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色杜马 国语全集土豆:转帖:南京慧园里6号的母子冤魂(前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43:42

南京慧园里6号的母子冤魂

——“文革”实录之一

(作者  方子奋)

    近年来全国一些著名的网站上争论“文革”的文章不少,就对“文革”的态度而言,似可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文革”的发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有其合理的一面,有进步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对腐败的遏制以及发扬大民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效,因此对“文革”不能笼统地全盘否定;另一派则认为,十年“文革”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最大劫难,对我国的政治、文化、经济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如果不彻底清算“文革”这笔旧帐,中国将无法在新的发展道路上轻装前进,“与时俱进”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本人在浏览了这些有关“文革”网帖后,发现发帖诸君(也包括为数众多的跟帖网友)大都是中青年辈,文章内容多半是“议”和“论”,虽不乏举例,但大部分是引用一些他人的资料,而直接描述自己在“文革”中亲身经历的文字则很少见到。由于缺少当事人的“现身说法”,缺少对当年发生的事情的真实记录,故而文字大多显得内容空泛,缺乏说服力,让人读后很难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中青年朋友,由于没有亲历“文革”,本来对“文革”的了解就较模糊,现在又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文革观”,这就难免在众多的“议”“论”面前莫衷一是,褒贬难定。看来看去,最后还是“一头雾水”。

    本人作为一名“文革”亲历者、“一打三反”运动的直接受害人,在劫后余生近四十年的今天,同其他千千万万当年政治运动牺牲品一样,均已步入垂暮之年。这些年来,那些政治运动给我们留下的终生身心损害,特别是精神摧残带来的后遗症,隨着年龄的老化日愈显现,心灵的痛感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我们越来越脆弱的神经。我们一直渴望能有一个合适的机会,让心中的愤怒和哀伤得以宣泄,能把当年自已和身边不幸死去的亲友们的悲惨遭遇公之于世,让后人记住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曾经发生过哪些骇人听闻的罪恶,然而出于种种原因,大都默然饮恨,无处倾诉。作为那段黑暗历史的直接见证者,我们理应是最有资格的发言人,但我们恰恰又是没有话语权的社会底层族群,面对粉饰太平盛世的强势喧嚣,我们只能继续踡伏在被遗忘的角落里默默地舔着自已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空有满腔怨愤,对天无可奈何!

    感谢上苍把网络技术赐给了人类。神奇而不可思议的英特网象一隻无形的大手拨开了我头顶上铅色的云层,在暮年几近绝望之际,我终于看到了一片兰天,终于等来了机会。

    自2006年始,在老友“资格龙”及另一小友敦促之下,并经此老少二君之热心指导,本人跻身进入网络天地,成了一名花甲网民。从网上浏览得知以上所述的各种“文革观”后,一时禁不住浮想连翩,百感交集。本以为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那些尘封的不堪回首往事,早被灯红酒绿、莺歌燕舞所掩,现实生活中精神的追求巳为横流的物欲所取代,不想还有如此之多的“好事”诸君———尤其是从未身临其境的中青年辈———居然对那段历史如此饶有兴趣,津津乐道,这就使得本人在略感意外之余,忍不住产生一种强烈冲动———一种要把三十多年前那段本人亲历的历史原原本本复述出来的冲动。

    随着年、月、日的消逝,我们也越来越老了,如果不抓住最后这个机会,仍旧一如既往地沉默,让那些我们所经历的往事继续在历史的灰尘中越埋越深,最终随风而逝,且不说是一种对历史的不负责,最对不起的恐怕就只能是我们自已了。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写了本文。

    我的叙述,以事实为依据,以真实性为铁定准则。由于我亲历的悲惨往事是那样的震撼人心,这使得我只需用最朴素的文字将它们平铺直叙出来即足以让每一个读者难以忘怀,从而毫无必要追求任何“文采”。我唯一的目的只是力求忠实地还原出那段历史,其它别无计较,我相信凡读过本文的人都不会认为我在此故作矫饰。至于是否有人会认为我是在借“事”说“事”,这只能听凭亲爱的读者们自行见仁见智了。

    正因如此,文中主要当事人的姓名,一概不予隐饰。至于某几位被提及的先生是否会因为我揭了他们的伤疤而脑羞成怒,我只能悉听尊便。如认为我是在揑造事实恶意诽谤,进而有意对我提起名誉权诉讼,本人欣然恭候。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一下的是:本文与其它囬忆文章最大的不同处在于,文中所述内容及相关人事,在南京市公安局所存的档案中均有据可查。

    首先自报家门:方子奋,男,1941年5月24日出生,现年68岁,退休工程师。身份证号320104410524201。

    “文革”期间,本人是南京市重大现行反革命集团“张稼山”案的要犯,同时又同“李立荣”案、“林舜英”案和“曹汉华”案(注:曹案由江苏无锡市“公检法军管会”审理)直接关连。上述四案的“首犯”张稼山、李立荣及其母林舜英、曹汉华等四人都是本人好友,在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中全部被处决。我本人则被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以“疯狂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疯狂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疯狂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疯狂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79——1980年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后,确定本案及以上几案全属“冤假错”案从而予以彻底平反。本案平反判决的根据是“经查,所谓现行反革命活动,并无事实,应予否定。所谓攻击言论,主要是针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不满,不能构成犯罪。因此,原以反革命罪论处,显属错判。”

    我的两份判决书原件现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号分别是“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70)军管刑字第87号”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79申(70)军管刑字第87号”。

    由于当时本人涉及好几个“现反”大案,有关本人的档案材料,估计有一两百万字之多,1979年复查时,办案人员捧出好多本厚厚的卷宗,叠起来竟有热水瓶那么高。其中除本人和大量“同案犯”的材料外,还包括涉及其它“现反”集团成员的材料。别的不说,就凭如此丰富的卷宗材料,即便是对我们案件一无所知的人,也足以看出本人“案情”之复杂、“同案犯”之众多、涉及面之广泛。在这些纷繁的人事中,每个“同案犯”就是一个“现行反革命”,在今天看来无疑就是一个饱蘸血泪的故事。今天要全部写出这些故事,将是一椿不小的文字工程,这对我来说相当相当艰难,因此,我只能拣其中最突出、最典型、最具代表性,且又为我最了解的若干人事进行描述,余者只能留待日后再说。

    本文写的是当年南京市一个“反革命世家”的遭遇。 

    下面即将叙述的“反革命世家”,是当年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一再称之为“南京三大反革命世家”中位居榜首的一个“反革命”家庭。所谓“世家”,按通俗的理解常指世世代代具有某种固定传统、代代相传、子继父业、一脉相承的人家,过去人们普遍羡慕的“革命世家”,无非指父母是“老革命”、子女是“新革命”;这里的“反革命世家”,同样是指上代为“历史反革命”,后人为“现行反革命”。至于“革命”或“反革命”在人类历史中究该如何定义,怎样评价,本文对此不予评述。