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宁德公司:林中鴷:恁多混账官员是如何上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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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鴷:恁多混账官员是如何上台的

发布时间:2011-09-08 10:04 作者:林中鴷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22次

  近年来,混账官员们上演了一出出精彩活剧,情节端的异彩纷呈,令公众仰天而嘘乃至拍桌骂娘。开封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在接受众多性贿赂的同时,还分门别类地收藏了三百多名女人的阴毛!并且是亲自操剃刀留下!甚至想在日后做一支价值连城的“贡女阴毫笔”;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给自己定下宏伟的“奋斗目标”,2015年前他至少要睡1000个女人,其中良家妇女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其妻在美国洛杉矶有三处豪宅,财富积累的速度让人惊奇;原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改头换面,造假骗官,还恬不知耻地与人争夺遗产;昆明市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煦燕三年提四级,要不是有人“使坏”,差点再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续写“日后”提拔的佳话;河南交通厅5任厅长落马4人,创造了“前腐后继”的新纪录;今年短短五个月,铁道部已有七名高官因涉嫌贪污腐败案件相继落马;官场地震事件频发,湖北省襄樊市以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楚寅为代表、包括该市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 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的在内的74名领导干部涉案被查……

 

  这些活剧令人慨叹、惊愕之余,又不免引发人们托腮思考,恁多混账官员是如何登上官场舞台的呢?按说,中央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中规定的官员标准不可谓不高,干部选任制度不可谓不健全,程序不可谓不繁杂;负责干部选任决策的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核心人员,素质不可谓不高;既然如此,那么混账官员蒙混过关的可能性应该微乎其微。然而现实中混账官员的上台似过江之鲫,这是怎么回事?如果一个官员被任命前比较干净,德才兼备,而被任命后出现了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将此现象视作偶然,将其归因于犯浑者本人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淡忘了党的宗旨,受到了资产阶级思想腐朽思想的侵蚀等等,以主观因素和个人责任去应对民众的质问。可是,现实中不少混账官员是带病提拔的,任命前就不干不净;有的官员劣迹斑斑、臭名远扬但官位稳当,甚至边贪腐边升迁;有的出了问题受到了惩处,蛰伏不久又东山再起,重续辉煌。这就迫使人们不得不寻求混账官员自身原因之外的客观的、社会的和制度上的原因。

 

  笔者试对上述现象做如下解释,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一、当官的巨大利益和较小风险,对缺德者形成了极大诱惑。我国是个官本位社会,官员享有多方面的特权,做官相当惬意和风光;当官利益很丰厚,好处说不完;官员身份是终身制,有些好处甚至可以世袭;高度的集权体制为权力寻租创造了众多的机会和条件;官场腐败和制度漏洞,使得官员能方便地捞取不义之财和非法利益。巨大的利益诱惑和较小的风险;诱使一些混账、缺德者费尽心机钻进官场;又由于下述种种原因,使得他们进入官场成为可能。

 

  二、民主选举有欠实在。官员产生的办法有民选制和任命制。民选制产生的官员,需要事前进行自我推介、与竞争对手辩论比拼等众多环节和过程;民众通过耳闻目睹,能感受到每个候选人的德才状况;最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进行比较和择优。民选官员的过程,是一个择优汰劣的过程。再则,民选官员深知自己的权力源于民众的投票,他们需要眼睛向下而无需向上,他们服务、负责的对象都是民众而非官僚集团,他们的执政理念、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都是以民为本和泽被大众的。所以说民选官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德才兼备者,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一般政府首脑和议员等特别重要的官员,必须由民选产生,以防范混账官员上台而祸害民众和社会。我国也规定政府首脑等主要官员依靠选举产生,但我国选举制度有些特别,即使选举的干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上级任命的产物。可以说,我国干部产生机制基本上属于任命式的。相对于民选官员,任命产生的官员的德才水准较难保证;只要把上级搞掂,往往能顺利当选。

 

  三、任命者、举荐者素质不高。一般说来,被举荐、被任命官员的德才素质,与举荐者、任命者的德才状况密切相关。任命者出于私心,会将道德标准的内涵内定为顺从、孝敬和效忠自己,更有可能举荐亲信而忽视其德才,更可能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如果举荐者、任命者是武大郎,那么高个子就很难进入他的视野;如果举荐者、任命者缺德少才,那么被他举荐、任命的人就可能多属平庸小人;如果举荐者、任命者德行不高但地位较高,那么就会举荐、任命一串或一片不咋地的官员,从而形成帮派体系和小人集团,降低官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社会、对公共利益带来隐患或灾难。如何弥补这些缺陷呢?宪政民主国家的通常做法是,首先要保证举荐者、任命者的德才过硬,他必须是民选官员;民选官员必须对民众负责,为了保证其执政效能良好,博取民众拥戴,他自然会认真挑选德才兼备的官员组成执政团队。

 

  我国任命者、举荐者本人也是任命和举荐的产物,因而其德才未必过硬。比如陈希同的品行就不是那么高尚。任命者、举荐者德才不过硬,那么被任命被举荐官员的德才就更没有保证。比如陈良宇肯定任命、举荐不出更多的好干部。一般而言,举荐者只能举荐自己有权任命和提名的官员,但我国官场盛行潜规则,举荐者有前台和背后之分。背后的举荐者也许官位更高,前台的举荐者如敢违逆背后举荐者,极可能官位不保。隔级或相互举荐自己的亲信,这种官员品行肯定不咋地,也举荐不出好的官员来。

 

  四、官员任命决策责任模糊不明。国外的任命者、举荐者一般是行政首脑个人,他必须对自己的任命、举荐行为负责,这个责任清晰明了而无法推卸。我国干部任命决策制度是委员会制,干部任命的决策责任原则上只能由委员会集体承担;参与者的个人责任淹没在“集体决定”之中,很难得到追究。如此就消解、淡化、模糊了参与讨论、研究和决策者的个人责任,为其随意、轻率地举荐、赞成提供了激励。他们会更多地考虑人情关系,关照亲朋好友,青睐溜须拍马之徒和谄媚逢迎之辈,重用“提钱”要求进步和“日后”等待提拔的人。党中央一再强调的干部选任标准,就会弃之脑后或无心顾及。

 

  五、官员任命决策制约机制低效。对高层官员任命、举荐下层官员行为的监督制约,是对权力制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外高层官员任命低层官员,并不是简单地个人说了算,在任命决策前只有举荐权或提名权,经过有关权力部门审核认可后,被举荐、提名者才能被任命。我国也有类似制度,但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谈到中国政府对官员的监督所存在的问题时如是说:“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这充分说明了内部监督的低效。我国政治体制实行党委领导和议行合一,强调权力的统一、集中和协调;所有权力部门本是一家人,权力之间的分设只有相对性和形式上的意义。人大代表很大程度上由组织指定,且其中绝大多数是官员,人大领导多数属于退居二线的官员。这样就使得监督制约效能更高的不同权力之间的监督,变成了低效的内部监督。对组织部门提名的官员,在人大、政府往往能顺利通过,极少卡壳。监督制约机制低效,给任意任命决策提供了方便条件。

 

  六、官员任命、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疲软。为了保证被任命、被举荐官员的德才素质,必须强化任命者、举荐者的连带责任。一旦被任命、被举荐官员出了问题,不但要追究其个人责任,还应该追究任命者、举荐者的连带责任,他们必须向公众道歉乃至引咎辞职。但我国这项制度相当疲软。被任命者出了问题、捅了篓子,举荐者、赞成者常常安然无恙。胡乱举荐、任命的极少受到追究。这就大大降低了官员任命决策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助长了不负责任;使得任命制的缺陷更为明显。任命干部随意而不负责任,是我国干部任命制度的致命伤,也是我国官场列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总病根。

 

  七、官员任命、决策过程神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缺乏阳光就容易藏污纳垢,搞幕后交易,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宪政民主国家的官员任命、决策过程相当公开透明,很难做手脚;我国则相当神秘。民众难以知晓举荐者姓甚名谁,在研究决策过程中谁谁赞成谁谁反对。社会难以监督,官员就不用担心舆论的扫描和质问,推荐、讨论、决策任命官员就难免轻率而随便。选任公开是防止用人腐败的最佳措施之一。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应该向社会公开举荐者、被举荐者及其基本情况和举荐理由,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加强社会监督。对次要干部的举荐,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举荐者、被举荐者的基本情况和举荐理由。

 

  八、新闻媒体对官员任命、决策的监督受限。新闻媒体无孔不入,神通广大,对官员和公众人物的所作所为,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扫描。只要你不干净不检点,你就很难到逃脱新闻媒体的眼睛;一经媒体曝光你就会丢人现眼。就凭这一点,公众分外喜爱媒体,公众人物又非常惧怕媒体。宪政民主国家的官员竞选和任命干部的决策过程,会受到媒体充分而有效得监督;身上有污渍的人,大都没有做官的的胆量。而我国新闻体系从属于党和政府,缺乏应有的独立地位;对其行使监督职责,批评揭露官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则认为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而刻意回避。没有新闻法,新闻工作者的权益缺乏保障。一些揭露腐败案件的记者,被强加以诽谤罪而坐牢,或被跨省追捕;部分敢讲真话、揭露腐败的媒体编辑、领导被撤职。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责受到限制,社会公器功能难以发挥,致使官员在举荐、决策、任命官员时无所顾忌。如果媒体有充分的独立自由,监督效能良好,那么能力不济和具有道德瑕疵者,就不敢进入官场,同时举荐者在举荐官员时也不敢随心所欲;这样就能提前防范缺德无能者混入官员队伍而祸国殃民。

 

  九、社会对官员任命、决策监督无力。民众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举报官员常常承担极大的风险,不少打击报复案件让人触目惊心。社会上有正义感和社会责感的人较少;除非自己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否则敢于署名举报者极为罕见。腐败形成了官僚集团,关系盘根错节,往往相互利用、庇护和关照;任命者、被任命者和被举荐者,大都有背景、后台。不少公民举报犹如泥牛入海。百姓人微言轻,民意很难形成压力场。不少官员们我行我素,有恃无恐,根本不把百姓放在眼里。社会监督谈何容易。

 

  建设和谐社会,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推进,需要尽快净化官员队伍。必须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弥补制度漏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治理官场腐败,根本之道还在于加快推进宪政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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