才能加强自身的传播效力。而信度又是如何出来的呢?这个其实不难回答,即让信息最细致最真实地呈现即可。

 

 

南京警方最后适得其反地落得一个尴尬,正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微博的第一个特征,知道了要与时间赛跑,抢占信息传播速度的居高点,而不知或者不重视微博的第二特征,丧失了自身所代表的官方的公信力。其实,就在他们宣布“成功解救人质”的微博之后,网络上一些质疑声随即出现,名叫“皮大熊”的网友发微博称:“南京特警,你有何脸面说人质成功获救?请问躺在省人医抢救室里的李姓伤者是不是车内的人质?”这样的疑问,南京警方并没有作出回应,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就消解了官方微博的公信力。

 

 

另外,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之一。相信将来,诸如此类的突发公共事件会越来越多,希望已经学会使用微博这个工具的政府机构与官员,应该更加吃透微博的核心价值,借助这个新工具,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维,完成信息公开方式与理念上的新蜕变。

 

 

官员信息也应成为政府信息的重要部分

 

 

对于信息公开中的一些失当事件或行为,尽管《信息公开条例》有一些处分、追责的条文,但在实践中,很多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部门与个人,鲜见有被处罚的。显然,这是形成不了有效的约束力的,让法规条文显得有些空置。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对一些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的部门要实行常态的问责机制,如果没有什么理由拖拖拉拉不公开,或者是公开的信息不太真实,必须要严格地问责,如此才有真正的警示作用。

 

 

或许正是基于此,8月13日,最高法院对外正式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共有13个条文,出台目的是要“全面规范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其中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等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法律约束,使得公民有机会对于消极应对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出有效的抗议,让“权利”在与“权力”对峙的时候,能多一份筹码。

 

 

另外还有一点一直被人忽视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我们一直以为仅仅是事关政府本身的,而没有涉及到政府的实际运作者——— 公务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刘莘将信息公开的实质比喻为:“信息公开就是希望政府像鱼缸,里面的鱼怎么游,都能让咱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顺着这个比喻,我们可以认为,信息公开程度,是鱼缸中的水清澈度,政府的一切都应该像鱼缸一样,整个亮在公众的眼皮底下,看得清楚明白。而且也应当包括其中的鱼,即政府这个鱼缸中的主角———公务人员,他们的情况也要让公众看得明明白白,如此才能称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信息透明。从这个角度上说,公务员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财产方面的信息,其实应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作为政府主体的公务员的个人信息透明化,政府信息公开也就无法真正地实现,而且最终也将会抵消政府在信息公开上所做的种种努力。

 

 

近些年来,针对官员财产公示,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时机还不成熟”等说法一直成为挡箭牌,甚至还传出一级别不低的官员质问记者“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这样匪夷所思的说辞,让人大跌眼镜。官员财产公示的举步维艰,阻力丛生,正反映了信息透明化的曲折与中国行政改革的艰难。但正如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胡荣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深化现有体制的改革,现在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而这个改革,我们又更希望是一种渐进的而不是革命式的,所以比如党内民主、乡县一级的民主直选、官员财产公示等等,都应该可以视为改革的突破口,特别是官员财产公示,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还谈何改革?”

 

 

类别:时事评论 版名:南方评论第一专栏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评论记者张天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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