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司法杖刑美女:农民被控强奸流浪女辩称两人自愿且戴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1:46:43
南都讯 记者 黄海林 来自四川在惠州做建筑工的农民李某,被指控在人行道绿化带强奸一患精神分裂症的流浪女。近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李某不服上诉,称其与流浪女发生性关系时两人是自愿的,并且使用了避孕套。

   指控:强行发生性关系

   今年24岁的李某,四川人,小学文化,案发前在惠城区一建筑工地打工。

   据惠城区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10日22时许,李某在路经惠州市江北云山路口时,发现流浪女(自称叫红霞,经法医精神病鉴定,被害人患精神分裂症)坐在人行道路边的绿化带处,便一直在旁观察。5月11日凌晨4时左右,李某靠近流浪女将其推醒。流浪女尖叫一声,然后抓着棍子边追打边骂李某,李某跑开。(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过了一会儿,李某又折回去抢夺流浪女手中的工具,将其按倒在地并猛扇耳光。之后,李某将被害人拖至绿化带内,强行发生了性关系。证人何某发现后报案,公安人员将李某抓获,并在现场草地提取了避孕套。

   辩护“我想跟她好好过日子”

   庭审时,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未持异议,但辩称该流浪女是自愿和其发生性关系,“我当时是背她进绿化带,而不是拖。”(南方都

   李某称,他当时并不知道该流浪女患有精神分裂症,两人发生性关系时,流浪女要求他使用避孕套,他便戴上了,“我想跟她以后好好过日子”。

   李某的辩护律师补充辩称,李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故意,“李某是出于想娶被害人为妻的目的而不是玩弄女性的目的,事发后,也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送被害人到医院治伤。”

   惠城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使用暴力手段,与丧失性防御能力的女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李某不服,目前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