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仔男装批发市场:史湘云不可能嫁给贾宝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10:52
史湘云不可能嫁给贾宝玉

/西岭雪

越来越多的红学家撰文猜测贾宝玉最终与史湘云结为夫妇。
顺序是这样的:在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婚姻不美满(也有说宝钗难产死了的),宝玉出家了;路中遇到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于是还俗结为夫妻;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于是再次出家。
理由是,
一,史湘云判词里有“博得个才貌仙郎”的句子,这仙郎只能是贾宝玉;
二,黛玉说过宝玉“做了两回和尚了”,所以宝玉一定要出家两次;
三,湘云有金麒麟,所以真正的“金玉良缘”是指湘云与宝玉。

且看我一一来批驳此说之不经——
1、    原著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开篇即有脂批云:“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这里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那个“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史“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
      更何况贾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要知道,这本书从头至尾批的就是这个金玉之说呀,红学家们“何以为其所惑?”

2、    脂批说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是画中术语,且不论它,只看脂砚如何去用这个词。全书除了这一处之外,“间色”两字还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贾芸和小红互换了帕子,坠儿讨赏而去后,脂批云:“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济一下而已;
又一次是写在冯紫英邀请宝玉赴宴后面,脂批“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这个间色,还是说的男人话题不是书中正文,写来为闺阁文字作个调节。
由此可证,“间色”实在说的是此段描写非同正文,写来调济之用。史湘云的金麒麟,亦是“间色法”,脂砚说黛玉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然而我们置身事外,就不必乱起猜疑了吧?

3、在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有一句注“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毁婚跟了贾琏的,还被人说三道四,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毁婚受辱而刎颈自尽,湘云倒改嫁?如何能信?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两人喜极重逢结婚了,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5、其实就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回的结尾,就有一句脂批点明了:“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里明明白白已经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即“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双星”指的是湘云和若兰。这星,所有红学家都解释作“牛郎织女”,但我猜测可能是“参商二星”,你看看原著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那时正是战乱时机,若兰又是武将,脂批透露后文有“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可见武艺不错。我猜这两个人在婚前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又看不住,宝玉最终还是出了家弃她而去来得干脆利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