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垫子最简单图案:钱币文献--[转帖]甘肃造币厂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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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甘肃造币厂工作,历时8年。现将所了解的一些情况,写在下面,疏漏和失实之处,尚希知者予以补充订正。
        甘肃造币厂建立于1928年刘郁芬主甘时期,停办于1935年朱绍良任甘肃主席时期。厂址设在旧举院(今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潜园”,占地约八九亩。刘郁芬建立造币厂的原因,一则因国民军入甘驱逐孔繁锦后,掳有孔繁锦造币机器;二则1928年马廷骧、马廷贤所藏白银,于诃湟事变后为国民军所得,刘遂设厂造币,以济军用。
        甘肃造币厂成立时设监督、会办、厂长各一人,下分总务、会计、工务三科及稽查室,监督综理全厂事务,为该厂之最高负责人,以会办副之,厂长不过主管工务而已。在国民军时期(1926年至1930年),首任监督为郭立志(河北人,原任烟亩罚款处处长),继者为田镇南、王祯、郑道儒。西北军东开,八委员执政时期,监督为邓隆,后为杨思。孙蔚如入甘后,派他的亲信邢必强为监督,朱绍良主甘时由绥靖公署总参议张春浦任监督。会办一职自首任监督以后就取消了。厂长一职,在郭立志任监督任内,由甘肃机器局局长李献农兼任,李后由总务科长萧汉升任。萧后由工务科长罗文源升任。
        造币厂铸造银元的白银,主要靠1928年河州镇守使赵席聘挖掘出马廷骧、马廷贤窖藏的白银约二百多万两。记得当从临夏往兰州运白银时,用90匹骡子日夜不停地驮了几个月,因为银子太多,过秤来不及,后来改用斗量。除此以外,还委托各钱庄代收。有一个当稽查的山西人孙高升,因为和库藏股的负责人关系好,曾于离职后自己开设钱庄、金店。
        甘肃造币厂所铸的银元,并没有标明系甘肃制造,而是冒用其他的牌子,企图鱼目混珠。铸得最多的是“老人头”银元,即所谓民国三年的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此外,还铸了一部分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老人头银元不但在甘肃省内流通,而且流通于省外。有孙中山像的银元,在国民军东下时带走了,没有在甘肃省内流通。邓隆任监督时期,曾在“老人头”银元上加印“甘肃”二字,但为数不多,约数万元。此外,还铸造过半元银元,上有溥仪头像,流通于藏区,标为“藏元”。所有这些冒牌的银元所用印花钢模,都是技术工人陈发坤所刻制。陈刻钢模的技术很高明,因之所生产的冒牌银元与原制完全一样,同样在市面甚至省外流通。
        在北洋政府时期,财政部规定的银元含纯银率为88.8%。甘肃造币厂初开办时,规定含纯银率为82.5%,已经不符合规定了。但是即在郭立志任内,虽然所铸银元含银成色较高,也没有达到82.5%的规定。只在杨慕时当财政厅长兼造币厂会办时期,由于刘郁芬对造币十分重视,规定每出一批银元,必先由杨募时携带样品,送刘过目,这时成色达到了82%,算是最高了。到田镇南任内生产的银元,比例已经降为70%。到了邓隆任内,比例更为下降,有一次经青海马麟介绍给藏区所铸的半元银元,含银量竟降至50%,以致露出铜色,没法烘洗。
        甘肃造币厂每日生产银元的数量,各个时期不同。在郭立志任内,因为有从河州(临夏)运来的白银,原料充足,最高时每日产量达六七万元。最低时每日产量三四万元。以后原料用完,产量大减,多时停工。
        造币厂后期,因为生产银元有限,并且按照设备要求,必须有足够铸三四千元的白银,才能开工,因而在张春圃任监督时期,就在举院北城根设了一个肥皂厂,聘甘肃建设厅技士梁勉担任技士,生产肥皂,未几停工。嗣又在厂内机房,将小马达安装起来,准备改设面粉房,亦以产量不高而罢。
        造币厂自生产银币以来,在第一、二任监督交代后,都有库存,一直到田镇南交代时,库存还有100万银元,作为富陇银行基金。但随即为孙连仲带走,充作国民军军饷,只给造币厂留下100万元富陇银行钞票,从此造币厂就空虚了。
        造币厂于1935年停工,我就离开了。1948年郭寄峤任甘肃主席时,又利用原来设备,重新开工铸造了一些银币,因不知其详,就不谈了。 
        造币厂职工最多时达二百八九十人至三百八九十人;技术工人最多时达四五十人。其中最多的是学徒,约占全体职工人数的80%。以工资来说,职员薪金最多者60余元,最低者十五六元,领工40元至80元,工匠16元至28元,学徒6元至10元。卫兵10余人,工资每人每月8元至16元。
        职工规定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但经常加班加点,厂门上挂着工人的名牌,两面均写着工人的姓名,一面白色,一面红色。如工人旷工、病事假,就挂红的一面;上工挂白的一面。旷工者扣本日的工资。学徒旷工或迟到者,并要受领工的打骂。
        造币厂有侮辱工人人格的搜身制度。凡在操作时间内,如工人、学徒临时出去,必须由稽查会同领工搜身检查。放工出门时,则由岗警搜身检查。职员,领工则不在此内。记得曾有一个天水籍马姓学徒,因被搜出带有银锭一小块,由厂方召集工人在院内开会,当众由卫兵用棍子毒打之后,并被开除。
        工人天天和机器接触,稍一不慎,就会发生事故。有一次一个学徒给机器加油,指头被车床压断,其他类似的工伤屡见不鲜,厂方并不负责,一概由工人们自己出钱医治。厂方不给学徒传授技术,学徒只做些粗笨工作,许多学徒在工厂停工以后,由于没有学到一点技术,生活出路十分困难。 
        造币厂有分红制度,在每半年结账时,将所赚红利留80%作基金,提出20%由全体工作人员分红。这个20%,又分为三成,督监一人得一成,全体职员得一成,全体工人得一成(包括学徒)。分配的原则是,将全体职员或工人的半年工资加起来,以其总数除应分的红利总数,得出每工资一元分红利若干,然后即按工资多少,得出应付红利多少。因此,工资高的分得多,工资少的分得少。这样分得的钱,也很为可观,我当时的工资只有二十元,但头一二年生产量很高时,每半年可以分得一百六七十元,工资高的所得当然更多了。这还只是明分。至于高级职员和担任材料、金库、会计、煤炭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及和总务工作有关系的人,还有进行暗分的。这种暗分的数字,就更不得而知了。
        此外,如修理股长每年利用职权制造大批烟筒火炉,木样股长利用职权制造行军床、桌凳自用和送人等,就只能算为司空见惯的小事了。造币厂的历任督监,无不发了大财,其中据我所知,赚钱最多的是张春圃、邓隆、邢必强等人。张春圃交卸后回家乡享福去了,但到抗日战争后,却又回到兰州,我曾见过一面,看见他精神有些失常的样子。后来才知是他在北京时,宋哲元将他在甘肃造币厂所赚得的十几万银币“借去”作了军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