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欲望迅雷下载:《世界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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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史》讲稿

原始社会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组织模式

 
 年代 人类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组织方式 婚制 生产工具的使用   

 

 

人类社会
的发展
    南方古猿(不能制造工具的古猿) 

原始群  

杂交婚
  
打制石器及使用木器、骨器和角器  不能制造石器
   
    最早的人属(能制造工具的古猿)       
旧石器时代早期,此时人类已经能用火    
  170万年~20万年前  直立人(猿人) 
血缘家族  
族内群婚       
  25万~4万年前  早期智人(古人)   

母系氏族产生后前期实行族外群婚,后期实行对偶婚
  制作的石器更为规整和多样,发明了用石砧打制石器的办法 旧石器时代中期   
  4万年~1。5万年前 晚期智人(新人) 母系氏族公社早期阶段(人类进入社会性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繁荣阶段    
出现了磨制石器及复合式工具 旧石器时代晚期   
  。万年前万年前左右(大约相当于公元前年左右)  现代人      磨制石器及复合工具的广泛使用,尤其是弓箭的使用给人类带来了莫大的生机  新石器时代   
      父系氏族公社阶段 一夫一妻制家庭   金石并用时代 
 
一、从原始群向现代人的过渡
自从英国人达尔文1859年《物种起源》一书发表以后,关于人类起源问题首次以科学方式阐述人类产生的起源不再是上帝造人说,而认为人类起源于动物,确切地说是古代的猿。而根据现代的解剖学研究,总体来看,人类与其他高级动物在骨骼、肌肉和器官构造方面,有不少基本相似处。胚胎学家注意到,人类的胚胎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显示出某些低等生物的特征,如:胚胎一个月时有半圆形的鳃,胚胎二个月时出现发育不全的尾巴。其他科学家也有有益的发现:猿类血液的化学成份和人类的极其相似;猿类和人类身上有共同的寄生物;猿类和人类学习的方式也很相似。
既然人类是由古猿类发展而来,那么猿与人之间肯定有个过渡时期,那么这过渡时期的猿类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南方古猿。南方古猿(700~200万年前)包括四种类:南方古猿非洲种(纤细种)、南方古猿粗壮种和南方古猿鲍氏种(更粗壮),其中纤细种发展成今天的人类,其他两种后来逐渐灭绝。
南方古猿纤细种在向人类演变的过程中按照其智力发展水平又分为:不能制造工具的南方古猿、南方古猿后期的最早人属、直立人(170~20万年前)、早期智人(25万~4万年前)和晚期智人(4万~1万年前)。晚期智人阶段大约在一万年前左右结束,之后现代人类产生。(该部分内容见教材第6页)
人类学家现在已一致同意:在人类的祖先即近似人形的南方古猿中,有一部分已能使用简单的石制工具和武器;而人类就是好多代南方古猿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后的产物。一般认为,它们最早出现在非洲东部和南部的热带草原上,距今约400万年(斯塔里阿诺夫语,这与教材中推测出的结论不一致),换句话说,现代人类最初的起源是在非洲,而后由非洲向世界各大洲地区扩散的。这种灵长类的骨盆和腿与现代人极为相似,只是其脑容量只有人类的三分之一,几乎还不及现存的类人猿的脑容量大。对于初期发展水平的灵长类猿类来说,非洲大草原是很理想的环境。那里气候温和,即使缺衣少穿。也能很好地生活下去。而且,辽阔的大草原与茂密的森林和荒凉的沙漠不同,那里有水源,也有可供食用的动物。因此,尽管更新世灵长类动物的工具很简单,只是些一端尖锐、一端厚钝的石器,但它们的食物却很丰富,有蛋、蟹、龟、鸟和兔、鼠之类的啮齿动物,还有小羚羊。小羚羊一遇危险便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所以是很易捕食的动物。

二、石器时代的原始文化发展概况
由于人类具备独特的、彻底变革环境的能力,所以不用经过生理上的突变便能很好地应付周围的环境,这种对自然环境通过一种非生物学的途径而解决的方法及其物质体现,就是所谓的人类文化。具体地说,人类文化包括工具、衣服、装饰品、制度、语言、艺术形式、宗教信仰和习俗。所有这一切使人类能适应自然环境和相互间的关系。
从旧石器时代采集制经济到新石器时代的农业经济的过渡
A、 旧石器时代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缓慢发展
旧石器时代最早出现于二三百万年前,至一万五千年前开始向新石器时代过渡。旧石器时代大致可以看作是在人类摆脱原始群阶段后直到新石器时代之间的那段时期。在这一时期,人类社会生存的最初手段主要是原始的采集制经济和偶尔的狩猎经济。
作为按照生产工具划分原始社会分期的人类童年阶段的旧石器时代,已经发展出了最初的人类社会的文化。早在约50万年前的直立人时代,人们就已经懂得集体协作进行大型的狩猎活动;主要的生活来源则是天然坚果、水果、谷物等的采集;出现了最初的宗教葬礼,人们在死者身上撒上赭石或赤铁矿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人们的装饰的观念萌芽,他们使用一些有孔小珠、穿孔的兽牙和贝壳;最重要的是,那时已学会人工取火,泥地上直径五至六英吋的黑圆圈可说明这一点。火的控制产生了根本而深远的影响。把人类祖先从本身能量供应极有限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类祖先得以经历冰河时代而幸存下来。火的使用使大量过去不能吃的块根植物和植物种子成为熟食,从而大大增加了食物来源。火的使用也使南方古猿有可能冲出过去无法离开的温暖的大草原,分散到全球各地。
尽管在人类形成之后,作为第一种有能力依靠自身改变自然的物种,他们创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类文化类型,那就是采集制经济模式下的石器文化。但是在旧石器时代这几百万年的时间里,人类社会的发展却几乎处于静态,进展极为缓慢。这使得原始人也对自己和社会基本上不是抱历史的、发展的态度。他们以为,将来将与现在相同,就象现在和过去一样。因而,在他们头脑里没有变化的观念,也不存在任何批评或干预现有制度和习俗的想法。在他们看来,天地万物,包括他们自己、他们的文化和住处,都是早先创造出来的,而且肯定将一成不变地继续到将来。
社会发展之所以如此迟缓,主要原因就在于原始的采集制经济、偶然性的狩猎根本无法提供稳定、充足的生活资料,这种经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过于强烈。这几百万年间,人们依靠原始森林里摘取来的野生植物的块茎和果实及偶然的狩猎成果过这朝不保夕、远称不上能够糊口的生活,生存时常受到食物匮乏的威胁。在正常情况下,他们的生活资料只够维持自己和亲属的生活,没有任何剩余物品可作其他用途。这一点极其重要,因为它使食物采集者的文化发展受到难以突破的限制。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如果生产力不出现质的突破,社会财富大幅度增加,那么个体的人就永远只能依附于集体,从而抑制作为人类上层精神文化的发展,比如国家制度、文学艺术、科学等等,人类的文明就不可能出现。如果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要得在某一特定时刻,采集制经济面临全面危机,导致生活资料获取方式发生革命性变革,那么人类社会文化发展才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B、新石器时代农业革命
我们都知道,今天的农业经济养活了全世界几十亿的人口,也知道农业是从原始的,或者说旧石器时代那种采集制经济和狩猎制经济发展而来的。但是,难以想象,从原始社会最早期人类开始,他们就已经懂得使用石器工具打理生活,也懂得集体协作采摘树林浆果及狩猎维持生活,但是却需要几百万年的时间从采集渔猎制经济慢慢转化向农业经济,而从农业制经济到今天的信息化时代,中间的发展时间却只不过仅仅用了不到一万五千年的时间。那么既然采集渔猎经济能够维持了这好几百万年,可为什么他们又会向农业经济发展呢?为什么不继续维持这种采集渔猎经济呢?
根据一篇文章的研究,认为,实际上在旧石器时代末期,原始人类的生存因为弓箭的发明已经出现了生存危机。在旧石器时代,人们使用的工具都是简单制造的单一石器,这种单独使用的时期不论其精密程度如何,对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食物来源的根本性变革而言,却根本无济于事。而弓箭的发明却首次改变了旧石器时代几百万年人们生活始终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危险局面,这是一次生产工具的伟大变革。于是,陡然间,男子的狩猎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地位上升,狩猎成为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因为此时人们可以大批射杀那些大型扑入动物,获取丰富的肉食来源,而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小打小闹地、偶然获取一点肉食,甚至是吃自然死亡或者其他动物口下的剩余猎物。弓箭发明以前,当时由于技术落后,食物不足,人类繁衍能力有限,人口数量很少,也时常处于灭绝的边缘,人类的生存对于原始时代其他动物植物的生存无法造成致命的威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态平衡,但是弓箭发明以后,人类对大型哺乳动物的大量猎杀虽然提供了丰富的肉食,摆脱了灭绝的威胁,也使人口大批繁衍,但是新的问题却很快又产生了,在几十万年以内,这种依靠弓箭而进行的狩猎活动带来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生态环境的变革,许多大型哺乳动物大批量减少,甚至破坏他们的再生能力,使其走向灭绝。结果也就在大约一万五千年到一万年前形成了大型哺乳动物的灭绝浪潮,曾广泛分布于欧亚高纬度地区的猛犸象、披毛犀等动物就是在这一时期灭亡的。由于大型动物的灭绝,食物猛然减少,人类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致使人口急剧减少,狩猎文化急剧衰退,形成了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断裂。也就是在此人类生存危机之下,人类为寻求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不得不依靠过去采集渔猎制经济下遗留下来的一些经验,逐渐开始自己尝试学习种植粮食作物和圈羊动物。于是在危机之后,人们又重新找到了一个新的、更为稳定的食物来源,这就是农业经济的发展,这种农业经济的出现,是一种全新的文明,随着这种文明的出现,人类社会的发展将出现新的篇章,这就是私有制的出现、阶级分化、国家产生、都市化、社会管理的职业化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2、石器时代社会制度特征
在这一时代,物质生产的落后不存在支持政治、宗教文化发展的可能性。
那个年代里,由于生活资料极端缺乏,所有人第一要考虑的是到森林里采集食物和狩猎;而后世出现的管理国家的政治机构,专门的僧侣、祭司集团在那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因为,政治机构的出现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社会产品的相对的富余,可以解放出一披免予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来从事政治、宗教文化活动等等。事实上,旧石器时代那时还不存在由制度确立、为大家公认的强制性的权力机关。首领们由于特殊的目的而自然地产生:熟悉宗教仪式的老人被大家推举为司仪,而狩猎本领出众的年青人则当选为狩猎团体的首领。但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首领都不是运用权力而是通过自身的影响来完成自己的职责,因为当时还没有任何制度规定有谁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换句话说,那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社会集团的压迫,而是相互的通力合作,谋求共同的生活,因此,导致在社会伦理上,他们之间地位平等。不过这种平等是建立在社会经济生活极端不足的条件下的,是一种原始的、无奈的平等。
⑵另外,由于旧石器时代采集制经济模式无法为原始的人群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导致生存危机时常伴随左右,结果造成了个体的人对集体关系的依附性。
自由、民主、平等,是现代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它强调的是在当前国家政治制度中国家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公民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以及个人的私人自由空间。但是,在旧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在各部落群体中虽然人与人之间关系平等,处理部落事物时也遵循民主的精神,但是,现代人所享有的自由在原始社会部落生活中却是缺失了的。
原始社会的部落生活中,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个人必须依靠集体,与集体在一起从事生产生活,才能够真正生存下去,他们一起劳作、住同一个屋子、吃同样的饭,个人被视作是集体的一个部分,没有所谓的私人空间(比如希腊的斯巴达人)。一般而言,他们的集体都是因为共同的血缘联系而组成,属于血族集团。使旧石器时代的社会抱成一团的亲属关系的结合力既予人慰籍,又给人一种压抑感。个人完全俯首听命于团体或部落,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显然个人处于一种完全的依附地位。不过,个人显然也从对集体的依附中得到安全感和精神的慰藉。团体或部落被看作是一支由死者、生者和未降世者所组成的无始无终的队伍,受到神灵世界所有看不见的神力的福佑。个人完全隶属于这支富有生命力的队伍。无疑,绝大部分人没有一种被拴住了的感觉,而是将自己视作这—队伍的参加者。他们会为了集体一员受到伤害而进行血亲复仇,也会因为无法医治的疾病而远离集体,他们如违背集体的传统也可能受到严惩,比如处死等等,所有这些都体现了那个典型的原始年代的集体精神和对个人利益的排斥,实际上这也是在旧石器时代那种严酷的自然条件下生产力不发达情况下不得不以集体力量对抗自然环境的无奈之举。
因此,在旧石器时代,个人为了寻求生存而不得不牺牲自己的自由与个性来获取集体的安全感,但是随之而来的却也是发展的停滞。

三、从私人家庭组织到国家的形成:人类社会组织模式的变更
A、原始群时代
这一阶段从南方古猿一直到直立人出现这段时间,成为原始群时代。之所以如此称呼,因为当时人类尚且处于一种从猿到人的过渡时期,带有强烈的动物的秉性,过着群居的生活,他们具有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化能力,即合群能力。那时的原始群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初萌芽,其社会特征有以下几点:
⑴、原始群初期阶段尚不能制造工具,仅能利用天然工具,也不知道用火。但在原始群进入到旧石器时代早期,其智力发展接近于直立人阶段时已经发现了火的作用,改善了人类体质。
⑵、不存在婚姻制度,性关系处于一种混乱错杂的状况,不避血缘的亲疏远近。
⑶、没有明确的家庭制度、社会组织和社会规例。
B、血缘家族阶段
     对于人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这一阶段,是根据美国遗传学家、民族学家摩尔根考察印第安人中的一支易洛魁人而提出的,在学界虽然有很大反响,但并未得到确凿的证实,因此,只能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血缘家族。
     血缘家族这种社会组织大概相当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直立人阶段,它是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原始群分裂成小部分带有血亲关系的团体,团体内共同劳动,财富共享。按照林耀华的说法,原始群向人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首先是向血缘家族过渡而不是直接转变到氏族社会。换句话说,在野蛮蒙昧的原始群阶段不可能一步就跨越到带有高度的性道德伦理观念的高等级的人类社会组织阶段,中间还应该有个过渡阶段,这就是血缘家族。
所谓的血缘家族,指的是人类社会第一个带有公产制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同时它在人类的婚姻家庭史上,也是第一种家庭形态。从婚姻关系上看,在这些具有同一血缘的家族内进行内部通婚,不过,与原始群进步的是,他们排斥了不同辈份人之间的性关系,而以兄弟姐妹互为夫妻。经济上,共同协作劳动,财富共有。血缘家族对于人类社会的组织发展而言,带有很强的过渡性特征,表现在性的选择上,既有原始群的依存,又表现出向真正意义上人类社会道德规则方向的发展。
C、母系氏族社会
母系氏族公社是人类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形态。它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繁盛于新石器时代。
之所以说母系氏族社会是第一个真正意义斯的社会组织形态,就在于此时原始的人类首次出现了氏族这一组织模式。关于氏族,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指的是随着外婚制的发展,禁婚的范围越来越大,不许相互通婚的兄弟姐妹越来越多,而禁止通婚的禁例也日益巩固,至“一切兄弟和姐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关系禁例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换句话说,氏族公社就是一个依靠血亲联系在一起的,有着完全的人的性道德伦理,并在经济上相互依靠的一个社会集团,不过这一集团的最大特征是血缘关系。
这一时期的社会特征是:
⑴、财产氏族公有制。对于较大的猎区和几个氏族所共同时用的河流、湖泊等,可能还不算作是财产。而个人使用的工具、武器、衣服、何装饰品,属于个人财产,但并不是属于私有财产,那时并没有私有制的概念,没有剥削,没有阶级。
⑵、婚姻制度实行族外群婚制。这种制度要比过去的原始群时代末期的过渡中外婚制在道德观念上更为加强,且神秘化,也正是因为这一特征更加强化了人类的体质特征,使他们进入了
⑶、世系的计算是根据母系来计算,婚姻制度上早期实行族外群婚制度,即相邻的氏族之间进行通婚,同辈份男性女性之间互为夫妻,但禁止本氏族内同辈份兄弟姐妹发生性关系。这比血缘家族时代在婚姻制度上要更为进步,也由于早期的这种族外群婚制,子女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子女随母亲生活。女性社会地位较为尊崇。在后期,婚姻则变化为对偶婚制,但这一婚制仍然比较脆弱,夫妻双方随时可能分手,前期实行的是所谓“望门居”,后期则实行“从妇居”制度。
 ⑷、经济上,虽然在进入新石器时代后,已经发生农业革命,但早期的农业作业在大规模的、可以体现男子体力优势的犁耕制出现之前并不发达,采集制经济依然有地位,同时妇女也同男子一样打理农业。同时由于女性在孕育后代方面所作的贡献,而男子还没有认识到自己在这一方面的作用,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享有较为尊崇的社会地位,但男女性之间不存在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D、父系氏族社会
父系氏族公社是人类社会在进入新石器时代后所产生社会组织模式,这是对传统采集制经济下的母系氏族社会组织模式的反叛,其根源是经济性的,即农业经济的兴起。
与母系氏族社会相比,父系氏族社会有以下几大特征:一、产生了私有观念。其实真正意义上的原始共产制度之存在于母系氏族社会。这种共产制度包括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有,甚至是子女后代也为大家共同抚养,出现这种原始共产制是原始生产力不发达状况下的一种必然,是社会发展的无奈的选择,因为,任何人都无力独自生存,必须依靠集体。
但在父系氏族公社阶段,由于农业经济的出现及发展,人类逐渐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甚至产品在某些时期会出现富余,由此导致部落之间偶然的物物交换。而在犁耕作业取代原始的刀耕火种之后,个体已经能够自我养活,不再需要依靠集体力量了,个人的生产劳动逐渐带有自主性,而生产的成果自然也逐渐就为个人所控制,不再属于公有的了,基于此,似有观念也将必然产生。换句话说,农业经济带来了私有观念。
二、以父亲血统计算世系。私有观念带来了财富的继承性问题,在母系氏族公社的原始共产制下,财产继承是整个家族共同继承,这一制度显然与新发展出来的私有观念相排斥,基于此,男性就自然产生出寻找自己血统继承人继承私有财产的问题,再加上随着婚育知识的增长,男性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婚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之后,就更有充分的理由推翻过去母系优势的时代,建立父系的血统。
三、经济生活的基本生产单位是家长制大家庭,而不是整个氏族,这也显示出了社会生产能力的进步和私有制观念在家庭组织上的反映。按照我们教材的说法,大概是三四代人组成一个家长制家庭,进行生产活动。而同样的几个家长制大家庭又组成一个氏族。
四、父系氏族社会其实也是人类社会第一个阶级性的社会组织模式。阶级,虽然是个政治的概念,但其根源却是经济性的。私有观念的产生,就必然带来原氏族内部不同人之间的贫富分化,那些担任氏族部落公职的人,在私有观念冲击下,就极有可能以公谋私,为家族取利,而氏族其他的血脉,则可能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败落,于是阶级的萌芽也就此起步。实际上,父系氏族社会中存在着阶级的分化,已经为学术界所公认。据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实际上,父系氏族公社是人类社会从公有制的原始社会向国家过渡的中间阶段。
E、农村公社
   这是原始社会发展依赖第一个不带有浓厚血缘味道的人类社会组织。它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成长,血缘纽带走向脆弱的结果。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财富的私有,也撕裂了原本母系氏族社会下那种浓浓的亲情关系,带来了阶级的分化。原本属于氏族内的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远走他乡(这在母系氏族社会时代是不可思议的),与另一些不认识的人居住在一起,自然形成一个社会团体,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此即农村公社,在这里,虽然也有血亲影响成份在内,但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地缘的关系、经济生产或其他生活需要而联系在一起的关系而非血亲关系。当这种血亲关系逐渐让位给地缘和经济关系的时候,基于经济私有制的阶级的社会就逐渐取代原始公有制为基础的氏族血统的社会逐渐建立起来了。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公社的出现,虽然可以认为是国家出现的前夜,但是其存在显然是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基础上的,因此,当国家出现的时候,在某些地区甚至可能有父系氏族公社占主导的情况存在。而这种社会组织强调氏族血统的传统自然也就遗传到了国家阶段,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的贵族也就成为了人类社会第一个国家形态——奴隶制国家中的氏族贵族。
F、军事民主制时代
严格说来,军事民主制恐怕不能看作是一个单独的社会组织时代,它仅仅是在私有观念出现,伴随着不同部落氏族之间对剩余财富的相互劫掠基础上而发展出的一种军事决策模式。那一时代里,为了血亲复仇、保护或劫掠其他氏族部落的财富,面临战事时,他们会选举出一名有军事能力的人领导军事行动,对于重大的军事决策依然必须要由部落民众大会(议事会)来决定,但实际上往往被贵族会议所控制。
G、部落联盟与酋邦:走向国家
    随着部落的劫掠争夺逐渐演变成为大规模的战争行为,部落之间争斗也逐渐变成了地区之间的利益分割,许多有着趋同利益的部落就纠合起来组成部落集团相互对抗。在对抗中,各集团的组成模式对后来国家的产生影响很大,总的说来,部落之间的这种集团同盟关系主要有两种表现:各部落地位平等;各部落屈从某一部落的领导。目前学界主流看法以为:部落地位平等,其集团组织应称为部落联盟;部落地位体现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应为酋邦。这二者都是日后国家产生的直接过渡模式。部落联盟日后发展出的国家应更多地带有民主的性质,而酋邦发展而来的国家则更多地具有专制性。

 

 

 

 

 

 

 

 

 

 

 

 

 

 

 

 

 

 

 

 


  古代埃及
 
朝代更替 经济文化状况 政治制度 阶级状况 墓葬形式 国家政治面貌   
前王朝时期
(约前年)  皆为农牧业混合文化  涅伽达文化I 王权萌芽 出现私有制和阶级关系萌芽     
    涅伽达文化Ⅱ 城邦国家出现(斯帕特)、王权基本形成但远非专制 私有制逐步确立、阶级关系正在形成,贵族已经出现 画墓 城邦政权林立   
早王朝时期(第一、二王朝,前3100~2686年) 尼罗河灌溉农业的发展要求地区统一 专制王权处于形成中:王位开始世袭、王权进一步神化,设立以国王为中心的国家行政机关 贵族和自由民 马斯塔巴 埃及走向统一,上下埃及的红白王冠聚合   
古王国时期(第三~六王朝,前2686~前2181年) 农业技术仍很原始,但已使用重犁;手工业水平很高,可能进入青铜时代;物物贸易; 君主专制制度确立;地方诺姆长官多由当地旧贵族担任,有离心倾向 贵族和自由民 从层级金字塔到角锥体金字塔 中央王权在加强,但后期地方贵族分裂势力增加,政治不稳定   
第一中间期(第七~十王朝)  这一时期国家地方势力四起,政治四分五裂,中央权力虚弱;由于阶级矛盾的激化,出现了人民起义。   
中王国时期(第十一、十二王朝,2040~1786年) 农业经济得到恢复,水利灌溉系统较为发达,犁具由直把犁改为横木把手的犁,饥荒记录减少,表明经济发展相对稳定,繁荣;青铜器使用广泛;法雍地区出现了工商业城市 依靠涅杰斯建立官僚政治实现君主专制 奴隶和奴隶主作为两大阶级正式出现,由原自由民发展而来的中小奴隶主的“强有力的涅杰斯”登上政治舞台,成为中央王权对抗贵族的工具 金字塔 国家统一,但地方势力依然十分强大,王全相对虚弱,但12王朝中后期君主专制再次强化;之后远征努比亚和西亚   
第二中间期(第十三~十七王朝,) 希克索斯人统治的时代。自由民经济地位进一步下降,甚至沦为奴隶,阶级矛盾激化,出现了第二次贫民奴隶大起义,涅杰斯受到打击。   

 

新王国时期(第十八~二十王朝,前1570~1085) 金属冶炼技术进一步发展;建筑业特别发达;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情况增多,但尚未出现铸币;出现了借贷关系及真正的商人 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依靠一桃行政官僚制度控制国家,地方的州长仅为国王任命的地方官吏 奴隶制度进一步发展,数量增多,主要来源是战争俘虏;此时社会主要阶层为贵族、中小奴隶主、自由民和奴隶 帝王谷 建立了一个包括叙利亚、努比亚、幼发拉底河上游等地的大帝国 

 

 

 

 

 

 

 

 

 

 

 

 

 

 

 

 

 

 

 

 

一、埃及国家的建立及统一
前王朝时代城邦国家的形成及发展
A、城邦国家的出现
在涅加达文化Ⅱ后期,埃及终于出现了国家,这是在埃及农业文化已经繁荣了两千多年后埃及社会政治组织文化的突破。国家与过去的部落公社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即后者依靠血缘的联系而结合在一起;后者却以地域的经济联系而结合在一起,出现了基于阶级镇压需要的国家暴力机关。这些城邦国家的出现,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说,原因在于当时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的增加导致了阶级的分化,社会上层机关的阶级化、暴力化倾向;而从经济需要的角度来解释,则是尼罗河边灌溉农业系统发展要求有一个能够协调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协调灌溉系统工程的公共机关,这就是国家产生的深层经济原因。
不过,刚刚出现的这些城邦虽然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比如王权出现、地域化、暴力机关、阶级分化等等,但是,这些政治单位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城邦,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与现代国家相比,它有几个特征:一、从规模上而言,它们只是刚刚从较为原始的部落公社时代转变过来的小国寡民的政治实体,一般都以某一城市为中心,周围环之以范围有限的农业灌溉区域。二、具有原始氏族公社时代的民主制遗风。比如王权远非专制的,要受贵族群体的限制,甚至有些城邦实行的是平民民主制度,如斯巴达、雅典和早期的罗马。三、城邦的阶级关系是氏族公社时代阶级分化的结果,与氏族时代的阶级构成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成帮时代的贵族就是氏族公社阶段的氏族贵族,城邦的平民就是氏族公社阶段的平民。因此,城邦时代的阶级关系带有很浓重的氏族时代的血亲遗存。四、城邦的公民权属于本城邦自由民,外来者只能处于附属地位。这带有明显的氏族时代家族制遗风。五、城邦的治理一般都是由国王和贵族合作进行,还没有出现职业化的官吏队伍和职业化的军队。
B、城邦内的阶级成分
虽然在前王朝时期,古埃及已经出现了城邦国家,但是,这种国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并非是奴隶制的国家。虽然这一时期由于战争的原因会有战俘奴隶,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奴隶根本构不成奴隶制社会形成的现实基础。本人以为,城邦国家在阶级问题上与后来出现的奴隶制国家有着很大的区别:一、城邦的阶级主体为氏族贵族和平民,奴隶的经济活动并不构成社会物质生活的基础;而之后发展出来的奴隶制国家主体阶级则分为奴隶主贵族、自由的平民和奴隶。奴隶的经济活动构成社会物质财富的基础,自由民地位处于一种岌岌可危的境况中,他们或者上升为奴隶主阶层,或者破产为奴隶。自由民阶层在奴隶制社会是一种处于走向消失的社会阶层(这些自由民享有的自由身份,最初的根源在于其在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成员身份,这一身份使他们获得了城邦时代的公民身份)。二、在社会阶级意识上,城邦时代虽然有主要由战争产生来的奴隶,但相对来说,这些奴隶除了不会享有城邦公民权、要为主人劳动之外,整个社会并未形成对奴隶阶层的阶级歧视意识。实际上他们的生活一般而言也并非如后世般悲惨,总的来说他们还会有相当的自由度,并非仅仅是“会说话的工具”。而在奴隶制国家时代,奴隶的人性已经完全被忽略,成为“会说话的工具”,整个社会在意识形态上形成对奴隶阶层的歧视。
C、从城邦向奴隶制国家的过渡
当然,我们说城邦是国家的早期形态,在这一时代因为刚刚从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原始社会过渡而来,它们在阶级分野、国家制度社会设计、阶级意识形态等方面还并未定型,因而依然部分带有原始时代民主制的遗存。那么城邦国家究竟如何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呢?实际上,由城邦向奴隶制国家过渡是从两个方面达成的:其一,对外的掠夺征服性战争。在扩大本城邦领土的同时,他们获得了大批来自其他城邦的被征服奴隶。当某一地区由某个城邦统一的时候,这一城邦必然拥有大批量的奴隶(当然原城邦的氏族贵族阶层可能继续得以保留)。但是,奴隶的数量与宗人口的比重大小,并不能作为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是奴隶制社会的标志。在雅典城邦,虽然拥有不少奴隶,但是,这却是一个强调平民民主的社会;而斯巴达人对希洛人的奴役,至多只能说是种族压迫和剥削,不能看成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压迫;因此,一个社会是否从城邦时代过渡到奴隶制国家时代,还主要应该看城邦内部的阶级分化状况如何。二、城邦内部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贫富差距的加大,在经济生活中或者因为天灾、或者是人祸,比如战争,大批的从过去氏族公社阶段遗留下来的平民阶层逐渐地没落,加入到原本已经存在的奴隶阶层,与外邦被征服者一起,依附于那些贵族奴隶主。当社会平民阶层趋向于消失的时候,社会的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两大阶级的分野与政治、经济对立也就愈加明朗化了。随之,那种奴隶制社会的阶级歧视意识也就形成了。由此,奴隶制国家正式形成了。

早王朝时期埃及国家统一的经济文化解释
对于早王朝时期埃及的统一进程,以往一般认为是通过上埃及对下埃及三角洲地区的军事征服达到的,之后埃及在经济文化上逐渐走向统一。但是近年的考古挖掘研究成果表明,这种统一进程的解释是错误的,埃及的统一首先是经济文化的,其次才是政治上的军事统一。
早在第一王朝开始之前,也就是在美尼斯的前任们的统治时期里,事实上下埃及就已经处于来自上埃及的统治者们的影响之下。从涅伽达文化三期开始,上埃及和下埃及在文化方面达到空前的一体化。这个时期出现了象形文字。学者们以前认为,象形文字是为了记录前王朝向王朝时期过渡阶段上、下埃及统一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而创造的,但是近些年的考古活动使这一原来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动摇起来。文字不是适应若干政治事件的产物,事实证明,简单的象形文字的使用比第一王朝的建立至少早150年。这个时期还出现了王朝时期通用的王衔的书写形式。国王的名字刻写在象征王权的王宫正面墙上,上面蹲坐着希拉康波里的保护神荷里斯。
另外,位于上埃及的涅伽达文化在它二期时就同巴勒斯坦有着密切的贸易关系。位于阿比多斯的涅伽达文化三期统治者的墓除了摆放棺材的主墓室以外,还有数个侧墓室。考古人员在其中的一个墓里发现了大量来自巴勒斯坦地区的装葡萄酒的陶罐。前王朝时期统治者手中所掌握的经济力量以及他们豪华的生活由此可见一斑。学者们不仅在埃及发现了来自巴勒斯坦的器物,同时在巴勒斯坦也发现了来自埃及的物品。这说明物质交换是双方的,并不像以前学者们推测的那样文化物品只是从西亚流向埃及。在埃及边境以南的努比亚也出土了大量来自涅伽达文化区域的陶器。涅伽达文化这种超出埃及国界而进行的贸易活动,学者推测,一定是它在埃及境内确立主导地位以后才开始的。涅伽达文化向南和向北的传播以及同巴勒斯坦地区的联系是该文化动力的外部表现。近些年来,世界上几个发达国家都派考古队去埃及尼罗河三角洲地区进行考古发掘。丰富的考古发现一方面证实了学者们的推测,另一方面也叫学者们惊讶不已,因为三角洲地区与上埃及史前文化同时的遗迹并不像我们以前所相信的那样属于独立的并且与上埃及文化相对立的文化,而是与上埃及的涅伽达文化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从上埃及向北扩展的涅伽达文化已经在统一的国家形成以前传到了整个三角洲地区,埃及在政治上统一以前早就完成了文化上的统一。考古人员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布托发现了涅伽达文化二期的遗迹,这就是说上埃及的文化在下埃及扎根比通常说的上、下埃及的统一至少早200年。这说明,涅伽达文化是以和平的方式进入尼罗河三角洲并且取代了原先相对落后的文化。涅伽达文化在下埃及的传播并不像以前多数学者推测的那样,是以狩猎为主的上埃及人对以农业为主的下埃及侵略和征服的结果。现在学者们达到了共识,认为涅伽达文化时期的上埃及人同样是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的定居者。上埃及的涅伽达文化在下埃及得到传播,是文化水准特别是制造技术更为发达的地区向外推销自己的产品并且扩大其市场的必然结果。在尼罗河三角洲东北部地区所进行的考古挖掘也显示,上埃及的涅伽达文化已经在其第二阶段末期就传播到这一地区。这证明,在布托发现的涅伽达文化的遗址并不是个案。
    来自上埃及的涅伽达文化先于史料中所讲的美尼斯统一上、下埃及传播到下埃及,并且逐步吸收和取代那里的文化,从而形成了统一的文化。这一点说明,统一的文化的形成并不是上、下埃及政治上统一的结果,而恰恰是使这种统一成为可能的基础。贯穿于涅伽达文化自南而北的扩展过程的不是上、下埃及之间的政治和军事上的对抗,而是日益频繁并且越来越重要的贸易活动。贸易活动不仅意味着货物的交换,其中还伴随着思想观念的交流,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相互依赖性的加深和加强。涅伽达文化向北的传播是一个渐进,却是不可阻挡的过程。这是一场具有先进生产力和发达工艺的文化出于自身目的而进行的扩张。这种扩张和物质交换活动交织在一起,贸易活动在客观上顺应了相对落后的下埃及对上埃及生产品和工艺品的需求。
文化传播在古代埃及早期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见,统一的埃及国家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包括武力征服和文化传播。在涅伽达文化早期的上埃及范围内,由于区域内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相当,各个城市之间主要借助武力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其中的典型例子是希拉康波里和涅伽达之间的矛盾和争霸过程。这一点在蝎王的标头和纳尔迈的调色板上得到了形象的描画。但是起源于希拉康波里的统治势力越向北推进,其扩的武力征服色彩就越淡薄,而文化传播的成份愈重。一方面,下埃及尚未形成能够同涅伽达文化以及希拉康波里相对抗的文化和权力中心,另一方面,希拉康波里家族征服涅伽达以后,不仅拥有先进的生产方式、有效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统治经验,而且在军事方面具备了绝对的优势。
3、古埃及早王朝时期埃及统一的模式
在上埃及,前王朝时期的主要文化是涅伽达文化。涅伽达文化二期(前3500~3100年)开始,在原来分散的村落基础上,有些村落借助所处的地理位置的优越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城市。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希拉康波里和涅伽达。希拉康波里位于卢克索以南的尼罗河西岸,其保护神是鹰神荷里斯。生产力的发展和城市的产生促使社会阶层的分化,统治阶层和普通人之间的差别清楚地表现在墓葬上。有权势的人的墓不仅墓室宽大而且在形状上呈长方形,墓壁或者用砖石加以衬砌或者用木头进行加固。有些坟墓里除了主墓室以外,还开始出现数量不等的侧室,以便在那里存放随葬品。少数人已经能够强迫其他人为自己劳动,从而建立广泛的贸易网,并且从很远的地方,比如巴勒斯坦地区进口奢侈品。希拉康波里不仅是制造中心,同时也是来自不同地区的货物得到交换的集散枢纽。
希拉康波里的统治阶层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并且促进贸易,逐渐向北和向南扩张。所谓上、下埃及的统一,其实是来自南部的权力中心把自己的势力一直扩展到三角洲一带,这种势力扩展的前提是南部数个独立的城市或城邦在争权夺势的过程中优胜劣汰,后来只剩下了以涅伽达和希拉康波里为据点的两个权力中心。希拉康波里的保护神是荷里斯,涅伽达的保护神是赛特。最后,以蝎王和纳尔迈为代表的来自希拉康波里的家族得以战胜涅伽达,从而扫除了他们继续向北扩张道路上的障碍。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征服并不意味着把涅伽达人斩尽杀绝,也不是把涅伽达人所信仰的宗教和所崇拜的神铲除。希拉康波里虽然战胜了涅伽达,但是涅伽达的许多东西保存了下来。胡狼神赛特在整个埃及历史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便是很好的证明。希拉康波里战胜涅伽达以后,意味着原来象征涅伽达统治力量的红冠失去了它继续发挥原来作用的历史舞台。但是,希拉康波里王朝把红冠融合到他们的王权里,纳尔迈在他的调色板上把来自涅伽达的红冠作为象征他的王权范围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教材37页说他戴着红白冠象征着他对埃及的征服,但是,纳尔迈实际上并未完成对北方的征服而完全统一整个国家。实际上教材编写者也误解了纳尔迈调色板红白王冠叠加的意义了。当时的纳尔迈只是把上埃及统一了,因为红白王冠都是属于上埃及的,所以纳尔迈仅仅是表明了他对上埃及两大权力中心希拉康波里和涅伽达的统一,并没有宣扬自己已经统一了上下埃及的意思,红白王冠最初和上埃及根本就毫无关系。但在第二王朝之后,随着下埃及的被统一,人们就逐渐将原来代表涅伽达的红冠转为下埃及的代表,其胡狼神塞特也成了下埃及的保护神。(在教材38页括弧内“以塞特为代表的上埃及和以何鲁斯为代表的下埃及”这句话错误,应该是“以何鲁斯为代表的上埃及和以塞特为代表的下埃及”。在35页中间有一句也说了“在蝎王权标头上,国王头戴象征王权的白冠(以鹰为标志)……形象比普通人高大得多。这里的鹰就是上埃及的何鲁斯神。)
纳尔迈把涅伽达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以后,原来以希拉康波里为中心的涅伽达文化的重心逐渐北移,提斯成为希拉康波里家族新的统治中心,附近的阿比多斯被选定为王室墓地。
在上埃及统一于希拉康波里的家族之后,就意味着对下埃及的征服。但是这一征服行动却更少刀兵的味道,这一征服更大程度上只是占领,原因就在于考古的发掘发现,在埃及的5000年前左右的地下考古层中发现,这些文化并没有出现断层的现象,也就是说统一的过程中,上埃及并未受到战火的催产,社会经济文化并未因此而出现过断裂。这一统一更带有和平的味道。

二、古王国时代埃及的宗教观念
1、来世观念的产生背景
在埃及,尼罗河谷地与毗邻的沙漠之间形成生命与死亡的相互对峙的强烈反差。尼罗河水穿过的狭长谷地土壤肥沃,因为每年尼罗河泛滥提供了充足的水,而尼罗河泛滥之水达不到的地方就是没有生命存在的沙漠,在古代埃及被叫做“死亡之国”。在这里,死亡与生命的界限既一目了然又变幻莫测,泛滥水位高一些的年份,充满生机的绿地便能够向沙漠拓进一段;而泛滥水位偏低的年份,死亡之国就肆无忌惮地扩展它的版图。由地理位置及气候环境所造成的这一现实使古代埃及人一方面比其他任何古代民族更清楚地体会到生的美好与死的恐怖,因此,他们把对死后的准备工作当作现世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他们也相信生命与死亡之间的界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逾越的,就如同一年一度的尼罗河泛滥之水使枯萎的植物复苏一样。他们希望,在各种条件具备的时候,死去的人也能够复活。那么,今生的结束不会也不应该意味着整个生命的一去不复返此外,太阳每天早晨从尼罗河东岸升起,然后晚上在西岸降落,这一自然现象令古代埃及人产生这样的联想:太阳在早晨出生,经过了婴儿、童年、青年、壮年和老年的“生平”之后,晚上回到阴间,经过一夜的休整在晨曦中获得再生。他们以三种不同形状的太阳神象征太阳的“返老还童”的过程,早晨的太阳叫做哈拉赫特,他是一个充满生气的青年神,有时甚至还被描绘成一个留着小辫子的儿形象;中午的太阳叫做拉,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职权范围也无边无垠;傍晚的太阳叫做阿吞,他象征着老练和智慧,但同时也显现衰老和虚弱。因为在古代埃及神话中天空是由女神努特的躯体构成,埃及人想象傍晚落下地平线的太阳进入了女神的腹中。被女神“拥进怀抱”的太阳便如同胎儿在母腹中孕育新的生命一样。
再者,古代埃及人从史前时期开始便把墓地放在居住地以西的沙漠上。这样做一是因为可作为耕地的河谷地带面积有限,二是因为他们认为死去的人应该尽可能被安置在离日落的位置更加接近的地方,以便他们能够沿着日落的方向尽快到达太阳在夜间休养生息的地方,并且借助太阳早晨新生的力量重获生命。结果,埋在沙漠浅坑里的尸体由于体内水分的迅速蒸发而自然干化,并且比较完好地保存下来。这一现象进一步促使古代埃及人相信,只要尸体保存完好,不死的灵魂就会返回到它的主人那里,并且和它的主人一起在来世享受永恒的生命。[3](30-39)为了使死者在来世的生活成为可能,并且变得舒适,古代埃及人把坟墓建造得愈加豪华和精致,坟墓内部的结构和设施变得日益复杂。死者的亲属不仅在各种节日为死者提供饮食,而且为他们举行各种仪式以确保他们在来世继续与今生一样生活。问题是,王室以外的人既无法独立承担费用,也不能保证墓室的安全。

2、来世说
古埃及的来世说分为两部分:法老和皇亲贵族的来世与普通人的来世。古埃及人对来世不灭的理解,源于他们对人格构成的独特理解。他们认为,人格是由肉体与“灵”构成的,而灵又分为“卡”和”“巴”。人出生时,“卡”便存在,死后依然继续存在,仍需要营养而存活。“巴”则在人生前并不存在,只是死后出现,但却是死者的全部,即人死后的化身,人可以化身的形式继续存活,只是其生活的场景已经转变,这就是所谓的来世。对于来世,法老与皇亲贵族死后的皈依是“太阳来世”。法老是太阳神之子,半人半神,死后经过神界特定的仪式确定神血统的纯洁性之后即进入永恒的太阳来世。而那些贵族皇亲们则因法老的信任而允许它们在尼罗河西岸法老墓附近得到一块墓地,死后能因法老而得以进入“太阳来世”。太阳来世说基本上存在于古王国时代,法老在贵族们能否进入太阳来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国王扮演了永生的保证人角色。因此,古王国时代的国王就利用自己这一神化的宗教来世地位强化自己的王权,贵族们则争相邀宠,以期获得国王信任,进而得以进入来世,因此,在这一时期,国王的地位无限神化,下臣行李时,只能亲吻国王脚下的泥土,如果获得亲吻国王脚的允许,那则是无尚的光荣。
但随着古王国的衰落,古埃及社会政治动乱,普通百姓生活无着。于是,在乱世中,为普通百姓寻找死后皈依的来世宗教观念逐渐流行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奥里西斯来世”,也就是冥界来世。奥里西斯,传说中的埃及古代的一位国王,贤明、睿智,颇受民众爱戴,但其弟塞特嫉妒其盛名,企图取而代之。后来塞特设计将奥里西斯活着密封在棺材中,扔进了尼罗河。奥里西斯妻子伊西斯悲痛欲绝,历经千辛万苦于叙利亚找到丈夫尸首,藏在尼罗河三角洲丛林中。但塞特发现了尸首,砍为数段,再扔到尼罗河中。伊西斯回来后收回尸首,悲痛莫名,哭声感动了太阳神,于是他派阿努比斯神和荷鲁斯神帮助,将尸首用麻布包裹起来,这就是埃及历史传说中的第一个木乃伊,而后伊西斯用法术给奥里西斯身体注入生命气流,奥里西斯复活了。太阳神为此事感叹,于是使奥里西斯成为冥界国王和审判神,冥界也就成了普通人来世的所在。与太阳来世相对,“奥里西斯来世”在地下。
人们之所以选择奥里西斯作为冥界的王,一方面,因为他曾是地上的王,贤明、智慧过人、公正无私,人们信任他;二者奥里西斯由生到死又由死到生的传奇经历,使人们看到死亡并不是必然的事情,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复活的。奥里西斯来世提供了普通人民的一种来世的希望。但是并非任何人死后都能够有来世的。是否能够轮回转世,还要通过冥界奥里西斯王的道德审判。众人进入来世,经过种种关卡进入奥里西斯的审判庭。奥里西斯坐在高高的宝座上,面前放着公平秤,用以称量死者的心脏。称的一端放着死者的心脏,一段放着真理女神玛特的“羽毛”,如果死者心脏重量压过羽毛,则认为死者前生道德不检,则不能重生,将要经历所谓“第二次死亡”,即灵魂消灭,彻底死去。所以,死者们都很担心,在称量的时候,死者的灵魂都在颤抖着祈祷自己的心脏不要出卖自己,“别在神的面前说谎话”。
由此,在古埃及就并存着两种来世观。“太阳来世”观念出现较早,为教士阶层极力宣扬;“奥里西斯来世”最初流行于民间,并逐渐扩大影响,直到最后与太阳神并驾齐驱。这两种观念在埃及从来没有发生过相互排斥的现象,太阳神和奥里西斯神在各自大行其道的时候也从没有压制对方的情况,反而是最后两者有了相互融合的趋势。

 

 


3、古王国与金字塔
A、金字塔的建造的宗教缘由
   古王国初期及以前,埃及人信奉的是主要是鹰神何鲁斯。但是在古王国时期,对太阳神拉的崇拜逐渐风行起来,并在第五王朝开始占了上风。而金字塔的建造就与对太阳神拉的崇拜直接相关。拉在埃及的信仰中是正处于正午时期的太阳神,象征着力量。
   金字塔的兴建就是以埃及的“太阳来世”为根据的。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要升到天空,回到圣父太阳神那里。太阳神每天从东方升起,向西方旅行,死后的人就坐到太阳船上,与太阳神一道享受永恒。而建造的金字塔,目的就在于保护死者的灵魂,并为死者在太阳神到达的时候作为登上太阳船的阶梯。并且金字塔也都一律地建造在尼罗河的西岸,目的是为了尽快到达太阳安息的地方。
B、 金字塔的缘起
埃及现已勘查到的金字塔有80多座。但因为自然风化或人为破坏,多数已成为一堆坍塌的沙砾。尚属完整并可供研究的仅30多座。他们都位于尼罗河西岸,因为按照埃及人的观念,尼罗河东岸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是生命的源头,西岸则是太阳落下的地方,是亡灵的世界。他们认为,人的死亡只不过是从一个世界走向另一个世界,只是肉体和灵魂的暂时分离,在那个世界人也要吃要喝要玩乐要住房,因此,人们在今生就应该把来世的一切安排好,包括陵墓。而金字塔的实质也不过就是帝王的陵墓而已。
但是今天看到的恢宏的金字塔,其发展却又有一段过程。在前王朝时期的墓穴极为简单,只不过是地上挖掘的简单的墓坑,只是富裕者或国王在墓壁上绘有各种时事的画图,因此称画墓,但这种墓是在水平面以下,用土坯建成,无地上建筑。到了早王朝时期,墓穴开始有所变化,这就是所谓的“马斯塔巴”的出现,该词是阿拉伯语“石凳”的音译,因为墓看起来很像石凳。这种墓有地上建筑,为长方形的平顶砖墓。“马斯塔巴”出现于第一王朝第二任法老阿哈的墓葬。此后每任法老都有自己的一个“马斯塔巴”。直到第三王朝层级金字塔的出现。
古王国时代的第一任国王乔塞尔任命当时著名的建筑师兼宰相伊蒙霍特普为自己设计陵寝。伊蒙霍特普本出身平民,因极具才识为乔塞尔提拔重用。他为重用自己的法老乔塞尔别出心裁地设计出了新的陵墓:它高60多米,底边东西长123米,南北长107米,分为六层。从下向上,一层小过一层,阶梯一样,此即后人所称的“层级金字塔”。层级金字塔的出现不仅仅是在埃及建筑史上的革命,它首次使用石头代替砖作建筑材料,在设计思想上开拓了通向真正金字塔建造的道路。但从政治宗教角度来说,也意味着,进入古王国阶段,埃及人来世的观念已经成熟及对太阳神的崇拜已经开始,在此基础上埃及的宗教正走向新的阶段,埃及王权和宗教紧密结合的阶段。
到第四王朝开国君主斯尼弗鲁时,埃及层级金字塔开始向真正的金字塔过渡。斯尼弗鲁曾为自己建造过三个金字塔。第一个是层级金字塔,但建成后又将其填平,不知何因,他放弃使用了该金字塔。之后他又建造了一个程弯曲形的金字塔,但仍未满意。直到第三个角锥体金字塔建成。可能在斯尼弗鲁的第四王朝开始正是埃及对拉神的宗教信仰和传统宗教信仰斗争的时候。总之从斯尼弗鲁金字塔的建造上体现了埃及金字塔最后成形的曲折。这种曲折显然不能仅仅从金字塔建造本身来解释。
斯尼弗鲁金字塔建成后就成了以后十个王朝修建陵墓的表率。虽然它们在高度、规模、底座的尺寸等方面不尽相同,但总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呈汉字的“金”字型,故中国人称之为“金字塔”。但金字塔的英文为pyramid.该词源于希腊语一种尖顶状的“糕饼”之意。对于为什么金字塔要修成角锥体。解释多种多样。有人认为这只不过是埃及墓葬自然而然发展的结果;有人认为是埃及国王为炫耀自己的权力的体现;更多的人认为这是出于宗教的需要。金字塔铭文里有这么一句话:“为他建造上天的阶梯,以便天他由此可上到天上。”同时金字塔本身的形状也被解释为是刺破天际的太阳光芒,体现了古王国时代埃及对太阳神的崇拜。
C、吉萨金字塔群:胡夫金字塔
在开罗南部吉萨高地矗立着举世闻名的三座大金字塔,它们是古代文明的奇观之一,是为胡夫、卡夫拉和门考拉所修筑。后二者为胡夫之子。
这三大金字塔矗立在吉萨高地,远观之如同三座雄伟的高峰,周边散布着一系列小金字塔。其中规模最大,也最为著名的是第四王朝开国君主斯尼弗鲁的儿子胡夫的金字塔。胡夫最先不低于147米,现高度为137米,占地12万平方米。塔基为四边形,每边宽230米,圆周为1公里。据估计这座金字塔中的石块总共有230万块,平均重量为2.5吨,最重者可达30万吨。金字塔的外部是奇迹般的石工,接口处竟只万分之三厘米的间距,即便是最薄而锋利的剑也插不进去。
这样巨大的结构是怎样建成的呢?在当时那个年代能够建成这样巨大规模的建筑师在是不可思议。因此就有了外星人建造了金字塔的说法。但显然这种说法并非可取。不过当时埃及人建造的金字塔显然并不容易,因为它们所使用的工具无非是绳索、木板、木棍、土坡和铜凿之类。希罗多德曾于公元前五世纪到过埃及,据他所知,只筑道一项就花费了十年功夫,塔身动用了10万人先后20年的时间才完成。不过按照后世人根据遗留下来的工棚遗迹的考证,显然希罗多德夸大了人数。当时每批人总数也就在四五千人左右。对于这四五千人的身份问题,后世长期以来一直以为是奴隶在建造金字塔,而我们的教材也采用了这种说法,在好莱坞的影片中也是采取了这一描写形象。但实际上,当时这些金字塔的建筑工人统统都是自由身份的人,并非奴隶,他们或者是出于宗教观念的前程而志愿参与建筑金字塔,或者是为了谋取生活所需,为工资而参加建造工作。
由于胡夫的金字塔规模庞大、内部结构精密复杂,在当时古王国时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也正因为这一点,胡夫金字塔式古代金字塔建筑群中的艺术高峰,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首。但也正是这一点引起后世对胡夫的非议,认为他是一个自大狂。但这显然是非常情绪化的看法,不足取信。因此有人认为,胡夫之所以修建这么庞大的金字塔,也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们认为,胡夫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国王,他以建造自己的坟墓为由,给农闲季节众多无事可做的人们找到活儿干,尤其是汛期;而在农忙时节只由一些技术人员设计构想,这样为大家都找碗饭吃。由于七到十一月份汛期河水高涨,由上游运来的石料也可以更接近施工现场,方便施工。这样金字塔的修建一方面不耽误农时,不至于引起社会的不满,同时也为农闲无事的人们提供工作,赚取家用,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从这个角度讲,有人说,古王国时代是金字塔修筑的高潮时期,但在作为“金字塔时代”的古王国时代以后,社会却不断动荡。因此,金字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无论这种说法是否可信,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在古王国时代,说当时可能发生的农民和奴隶起义是因为金字塔的修建,恐怕这种说法有待商榷,因为当时古王国时代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强大的奴隶制政权,社会人口的主体还是自由身份的人,这包括贵族和平民。(教材46页中间有段话可让学生读一下。)
D、金字塔的消失及新王国时代帝王谷墓葬
古埃及的金字塔质量和数量的高峰期显然是在古王国时代,因为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相信来世,相信法老是神。但是,随着古王国因战乱而没落,地方贵族割据的形成,人们渐渐看清楚,法老也只不过是人而已;法老的权位,谁有实力谁就居之。逐渐地,法老们也失去了修建金字塔的兴趣,虽然在中王国时期,国王们依然在修建,但是质量、艺术性显然大不如前,也没什么特色。到新王国时代,历代法老再也不修筑什么金字塔了,转而在首都底比斯尼罗河西岸地段的山谷中,凿石成窟,用于安放自己的遗体。由于此地背靠连绵的底比斯山脉,面向尼罗河,环境清幽,实在是他们将来进入“太阳来世”的最好去处。
为什么新王国时代国王不再修建金字塔?表面的原因是当时中王国以来社会盗墓活动猖獗,防不胜防。但背后的原因其实是古王国以来社会宗教观念演化的结果。此时对于普通人而言,虽然有个所谓的奥里西斯来世等着他们。但是奥里西斯来世观念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以善恶论来世,并非所有人都能指望进入来世。而在进入新王国后,人们越发觉得来世是不确定的,只有现世是真实的。人们的宗教观念在战乱中越发显得悲观。于是古埃及人对墓葬的意义也提出了疑问:“假如你想起墓葬,它只能令你心碎,它只能叫你满含泪水,因为它把人们投入到不幸之中。墓葬只不过是把一个人从他的家拖出来,然后抛到沙漠里去。你将无法重新回来,再一次见到阳光。”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对来世说进行了某种修正,他们开始正视现实。于是奥里西斯来世也无法引诱人们安分守己。他们对来世的善恶审判再也不顾忌了,而是在对来世的哀悼中寻求今世的生活。于是有人求今世著书立说传扬后世,以此求得来世永恒;而有的人只强调现世生活的保障。

三、新王国时代埃及王权与教权问题
1、新王国及以前埃及的王权状况
     古埃及的王权强大与否,直接和当时埃及的贵族集团和祭司集团相关联。在新王国以前,君主专制的王权主要受制于地方的贵族势力;进入新王国时期,王权的制约来自于阿蒙祭司集团和贵族集团。
早王朝时期(1、2 王朝,3100~2686年),这时候的埃及刚刚进入国家统一的进程中,这一进程直到第三王朝时期方才完全完成。在统一的早王朝时期,埃及国王虽然身兼行政、军事、大祭司长等大权于一审,但是其权力显然要受到周围贵族的限制,因为这批贵族正是过去的氏族贵族。因此,王权远非专制。(36页)
古王国时期(3、4王朝,2686~2181年),由于统一战争的原因,国王的权力由于军事统一国家行动而为人称颂,国王的权力无以复加,地方贵族统统都臣服于国王的脚下;此时,再加上埃及的宗教在古王国时期已经逐渐走向成熟、系统化,王被称为拉神之子,法老从宗教神权的角度为自己的独裁权力寻找到了合法的注解。于是在古王国时期,王权极为强大。而金字塔这样一种浩大的工程显然也只有过往具有无尚的专制权力的情况下才能办到。到第一中间期后及中王国时期,金字塔规模转小,质量粗劣,就很能说明问题。
中王国时期(11、12 王朝,前2040~1786年),由于经过了古王国末期的社会动乱及第一中间期地方贵族和诺姆(此时已经成为地方的“州”)的斗争。王权的神性已经遭到怀疑,君权神授理论已经在实践中破产,人们更多地发现在政治斗争中依靠的是实力。虽然第十一、十二王朝重新统一了埃及,但是王权显然不如古王国时代。这时候法老对地方许多贵族并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尤其是中部的一些州独立性更强,或者换句话说,中王国时期的王权只是形式上统一了埃及(49页)。虽然在第十二王朝后期,君主专制的王权再次建立,但是王国很快又陷入第二中间期的动乱,甚至是外来民族喜客索斯人的控制。中王国之所以能够王权得以强化,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东西,它的强化不是依靠君权神授理论的恢复,而是依靠新出现的小人“涅杰斯”阶层的支持。而这批人将来就是新兴的奴隶主阶层的起源。
新王国时期(18~20王朝,前1570年~前1085年),王权虽然在整体上统一了整个国家,地方的贵族的分裂行为不再多见。但是,这时王权在国家的治理方面却要受到来自这两大集团的合力制约,并且这种制约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王权始终无法突破。
2、新王国时期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兴起及对王权的制约
     对阿蒙神的崇拜,从中王国时期就已经出现。进入新王国时期,阿蒙神成为埃及主神,阿蒙神是风神或空气之神,出现的时候呈人形,但有时候也以公羊或鹅的形象出现。信奉阿蒙神的中心在首都底比斯。由于在古埃及17、18王朝的开国君主以及以后的历任君主都将埃及的统一战争及后来的争霸战争的胜利看作是阿蒙神保护的结果,于是大量赏赐阿蒙神庙财物,使得阿蒙神庙祭司集团政治地位上升。逐渐成为王权的威胁。祭司集团直接渗入到世俗政权里来,甚至许多的宰相都是由阿盟神庙的高级祭司担任;更有甚者,18王朝中叶,当王室中发生权力斗争的时候,神庙祭祀集团也直接参与其中,并扶持了图特摩斯三世(此人开创了埃及帝国)的母亲哈特舍普苏特为图特摩斯的摄政,一年后,她干脆夺取了法老权标,自任为女法老,只是她死后,阿蒙神庙才又一手将图特摩斯再度推上法老宝座。由此可见阿蒙神庙集团的势力。
那么这里有个问题,为什么作为一个神庙集团,它本来只是提供给国王王权的精神支持就可以了,为什么他们会成为王权的威胁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王权的合法性确实是来自于宗教的神性宣扬。但问题是,宣扬王权神授、王权受到神保护的却只是穿着祭司袍服的普通人而已。当他们拥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和财产之后,自然也要受利益驱使与法老争夺管理国家既得利益的权利。实际上,法老寻求阿蒙神的支持,这只是宗教仪式上的,但主持宗教仪式的是人担任的祭司,换句话说,法老是在向祭司们寻求神性的支持。因此,从理论上讲,祭司群体应该是法老的臣民,听从法老指挥。但实际上,当法老向阿蒙神寻求神的保护的时候,法老却是在向神庙祭司集团跪拜,导致最后祭司集团始终能够以其庞大的财力和政治势力控制王权。
3、埃赫那吞改革失败原因分析
   埃赫那吞噬古埃及历史上唯一被称作是“异端”的法老。这主要因为埃赫那吞(前1379~1362)在世时发动了一场宗教改革,试图改变目前阿蒙祭司集团尾大不掉的局面,重新恢复法老的权力。他依靠新兴的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木虎”进行改革,但显然这一新兴的奴隶主阶层没有能够根本对抗过去的旧贵族和阿蒙神庙集团的联手,改革归于失败。
对于埃赫那吞改革的失败,我们教材的解释是,改革导致对外战争的停止,军队得不到战利品,军队离开了改革队伍;王室内部也出现了分裂,甚至他的王后聂费尔提提也搬出王宫独处;群众并不能从改革中获取什么好处。这些确实是改革失败的原因。但我们是否合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当时埃赫那吞侥幸成功了,阿蒙神庙祭司集团被阿吞祭司集团取代,那么王权可能暂时获得解脱,但王权是否能够从根本上摆脱祭司阶层的控制呢?恐怕不能。原因很简单,实际上在那个时代,王权与祭司集团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怪圈:王权希望摆脱祭司集团的控制,但却又需要神权赋予的合法性,所以他又不可能根本上消灭祭司集团,于是这决定了国王不能彻底摆脱祭司集团。因此,只要王权不给自己的权力寻找另一个合法的借口,那么王权就不能从根本上摆脱祭司集团的噩梦。于是,从这一角度上说,埃赫那吞改革,它的失败并不仅仅意味着这次改革的失败,实际上也意味着世俗王权对神权的失败——只要世俗的王权还依赖神权为其精神支柱与合法性的借口。实际上,这一点在中世纪欧洲各国世俗王权与天主教会神权的斗争中也可以看得非常明白。斗争的结果,世俗的王权胜利了,原因并不在于王权的伟大,而在于王权终于最后摆脱了神性的控制,再也不需要教会来赋予其神秘的统治合法性了,王权的合法性基础现在来自于民族统一的象征,换句话说,王权现在成了民族统一的象征,其合法性来源于正在形成中的本国民族人民的认同。但在古埃及的时代显然,王权还不可能这么幸运。

四、新王国:从自由民社会向奴隶制国家的转变的完成
  在这里,对于埃及从自由民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转变的过程,仅略作阐述。
  古埃及一直到中王国时代依然是自由民占主体地位。这一时期金字塔的修建实际上就主要是通过报酬的方式请自由民志愿者修建的,这表明古王国时代盛期奴隶在社会的生产活动中并未占据主导地位,换句话说,奴隶群体虽然已经出现,但是显然并未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奴隶阶级,而相对应的,这一时期也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主阶级,社会的领导阶级是过去的氏族贵族,甚至是过去城邦被征服的国王家族。在教材40~41页的表述中,提到了王室经济、神庙经济、官僚贵族奴隶主经济占了极大的比重,而41页第二段末尾又说道:割裂奴隶主占有的土地不一定集中在一处……,俨然将这些土地拥有者完全看作是奴隶主阶级。由此可以判断,编者的基本立场是认为古王国时期埃及已经进入奴隶制社会。但是问题是,如果埃及确实此时已经截然划分为奴隶主和奴隶两大阶级,那么作为氏族平民就一定力量薄弱,几近消亡。但是,事实显然并非如此,之后金字塔的修建竟然没有使用奴隶,而是使用自由民劳动力。这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古王国时代的埃及充其量只是正处于氏族自由民消解,正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这一过渡并未完成。实际上,在我们教材上40页最后一句话,也提到:“生活于3-4王朝之交的大官梅藤铭文讲到他从尼苏提乌那里用酬金获得200斯塔特土地,人们推测,这些尼苏提乌或许是小生产者或公社成员,但因缺乏更多资料,还不能说出什么肯定的意见。”如果事实成立,那说明这些小生产者或公社成员正处于失去生产资料,进而可能沦落的过程中。事实上,在教材41页第三段,也谈到,各类奴隶主除了剥削奴隶外,还剥削丧失了生产资料的其他劳动者……。这说明这些人身份并非奴隶。或者说也证明了当时埃及正处于自由民消解,奴隶阶级在成长过程中。但是作为奴隶制社会显然并没有完成。事实上,在古王国结束之后的第一中间期里,我们发现,人民起义是很多,但是却没有出现奴隶起义这样的说法,事实上在当时著名的《聂费尔列胡箴言》中,也只识谈到穷人起义,贵族叛乱,并未谈到奴隶起义。这深刻地说明,当时古王国时代埃及是自由民社会而远非奴隶社会。此后的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都是奴隶制形成和发展的时期。
   古王国末期埃及终于从自由民的分解中出现了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杰斯”,但此时依然软弱,到中王国时期,出现了一批能为王权所用的“强有力的涅杰斯”(翻看53页第三、四)段原话)。涅杰斯的出现,表明埃及奴隶制社会正在强劲发展中(杜53~54页原文)。涅杰斯阶层出现以后,我们可以发现,王权从古王国时期仅仅对涅杰斯阶层表示关注,现在俨然已经开始“是中王国时期王权同地方贵族进行斗争的主要社会支柱”,这说明新兴的涅杰斯阶层正在成长为一格前所未有的阶级,这就是奴隶主阶级。这一阶级与以前的氏族贵族阶级是完全不同的,他们与王权紧密依靠,依靠王权提拔自己,而王权也依靠他们与那些旧的、总是与王权离心的氏族贵族斗争----尽管他们都属于统治阶级。事实上,在涅杰斯阶级形成以后,我们可以发现,在中王国后的第二中间期里,埃及起义,教材55页就开始明确地谈到了贫民奴隶大起义,而《伊普味陈词》中也明确写道奴隶们是如何地通过起义变成了主人。不过在起义时,贫民显然是主要力量。这里要说明一下,在教材56页第三段,有句话“同发生在第一中间期里的第一次贫民奴隶大起义一样,这次起义的时间、地点……”与前文不符,恐怕与历史事实也不符。
进入新王国阶段,这时候大概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一口气说,现在埃及是一个奴隶制社会了。这一时期,埃及王权在和神庙祭司集团和贵族的斗争中,主要的支持者就是更为成熟的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木虎”。关于新王国的奴隶制社会的形成在这里就不多说了。实际上在教材119页中间也进行了说明“埃及奴隶主阶级的壮大和成熟”。
在这里我又必要强调一下的就是,我们教材上在谈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成长的时候,据我的分析,它基本持了这么一个调子,即当社会出现了奴隶的时候,就将这一社会归之于奴隶制社会,但我的分析完全建立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的,否认只要社会出现了奴隶,即便是大量奴隶,这个社会就是奴隶制社会的说法。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请大家多多体会。

 

 


第三章  古代印度

一、印度的地理环境
通常所说的4大古代文明之一的印度,实际上是1个历史地理概念,它并不仅指今天的印度,还包括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在内的整个南亚次大陆。今天的印度仅仅指的是二战后与巴基斯坦分治后而成的独立国家主体。
古代印度从总体而言,地理较为封闭,西面是阿拉伯海,东边是孟加拉湾,南边是印度洋。北方则是连绵不断的喜马拉雅山和与阿富汗交界的兴都库什山,对外联络唯一的陆路通道是兴都库什山的一个山口。但是这种地理的封闭并未使印度在整个历史上少受外界的干扰。事实上,让人感觉悲哀的是,直到现代历史,印度始终不停地受到来自外界力量的干扰和控制。先是前1500年后雅利安人的入侵,后是波斯帝国和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对北印度的控制,而后就是来自中亚的各种人种的不断骚扰;再后来就是蒙古人干脆在14世纪以后建立了一个统御了几百年的印度莫卧儿帝国;再后来就是荷兰、英国的殖民控制,直至二战印度独立。但是这种独立却还是付出了相当的代价的。
其陆地总面积400多万平方公里,不及中国国土面积一半。印度古代文明的发展主要是在印度次大陆的北部地区,即印度河与横河流域。而最早的印度文明哈拉巴文化就肇始于印度河流域。印度河全长3200公里,发源于中国的青藏高原,终于今天巴基斯坦卡拉奇市周边的沼泽中,不过卡拉奇市实际上是濒临阿拉伯海的一个海滨城市。换句话说,印度和今天已经是巴基斯坦的内河了。印度境内仅有恒河。印度河冲积平原上土地肥沃,夏季河水水量非常充足,非常适合原始农业和农业文化的发展,因此这一带物产丰富、交通发达,为哈拉巴文化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哈拉巴文化
1、发现哈拉巴文化
公元前2500年左右,继两河流域文明和埃及文明之后,在印度河两岸又出现另一个文明,这就是哈拉巴文化。这是一个光辉灿烂的文明,独自存在到约公元前1500年,然后由于一些不十分清楚的原因,逐渐地消失。后来,这一文明被完全遗忘,以致印度人以为,他们的历史是从约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河流域开始的,就象古典时代的希腊人以为他们的历史起于公元前776年,即举办第一届奥林匹克竞赛的那一年。这种看法一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1921年,哈拉巴文化遗址首先被发现。首先在哈拉巴发现了一些考古文物及两枚刻有文字的印章。这一发现可能归功于当时从东印度公司军队开小差,喜爱东方文化的名为詹姆斯·刘易斯的士兵。据说由于此人散漫的性格使得他离开了军队要纵游印度,结果某日在今巴基斯坦旁遮普地区被这里山上的一片废墟吸引。这片废墟虽然历经岁月侵蚀,但依稀可见砖石的城墙结构和到处散乱着的东方风格的壁龛。他意识到这可能是一座废弃的古城。于是他在日记中对该遗址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之后为此地取名为“哈拉巴”。但此人并非专业考古学家,他对哈拉巴的贡献也就仅限于此。之后由于此人身份地位,其发现并未为世人所重视。直到19世纪50年代,英国当局才认定这是一处重要遗址。但对其研究也未有实质性进展。直到1873年,英国成立印度考古研究所,重新重视起刘易斯的日记,并派考古小组来到该地考古发掘。但遗憾的是,由于缺乏保护,该遗址已经当然无存,城墙那些做工精细的砖块要么被当地农民当作建筑用料了,要么就被当时英国铁路当局拿来铺路基了。考古小组唯一的发现是一枚石制印章,上刻一头公牛像和六个无法释读的文字。在我们教材上谈到,在1921年就发现了两枚印章和许多古物,这两枚印章究竟是谁发现的,没有找到资料证明。
虽然哈拉巴遗址发掘工作很艰难,但几乎同时发现的另一个遗址,即所谓的“死亡之丘”摩亨佐·达罗城遗址被发现,并于1924年(一说1925年)获得一些雕刻铜器和三枚印章。三枚印章上都刻有何哈拉巴发现的那两枚印章同样的象形文字,这一城邦遗址发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马歇尔马歇尔认为这可能是印度一种独立文明。后为论证自己的判断,他于1925年(或1924年)将这些考古图片发表,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结果反响热烈,一致论断这是印度古代一种不为人知的、业已消失的古文明。

哈拉巴文化主要内容
1921(或说1922年)年,考古学家在印度河流域突然发现了哈拉巴文化遗址,可称为古代世界面积最广的青铜文化。这一文化以南部的摩亨佐·达罗和北部的哈拉巴为中心,习惯上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大致在公元前3000-公元前1750年,可以肯定,其文明昌盛期已进入奴隶制发展阶段,与同期的埃及、两河流域水平相当。哈拉巴与摩亨佐·达罗两处城市遗址,规模都相当大。随后又对印度河流域其他地方和周围地区进行发掘,结果发现,这一古代文明的分布范围比埃及文明或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要大上好几倍。它包括一块每边长约1000哩的三角形地区,以印度河口以北、以南海岸为底边,朝东北延伸到喜马拉雅山脉的山麓丘陵地带,总面积大约50万平方公里。
经济贸易:和所有其他古代文明一样,印度河文明主要是农业文明。使用青铜制的农具,另外还把水牛作为牲畜;人们还在和洪水进行的斗争中,学会了筑坝和引水灌溉;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和大麦,不过,当地居民还种植紫花豌豆、甜瓜、芝麻、椰枣和棉花;已经驯养的动物有狗、猫、牦牛、水牛,可能还有猪、骆驼、马和驴;在手工业方面,有冶金、粮食加工、制陶,还有棉、毛纺织,刺绣、染色等。此外,还有珠宝制造和象牙工艺等。这说明当时社会的劳动分工较为发达,社会经济发展已经相当成熟。
与外部世界也有相当的贸易关系;其中包括美索不达米亚,在那里属于公元前2300年的废墟中发现了印度河流域的印章,据说这种贸易关系可能主要通过海路进行的。事实上,人们认为,印度哈拉巴文化就是通过这种经济贸易活动受到两河流域文明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就如同埃及也受到两河文明的影响一样。
文字:已经有了记载语言的文字。基本上属于象形文字。哈拉巴文化的文字大多刻在石头或陶土制成的印章上。当时的全部文字符号有400-500个。这些文字现在还不能解读。
城市建设:印度河流域的城市的建设相当规整,因为这些城市并非随意建造的,而是按照一个中央计划精心建成的。两座城市周长都有4.8公里。城市分为卫城和下城,卫城为政治、宗教中心,下城为生活、商业区。城市布局呈格子型,宽阔的主要街道环绕长方形的大街区,比今日城市通常的街区要大得多。城市规划中的供水排水系统完善。几乎每一住屋都有自备水井。每条巷道有一口公共水井。排则用阴沟,在大街下有深30~60厘米,宽20~45厘米的主沟,每户又有支沟与主沟相通,楼上的污水则经垂直的水管通向地下沟道。这些水最终经下水道流进大河。
埃及的建筑物用的是石头,美索不达米亚的建筑物用的是太阳晒干的砖,而这些城市的建筑物是用窑内烧的砖建造的。整个印度河流域做砖的模子只有两种标准尺寸:11 X 5.5 X 2.5英寸和9.2 X 45 X 2.2英寸。可见,各地的度量衡也是一致的。如此整齐划一的布局和有条不紊的组织似乎遍布整个印度河文明区。这一文明于公元前2500年左右达到成熟期,在以后的1000年中,实际上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且,甚至达到这样的程度,这些城市每遭到洪水毁灭性的破坏后,重建的新城市总是造得跟原来的城市一模一样。如此一贯、连续的传统世上从来没有过,即使在埃及也没有,因而,就有了这样一种假说:控制这一纪律严明的社会的也许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没有军事装备,没有城防工事,也为这一假说提供了证据。但是,这一切毕竟只是推测,而且,在发掘更多的古城遗址,并能释读印度河流域的象形文字之前,始终只能是推测。
  在哈拉巴文化阶段,社会贫富差距十分悬殊。上层人物住的是庭院宽敞、设备完善的高楼大厦;穷人则只能住矮小、简陋、拥挤不堪的茅舍。富人使用的物品甚至小孩儿的玩具都镶有珠宝;而穷人只能使用由泥土和贝壳制的粗劣物品。当时已经产生了城邦国家,事实上,也只有在国家出现以后,才有能力建造这么整齐划一的城市和城市生活系统。

哈拉巴文化的毁灭
哈拉巴文化虽然在古代印度历史上存在了一千多年,但是,最迟在前1750年前后突然消失,没有留下一点踪迹。今天我们了解这一文化的时候也仅仅是从一些考古发掘的资料来推测。因为后世的文献中对哈拉巴文化毫无记载,而象形文字至今也未得破解。因此,对于这一文化突然在前1750年的消失,显然令人感觉迷雾重重。而学术界对其的解释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外族入侵说。持此说的学者都一致认为,大约在公元前175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的一些城市遭到了很大的破坏,特别明显地表现在摩亨¡佐达罗的毁灭。而且在这座城市的街巷和房屋里留下了不少像是被杀戮的男女老幼的遗骨。
  同时,考古发现,在哈拉巴卫城上层这一时期更有明显的衰落迹象,特别要提到的是,在这里人们发现有新的陶器类型与哈拉巴文化并存。这一切说明有新的入侵者占据了哈拉巴文化区域。但疑问也随之而来:这些新的入侵者是谁?过去很多学者把他们同吠陀时期的印度——雅利安人联系起来。可是据史书记载,吠陀时期印度——雅利安人的入侵年代要晚得多,他们与哈拉巴文化的毁灭整整相隔有几个世纪。
  其二是地质和生态变化说。持此说的学者主要根据印度河床的改造、地震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水灾来证明这样一个事实:这一切都会给古城文化带来巨大的破坏。此外,河水的泛滥,沙漠的侵害,海水的后退也都会引起生态的巨大变化。不过古城文化毁灭的原因,可能因地而异。例如海水的后退对沿海的港口城市会带来很大的破坏。而且有的学者还认为,《百道梵书》所记载的当洪水毁灭世界之时,只有人类的始祖摩奴一人在神鱼的启示和帮助下造船得救,也许,这可能就是对印度河文明毁灭的一个回忆,这一说法像极了基督教的诺亚方舟传说。
另外还有一种较为新奇的解释,即核动力爆炸说。这一假说由英国捷文·鲍尔特和意大利的钦吉两位学者提出。他们推测在1800年前后一艘外星人乘坐的核动力船在印度河流域上空爆炸,给地面居民带来毁灭性灾难。因为在印度史诗《摩柯婆罗多》中确有这样的记载:空中响起了几声震耳欲聋的轰鸣,接着是一道耀眼的闪电。南边天空一道火柱冲天而起,比太阳更耀眼的火把天空割成两半。空气在剧烈燃烧,高温使池塘里的水沸腾起来,煮熟的鱼虾从河底翻了起来。地面上的一切东西,房子、街道、水渠和所有生命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四周是死一样的寂静。而两位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对一个遗址的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特大爆炸所烧熔的石块和大火焚烧过的遗迹。

 

 

 

 

 

三、吠陀时代
 1、 雅利安人入侵
   今天我们都知道,今天印度文明的最早起源是由早期的雅利安人创造出来的。当最迟不到前1750年,印度古代居民,据说主体是达罗庇涂人所创造的文化在短时间内消灭殆尽。于是在前1500年左右,第一批从兴都库什山西北山口由中亚而来的白种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次大陆,最先定居于今天印度河北部旁遮普等地区。之后可能又有一次入侵高潮,大致应该在前1200年前后。由于这一时期印度并未有考古发现,而仅仅依靠几《吠陀》文集进行研究,这一文集实际上包含了古印度时代的祈祷文、神的赞美诗和咒语等,主要包括描述早期吠陀时代(约前1500-900年)的《梨俱吠陀》(约编撰于公元前12—9世纪,其中某些部分可能产生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描写后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900—600年)的《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由此雅利安人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代。
   对于雅利安人的由来,至今无法确切考证,不过学界大多认为,远古的雅利安人和今天的欧洲人有着很近的亲缘关系,其语言也与欧洲的拉丁语同源,因此,印度语和欧洲的拉丁语一起被称做印欧语系。而雅利安人最初居住的地方,大约应该在今天里海和咸海以西地区。之后才通过中亚地区,穿越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河北部地区。之后慢慢向恒河流域定居,开创了后吠陀文化。
   雅利安人在其进入印度后,就将土著达罗庇涂人的土地占据住,将其变身为奴。雅利安人由于是白种人,于是自认高贵者;而称呼达罗比涂人是“达萨”,认为达萨是黑皮肤、说邪恶语言的人。在今天,印度主要人群是雅利安人的后代,但是,作为本土的达罗庇涂人并未消失,而主要存在于印度南方地区。

2、早期吠陀时代
  前吠陀时期主要地区在旁遮普等印度河北部地区,恒河流域上游。
这一时期,印度的社会主要特征是:
A、前期经济以畜牧为主,作为游牧部落出身的雅利安人刚刚学会农业,因此此时农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也无商业行为可言。
B、早期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社会尚处于部落军事民主制时代,可能城邦国家正处于孕育时期。教材143页谈到雅利安人此时有“萨巴”“萨米提”两种会议,前者为贵族会议,后者为成年男子,即战士会议,由军事首领“罗阇”主持。教材上还谈到此外还有一种男女成员都可参加的即“毗达多”。这说明当时女子地位并不低,她们负责管理家庭事务。
C、这一时期,雅利安人居住地区由于农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显然不可能出现为保护定居农业经济利益而出现城市,因此,也就不可能有城邦出现。
D、种姓制度伴随着神化开始初露端倪。认为人分四个等级,即种姓,是由原人普鲁沙死后身体躯干分化的结果,认为口变成了婆罗门;手背产生了罗阇尼亚;腿变成了吠舍;脚则变成了首陀罗。不过此时种姓制度只不过伴随着宗教传说刚刚出现,并未上升到政治层面对其进行固定化。
E、宗教方面,最初,雅利安人信奉的典型的部落神都是自然力的化身,祭祀方面没有什么固定的宗教仪式,也谈不上什么统一的教义、宗教组织等问题。早期吠陀时代的宗教崇拜是一种多神崇拜的吠陀教——实际上算不上宗教。早期吠陀时代的诸神地位相若,没有等级的差别和最高的神。不过相对重要的神是因陀罗,他是雷电神、雅利安人的战神和保护神。

3、后期吠陀时代
    公元前900-600年左右的雅利安人历史主要记述在《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以及几部解释吠陀的文献中,即《梵书》、《森林书》、《奥义书》中,这一时期被称为后期吠陀时代。后吠陀时期雅利安人已经大面积地推移到恒河流域,并完全控制住该地区,并使恒河流域日后成为雅利安人的文化中心。
后期吠陀时代印度社会主要特征是:
A、后期以农业为主,畜牧为次,显然这一时期雅利安人已经完全摆脱了过去游牧部落飘移不定的生活方式,适应了新的农业生活;手工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商业开始出现,不过显然这种商业尚属于比较幼稚的阶段,多数是物物贸易;在当时铁器已普遍使用(见教材144-145页)。
B、这一时期,显然雅利安人正处于由军事民主制阶段向城邦国家阶段过渡的时期,可能这种城邦的形成还并未普遍化,因此距离国家的阶段就更远,由此,教材说法有误(见148页)。事实上一直到列国的时代,因地方才说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邦时代,或者说是由城邦向统一国家过渡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我们可以看到,
C、随着雅利安人由过去的部落军事民主制时代向阶级国家阶段的过渡,最初从神化中衍化出来的种姓制度现在得以第一次全面确立。
“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称作瓦尔那制,这一时期的种姓制度严格的称呼是“瓦尔那”,即四个种姓等级的制度:掌管宗教祭祀的宗教贵族婆罗门、掌管军政世俗权力的刹帝利、掌管日常农牧商业生产生活的普通的雅利安人劳动者吠舍和属于非雅利安人的“非再生族”首陀罗。首陀罗主要事失去土地的雅利安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庇涂人,实际上地位接近于奴隶。各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种姓的纯洁。在我们教材上,将瓦尔那等同于“喀斯特”是错误的。后者指的是在种姓制度细化之后才变成喀斯特。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除以上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几乎被排斥在社会之外。
种姓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与当时印度本土的婆罗门教的兴起息息相关,事实上维护种姓制度也正是婆罗门教的一个基本宗教和政治任务。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宣扬,把人分为四种姓是天经地义的,是神的意志的。在婆罗门经典《吠陀》中,即以原始巨人普鲁沙之死来进行说明。婆罗门教还宣扬:凡循规蹈矩、安分守己者,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低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阶级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摩”即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印度的种姓制度与阶级关系之间界定非常繁复,种姓表明的是基于宗教基础的政治等级,而阶级表明的是基于经济基础上的政治地位。这两者在印度同时存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容易模糊印度的阶级界限,使印度政治斗争中的阶级性被削弱,容易削弱下层社会的阶级政治潜力。

D、婆罗门教的出现和发展
在后期吠陀时代,一个专职的、掌握宗教权特权的婆罗门种姓集团形成,于是早期的吠陀教在此时就衍化为系统的婆罗门教。雅利安人宗教信仰系统化是与国家政权的形成和存在密切相关的。作为统治阶层的刹帝利需要婆罗门教的精神支持,而婆罗门教也就适应了这一发展形势。正是此时,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开始哲学化,开始抽象地具有人类社会的某些功能。比如由于世俗国家政权的出现和发展,于是原来的雅利安部落神天神梵伦那成为了天界的司法神;过去部落时代大神因陀罗成了众神的首领和国王、贵族的保护神;吠陀万神殿中还出现了主神与次神、本部族神与外部族神及异己神之间的区别;而由于商业的发展,甚至产生了对财神库博拉的崇拜。现在人们信奉的神已经不再实过去自然力的简单化身了,也不象过去那样诸神号无高低贵贱之分地受到人们崇拜,他们现在有了主神,这就实现了婆罗门教的“三大神”——造物主梵天、仁慈的保护神毗湿奴、强大的毁灭之神湿婆。总之在这一时期,印度的宗教信仰从过去比较原始的吠陀教崇拜转变为对几位主神的崇拜,神之间的地位等级已经出现,这是对当时社会不平等和政治等级的反应,反过来又为世俗的这种不平等提供宗教上的论证。
婆罗门教作为印度第一个系统化的宗教,其主要的教义在于:业报轮回、梵我一致。婆罗门教认为,物质世界是虚幻的,只有梵天或世界的精神、灵魂是真实存在的,而个体的灵魂就来自于梵天。人的最终极目标就是回归梵天,达到“梵我一致”,获得不生不灭之境地。但是要获得这样的境界,就必须摆脱人在世界上业报轮回的痛苦。但是作为从梵天而生的个体,在世界上死亡的时候,其灵魂本应该再次回归梵天,但问题是,人在世界上总是会留下或多或少、或善或恶的“业”。如果作恶,来世就可能投生为不同的生物;至于转世位高级或低级种姓的人,则要看其前世的善恶,这显然是为目前的种姓等级压迫的制度进行辩护,为刹帝利和婆罗门贵族的世俗统治寻找宗教的合法借口。因此,在后期吠陀时代,婆罗门教传播的那天起,就是同世俗的政权服务的。利用宗教为世俗政权进行服务这其实也是全世界古代文明地区的现象。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婆罗门由于他们的宗教仪式和祭祀方面的职责所具有的神圣性质而享有很多特权和豁免权。婆罗门有权接受信徒的赠礼,并向婆罗门赠送礼物的人则得到保证,他们将在今世和来世获得一定的报答。对“土地这种礼物”,评价最高,因为它“解除了赠送者的一切罪孽”。甚至,根据婆罗门教义,请婆罗门祭祀为其主持祭祀方面的活动,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否则婆罗门有权对其进行某种惩罚。因此,婆罗门得到大量的地产,包括整座的村庄。经济方面,婆罗门还免交各种捐税,因为人们认为,婆罗门巴以自己的虔诚行为清偿了这种债务。司法方面,由于婆罗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他们不得被判处死刑或任何类型的肉刑。婆罗门的种种要求和强征勒索是公元前6世纪和5世纪印度进行宗教改革的一个因素。

四、列国时代的主要社会特征与耆那教、彿教等反婆罗门思想的出现
大致从公元前6世纪开始至4世纪马其顿入侵止,印度次大陆属于列国时代。这一时期也是印度历史上开始有比较确切纪年的开始。这一时期,是属于印度从城邦时代向国家阶段过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因为有以鸯伽、摩揭陀、居萨罗等十六大国争雄,外加许多小国在大国斗争中风雨飘摇,因此,这一时代被称作印度的“列国时代”,也是印度次大陆走向统一国家的时期。又由于这一时期的历史事件和许多社会生活方面的资料后人主要是从彿教的文献中得以了解,因此又称这一时期为“早期彿教时代”。在列国时代初期,由于波斯的入侵,使得印度河西部地区和旁遮普地区成为波斯属地,直到四世纪后期马其顿入侵止。在这一时期,列国政治主要是以恒河为中心上演的。
1、列国时代印度社会主要特征
A、政治状况。城邦混战状态,连同外族入侵、统治交叉并存。
出现非常繁荣的城邦;商业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货币和高利贷现象。
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种姓制度与基于经济基础上的阶级分化出现严重冲突,种姓制度成为奴隶制度发展的障碍物。因为按照婆罗门教的说法,种姓是具有世袭性的,它并不以人的经济地位而变动,那么就导致没落的刹帝利和婆罗门不可能因为经济落魄而导致降身为奴隶。于是,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种姓制度对于印度的奴隶制度发展是有缓和作用的,它保障了数量上相对大量的自由民阶层。某种程度上对于阶级的对立、分化、冲突是有缓和作用的。
王权对婆罗门教的反动。王权在这一时期和许多反婆罗门教的宗教派别相结合,对婆罗门教种姓所享有的特权进行大规模进攻。这种进攻说明在进入列国的城邦时代,作为世俗权贵的刹帝利阶层已经无法忍受婆罗门宗教权力在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生活中享有的无尚地位,这种地位实际上是对真正的国家统治者的一种蔑视。因此,吠陀时代婆罗门与刹帝利的甜蜜结合之后,进入列国时代,这种结合就出现了裂痕。不过这种斗争并不意味着他们希望彻底消除宗教在社会、政治统治中的作用,这种斗争其实只是这两大集团内部的一种讨价还价方式而已。实际上,虽然刹帝利种姓反对婆罗门,但并非想彻底地消灭种姓制度,他们只不过是想借助佛教等新型宗教思想团体压制婆罗门的独尊地位而已。这也再次反映了古代世界世俗王权和宗教权力二者之间的一种相互依靠相互斗争的生存逻辑,即二者合作统治,但合作中却永远有着利益争夺。只不过在印度这种王权或者说世俗权力与教权的争夺在城邦时代就已经展开而不是在统一国家形成才进行而已。
婆罗门教地位开始没落。
2、对婆罗门教的反动:耆那教和佛教的出现及其教义
A、反婆罗门教思想出现的原因
印度的列国时代同时也是印度思想宗教界基于对婆罗门特权地位及其维护的种姓制度进行集体反思和批判的“百家争鸣”时代,这一争鸣的基础就在于对婆罗门宗教思想的反动和试图改革。基于这种宗教思想改革的局面,印度各种思想和宗教流派纷纭而起,据佛教文献说有所谓的“六十二见”“九十六外道”。那么为什么战国时代会出现集体的对婆罗门教的反动呢?
⑴经济的发展、阶级关系的变动对婆罗门种姓制度的冲击。随着城市商业贸易发展,货币也发展起来。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阶级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社会分化的加剧,被划作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的旧等级关系开始受到破坏。这突出表现为刹帝利军政贵族和吠舍奴隶主势力的壮大。这时,以国王为首的刹帝利贵族不仅大大加强了王权,而且通过战争掠夺和行政搜刮,在经济上也拥有最多的财富。他们对于婆罗门作为第一等级居于自己之上的现象感到难以再容忍了。与此同时,从吠舍等级中间分化出来的大商人和熟练的工匠,其财富和势力也与日俱增,并恃其财富挤进了统治阶级的行列。这些新兴的奴隶主阶级,不满于婆罗门氏族贵族的特权地位,且与婆罗门氏族贵族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前者强调的基于经济与政治地位的阶级分野,而后者仅仅凭借宗教的说教顽固保持一种与现实脱节的等级种姓制度,并以这种种姓制度的高度居于刹帝利和吠舍大奴隶主阶级之上,换句话说,婆罗门依然试图用种姓等级取代阶级来作为划分社会各种利益的基础,显然要受到前二者的敌视。所以他们必然要求在宗教领域内进行改革。
此外,由商品货币经济而引起的社会分化,在低级种姓中间更为剧烈。就作为一般公社成员的吠舍种姓来说,除一部分大商人和熟练的工匠恃其财富飞黄腾达而外,大量的吠舍日益贫困化,许多人破产不得不从事裁缝、陶工等被视为首陀罗种姓的职业。实际上,有些吠舍已接近于首陀罗。在首陀罗中,虽然也有极少数殷富之家,但绝大多部分较前一时期则更加贫困了。他们不仅在社会上倍受歧视,而且在生活上也饥寒交迫。因而,他们反对婆罗门教及其所维护的等级制度。社会斗争使各个阶级都感到需要有新的武器,新的宗教理论代替旧的婆罗门学说,提倡宗教改革运动势在必行。在当时产生的这些新兴的宗教、哲学派别中,主要有耆那教、佛教、外道六师和六派哲学。据耆那教的传说,当时共有三百六十二个哲学派别,比较可靠的早期佛教则记载有“六十二见”(六十二种哲学观点),耆那教所说的数目(362派)虽然是个传说,难以稽考,但可以使人想象这个时期各派之间众说纷起,百家争鸣的动人情景。
⑵婆罗门与非雅利安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虽然非雅利安人可以被吸收为婆罗门教信徒,但他们对祭司阶层居支配地位很不满。耆那教24祖大雄也是非雅利安人贵族出身;现在一般认为,佛陀所属的尼泊尔山区的释迦部落属于蒙古种族。(大约在那时,非雅利安人不可能成为婆罗门种姓。)这些因素相结合,促成了那些世纪里印度宗教界和知识界的动乱。这也就是印度列国时代的“百家争鸣”。

B、耆那教和佛教
 ⑴耆那教与佛教的创教者
耆那教的思想早在公元前7世纪就已传播。但是,使耆那教正式形成,并成为一个有制度的组织的,是在24世祖大雄(约公元前540-467年)的努力下形成的。他出生于一个非雅利安人的贵族家庭。30岁时,抛弃物质世界,出家为一个赤身裸体的苦行者,漫游12年后得道。他建立的教派的成员称为耆那教教徒,即耆那(战胜情欲者)的信徒,耆那是他的称号。耆那教义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仅动物和昆虫,而且还有“木石和树”,都各有一个独立的灵魂。因此,他强调尊重任何形式的生命的重要性。耆那教的祭士去履行职责时,都先要清道,以免踩到任何小虫。虔诚的耆那教教徒还要用布盖住鼻子,以防止小虫吸入鼻孔。今天,大约有IOO万耆那教教徒居住在西印度(古吉拉特),但是他们对印度社会的影响比其人数所预示的要大得多。杀戒即非暴力主义这一主要教义的提出,应归因于耆那教教徒和佛教徒;这一教义最后为印度教的一般团体所接受。圣雄甘地虽然不是耆那教的成员,但他受该教教义的影响极深。
释迦牟尼原名悉达多,出自于刹帝利种姓的释迦族,他是北天竺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父亲是迦毗罗卫的一个部落首领,名叫净饭王(不过在当时,改城邦领袖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所有可以参选的人都是刹帝利,因此,他们的孩子也就都通称王子),他幼年生活条件优裕,知识广博。从小就有沉思的习惯,目睹人类疾苦,深受触动。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安,相互杀伐,弱肉强食,使他痛感世人苦难。他一心要从残酷的忧愁痛苦的现实中,寻求永远摆脱的道路,他遍读吠陀书而不能得,未来的王位与权力也不能使他看到解决的希望,于是产生了出家的念头,他于29岁那年离家出走,信奉苦修主义。最终战胜烦恼魔障,大彻大悟,悟到“四谛”,达到至高无尚的境界,悉达多也即成了“佛”(Bud dha),“佛”是“佛陀”的简译,旧译浮屠、浮图,意为觉悟者)。据说悟道那天是12月初8,是为成道节。佛教创立后,悉达多被弟子们尊称为“释迦牟尼”,意即释加族的隐居林间的圣哲。他们也尊称悉达多为如来、法王、世尊、大雄、阿罗汉等。佛陀传播教义十分辛苦,终年不知疲倦,四处奔走,直到八十岁在拘尸那(即今印度北方邦,高拉克浦尔区的克锡亚)结束最后一次传道,午夜“涅般木”(意为灭度、入灭、圆寂)。

⑵婆罗门、耆那教与佛教教义比较
实际上,与婆罗门教相比,耆那教和佛教都吸收了婆罗门教中的“梵我一致”“业报轮回”的观念。
[a]耆那教与婆罗门教。不过与婆罗门教相比,耆那教,某种程度上仅仅恐怕只是对婆罗门教的修正。因为在“梵我一致”“业报轮回”的问题上,二者几乎没有区别。二者教义区别仅仅在于实现“梵我一致”的方法问题和对“业报轮回”的认识问题上。(梵,指的是宇宙最高的精神存在。)
“梵我一致”显然都是这两大教的目的,但问题是,人们经常没有办法达到“梵我一致”,这是因为“业”的问题,而对于“业”的形成根源,二者都认为是由于“欲望”。那么如何走向“梵我一致”获得不生不灭的逃离轮回之苦的境界呢?二者都说要摆脱“业”。只不过对于如何摆脱“业”的纠缠,婆罗门说要:摒弃社会生活、抑制五情六欲、实行达摩(法)的规定,即“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最尊贵及种姓制度合理”这一婆罗门教各种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三大纲领。于是婆罗门的摆脱“业”带有非常强的宗教种姓目的,无非是为了告诉大家梵天也是支持种姓制度的,你认可种姓制度,也就是归于“梵我一致”的一个基本立场;而耆那教则说,灵魂可以通过严格的戒杀生、自我折磨、绝食、绝念这些苦行寻找解脱。苦刑12年后,可逐渐绝食而死,由此摆脱轮回。在这里耆那教就完全摆脱了在走向解脱的过程中对种姓信仰的依赖,间接地否认了梵天是支持种姓制度的。
“业报轮回”,婆罗门会说,前生的善恶决定了你今生种姓的高低;今生的善恶决定了你来生所属种姓的高低,在这里婆罗门的“业报”是紧密地和种姓连接在一起的,是从种姓角度看“业报轮回”;而耆那教则在引用“业报轮回”的观念时候,摒弃了种姓的连接,仅仅告诉信徒,此生的善恶决定你来世是神、人还是草木或者是无生命体的东西,也从间接的角度上否认善恶的行为是否在来世导致种姓等级地位的区别。
由于耆那教在教义问题上从来不是那种积极主动地反对婆罗门教的新宗教,因此,在宗教改革和婆罗门教反宗教改革的过程中,耆那教所受到的攻击要小得多。与婆罗门教相比,除了奉行业报轮回、灵魂解脱,还有两大特征:非暴力主义和苦行生活。非暴力源自于戒杀生,这一观念,因为杀生就等于造业,而杀生也正是婆罗门的做法,只不过在婆罗门那里摄生与能否解脱是没关系的,只与来世业报的种姓高低有关。

[B]佛教与婆罗门教
佛教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婆罗门教的直接反动。如果说婆罗门教是婆罗门种姓维护自己种姓最高利益的手段,那么佛教则是刹帝利种姓与婆罗门争夺这种最高利益的手段。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八正道”;其宗教哲学的核心是世俗的人生观,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神学。在这里,佛教继承了婆罗门教的“业报轮回”观念;但抛弃了“梵我一致”的看法,否定神的存在,它既不讲神,也不讲神创世界,因此有人说佛教是哲学的宗教,而非神学的宗教;既然不讲神,那么佛教宗教哲学基础就是讲人,换句话说,佛教的宗教哲学完全以人为核心。它把人生看作是苦海,人生过程中存在着八种苦难。佛教的中心说教就是向人们鼓吹如何摆脱人生的苦海而进入永恒的涅磐的境界(院士佛教认为涅磐是相对于现实世界而言的,是一种超越时空、经验、苦乐的不可思议和言传的实在。在涅磐中,寂灭为乐,既摆脱了外在事物,又摆脱了理智和感受)。
由于佛教在宗教的哲学基础上与婆罗门的截然不同,也形成了其自身的一些特点:⑴、强调以职业分工划分种姓,反对婆罗门神创四种姓的说教,并否认种姓的凝固不变。既然佛教不讲神,那么相对应的,婆罗门教的种姓来自神的分身的说法就没有了依据。而婆罗门的至高地位也就无从谈起。原始佛教认为,世间原本并无种姓的区分,只是在有了田界和私产后人们发生了争执,为了平息争夺才公举一个“田主”作为统治者,协调纠纷,这就是刹帝利种姓的起源。后来由于职业的分工产生了婆罗门、吠舍和首陀罗。这样,早期佛教把神定的、永恒的种姓制度还原为人事的、历史的现象,并指出它必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变化和消灭。⑵、反对以人的出身定社会等级,提出了“众生平等”的口号,主张种姓平等。释迦牟尼认为,婆罗门把四种姓划分为统绐和被统治的关系是没有道理的;人类虽然有四种姓的划分,但人的本性和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应该对四种姓一视同仁,平等看待,他把这种平等思想放在实践中去检验。建立自己的组织,制定新的和婆罗门相对立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他把他的组织的大门无条件的向所有不同种姓敞开,凡加入他的组织的人,一律改从佛姓“释迦”。任何种姓的人一入佛教组织,便不受不合理的种姓制度的约束,即使出身首陀罗下等种姓者也可以和出身婆罗门种姓者平起平坐。释迦牟尼这些典型反种姓制的作法和婆罗门教顽固的维护种姓歧视制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这一主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压迫的低级种姓要求平等的愿望,而且在宗教上为他们皈依佛教打开了大门。但是这种“平等”显然只是宗教上的平等,并无法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得以体现。⑶、明确提出反对婆罗门种姓至上的地位。认为从社会分工角度,刹帝利应该是第一种姓。于是主流的看法人为佛教只不过是为了提升刹帝利的宗教地位而发展起来的,至于种姓平等等思想只不过是麻痹人民的工具,是无法实现的。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公平的,带有过于浓重的阶级意识形态斗争的色彩。实际上,如果说佛教是为了提高刹帝利地位而提出的宗教理论,我们就很难解释佛陀释迦牟尼创教的目的在哪里了。实际上对于一种宗教的起源而言,本人认为,并不能总是先从现实政治的、阶级斗争的需要入手来分析,而应该从宗教本身产生的过程来谈,否则很容易否定宗教的社会意义。因此,佛教的产生只不过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自然状态运作的结果,它的诞生是清白的、没有功利驱动性的、非政治的,佛教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自然状态,不是政治催生的结果。只不过由于其宣扬的教义某种程度上适合了政治统治着的需要,才收到了它的注意。之后佛教,或者是一般的宗教的发展才会于政权纠结起来,变得不再纯粹。
由于佛教关注人,不关注神,因此佛教与婆罗门教相比,具有相当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而在实践上,至少在宗教组织内部体现了对信徒的尊重与关怀。正由于此,佛教也就成了当时与婆罗门教斗争最为激烈的一个宗教流派,并饱受打压。(不过在这里,要强调一下,此时所讲的佛教,是原始佛教.)
总之,公元前6世纪,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在古印度的意识形态领域里形成一股以种姓制为焦点的斗争浪潮。维护不合理种姓制的正统文化与反对种姓制的非正统文化成了古印度两种最典型的文化代表。当然,在不断变化的历史条件下,印度又产生了新的文化代表。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文化将逐步与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影响印度的政治、生活等各方面,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c]、婆罗门教、耆那教和佛教的发展概况
耆那教从未传播到印度以外的地方,但是佛教则不同,在欧亚中部、东亚和东南亚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对古典时代欧亚核心区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就印度而论,佛陀教义的意义在于,它比起耆那教,向印度教提出一个更为根本的挑战,因为佛陀不能容纳种姓或婆罗门。   
佛教除了在外部世界获得惊人成功外,在印度本土也成为印度教的重要对手达数世纪之久。但是它从未成为居统治地位的宗教信仰,而且从公元600年起,渐趋衰落。到12世纪末,也就是穆斯林土耳其人到达之时,它仅存在于少数几个地方,并处于没落状态。这一伟大的宗教运动从其诞生地反常地消失的一个原因是,它未能为应付通常的生活中的危机作好准备,未能为出生、结婚、去世和俗人生活中其他一些关键性的转变提供种种仪式。对比之下,婆罗门则准备好自己的种种礼仪。这一事实保证他们尽管道到改革者们的攻击却仍能生存下去。此外,更重要的是,婆罗门自己也从事改革。他们在富于哲理性的经典《奥义书》中,提出了他们自己的通向自由和解放的道路。
  虽然佛教作为一个在从事活动的宗教信仰已在印度消失,但由于它的基本信条已为印度教所吸收,所以它至今仍存在。印度教的反改革所以获得胜利,正因为它接受了佛教的思想。实行自然崇拜、献祭和权力赎罪的原始印度教已为《奥义书》的哲学、杀戒的怜悯以及法的精神戒律和道德戒律所改变。

 

 

 

 

 

 

 

 

 

 

 

 

 

 

 

 

 

 

                第四章  古代希腊
一、希腊的地理环境
古代希腊以爱琴海为中心,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和小亚细亚西部海岸等广大地区,半岛西部隔着爱奥尼亚海和亚得利亚海与意大利相望;东部隔着爱琴海与效亚和西亚地区相望。今天的希腊仅仅是古代希腊世界的中南部而已。
古代世界的希腊地理想当特殊,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塑造了特殊的古代希腊文化。希腊半岛是主要组成部分,半岛境内山峦起伏,只有些不大的平原,农业并不十分发达,但半岛东临爱琴海,海上岛屿星罗棋布,有曲折的海岸线和许多天然的良港。因此,从这一地区开始发展文明的那天起,伴随着航海业和海外商业贸易就在西方历史的发展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而正是航海商业贸易培养了希腊人及其后代欧洲文明中最初的探险精神和扩张精神。由于当时希腊半岛农业的不发达及商业的名声太大,导致主流学术界过去一直认为像雅典这些著名城邦都是依靠商业生存的。但事实上,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是需要以农业为基础的。
另外,希腊半岛的这种山区地形,对于古代人们而言,交通是极成问题的,某种程度上妨碍了城邦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政治统一进程。事实上,整个希腊最辉煌的民主文化恰恰就是在整个半岛都是处于政治四分五裂的城邦时代所创造的,这在世界其他地区是很难见到的。因为,在世界其他地区,一般都是在城邦混战、政治统一之后,文化和经济方才达到极盛。在希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特例,原因就在于,希腊地理的山区特性使得希腊的统一进程极为不易,难于真正达到统一,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争霸的方式建立不同城邦之间的政治联系。不过也正因为这一点,使得从过去的军事民主制时代遗留下来的民主风气继续在小国寡民的城邦中得以留存,甚至发扬光大。同时山区物产的贫乏,某种程度上也不利于城邦之间的经济交流,于是在商业贸易问题上,他们就尽量跨过海洋与其他地区进行商业贸易,客观上加强了希腊半岛与欧亚其他地区的文化经济交流。

二、欧洲最早的文明:爱琴文明(克里特—迈锡尼文明)   
希腊文明是欧洲文明的摇篮,古代希腊文明渊源于爱琴文明。当埃及和两河流域文化繁荣时,爱琴海也出现过类似的高度发展的文化,爱琴文明是希腊艺术的前奏。爱琴文明分为两个阶段:克里特文明(米诺斯文明)和迈锡尼文明。爱琴文明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发祥于爱琴海南端的克里特岛,后来又以迈锡尼为中心。爱琴文明历时约800年,当时出现了城邦,有的盛极一时。但是接着,一批相对落后的部落从北方进入希腊南部,城邦被毁,爱琴文明没落了。
克里特文明
19世纪以前,人们认为欧洲文明开始于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半岛,这之前的欧洲文明是什么样子,我们只能依据希腊大诗人荷马所写的《伊里亚特》、《奥德塞》以及希腊有关的传说想象了。荷马史诗中的克里特迷宫、遍地黄金的迈锡尼、特洛伊战争等等,人们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些毫无根据的传说而已。然而,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考古发掘使这些传说和幻想竟变成了事实。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德国考古学家施里曼先后在地中海东岸土耳其境内的古代特洛伊城遗址以及希腊本土的迈锡尼等地进行考古发掘,获得了意外的巨大成功。他发掘出了特洛伊城遗址,迈锡尼的城门和国王陵墓,还获得了大量珍贵的文物。20世纪初英国学者伊文思又在克里特岛的考古发掘中获得了许多重要成果,甚至找到了希腊神话中所说的克里特迷宫。这些考古发现使我们确信,在希腊文明产生之前爱琴海曾经出现过一个高度发展的文明。这一发现把欧洲文明向前推进了上千年。这个新的文明,我们今天称作“爱琴文明”或“克里特一迈锡尼文明”。遗憾的是我们至今只释读了迈锡尼的线形文字B,但对更早的克里特的线形文字A尚未能释读,对这一文明的了解还停留在较初级阶段。
     总的说来我们所讲的爱琴文明,指的是早期希腊的城邦文明,是指当时的希腊逐渐进入城邦时代及城邦争霸的时代,不包括城邦形成之前的军事民主制的部落时代。
克里特文明位于今天的希腊半岛南部的克里特岛。其文明的形成时间大概是在前2000年。之前的近千年的所谓前王宫时期应该是属于刚刚进入私有制的父系氏族公社阶段。而之后的古王宫时期(前2000年-前1700年)、新王宫时期(约前1700-前1450年)和后王宫时期(前1480年-1100年)则是克里特文明的发展和消亡时期。古王国时代是城邦形成和城邦统一的时代; 新王宫时期是统一的克里特国家在科诺索斯的米诺斯王朝的建立和爱琴海争霸时期;后王宫时期则是克里特文明的核心地位为迈锡尼文明所取代和消灭的时代。
约公元前1700年,克里特文明进入了繁荣时期。以北部的克诺索斯城为代表。传说当时的米诺斯王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曾统治着爱琴海诸岛,这说明克里特很强大,是爱琴海地区的霸主。传说米诺斯王建造了一座迷宫,人进去就别想再出来(该迷宫就是新王宫时期,由于地震等各种原因,屡次破坏后最后一次新建的王宫,因其楼道复杂、厅堂错落,布局不规则,讲求奇巧,故称“迷宫”)。在迷宫深处有一只人身牛头的恶兽,叫米诺牛。国王命令雅典每年贡奉七对童男童女给凶恶的米诺牛吃。轮到雅典第四次进贡时,雅典王爱琴的儿子特修斯,为使人民免遭这种灾难,决心去克里特岛,杀死米诺牛。他与父亲约定,如果事情成功,在返航时船上的黑帆将换成白帆。特修斯到达克里特岛后,那里国王的女儿(可能是依附的城邦国王)爱上了他,送给他一把剑和一团线。聪明勇敢的特修斯把线头系在宫门上,放着线进入迷宫深处,用剑杀死了米诺牛。然后沿着线顺利走出迷宫,并且和国王的女儿一起,登船扬帆归国。在兴奋中特修斯忘记换下黑帆,等在海边的爱琴王看到驶进的船挂着黑帆,以为儿子死了,在绝望中跳海自杀。这就是爱琴海名字的由来。
大约在公元前1450年前后,也就是在克里特文明的新王宫末期,克里特文明突然衰落了,显然这一文明是受到了致命的重创,克里特岛和爱琴海地区的很多克里特文明时代繁华的城市都化为废墟,辉煌了数百年的克里特文明像暴风雨中的油灯一样在瞬间熄灭了。
为什么克里特文明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呢?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一、地震说。伊文斯在发掘克诺索斯的过程中已经注意到,王宫旁边的一座房子被一块直径达6米的巨石砸塌了。石头那么大,即使是十余名壮汉也未必能抬得起,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地震或其他自然力量使然。他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克里特岛处在地震频发区,在过去的650年内曾发生过6次极具破坏力的地震。
1926年6月26日晚,伊文斯在克里特岛上经历了一次可怕的地震,这使他进一步认定,人为因素不足以使繁荣强大的米诺斯王国在瞬间毁灭,并一蹶不振。 20世纪70年代,人们在爱琴海的塞拉岛上发掘出一座被火山灰掩埋着的古代城市遗址,其文化风格与克里特文化如出一辙。考虑到这个岛南距克里特不足70海里,有理由相信克里特也曾受到这场火山喷发的影响。 克里特文明的消亡与这场灾难或许并无直接关系,但它至少为伊文斯的“地震说”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二、阿卡亚人入侵说。大多数考古学家认为,外族入侵是米诺斯文明毁灭的主要原因。 来自欧洲内陆的阿卡亚人在伯罗奔尼撒半岛建立起以迈锡尼为首的国家联盟后,为了从克里特人手中夺取海上霸权和商业利益,于公元前15世纪下半叶对克里特岛发动了大规模的偷袭。 克里特人一向视大海为天然的国防屏障,各个城市既无城墙,也无堡垒,所以当一批又一批的迈锡尼武士突然冲杀进来的时候,停靠在海湾里的米诺斯舰队爱莫能助,养尊处优的克里特人毫无招架之力,纷纷倒在血泊之中。宫殿燃起熊熊大火,浓烟遮天蔽日。对于迈锡尼人控制克里特这里说的是通过武力的方式,而教材上却谈到是通过和平联姻的方式。二者莫衷一是。但总的看法是一样的,那就是克里特文明的衰落与外族的阿卡亚人或说是希腊人又密切关系。
考古发现也证实,在公元前1450年之后,克里特出现了新的、迈锡尼式的文化特征。以墓葬为例,克里特传统的埋葬方式是集体多人葬,但这种墓葬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希腊本土流行的方式,即小型化和家族化,武器成了常见的陪葬品。
考古学家在克诺索斯北郊发掘了一处坟墓,陪葬品中有两个矛头、一柄青铜长剑和一柄青铜短剑,这表明墓主生前是一位武士。类似的“武士墓”还有很多。众所周知,尚武并不是克里特人崇尚的精神,这些坟墓的主人显然不是克里特人。

迈锡尼文明及其灭亡
克里特文明逐渐暗淡下去,前1450年前后代之而起的是迈锡尼文明,这一文明以迈锡尼、梯林斯等城邦为中心。
迈锡尼文明是克里特文明的继续和发展,其位置处于南希腊的伯罗奔尼撒半岛,文明的创造者是来自欧洲的阿卡亚人,他们在前2000年左右定居伯罗奔尼撒,并于16世纪正当克里特文明处于繁荣的新王宫时期建立城邦国家,并在文化上明显受到克里特的影响。阿卡亚人是活动在欧洲内陆的一个民族。公元前3000年左右,他们循着多瑙河南下,并于前2000年左右占领了包括伯罗奔尼撒半岛在内的希腊本土,组成了以迈锡尼为首的松散国家联盟,不过这一时期,可能组成的这些城邦国家正处于称霸阶段,而迈锡尼大概是其霸主。
不过迈锡尼文明存在的时间更短。 其存在的时间就是克利特文明的后王宫时期。在前12世纪开始,这一文明由于受到其同种族的从北部希腊而来的多利亚人的入侵而终止。这一文明之所以再次中断,一般认为是与特洛伊战争有关。据说3000多年前,迈锡尼等许多城邦远征小亚细亚的特洛伊,十年攻城不克。一天,希腊人烧毁自己的营帐,扬帆而去。第二天早晨,特洛伊人发现城外战场空荡荡的。以为希腊人撤回去了,高呼“我们胜利了!”蜂拥出城。在海滩上发现一只巨大木马,特洛伊人把巨木马作为战利品拖入城内。当晚,特洛伊人庆祝胜利狂饮狂欢。夜深了,20名全副武装的希腊战士从巨大的木马里爬出来,迅速打开城门,和假装返回。事实上在不远处隐蔽起来的希腊大军里应外合,终于取胜。这就是经久流传的“木马计”的故事。但这一战争实际上也损害了迈锡尼哥邦的实力,为后来的多利亚人入侵埋下了伏笔。
约从公元前1200年开始,另一个讲希腊语的民族——多利亚人从北方南下,毁灭了内讧不断的迈锡尼城邦,迈锡尼文明就此消亡。 
残余的迈锡尼人不得不避居伯罗奔尼撒西北部的阿卡狄亚山区,一部分人移民到了塞普路斯和小亚;原住中希腊,北希腊一带者也纷纷渡海东迁,移居小亚沿岸北部的地区和岛屿,这为以后希腊城邦纷纷向东南西北大规模移民开了先河。在多利亚人征服过程中,惟有雅典情况较为特殊,未受到冲击,可能是由于雅典地理位置三面环山,一面对海,易守难攻之故。

 

 

 

 


三、欧洲文明的源头:希腊古典文明
1、古典文明以前的希腊社会状况
A、荷马时代(英雄时代或军事民主制时代)
由于今天我们对当时希腊社会的了解是通过盲诗人荷马的两部史诗性著作《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才达到的,由是即将希腊从前11-9世纪之间的这近两百年时间的军事民主制时代称作荷马时代。由于前1200年以来的入侵,这一时代与前此的迈锡尼文明相比是一种倒退,使希腊从过去繁荣的城邦时代高度发达的文明倒退回了军事民主制的部落时代。于是,也就有人称这一时期是希腊的“黑暗时代”。
B、古风时代(城邦形成及发展时期)
(a)、古风时代希腊的社会政治特征
进入公元前8世纪,直到前6世纪,这一百余年的时间大致上可以看作是希腊的城邦制度形成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希腊社会特征如下:
㈠、海外殖民活动在希腊城邦形成和发展时期的始终,这一活动在进入古典时代以后基本就进入尾声。殖民活动进行的原因很多,有因为人口增加、土地不敷使用;战乱;商业殖民开发等等原因不一而足。且这种海外殖民活动往往是城邦政府性的行为。而且,新殖民出现的城邦在政治上独立,并不隶属于母邦,其与母邦的关系是对等的,其联系仅仅在于感情的和经济方面。
㈡、城邦在建立的过程中即几乎是同时进行城邦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基点都是在于削弱城邦由部落时代带来的氏族血缘气息,而建立起以地域、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新政治制度。换句话说,在埃及和印度等其他地区城邦国家形成过程中,我们发现氏族贵族在城邦阶段基本都是处于统治地位,部落时代遗留下来的有着浓厚血缘气息的平民依然是主要人群。整个城邦政治社会生活、政治组织结构中依然留着许多的氏族血缘的气息。这种氏族血缘关系在进入国家阶段后,逐渐地为经济的发展和地域关系所取代,真正的国家才出现。但是在希腊,这种以经济关系和地域关系取代氏族血缘关系的进程几乎是和城邦国家建立的过程同步进行的,且其速度很快,这是很值得人惊讶的。所以,希腊城邦政治在进入古典时代以后,这个城邦恐怕就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城邦了,而基本上是可以看作为国家了。(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
㈢、宗教信仰方面属于多神教,但已经形成基本的宗教哲学体系,神的社会功能化过程已经完成。不过希腊的宗教从未形成一个严格的教会组织和组织化的教士阶层,其原因大概就在于希腊人信奉的神其本质就是人的大写,因此希腊人并不十分地崇敬神。于是,在希腊社会,神性是无法压制神性的,人们的心态非常自由、健康,没有神秘主义和气氛,也正因为这一点,后来的希腊世界才培养起了欧洲最初的人文主义精神。由此导致其社会组织方面与其他文明地区极为不同:其政治是民主政治而非集权政治,比如雅典;即便政权是非民主的,但权利的所有者也是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而不是极少数的个人,比如斯巴达。
㈣、在政治组织的过渡方面,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希腊,基本上与其他文明地区一样,是公民大会、部落议事会(贵族会议)、军事首长结构,在进入城邦时代初期,其演变模式也是:公民大会失去了事实上的最高权力;部落议事会成为城邦时代名正言顺的享有最高主权的贵族会议;而军事首长则变成了“王”。但不同的是,在希腊的城邦形成和发展的古风时代后期,这种模式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改变:那就是这些城邦的王要么彻底地消失,为“执政官”这一头衔所取代;即便存在,其政治地位也与真正的君主不可同日而语,几乎仅仅相当于“贵族第一人”身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㈤、古风时代的希腊在中后期的大多数城邦都出现了僭主政治,这是古代希腊政治中的一个特有现象。其前提是平民政治力量的发展,而僭主的出现也就是打着为平民利益的旗号实行的个人独裁统治。这一制度的出现是偶然性还是必然性现象,恐怕很难结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僭主政治的出现是以非法武力为前提,但其统治却是以合法施政为基础的。
㈥、由于海外商业和殖民事业的发展,希腊的城邦文明从出现的那天起,就是地区性的、国际性的,由此, 本人认为,希腊以雅典为代表的城邦文明是一种开放性的商业城邦文明,与埃及、印度、古代中国等地区的以农业为基础的城邦文明是有根本性不同的。前者开放、民主,后者则更为保守、专制一些。

(b)、古风时代的斯巴达和雅典
㈠、斯巴达
①来库古改革与斯巴达城邦国家的建立
斯巴达在公元前9世纪末叶建立起城邦国家。对于城邦国家的形成,是以斯巴达传说中的来库古改革为标志的,认为通过这次改革,斯巴达建立起了贵族寡头的政权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贵族寡头组成的包括两位国王在内的贵族议事会成为国家的权力核心;确立了斯巴达人对希洛特和庇里阿西人的集体统治;以及基于斯巴达人集体军事镇压职能基础上的军事制度。
对于来库古这个人是否存在显然并没有确切的资料可资证明。来库古改革的出现仅仅意味着斯巴达城邦国家的形成。
②斯巴达社会政治生活特征
ⅰ、斯巴达人社会高度集体化。土地等基本生活资料由国家统一分配使用,不得买卖,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人身完全从属于国家、集体,没有自由可言;奴隶作为生产者分属斯巴达人使用,但是奴隶人身是属于国家,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无权买卖,斯巴达公民仅有权从从属于自己的奴隶那里获得土地收入。总之一句话,个人生活的一切都是由国家高度统制,个人高度从属于集体。
ⅱ、社会生活军事化,好战成风。由于斯巴达人在巴罗奔尼撒半岛人数不多,为保障自己有能力始终处于统治地位,他们发扬了极端的集体主义精神,这一精神表现在军事方面就是,尽量以国家的力量统一训练国民的军事素质。(见教材243页)
ⅲ、斯巴达社会忽视文化教育,紧紧关注于军事征服和土地的掠夺及如何维护斯巴达人记得的集体利益。事实上,在缺少自由、民主的社会氛围中,在人们的一切生活都是由国家统制的情况下,在文化艺术方面显然是很难有所作为的。这也就是古典时代为什么斯巴达是军事上的巨人,但却是文化上的侏儒的根本原因。
ⅳ、社会政治生活中依然保持了强烈的部落时代遗留下来的氏族血缘气息。来库古改革并未能使斯巴达在建立城邦国家时去除这一点。这在埃及、两河流域、印度及中国等地城邦时代留有大量部落时代氏族血缘气息的遗存情况是大致类似的。 而却与同处希腊半岛的雅典情况相反。
    斯巴达社会的这些特征基本上就是从来库古改革以来发展起来的,因此,来库古改革就成了斯巴达建立这种军事化、集体化社会的借口或者制度起源。
    
㈡、雅典三次城邦制度改革
①、提秀斯改革的性质与意义
提秀斯改革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次变军事民主制时代的部落制度为城邦制度的改革。其意义就是确立了贵族在城邦治理中的主导地位。通过这个神话传说中的英雄的改革,贵族正式合法地获得了治理国家的全权,国家的一切官职和司法等方面的权利都是由贵族霸占,其他人不可染指。对于雅典从部落时代的全民的民主权力时代过渡到贵族的权力时代,其步骤也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城邦发展模式并无太大的差异,在那些地区,也都是伴随宗教信仰的兴起,以神的名义将原来属于部落全民的主权赋予了占人口少数的贵族。由此贵族获得了执政的合法借口。
②、梭伦改革与克里斯提尼改革
这两次改革属于相互继承的关系。梭伦改革首次向贵族的主权发起冲击,不过却是较为温和的冲击。梭伦改革并没有改变部落之间的地理划分,而只是重新按照财产的标准将城邦所属四个部落内的人群按照财产多少划分四等级,分配城邦社会权益,以此取代过去按照出身划分城邦权益的做法。实际上就等于是以基于经济基础的阶级关系来取代过去基于出身的不平等的氏族血缘关系作为划分、整合社会集团利益的新标准。
而克里斯提尼改革,则将梭伦改革更进一步,干脆将从部落时代留下来的那种老的部落划分彻底打碎,重新按照地域的关系组织新的10 个部落,更有力地冲击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氏族血缘方面的密切联系,使贵族利用自身的家族影响获得政治利益的可能最小化,避免城邦政治的腐败。这两次改革,梭伦建立了城邦集团利益划分的经济标准或说阶级标准;克里斯提尼则为城邦政治制度的运作提出了地域关系的原则,这两原则的确立,雅典城邦作为较为成熟的国家形态基本上也就脱去了部落时代的氏族血缘气息。
通过这两次改革,雅典逐步建立起了民主政治。但是显然是因为社会上有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才会进行这次改革,而不是相反,有了改革才有民主政治存在的。那么当时雅典社会为什么会产生民主政治的要求,并在此要求下,逐步废除了贵族政治,建立了古典的民主政治? 原因就在于古代希腊社会自身的社会经济文化特征,那就是商业社会的发达,造成了有着庞大经济实力的工商业奴隶主阶层。不过这一阶层在4世纪之前显然还处于力量的形成和整合之中,他们于是就作为平民的一部份展开针对过去老贵族的权力争夺。等到四世纪末期,马其顿入侵时代起,那时候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工商业奴隶主阶级已经比较成熟,他们再也不原意屈于同普通平民为伍了,而要求建立纯粹的工商业奴隶主贵族的政权了,于是就彻底抛弃了过去作为反对氏族老贵族的平民整体的另一部份。这就意味着,当最初一同反抗氏族贵族的平民阶层彻底分化为新的奴隶主贵族阶层和普通平民阶层的时候,奴隶制国家也就在希腊完全形成了。
至于在梭伦改革后出现的皮希特拉图父子的僭主政治,实质上是在工商业发达,平民力量强大的希腊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这种现象只可能在古代世界的希腊出现,而不可能在其他地区出现。
最后需要说一句的是,所有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民主政治发展,制度的演变,古典时期文化的繁盛,所有的一切都基于古代希腊社会的海外商业的繁荣,这是一个工商业文明的时代,而不同于古代世界其他地区的农业文明地区,由此,其所创造的文化也是极为特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